佔中九子案開審前,陳健民的最後一課
「沒有東西是永遠把握得住的。只要有勇氣和力量去做自認為正確的事情,也就夠了。也許結果是錯了,可是你至少總算做過了......每個人都有完整的自我,都有自己的特性,如果他能順性去做,那麼無論他做什麼,結果總會美滿的。」
「沒有東西是永遠把握得住的。只要有勇氣和力量去做自認為正確的事情,也就夠了。也許結果是錯了,可是你至少總算做過了......每個人都有完整的自我,都有自己的特性,如果他能順性去做,那麼無論他做什麼,結果總會美滿的。」
了解新興工業化國家的勞工運動,對透視中國社會轉型期的勞工事件,具有很強的啟示性。佳士事件所展現的知識份子與勞工之間的關係,和韓國1980年代初的勞工運動,有一定的相似之處。
但世上有無賭徒能「綽綽有餘」,即是無論輸贏都知道「沒什麼不好」?綽綽有餘是《武士道》對勇氣的註解,說的是「毫無顧慮、雜念,還有可容納更多的心胸」⋯⋯
「以前研究香港法治,不會將香港法庭放在一個威權社會之下,但那一刻我如夢初醒,原來我們已進入威權時代,香港法院可能失守,這是我從來沒有想像過的。」
佳士事件顯示,工會改革的基本矛盾並沒有改變:全總有組織工人的行政壓力,但是又有政治上的考慮,以至不能支持真正維護權益的工人成為基層工會的領袖。但是佳士事件也顯示了中國的社會經濟狀況出現了新的發展,即階級鬥爭的主體出現了變化。
六十年代的香港抗爭文化本來就跟中國的政治狀況和毛主義的傳播息息相關,簡單地把中國跟香港二分,或是把共產黨看成是年輕人的思想荼毒和控制者,我覺得對當時的參與者和這段歷史都不一定公允。
六七暴動後,成文法把暴動罪最高刑罰大大提高至十年,就算以簡易程序治罪,最高刑罰也由兩年提高至五年,因此才有我們今天如此誇張的判刑對比,不是當時司法機關輕判,而是立法機關後來把那把尺推高了很多。
可以這樣說,高度參與雨傘運動的年輕人在傘運後因為各種原因,都比以前更積極參與社會及政治事務,但其實他們並不指望政治參與可以對現時的政治制度產生實質影響,也對政治人物不抱很大信任或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