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文初稿得錢永祥先生給予寶貴意見,謹此致謝。余英時先生一九九五年回香港中文大學參加錢穆先生百年誕辰紀念會議,我做為新亞書院學生幫忙接待。還記得當天清晨在校園路上,余先生對我說,你既對自由主義有興趣,就應好好研究羅爾斯。余先生這番話對我有莫大影響。謹將本文獻給余英時先生,既感謝他當年的鼓勵,也感謝他為推動中國自由主義畢生所做的努力。
本文原發於《二十一世紀》,2021年6月號,總第185期,頁4-20。端傳媒獲授權轉發。
羅爾斯的正義理論
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如真理是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一樣。一種理論,無論多麼精緻簡潔,只要不是真的,就必須被拒絕或被修正;同樣地,法律和制度,無論如何有效率和安排有序,只要不正義,就必須被改造或被廢除。」(註1)這是《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的開篇名句,廣受傳頌,並得到許多人的認同。(註2)羅爾斯(John Rawls)認為,社會制度的正義問題,是政治哲學的首要關注;而要實現正義,我們就必須找到一組原則來規範自由、平等的公民之間的公平合作,藉此界定公民應享的權利、義務和合理的資源分配;這組原則是解決社會紛爭和社會團結的基礎,也為社會改革提供方向。 羅爾斯稱這組原則為正義原則(principles of jus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