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經濟幾乎整個由少數科技公司組成,且背後有為數眾多的創投公司撐腰。
在「數位利維坦君臨的前夕」,渺小的我們是否有改變的「機緣」?我想要提供另一種視野。
看似「平等開放」、「促進直接民主」的數位網絡,有可能出乎意料地瓦解人們所欲捍衛的共識與價值,甚至使人不再自由。
我們任由各種科技公司的數據團隊收集、分析反應我們行為的資料,然後呢?
面對信息世界的過度喧囂,今天的「黑鏡實驗」倒和1924年的「無聊休克療法」如出一轍。
知乎社區並未因為開放註冊和門檻降低,而從一個精英化的傳播平台淪陷為草根輿論場;知乎社區仍具有自我淨化能力。
埃及革命推手戈寧:今天,世界上有三分之一的人擁有網絡。但是網絡的某一部分,被人性中不那麽高尚的一面俘虜了。
社會學家包曼清楚地意識到了社交媒體中的陷阱:一個人可以「歸屬於」社群,不可能「創造」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