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烏戰爭進入第二年,這場戰爭在全球視野中的能見度依然很高:俄羅斯僱傭兵集團瓦格納剛剛叛變又被重新收編,歐美增加了對烏克蘭的經濟和武器援助;但與此同時人們也看到「國際社會」的影響力有限:俄羅斯週一宣布退出由聯合國和土耳其斡旋而成的「黑海協議」,此舉將影響烏克蘭糧食出口及全球糧食安全;聯合國安理會上俄羅斯可以對不利動議及譴責行使一票否決權;剛結束的北約峰會,也未能給出烏克蘭加入的邀請書和時間表。
在觀感上,似乎全世界都還在「圍觀」烏克蘭浴血求生。
現代社會畢竟不是羅馬鬥獸場,「圍觀」一場戰爭,對個人來說可能是絕不好受卻無能為力的事;但事實上,數十年來全球地區衝突不斷,在巴勒斯坦與以色列、阿富汗、敘利亞等多地的衝突與平民死傷,「看上去很遠」卻真實持續發生著;而中文世界關於戰爭的焦慮不斷燃起,也是因為跟俄烏相似的風險未來越來越迫近,我們隨時可能角色互換。
在強大的國家機器、戰爭動員、地緣博弈下,無論是處在參戰、應戰還是旁觀位置的普通人,論影響力和道德焦慮,都像「一粒沙」。2022年,戰爭倫理研究學者、上海紐約大學助理教授袁源,在中國演講平台「一席」上首次跟聽眾交流戰爭中的道德問題,她說「在戰爭中,我們是一粒沙,但也可以有一粒沙的尊嚴」。
袁源在耶魯大學獲得哲學博士學位,WSJ中文版與她的訪問中講到,戰爭倫理領域由白人男性主導,袁源是少見的亞裔女性研究者。在此前的分享中,她表達了對戰爭中個體的同理,先強調「殺人比被殺更讓人恐懼」,繼而引出,在發動戰爭的國家,社會共同體往往沒有充分承擔戰爭中的殺戮責任,而傷害通常由士兵個體承擔,但戰爭中的個體責任不能僅僅當作私人倫理問題來處理。同時,她進一步將「正義戰爭理論」介紹給中文世界,這個理論討論正義與非正義兩種戰爭類型,探究「正義」的條件。
在這兩次公共表達中,袁源都詳述了在一個「合法」政權下,個人與集體的責任分配。但俄羅斯的普京政權,算得上是「合法」政權嗎?一個政權要稱得上「合法」有什麼條件?如果說,在一個程序和民意明確的社會共同體中,人們尚且能看到戰爭如何發生、能夠辯論,進而感到「可控」,那麼在由個人決策為主導、缺乏社會「同意」的戰爭中,普通民眾又有責任嗎?要如何負責?在本次訪談的上篇,袁源同我們分享了對於這些問題的思考。
同在上海紐約大學任教、在耶魯大學獲得法律博士學位的林垚,也是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哲學博士,擅長思辨各類哲學、政治與法律問題。他不把戰爭看成一個瞬間的決策,而是不同程度上長達數年的社會與國家的共謀;他不傾向苛責普通人的戰爭責任,但認為民眾並非毫無影響力,而在公共討論中,他也強調知識份子相較普通人有更高的位置和義務。
不論是從國家的角度還是不同個體的角度,袁源和林垚都強調位態(positionality),端傳媒與兩位學者對談,討論俄烏戰爭中的至少三重責任:處於戰爭國家中的民眾該負什麼責任?國際秩序的維護者有什麼責任?反戰與旁觀者有什麼責任?
在下篇中,我們會談到,對旁觀者來說,用什麼樣的「和平立場」來面對戰爭是比較合理而自洽的?並非完全不能理解左翼,但批判「北約東擴」的左翼論述為何有自相矛盾之處?而在批判左翼的同時,我們又會否落入另一種危險,即忽視了合法政體在對外關係上的劣跡?左與右的思維同時面臨哪些陷阱,侷限了人們對戰爭倫理的討論?
討論「責任」,並非怪罪,而是思考怎樣的正義應該被主張,而責任可以如何指向行動與改變。
以下為訪談上篇。
威權國家的民眾如何為戰爭負責?
在國家沒有合法性的情況下,我們就應該以個人為基礎去思考:為反對不義之戰盡了心力的人就沒有做錯事,而為不義之戰或多或少提供支持的人就都參與了一個罪惡的事業。
端傳媒:俄羅斯人對戰爭負有集體責任嗎?普京的戰爭決策,與普通的俄羅斯人是什麼關係?在之前的分享中,你提到普通人要對戰爭負責的一個前提是,發動戰爭的政府是一個以民意為基礎的政府。這會不會只適用於民主國家?威權國家的民眾,應該對戰爭負有什麼樣的責任?
