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尼亞波利斯黑人George Floyd 被警察粗暴壓頸致死而引發的示威暴動已持續六日。威斯康星州的首府麥迪遜,也連日舉行了反警暴和 Black Lives Matter 的遊行。本地遊行由一間叫 Freedom Inc. 的反歧視社區組織發起。6月1日筆者加入了遊行隊伍。粗略估計有上千人參與遊行,有六至七成是黑人,其餘是白人和少數亞裔。我們沿商店大街遊行至州會大廈,舉著「停止資助警隊(Defund the Police)」﹑「白人的沉默等同暴力(White Silence is Violence)」和「我們不能呼吸(We can't breathe)」的牌子。我自己做了一塊「亞裔支持BLM(Asians 4 Black Lives)」的示威標語。遊行人士堵塞了一條湖岸主要幹道,警察到場但沒有積極干預。我們還一起跳了一波黑人很愛跳的舞步Cha Cha Slide。
除了明州本身,示威也蔓延到其他都會區,包括紐約﹑芝加哥﹑費城和阿特蘭大(Atlanta)。美國警察針對黑人男性和少年的事件在任何都會區都不罕見,即使是在麥迪遜這個經常在「美國宜居城市榜」排名第一的地方。「宜居」只限白人,麥迪遜同時是全美黑人兒童貧窮率最高的城市。在全美各地,警員對黑人使用過度暴力甚至誤殺黑人疑犯的案件幾乎每個月發生,除了非常高調的案件,法院極少會非常少有起訴涉事警員。
比如紐約州黑人加納(Eric Garner)2014年在街頭被警員壓至窒息死亡,同年Michael Brown在密蘇里州費格森(Ferguson)被警員槍殺,引致費格森持續多個星期的警民對峙,也催生了Black Lives Matter 運動(以及「保護警察性命安全」的「Blue Lives Matter」)。2015年的麥迪遜,一個十九歲黑人青年羅賓遜(Tony Robinson)在朋友家門前被警員連開五槍射殺,警員沒有被起訴,有數千人參加示威,名示威者湧入州會大廈並佔領了議事廳。
儘管日前由明州發展而來的橫掃全美的抗議行動,給人的印象是不理性的掠奪和縱火行為,但所謂「暴動」不止是集體情緒發泄,而必定有長期和結構性的原因;更不要說警方管制人群的策略和手段,也會刺激抗爭升級。只是回到根本,Floyd 的死令抗議示威演變成暴動,近因之一,[或許是疫情不成比例地打擊黑人群體,](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200413-opinion-health-inequality-us-race/)但更深層的原因是明州黑人長期承受種族不平等,而且黑人有相當長的暴力抗爭歷史。
##「明尼蘇達悖論」
>在被選為其中一個「全美最宜居城市」時,它也被選為「全美對非裔人口最不友善」的城市之一。
去年我因會議去過明尼蘇達州雙城(Twin Cities,即明尼亞波利斯(Minneapolis)和聖保羅(Saint Paul)兩個城市組成的大都會區),對這個地方印象很好。它不算是大城市,整個大都會區加起來人口約三百多萬。在許多美國中西部城市因工業衰落面對人口流失和都市衰退時,[雙城人口不斷增加](https://www.twincities.com/2019/05/20/st-paul-and-minneapolis-lead-population-growth-across-the-twin-cities/)(在2010-2018年間,雙城人口增加約10%);它的創新科技工業發展得沒有鄰近的芝加哥和麥迪遜快,但仍然是不少初創企業的落腳地。明尼蘇達大學雙城分校是其中一家「公立常春藤」名校,密西西比河兩岸校區綠蔭成林,附近書店書種齊全,滿街都是大學生課餘流連的咖啡廳。
明州是民主黨在中西部的「防火長城」票倉之一,2016年隔壁的威斯康星州意外被共和黨拿下,但希拉里仍然拿下了明尼蘇達,且在雙城所在的 Ramsey 郡得票超過六成半。和我在所在的威斯康星州麥迪遜和德州的奧斯汀一樣,雙城經常在「全美最宜居城市」榜上有名。這幾個都是自由派城市,又因為都有家公立常春藤大學,居民大多支持開放進步價值。
美國人常說「中西部的人特別友善好客,跟東部如波士頓那些無禮自大狂不一樣」。在麥迪遜住了三年多,覺得這說法不是毫無道理。跟美國東西岸的人相比,中西部美國人的確比較禮貌週週,對陌生人比較沒有戒心。明州更是友好得有「Minnesota nice」(明尼蘇達式友善)的說法:即是說明州人不喜與人公開衝突,不喜爭執,謙虛友善不愛現。