袁源:這是一個特別重要的問題。我自己認為,主要有兩種方式理解普通人對戰爭的責任。我之前提到的,每個公民都應該對戰爭負有責任,這點要成立,取決於這個國家是不是一個基於民意的國家,更精確一點的表達是,這個國家是不是一個具有「合法性」的國家。如果一個國家具有合法性,它的參戰決定也是大致合理並且是以符合法定程序的方式做出的,那麼這個國家的所有普通公民,不管他的個人立場怎樣,都對戰爭負有一份責任。
比方說,有的個體是完全反戰的,他甚至為反戰做出了非常大的個人犧牲:拒絕交稅、拒絕服役,甚至因此而入獄⋯⋯但是如果說這個國家政權是一個具有合法性的政權,那麼即便參戰的決定是錯誤的,那我認為這位反戰的公民還是具有連帶責任。這個國家如果將來要為這場錯誤的戰爭承擔戰爭賠款或集體道歉,這位公民也應該是要參與其中的。
這裏我想要澄清一下,「具有合法性的國家」與「民主國家」在含義和所指上都有所不同。首先,不是所有的民主國家都具有合法性。我們都聽說過「非自由民主」(illiberal democracy)。它往往是一種多數人的暴政:即便大多數普通公民都參與了政治決定,但是他們無視少數群體的基本權利,甚至對少數族裔進行殘暴的壓迫。這種政權顯然缺乏合法性。所以「民主」對於「合法性」而言不是一個充分條件。
但是「民主」對於「合法性」是不是一個必要條件?這是一個在學界有非常爭議的問題。
學術圈經常討論「仁慈的威權主義」(benevolent authoritarianism)。在比較理想化的版本中,這種政體沒有民主選舉,但尊重基本權利,包括言論自由、集會自由,也允許公民持有異議,而且在決策中也參考公民的意見。如果這樣的政府能保證社會秩序和繁榮,它往往也可能獲得大多數國民的支持。這種制度現實中很少見,但是它在邏輯上是可能的,而且現實中的政府也可能多多少少接近它。很多學者認為,仁慈的威權主義原則上可能是具有合法性的。不少西方學者持有這種觀點的一個重要考量是,對很多非西方文化而言,民主不一定有歷史社會根基。如果那些文化中的普通居民並沒有把民主作為唯一的評價合法性的試金石,那把民主理想強加給他們,會是一種西方霸權的體現。
對於生活在缺乏合法性的政權下的普通人,他們對國家的戰爭有責任嗎?我覺得也還是有的,但是責任分配的模式會非常不一樣,更適合用「犯罪團伙」的模式去分析他們。
對於生活在缺乏合法性的政權下的普通人,他們對國家的戰爭有責任嗎?我覺得也還是有的,但是責任分配的模式會非常不一樣,更適合用「犯罪團伙」的模式去分析他們。在國家沒有合法性的情況下,我們就應該以個人為基礎去思考:為反對不義之戰盡了心力的人就沒有做錯事,而為不義之戰或多或少提供支持的人就都參與了一個罪惡的事業。
普京統治下的俄羅斯很難說具有合法性,它不僅沒有真民主,也不尊重基本人權。比如普京會刺殺反對派的領袖,刺殺新聞記者,會抓捕國內反戰的人士。
我覺得在這個制度下,思考普通人對戰爭的責任時,我們要問的就是他個人對這場不正義的戰爭究竟貢獻了什麼?他們是不是支持了這場戰爭?不管是言辭上,財物上,還是人力上?一定是成千上萬俄羅斯人通過無數往往看似微不足道的行動共同支撐起了這場戰爭。我們可以去思考每一個個體的錯誤和責任。
雖然無數公民通過國家機器的合作,系統既龐大複雜又看似更具有道德合法性,但參與支持這樣的戰爭和參與一個龐大複雜的犯罪團伙、承擔其中的細緻分工沒有本質區別。
在說「俄羅斯人對戰爭有沒有責任」這個問題時,實際上不同的人想到的東西不一樣,有的人想到的是「我該不該去指責俄羅斯普通人民」,有的人想到的是「你該不該去做一點什麼事情去改變這個局面」。
端傳媒:民眾在面對戰爭時有不同選擇,例如加入軍隊、逃兵役、支持戰爭,或反對戰爭。這些選擇有道德優劣之分麼?我們應該對其有道德判斷或道德譴責麼?
林垚:我覺得我們可以先從「責任」這個詞說起。
這個詞不管在中文(「責任」)還是英文(「responsibility」)裏面都很有歧義,我們日常生活中會至少在兩種意義上去使用它:一種是把責任當作一種「指責」或者「責備」,就是說如果有一個壞的事情發生,你對這個事情有責任,那就是說你應該被「指責」。這個「責任」(responsibility)是關於你的「咎責」(liability),關於你多大程度上「活該遭到責怪」(blameworthiness)。
但與此同時我們會用責任來說另外一個含義:比如像中文裏面說「責無旁貸」、「天下興亡匹夫有責」,這個時候不是說天下亡了我要去「責備」你這個匹夫,而是嚮往和追求一種義不容辭地盡到個體「道德責任」(moral obligation)的狀態,這樣一種氣概與擔當。如果一個人盡力通過自己的行動去爭取改變一個社會渾濁罪惡的局面(儘管因此自己要付出或多或少的個人代價),我們會覺得這個人有擔當、有「責任感」(sense of responsibility);但反過來,如果一個人(尤其是普通人,「匹夫」)因為種種原因而沒有盡力這樣做,或者這樣做了之後徒勞無功、局面並未改變,我們也未必就要對其橫加「指責」。
在說「俄羅斯人對戰爭有沒有責任」這個問題時,實際上不同的人想到的東西不一樣,有的人想到的是「我該不該去指責俄羅斯普通人民」,有的人想到的是「你該不該去做一點什麼事情去改變這個局面」。我自己是不太願意去苛責普通人,尤其是在面對一個龐大的、雖然已經很腐敗比較無能,但是仍然會使用暴力暗殺等等種種手段來使你屈服的這樣一個國家機器,在這個國家機器的面前你可能確實是什麼都做不了。
但是有沒有可能說,因為這些事情的發生,讓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我可以去承擔起這種正面意義上的責任,在力所能及的範圍之內表達一點不滿,表達一點積極或者消極的抵抗?然後也許到了某個臨界點上,這個事情就會變成一個契機,這個政權就會被改變、會被顛覆,然後這個戰爭會被終止下來?
當我們說一個人應該去、有責任去做某某事情時,總是包含着一個隱藏的預設,就是這個人確實有能力、有可能去做這件事情。
所以這兩個含義當然是相互有關聯的,但是我覺得它中間的區別也比較大,尤其是涉及到你怎麼去看待普通人和政治精英的責任區別,以及在不同情境下大家應該承擔起的這種行動的要求、或者是應該被分擔到的指責的份額等等。這裏不妨採用哲學裏面經常提到的一個原則:「『應當』蘊含『能夠』」(ought implies can)。這個原則的意思是,當我們說一個人應該去、有責任去做某某事情時,總是包含着一個隱藏的預設,就是這個人確實有能力、有可能去做這件事情。具體到如何運用這個原則上,我自己會比較強調兩點引論。
其一是,能力越大,責任也越大。越普通的、越基層的這些人,我們越沒有立場或者資格去對他們橫加指責;但是如果你身處更高位的,或者是本身你享受了更多社會給予你的種種特權的,包括那些在大學裏面養尊處優的知識分子,其實是應該有更多的責任和義務去挺身而出,去公開表達這種反對意見的。
其二是,從跨時段的視角看,當一個局面在還沒有惡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的早期,人們其實更加應該去做一些事,來防止它滑向更不可收拾的地步;而如果真的已經不可收拾到一定程度了,大家再也沒有辦法改變太多事情的話,那可能只有等待一個歷史的契機。
把這兩點引論結合起來,我認為在俄烏戰爭爆發以後去談普通人是不是能夠在這個時間點上再去防止或者制止俄烏戰爭,意義不大;但是反過來推,十幾二十年前普京上台的時候,有那麼多人為了一時的好像政治穩定或者大國夢、或者石油經濟等等種種理由,去說服自己心安理得支持普京政權,那在那若干個時間點上實際上可以指責的人,或者是可以指責的成分可能就要更高一些。
所以我會覺得,不要把目光侷限在俄烏戰爭這一個很短的時間點,而是把這個問題再回溯到整個俄羅斯政權、俄羅斯國家機器是怎麼從蘇聯解體以後葉利欽時代、普京二十年慢慢演變過來、墮落過來。
所以如果要追究普通人和這場戰爭的某種千絲萬縷的共謀關係的話,我覺得同樣的也是把目光往前推,或者往外推到戰爭爆發以前的、更廣泛的社會面上,才能更好地理解。
端傳媒:所以說,如果我們談論普京的戰爭決策和普通俄羅斯人的關係,可以有的一個思路是,並不是決策發生時與普通俄羅斯人的關係,而是之前二十年民眾和國家互動中的種種因素,如何導向了現在的局面?
林垚:對。即便我們看普通民衆對這種戰爭的接受,它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作用,不是說當下戰爭開始以後整個戰爭宣傳機器才發動,普京背後杜金的大歐亞主義,那種宣傳意識形態實際上是早幾年或者早十幾二十年就已經在民間暗流涌動了。很多人可能未必會想到要用戰爭這種殘酷的手段去重新征服烏克蘭或者白俄羅斯,但是大俄羅斯主義的那種意識形態實際上是就有一種共振關係。他可能平時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在自己的交談中、在自己的演講中,會不經意地流露出那種大俄羅斯主義的傾向,可能在過去的20年裏面助長了這種民間的大歐亞主義或者大俄羅斯主義,然後也讓官方認為說,我們如果要發動戰爭的話,在民間會有強大的民意基礎。
所以如果要追究普通人和這場戰爭的某種千絲萬縷的共謀關係的話,我覺得同樣的也是把目光往前推,或者往外推到戰爭爆發以前的、更廣泛的社會面上,才能更好地理解。
袁源:但即便往前推,個人在輿論轟炸和某種意識形態(比如大俄羅斯主義)到處流行,被自己的親人、朋友普遍接受的時候,他們有沒有真正的批判思維能力做一個逆行者?即便他們個人有批判思維能力不接受流行的意識形態,他們有沒有扭轉這種意識形態大流行的能力?如果像你說的,「『應當』蘊含『能夠』」, 那麼似乎在歷史的洪流中,就沒有任何人可以對哪件事負責任了。
林垚:但是我覺得這裏面有一個區別,就是我們站在非俄羅斯人角度,我們生活在另外一套體制之下, 去看俄羅斯的國家機器的動員能力和宣傳能力,我們有時候會產生一種誤解,就好像他們的整個機器也像我們的一樣嚴絲合縫。但是實際上俄羅斯國家機器的能力,包括從宣傳上到動員上,可能遠遠沒有我們所面對的國家機器那麼強大。所以為什麼普京當政二十年他會大量使用暗殺這樣的手段來清除政敵,而不是直接把政敵拉到俄羅斯中央電視台上去搞一個公開懺悔就可以了,對吧?對普通的俄羅斯人來說,過去二十年間他們這種政治動能的空間實際上還是要比我們更多一些。
端傳媒:但反過來講,如果在一個更加嚴絲合縫的體系內發生了類似事情,普通人的責任就會更小嗎?