但雙城不是對所有人都友善。在被選為其中一個「全美最宜居城市」時,它也被選為「全美對非裔人口最不友善」的城市之一。明州不屬鏽帶工業區,沒有經歷上世紀中期非裔人口從南至北的大遷徙。[根據2010年的人口普查][1],明州非裔人口比例只有5.7%,比大部份附近的中西部州份低(伊利諾州:14.5%;密歇西根州:14.2%;威斯康星州:6.3%)。但黑人和白人群體的不平等數據非常驚人。同樣根據人口普查局的調查:明州只有7%白人在貧窮線下,但黑人的貧窮線下人口有35%;近八成白人有自置居所,黑人只有兩成半,差距是全美第二大。明尼蘇達大學的 Samuel Myers 將之稱為[「明尼蘇達悖論」(Minnesota paradox)](https://www.nytimes.com/2020/06/01/briefing/minneapolis-coronavirus-tara-reader-your-monday-briefing.html):明州「宜居」,政治又進步開放,但同時也是非裔人口生活最艱難的地方。
##美國黑人抗爭與城市暴動
>聖周起義導火線是馬丁路德金遇刺身亡,但當中更多反映了黑人對於政治現實的悲觀看法,以及無法循談判﹑協商和平示威等非暴力手段達到政治目的絕望。
社會學家一般認為,人們選擇「暴動」是因為無法通過正常或傳統途徑表達訴求或達到政治目的,所以追求直接的政治行動,併合理化暴力行為。即是如果正常政治參與有效,通常人不會作出破壞建築物﹑商店﹑或與軍警對峙甚至毆鬥的暴動行為。
美國歷史上有多次參與者以非裔美國人為主的種族暴動(racial riots),民權運動時期最有名的兩個例子是1967年六﹑七月發生在新澤西州紐華克(Newark)等約一百六十多個城市的暴動(後來叫「炎熱且漫長的1967年夏日」(The Long, Hot Summer of 1967));另一次是1968年四月,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在田納西州孟菲斯(Memphis)被刺殺後的大型暴動。當時正值復活節期間,故連串暴動後來被稱為「聖周起義」(Holy Week Uprising)。
馬丁路德金在1968年4月3日前往孟菲斯支持黑人清潔工的工業行動。他在教堂發表了人生最後一篇演說《我登上了山頂》(I've been to the mountain top),後下榻一家汽車旅館,即通常只有兩層高,有點簡陋的便宜旅館。第二天傍晚,馬丁路德金在旅館二樓陽台被槍擊,子彈穿過臉部,一小時後於醫院證實死亡,終年不過三十九歲。消息震撼全國,首都華盛頓同日就爆發示威。巴爾的摩在4月6日中午的追悼會突然升級為示威,到了下午已經有放火和破壞商店的舉動,當晚全市進入緊急狀態和宵禁。其他城市紛紛響應,最後暴動蔓延全國,包括華盛頓特區﹑紐約市﹑芝加哥﹑匹茲堡和巴爾的摩等地。
>民權運動從來不止馬丁路德金這一條路線,麥爾坎X (Malcolm X)多年來直斥馬丁路德金過度温和,著名黑人詩人奈特(Etheridge Knight)長期批評馬丁路德金和基督教會令宗教對民權運動影響力過盛,阻礙黑人爭取入世政治利益。
馬丁路德金遇刺令很多黑人對他高舉的非暴力抗爭路線幻滅。不少非裔美國人認為美國政府有份策劃刺殺,馬丁路德金的死證明白人社會連不鼓吹暴力、主張與白人建制談判的非裔領袖都不能容忍。民權運動從來不止馬丁路德金這一條路線,麥爾坎X (Malcolm X)多年來直斥馬丁路德金過度温和,認為不應低姿態向白人乞求公民權利,並主張黑人分離主義(Black separatism);著名黑人詩人奈特(Etheridge Knight)長期批評馬丁路德金和基督教會令宗教對民權運動影響力過盛,阻礙黑人爭取入世政治利益。
聖周起義導火線是馬丁路德金遇刺身亡,但當中更多反映了黑人對於政治現實的悲觀看法,以及無法循談判﹑協商和平示威等非暴力手段達到政治目的絕望。當時不同種族的美國人對聖周起義有截然不同的觀感,白人認為聖周起義是黑人乘機破壞秩序和進行非法搶掠的行為,但黑人認為暴動反映黑人長期受不公平對待,是對長期種族壓迫的合理回應。
再者,1967和68兩年的全美暴動的確有政治成果。在「炎熱且漫長的1967年夏日」後,美國總統莊遜(Lyndon Johnson)在壓力下成立科納委員會 (Kerner Commission),由當時的伊利諾州州長科納領導,全力研究美國黑人暴動及社會騷亂成因。科納委員會翌年給出一份長達四百多頁的報告,仔細描述美國社會如何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多方面壓迫黑人,並指控聯邦政府在住房和就業方面,都縱容歧視黑人的法律和惡習存在。
報告直接指出黑人暴動成因是白人的種族主義(white racism),且如果美國不解決居住隔離問題,永遠無法根除暴亂成因。1968年的聖周起義間接逼使國會快速通過1968年民權法案,即「公平住房法案」(Fair Housing Act)。此前美國政府雖然已通過了1964年的民權法案,廢除了種族隔離,但遲遲不肯將房屋仲介業的種族歧視刑事化。
##根本問題不改變,為什麼不暴動?