林垚:我自己是傾向於避免指責普通人。就算真要去指責普通人,我覺得可以被指責的方面與程度也應該要少很多。
袁源:我想再引入另外一個區分:「正當的」(justified)與「可諒解的」(excusable)。我們在討論行為的道德屬性的時候,一方面要討論它有沒有正當性(就是說它是不是 justified) ; 另一方面,即便確定了一個行為是錯的(impermissible/wrong), 我們還可以進一步討論,行為人有沒有解責的原因(就是說他是不是可以被excused)。有了這樣的區分,我們就不用因為不想責怪個體而否認他們的行為是錯的。
很多行為,我們應該堅持,它在道德上就是錯的。比方說一個俄羅斯士兵上了烏克蘭戰場 ,他開了槍,殺了人。放在犯罪團伙理論框架下去理解,我們可以清楚地認識到,他個人參與了一場不正義的戰爭,殺了無辜的人,這個行為是非常錯誤的。
但是我們要不要責備這位士兵個體呢?我們需要進一步知道他是在什麼樣的精神狀況下參加戰爭的?他有沒有被洗腦?他有沒有渠道獲得更充分的信息幫助他判斷戰爭的正義性?他有沒有受到嚴重的脅迫?比方說他被徵兵了卻不去的話會面臨什麼?是處決,監禁還是罰款⋯⋯?這些因素都不會改變他這個行為是錯的,但是可能會在不同程度上減輕甚至徹底消除他應受的指責。
在哲學上有很多圍繞道德運氣(moral luck)的討論。今天是我們坐在這裏討論俄羅斯人的責任,這很大程度上是運氣造成的。我們可以想象,如果明天我們的國家也發動了一場不正義的戰爭,我們需要多大的批判思維能力和勇氣才能反戰,拒絕為之添磚加瓦?
通過這種換位思考,我們可以同情地去理解很多俄羅斯人不管是認知上、情感上,還是操作層面的種種困境,導致他們心甘情願或者不情不願地在繼續支持着這場戰爭。有了這種理解,我們不一定會去責怪他們個人,但這並不妨礙我們正確認識這場戰爭和個人對戰爭林林總總的支持都是不正義的。
「犯罪團夥」模式下,個體與國家的責任分配
只有國家具有合法性的時候,即國家能代表人民做出負責任的集體決定時,國家強力才變成了一種可以徹底改變個體行為道德屬性的道德力量(moral power)。國家或它的具體決定沒有合法性時,國家強力跟黑幫威脅沒有本質區別。
端傳媒:剛剛你們有講,在責任的區分上普通人跟政治精英是有一些區別的。袁源之前在其他採訪中提到,戰爭倫理研究中主要有兩派學說,一個是化約派 (Reductivism),認為所有跟國家戰爭相關的問題都可以被化約為私人的倫理問題;另一派是非化約派(non-Reductivism),認為我們不能僅僅從個人倫理的角度去思考兩個政治體之間的戰爭。袁源更贊成非化約派。那我們也想問在非化約派的主張中,會再細分國家和個體的責任分配嗎?
袁源:如果簡化一點概括化約派(reductivism),可以說他們根底上採用犯罪團伙模式來分析一切戰爭,關注個體的行為本身,而不那麼看重個體在這個制度當中的位置。比如在犯罪團伙這個模式中,黑社會老大派他下面的一個小嘍囉去殺人。小嘍囉殺了人,而這個老大沒有殺人,只是說了一句話。刑法在處理這類謀殺案時會認定殺人的小嘍囉是主犯,而黑社會老大只是從犯,小嘍囉的刑會重很多。所以化約派以犯罪團伙框架來分析戰爭的時候,他們可能會認為,即便在具有合法性的國家中服役,參與了不正義戰爭的士兵做的錯事可能比政治家還重,因為士兵殺了人,而政治家沒有。
像我前面說的,在分析由缺乏合法性的國家發動的戰爭時,我也贊同使用犯罪團伙模式。但我認為這種分析範式應用在具有合法性的國家發動的戰爭上就不合適。因為這點,我反對化約派。在我更接受的非化約派框架下,個體在一個政治體系當中的位置,很有可能徹底地改變他的責任和他的行為的道德屬性。
設想一個具有合法性的國家派出軍隊打了一場不正義但又大致合理的(unjust but reasonable)戰爭。我認為即便士兵在戰場上扣動扳機或發射火箭炮造成了殺戮,他也不是這些殺戮的「主犯」,甚至他的行為都不是錯的。他作為士兵不應為這些殺戮負責,雖然國家和全體公民(他也是公民之一)應該為國家的錯誤決定和戰場上的殺戮共同負責。也就是說,非化約派也會細分不同個體的責任。但在這個框架下,每個人的責任跟這個人在體制當中的位置有非常大的關係。憲法把一個國家要不要打仗的權力完全交託給議會或者總統。這些決策者對發動戰爭負有責任,而在一線作戰的士兵對這些決定沒有參與權所以也沒有責任。
林垚:這裏我追問一下:一個國家是否具有合法性,它是不是不應該影響我們運用非化約派的模式來分析戰爭?畢竟即便在一個沒有合法性的國家機器裏,士兵仍然是在高層命令下動手,而且甚至可以說,因為下級軍官或者下級士兵受到的要挾程度更高、違抗上級命令的個人後果更嚴重,所以他的責任也應該更小才對?
袁源:確實這是一個難題。我認為非化約派的分析模式只適用於具有合法性的國家。這點其實也是國際法的預設,但國際法對國家合法性的判斷標準比政治哲學的基本共識要低很多。大多數政治哲學家認為,起碼一個國家要尊重基本人權才可能具有合法性,但按照國際法,基本上有能力壟斷國內暴力機器的國家都具有合法性,所以普京治下的俄羅斯,阿塞德治下的敘利亞,金正恩治下的北韓等等都是具有合法性的。
在國際法的框架下,如果任何人應該為這些國家發起的不義戰爭而遭到審判,那只有國家元首和他們的核心決策圈中的相關人員,普通士兵是完全免責的。但即便在國際法框架下,士兵接受命令而做的事並不是一概免責的。比如國際法不認為國家有權命令士兵屠殺平民或者虐待戰俘。所以這樣的命令不可能有合法性。在國際法的實踐中,即便士兵在上級命令和軍法威脅下屠殺平民,他們也可能會被審判甚至判刑,但如果他們在威脅下屠殺平民,他們可能被減刑。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有處理過這類案件。
回到你剛才這個問題,國際法會用非化約派的框架來看俄羅斯普通士兵在戰爭中的行為,即他們沒有做錯什麼,因為國際法承認俄羅斯的國家合法性。但我們心裏可能有另外一把尺子。如果我們覺得國際法關於國家合法性的標準太低,俄羅斯不具有合法性,我們就應該用犯罪集團的模式來理解俄軍行為。但像我之前強調的,即便用犯罪集團模式來分析士兵的行為,也不是所有士兵的道德責任都是一樣的。想清楚了他們殺人是錯的,我們還需要思考他們有沒有被欺騙,有沒有被脅迫,等等。這些都可能減輕或免除他們的道德責任。
在非化約派看來,改變士兵行為道德性質(即把原本錯的行為變成對的行為)的不是有沒有脅迫存在。國家讓你去打仗和黑幫老大拿着槍逼你殺人都是脅迫。只有國家具有合法性的時候,即國家能代表人民做出負責任的集體決定時,國家強力才變成了一種可以徹底改變個體行為道德屬性的道德力量(moral power)。國家或它的具體決定沒有合法性時,國家強力跟黑幫威脅沒有本質區別。
端傳媒:所以我們在理解戰爭中的個體責任的時候要把他們的行為放到具體情況中去分析。根據國家是否有合法性、他們是否遭遇了脅迫等等,我們可能會做出不同的結論。
袁源:對。但我想強調的是,戰爭總是集體行動。在分析集體行動時,我們要抓住這兩個基本模式(prototypes):一是在具有合法性的政權下行動,另一個是在犯罪集團中行動。我們只要先把握這兩個基本模式,那面對種種具體的複雜的情況,我們都可以先想一想哪一個模式是合適的,後面的問題就可能迎刃而解。
選擇了基本模式後,當然也還有更精細的問題。比如在想清楚了一場戰爭是具有合法性的,我們還可以進一步想它是不是正義的。如果不是正義的,作為公民、作為政治家,如何停止它。又比如在想清楚了一場戰爭是不具有合法性的之後,我們還可以進一步想,基於士兵個體的行為、認知和其他方面的處境,他有什麼樣的道德責任。所以說,我們先要選基本模式,在大方向上把握哪個模式是適用的,然後再去分析每一個具體的人在其中應有的擔當。
「正義」的政治哲學難題
俄羅斯的戰爭宣傳很大程度上利用了這兩個道德疑難——一是現有國界線是否具有道德合理性,二是要不要承認預防戰的正義性。雖然俄羅斯在這兩點上的論證最終都站不住腳,但因為這是兩個真正的道德問題,俄羅斯的說辭還是可以迷惑很多人,包括不少美國左派。
端傳媒:如果說判斷一場戰爭是否正義,二戰之後的《聯合國憲章》只承認自衛戰和有聯合國授權的人道主義干涉為正義的、合法的戰爭,那麼烏克蘭在其領土對俄羅斯軍隊的抵抗與反擊,是否就是一場不言自明的正義的、合法的自衛戰爭?
袁源:我們可以從兩個層面來回答。一個是,聯合國框架下它是不是不言自明的自衛戰?那答案是比較清晰的:它是一場顯而易見的自衛戰。因為聯合國的框架有一個巨大的前提,就是承認現有的國際邊界——在現有的國際邊界下,如果對方的軍隊已經踏入了你的領土然後你才發動攻擊,那毫無爭議的是自衛戰。
在國際法框架下稍有爭議的是先發制人戰(preemptive war)。1967年的阿拉伯-以色列之戰是一場經典的先發制人戰。埃及已經在集結軍隊了,但是以色列率先發起了對埃及空軍和其他軍事設施的攻擊,快速而有力地破壞了對方的戰爭能力。在以色列方面看來,先發制人是他們最後以相對較輕的犧牲取得勝利的關鍵。在聯合國憲章框架下,先發制人戰已經變成了一個可以被接受的、自衛戰的一種延伸。但對先發制人需要符合嚴格的條件,即你明確知道對方已經要打你了,而且對方已經採取了實質性的準備。這種情況下,雖然對方還沒有進入你的領土,你發了第一枚子彈,國際法接受你是在自衛。
我們要區分先發制人戰和預防戰(preventive war),就說我覺得敵國在不斷壯大,某一天可能會打我,雖然它還沒有打我的意圖或準備,我就先打它。在聯合國框架下,這種戰爭是不被認可的。
回到俄烏戰爭。在法律層面上它是確鑿無疑的自衛戰。但在道德層面上,它是不是一個確鑿無疑的正義戰爭,這依賴於兩個問題 :一是,現在的國界線是不是一定值得尊重?聯合國在俄烏問題上尊重現存國界線,我覺得在道德上沒有什麼問題。烏克蘭獲得當前領土的方式既合乎國際法,又有很深的民族、社會、政治根基。但是在另一些情況下目前的國界線是否在道德上值得尊重就不一定有那麼清晰的答案,比方巴以衝突。在聯合國的框架下,巴勒斯坦就沒有發起自衛戰的權利,因為它沒有聯合國認可的領土主權,所以巴勒斯坦人對以色列不斷侵入他們棲居地的反抗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就不是合法自衛,而是暴民叛亂或恐怖襲擊。 支持巴勒斯坦建立自己的主權國家,就意味着否定現有國界線的道德合理性。