>很多社會學家現在換了一個角度。
1968年聖周起義是美國自內戰以來最大規模的暴動,而且達到了非暴力抗爭達不到的政治成果。但聖周起義以後,黑人暴動頻率卻大大減低,較大型的暴動只有兩次:一次是1980年的邁亞密暴動,起因是黑人保險員 Arthur McDuffie 被警員槍殺,警員被以誤殺罪起訴但不被定罪。暴動最後造成十八人死亡。另一次是1992年洛杉磯暴動,起因是四名警員在公路上毆打黑人 Rodney King,但全部不被起訴。這場暴動造成六十多人死亡。最近的一次是2015年因黑人 Freddie Gray 在被警察拘留時死亡而引發的巴爾的摩暴動,不過完全沒有人命傷亡,造成的經濟損失也遠低於前兩次暴動。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的社會學家亨特(Darnell Hunt)長年研究黑人社會運動,尤其是1992年的洛杉磯暴動。他最近指出1992年洛杉磯情況與近日明尼亞波利斯的情況十分相似,起因是黑人對司法制度全無信心;黑人平日的所見所聞,還有自己的親身經歷,都令他們相信黑人的生命沒有價值,制度牢不可破。亨特同時反對「暴動」說法:暴動暗示這些抗爭者只是宣泄情緒,但他們很清楚自己要的是制度上的改變。
七十年代後黑人暴動頻率減低,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民權運動後某些黑人生活得到改善,比較不認同暴力抗爭行為。在七十年代以前,就算是高教育水平的中產黑人都無法搬進比較好的社區,所有階層的黑人群體都有對於種族主義和制度不公的共同經驗,故更容易產生集體對抗意識(oppositional consciousness)。
雖然黑人在過去五十年的確享受到有限的平權成果,但到了今天,1967年科納委員會報告指出的許多問題仍然存在。[法律上的種族隔離早就廢除,但今天許多城市的居住隔離問題比六十年代更嚴重,令非裔美國人在住房﹑教育和醫療健保上遠遠落後於白人。](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200413-opinion-health-inequality-us-race/)在1965年投票權法案通過後,不少以黑人為主的城市選出了黑人市長和其他領袖,但白人社會的回應方法是將所有商業機構撤走,切斷黑人主導地區的税收來源。
但在七十年代以後,對黑人社區打擊最深的是美國的大量監禁(mass incarceration)問題。美國有全世界最高的監禁比例,[根據今年三月Prison Policy Institute的數據](https://www.prisonpolicy.org/reports/pie2020.html),每十萬名美國人就有近七百名正在服刑,遠遠高於隨後的中國﹑巴西﹑俄羅斯和印度。美國監獄人口飆升並沒有反映罪案率同一趨勢,事實上後者長期下跌。監禁人口暴升主因是1970至80年代一系列嚴厲的刑事檢控法例,以及由尼克遜首先提出,後來列根大力推行的「毒品戰爭」(war on drugs)。
毒品戰爭意在打擊美國自60年代起的迷幻藥風潮,表面不帶種族主義意識,但細節處處針對非裔美國人。例如對藏有固體海洛英(crack cocaine)的檢控門檻比粉狀海洛英(powder cocaine;香港俗稱的「白粉」)要低很多,而黑人癮君子多數使用固體海洛英,白人則多使用粉狀海洛英。兩者在效果上沒有分別,但粉狀海洛英是加工品,價格較高昂。雖然白人和黑人使用毒品的比例相近,但黑人受檢控並定罪的比例卻是前者的五倍以上。