所以,一場戰爭是不是法律層面的自衛戰和它是不是道德層面的自衛戰,是相關又不同的兩個問題。為什麼那麼多人會支持俄羅斯呢?部分原因就在於他們不一定認同目前國界線的道德合理性。另一方面他們也有可能挑戰的是國際法的另一個前提,即只有自衛戰才是正義戰爭。因為有的人認為我剛才說到的預防戰也可能是正義的。預防戰有沒有可能在一定的條件下是正義的,確實也是政治哲學中目前還爭議很大的問題。也就是說,雖然預防戰現在沒有任何的法律認可,但是它還是一個可以商榷的道德疑難。
俄羅斯的戰爭宣傳很大程度上利用了這兩個道德疑難——一是現有國界線是否具有道德合理性,二是要不要承認預防戰的正義性。雖然俄羅斯在這兩點上的論證最終都站不住腳,但因為這是兩個真正的道德問題,俄羅斯的說辭還是可以迷惑很多人,包括不少美國左派。
林垚:我補充一點:在戰爭剛開始的時候俄羅斯不是發動了很多宣傳嘛,講它為什麼要發動戰爭,其中有一點是說這個烏克蘭政府現在被新納粹給佔據了,然後他們在烏東地區對說俄語的人發動種族清洗。當然我們知道這些說法其實都是俄羅斯編出來的,但這裏不妨做一個反事實性的假設:假如他們指控的這點真的是成立的,假如烏克蘭政府正在對烏東地區的俄羅斯族居民發動大清洗,那麼俄羅斯出兵相救就成了一種人道主義干預,它雖然出兵挺進了烏克蘭的領土,但可以說「我的戰爭是正義的」,而烏克蘭這個時候的自衛就很難說是自衛,因為它可能是在維護自己的族群清洗政策。俄羅斯做這個人道主義干預的工作也沒有通過聯合國安理會批准,但是俄羅斯可以說,那是因為我比較關切我和我相鄰的國家、與我同文同種的那些說俄羅斯語的居民。
所以為什麼俄羅斯一開始甩出了那麼多各種各樣的宣傳,包括烏東要搞種族清洗這一點,為什麼對它的整個辯護是很重要的?因為這一點足以用來反駁烏克蘭說在自己家的領土上打仗天然的是一種自衛的、正當的戰爭。
袁源:對,這是關於正義戰爭理論的另一個爭論要點,就是目前的法律框架對人道主義干預(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的限制是不是過於嚴苛:人道主義干預一定要有聯合國安理會的授權才是在法律框架下被允許的。聯合國憲章禁止了在國際關係中使用武力,然後只開了兩個例外,一是自衛,二是在聯合國安理會授權下的聯合國軍事行動(各國都可以參與)。
但是在道德層面上,人們自然又會問,是不是所有沒有聯合國安理會授權的人道主義干預都是不正義的呢?很多人認為在這一點上,法律和道德可能又會分叉(diverge)。1978年,越南入侵柬埔寨。不管越南入侵的其它動機,這場戰爭終止了柬埔寨紅色高棉對本國居民的大規模屠殺。雖然它是沒有聯合國授權的,但是很多人認為它是正義的戰爭。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俄羅斯提出的所有的戰爭依據都是在利用戰爭倫理中真正的疑難點:北約東擴,所以俄有權發起預防戰;當時蘇聯把一些土地分給了烏克蘭,這些決定缺乏合法性,所以俄烏現有國界線沒有道德權威,俄有權發起自衛戰,奪回當年失去的領土;還有就是林垚剛提到的,俄有權發起人道主義干預,去拯救烏克蘭東部的俄羅斯人。雖然仔細去看它的每一個理由最後都是站不住腳的,但是它們之所以在宣傳上這麼有效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它們都關涉到真正的政治哲學難題。
端傳媒:好像我們現在所面臨的戰爭的風險,很多時候蘊藏在「民族國家體系」裏面,是關於國界、文化、民族、土地、語言等等。正義之所以這麼有「爭議」,是否涉及一個問題是,現有的「正義秩序」到底是由誰來確定的,是由什麼樣的基準來確定的?
袁源:這是涉及當代政治哲學的一個根本問題。目前的正義戰爭理論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多主權國家的框架下的。它的基本原則(包括自衛戰的合理性、對人道主義干涉的嚴格限制等等)背後都預設了主權國家的自決權(self-determination)。也就是說,主權國家體系是目前正義戰爭理論的政治學根基。
主權國家體系是近代政治現實的一個基本常數。但主權國家體系是否在道德上站得住腳,誰有權建立主權國家,都是很有爭議的。相信主權國家體系原則上有合法性的理論家們往往分成兩個流派,分別為主權國家提供不同的辯護。
簡單地說,民族主義者(nationalist)認為,不同的民族有權根據自身的語言、文化、宗教、傳統來自治。如果一個民族的人長期聚集生活在某片土地上,這個民族建立國家,那這個國家就對這片土地有領土主權。對民族主義者而言,民族先於國家併為國家合法性和自治權提供道德基礎。
另外一個流派,我們可以稱之為憲政派(statist)。他們不依賴前政治的民族或文化。他們會說像加拿大或美國這樣多民族多語言的國家完全可以通過憲政的方式,通過保障人們的基本人權、為他們提供福利和公共設施、尊重他們的參政議政,而獲得統治合法性。即便沒有共同的民族、語言、宗教和文化,但一個國家的公民還是可以走到一起,共同建立一個有序繁榮的社會。作為這樣的國家中的公民,我們也可以愛國、可以互助,但我們愛國不是愛它作為民族文化的捍衛者,而是愛它的公平正義理想;讓我們團結的不是食物、文化、傳統等等,而是我們國家的繁榮和善好。這就是哈貝馬斯說的憲政愛國主義(constitutional patriotism)。對憲政派而言,國家先於人民,「人民」是國家建構出來的。
這兩派原則上都可以用來為主權國家體系辯護。但政治哲學中也有完全否定主權國家體系的學者。他們認為要實現正義(比如消除戰爭、解決全球變暖等問題)必須建立世界政府( world government)。如果世界政府真的建立了,怎麼理解戰爭呢?所有戰爭都成了內戰,我們是不是只能用警察對付黑幫的方式來看待戰爭?但萬一這個世界政府是不正義的,怎麼辦?如何想象那種體系下的正義戰爭呢?無論怎麼樣,那種條件下的正義戰爭理論跟現在的肯定會非常不一樣。
看过一个德国的电影《我们的父辈》,其中让我记忆深刻的一点是:五个主角之一的犹太人,他的家人是支持纳粹对外战争的,而他和家人分歧的核心是“这个国家不在意我们”,而不是“这个政权、这场战争是罪恶的”。
如果从往前推二十年讨论责任的角度看来,可以说在这一方面德国的犹太人和其他德国人负有相同的责任。在水晶之夜之前,犹太人和其他德国人并没什么不同。而后他们分别成为了最悲惨的受害者和最残暴的迫害者。
我并不怀疑这个剧情设定的真实性,这和我自身的见闻认知也高度相符。纳粹、苏俄和中共都极为重视propaganda,而我亲眼见证了中国的舆论场是如何从向西方学习、期待民主化改革走到今天公知、普世价值都成贬义词的地步。我还见到了有民主自由、有公民教育的美国怎么出现高比例的川粉。对一个平均水平的普通人的批判性思维、不从众、辨别谎言和是非、坚持先进的道德原则的能力,期待能有多高?单单是社交媒体时代的谣言传播范围和信息茧房,就能让结果变得很糟了。在真相被掩盖、谎言被从不同角度重复一千遍的环境里呢?
人类本该从纳粹那段历史中提炼出一剂疫苗,打进自己的制度和教育体系——实际上也有很多这方面的研究和反思。很显然中国没打这剂疫苗。自由国家的公民不会任凭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信息自由被剥夺,但这仍不意味着他们就此免疫了。
当然,无论是纳粹德国,还是今天的俄罗斯或中国,都有很多远非无辜的个体。会有很多“坏人”如鱼得水地作恶;会有更多“普通人”像电影里占据犹太人房子的底层德国穷人一样,顺水推舟地占便宜。但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在中国有亲人朋友,我认识不少普通人,他们有着与官方宣传相似的观念,但他们在生活中可能是很好的人。去blame这些人,且不论公正与否,其本身也是很没意义的,因为他们没打过疫苗,在那样的环境下,他们就像那些德国犹太人一样,只有很小很小的机会不长成这个样子,从统计意义上来讲如果不改变输入的变量,他们的高比例存在是必然的结果。我很认同林垚说的区分blameworthiness和sense of responsibility,我觉得对这个“责任”的思考更多的应该是思考自己在其中的位置,思考这剂疫苗要怎么打——尤其是自己已经“润”出去的时候,而不是怎么指责那些没有moral luck的人。
对于中文圈的人来说,这些事离每个人都并不遥远。
“根据道德的理论,这两个共和国本来应当是“兄弟的”和“结成联邦的”国家,但是,由于得克萨斯问题,在它们之间爆发了战争;美国人民的“主权意志”依靠美国志愿军的勇敢,从“地理的、贸易的和战略的考虑”出发,把自然确定的边界线向南推移了几百英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这次战争虽然有力地打击了巴枯宁以“正义和人道”为依据的理论,但它完全是为了文明的利益进行的。巴枯宁是否要谴责美国人进行这种“侵略战争”呢?富饶的加利福尼亚从对它毫无作为的懒惰的墨西哥人手中摆脱出来,这有什么害处呢?如果精力充沛的美国佬迅速地开发那里的金砂矿床,增加流通手段,在短时间内在太平洋沿岸最适宜的地方集中稠密的人口,开展广泛的贸易,建立许多大城市,开辟轮船交通,铺设从纽约到旧金山的铁路,第一次使太平洋真正接触现代文明,在历史上第三次为世界贸易开辟新的方向,那有什么不好呢?当然,加利福尼亚和得克萨斯的某些西班牙人的“独立”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遭到侵害;“正义”和其他道德原则也许会受到一些破坏;但是同那些具有全世界历史意义的事实比较起来,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marx-engels/06/062.htm
说实话拿威权国家合法性而不是民族国家nation- state体制本身来讨论国民的战争责任是件很丢水平的事。而且民主国家为了给“野蛮”地区“启蒙”,传播“福音”,用民主决策发动的战争似乎也不少啊。这里就不点名批评了、省的一个whataboutism大法伺候过来。
所以Eric桑又要whataboutism了吗?(贼喊捉贼的内行)
@fitfan 你以為其他國家的國民都像你國一樣都是黨的好奴才,是老鼠是鴨都要等指示嗎?😅 俄羅斯再怎麼假模假樣也是有選舉的,普京也是拿著選票上位的😅。身為人民群眾還看不起自己的力量,這就叫做「賤」。
按F大爺的意思,敢情科學家叫了政府幾十年不要搞升溫就能有用一樣。哦,你可能還不關心科學家有多努力叫政府不要幹這事。可支持戰爭的你國人比比皆是。
这种讨论就像针对气候危机,科学家门们开个座谈会,讨论居民怎么节约用电能拯救地球一样。
有些疑問,與戰爭是否正義這個論題相對的,是「戰爭是否正義屬於僞命題嗎?」,哪怕是文中提及的自衛戰、預防戰?因爲殺人一定是錯的,否則法律也不會有正當防衛以及防衛過當的概念,而戰爭必然會牽涉參展各方内部的普通人(我甚至認爲士兵也屬於普通人,只是大家從事的工種和職責不一樣),用暴力去消解暴力也能稱正義嗎?國家主權的意志是否大於人的意志,或者說人的生命權?在政治學當中,最有可能實現世界和平的理想社會形態又是怎樣的呢?如文末提到的,建立世界政府,無國界領土爭議是否就會自然消失,是否就沒有了「國家意志」,也就不存在利用國家意志去裹挾個人意志的做法了。當然内部爭端無法避免,畢竟人都有欲望,而戰爭應該就是人的欲望最膨脹、最扭曲的一種表現形式了。
非暴力溝通已經過時了嗎,還是說它不符合目前的政治現實?
@Jaxton
所以講你邏輯鏈缺失。
第一步“平民有戰爭責任”,第二步“戰爭責任多大”,第三步“根據責任大小決定如何負責,能不能負責”。
你是“因為沒辦法負責”,所以“沒責任”。你還不起錢,所以借錢就當沒發生過,賬上條數目就等於0?
何況北韓人可以講我一反抗就要被槍斃,所以沒辦法,其他國家有何臉面相比?
才看到,非常好的文章,对于台海战争发生后如何对待作为侵略者的中国大陆普通人有指导性的作用。但是正如粉红所言,倘若中国赢得对台湾的侵略战争,则一切道德和法律批判都将不起作用,因此台湾能否取胜仍然是关键。
@Jaxton
Typical Chinese~雪崩來臨的時候每一片雪花都有責任,只是輕重的差別而已。位高權重者的罪最大,人微言輕者的罪最小。你身在這個國家中,享受了國家提供的各種好處,自然也要承擔這個國家造就的罪孽,這是一體的。
@Jaxtone:您说的那些人并没有本文的笔者被扣上“要对战争负责”的帽子,相反作者认为这些人已经尽力做自己能做的事情了,还请看完正文吧
@Jaxton
俄國平民支持戰爭嗎?目前俄國的環境,讓這個問題成了一團迷霧。不過去年的調查指出,五成的俄國人支持戰爭:
https://www.npr.org/2022/04/18/1093282038/russia-war-public-opinion-polling
至於烏克蘭人的意見,因為會讓討論失焦,這裡暫時省略。
但是戰爭如何負責就更麻煩了--如同中華飯的嘲諷般,當二戰的日本平民,硬著頭皮去打仗的時候;當美國要求日本無條件投降時,當時的廣島人又能做什麼?但廣島人無辜嗎?
想到看到南京大屠殺紀念館對熊本地震的發言,不禁想像如果原子彈投到實行南京大屠殺的熊本會如何。
@madlex
人家的重點是反抗的成本--他的核心論點是,當你的生活無法持續時,談何反抗:一個營養不良、一舉一動又遭到監視的北韓人,如何反抗金正恩?
@Jaxton 將俄國的戰爭責任與烏克蘭等同,進而將俄國平民與烏克蘭平民的戰爭責任等同,不知道是屬於什麽奇怪的邏輯。有責任并不等於責任的大小都相等,這是基本的邏輯水平低下的體現。反戰的人民責任小一點,一般默不作聲的人民責任大一點,支持鼓吹戰爭的人民責任再大一點,很難理解嗎?
@Jaxton 沒有論述只有立場和情緒的留言才是讓人不齒的留言🙄
未参战未有直接损失的第三方国家不必提,难道俄国或者乌克兰的平民们支持了战争吗?在莫斯科反战的人民被拘留,失去工作流离失所,战争带来的卢布暴跌物价上涨,你要这些被政权压迫被迫承担损失的人,去对战争负责吗?
什么?你说应该让人民联合起来推翻政府?你还是赶紧回去吃你的美国老爷饭,别替穷苦人民操心了吧!
令人不齿的标题
平民当然不是无辜的🥺,正如同广岛。
學到了很多。想起進擊的巨人
@Jaxton 平民當然要對戰爭負責。反對這句話的人恐怕是覺得平民如螻蟻,什麼都做不到,什麼也改變不了才會這麼想的吧。畢竟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嗎。
@tomdark82 越南出兵柬埔寨即使是小粉紅遍地的bilibili也普遍認為是正義之戰。這也得感謝韓劇《第五共和國》和五學家們的廣泛傳播。至今柬埔寨仍有相當多的柬越友誼紀念碑。
责任本身就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概念。俄罗斯的情况我不了解,但在中国大陆,最经常被讨论的“责任”是普通人要维护国家利益,从小到大,责任的概念并不陌生。然而反过来,不少人依然把国家看作“母亲”、把政府看作“家长”、把办事公务员看作“官老爷”,国家主体的责任仿佛不被强调,并且在现实中经常是缺失了的。至于全体公民对外国、对世界的道德责任…这似乎是更高的层次了。作为公民,我们的责任究竟是什么呢?
當然需要平民負責,錢糧士兵等等並非憑空變出來的,皆是這個國家平民活動的結果。打贏了享受掠奪來的資源,打輸了雙手一攤說自己是平民,公我贏字你輸?需要探討的是需要平民負責的方式而已。
我对这些问题的理解还停留在汉娜阿伦特那里,讽刺的是普京将自己的行动称为是反纳粹的,不知道当年的苏联是不是将卡廷惨案也成为是反纳粹的
让平民去对战争负责?说这句话的人又傲慢又自大
“1978年,越南入侵柬埔寨,終止了柬埔寨紅色高棉對本國居民的大規模屠殺。很多人認為它是正義的戰爭。”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到这种观点,虽然我不太相信“自卫反击”一说,但越南入侵柬埔寨是正义的,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非常扎实有启发性的对谈
感谢 很受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