[明尼蘇達州在監獄人口上的種族差別非常嚴重](https://www.prisonpolicy.org/profiles/MN.html),黑人只佔人口5%,但佔監獄人口31%;白人佔全州人口83%,但只佔監獄人口47%,是全國差異最高的地方之一。但大量監禁是全國問題,許多州容許將監獄「外判」給私人公司管理,州政府按人頭補貼私人公司,容許他們從監獄人口數量獲利。大量系統性社科研究發現,就算是被控一模一樣的罪名,黑人得到的刑期還是不成比例地長,定罪率也高於白人。
>民權運動帶來了一些改變,但也沒有改變一些根本性問題。
民權運動帶來了一些改變,但也沒有改變一些根本性問題。2013年費格森因 Michael Brown 的死發生暴力衝突,其時總統奧巴馬譴責民眾暴力,認為他們應依循文明途徑提出訴求,言論令許多黑人民眾非常失望。執筆之時美國總統特朗普在Twitter「宣布」ANTIFA(anti-fascist,反法西斯組織)為「恐怖主義組織」。特朗普早在2017年弗吉尼亞州夏洛鎮(Charlottesville)的極右遊行(Unite the Right)時已多次針對反法西斯組織,又拒絕譴責白人優越主義者的煽動行為,並指衝突發生「雙方都有責任」。雖然特朗普言論沒有種族字眼,但他將責任推在組織非常鬆散的ANTIFA身上,並稱他們為「極左」組織,等同將事件定性為政治力量之間的衝突,淡化警暴和種族主義等問題癥結。
所以,很多社會學家現在換了一個角度:既然黑人仍然面對與六十年代幾乎一樣的情況,與其問黑人為什麼暴動,何不問為什麼不暴動?
##BLM訴求比民權運動深遠
>Black Lives Matter 不像民權時期的組織「美國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NAACP),它的組織非常鬆散,比較像是一群反種族主義的團體的聯盟,甚至只是一句口號或信念。
由明州開始的抗議暴動迅速蔓延全美國,很大程度是因為全美國各地都有 Black Lives Matter 運動分支或在地的有色人種支援團體。Black Lives Matter 不像民權時期的組織「美國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NAACP),它的組織非常鬆散,比較像是一群反種族主義的團體的聯盟,甚至只是一句口號或信念。
而且 Black Lives Matter 運動者認為黑人民權運動沒有帶來更深層的改變,於是拋棄了很多民權運動時期的信條,例如非暴力抗爭和體面政治(respectability politics)。他們不認同馬丁路德金用西裝骨骨(西裝筆挺)的斯文形象討好白人,也不覺得抗爭必然要符合有禮文明非暴力的規限,覺得黑人有權表達自己的憤怒,有權穿著自己喜歡的服裝(例如鬆垮垮的,白人認為是道友(癮君子)才穿的寬鬆牛仔褲),也有權保留自己天然卷的蓬鬆頭髮,不需要符合白人的審美觀。近年的黑人抗爭比較多情緒性的表達,大概跟 Black Lives Matter 這些信念有關。
當然,組織鬆散「沒有大台」的弊處就是抗爭容易被滲透和混水摸魚。連日來白人優越主義組織都有在網上鼓動支持者滲透示威,將破壞商店和公用設施甚至攻擊途人的責任嫁禍 Black Lives Matter 運動。雙城也有疑似臥底警察蒙面加入示威行列。類似手段在組織鬆散的抗爭中屢見不鮮。
>Black Lives Matter 的訴求比民權運動深遠,爭取的遠遠不止是起訴殺害黑人的警員,而是各種制度上的不公與歧視。
不過,在幅員遼闊的美國,這樣的暴力抗爭行為或許很難長時間持續,一來人口不集中(例如2016年反對特朗普性別歧視言論的 Women's March 遊行是六十年代反戰抗議後最大型示威活動,在華盛頓特區有二十萬人參與),二來民眾就算理解暴動成因和行為,也很難忍耐長期處於相對不安全的環境。2013年在費格森的警民對峙持續了大半個月,1992年洛杉磯暴動持續不足一星期,受害黑人 Rodney King 本人公開懇求示威者結束暴動尋求對話。加上白人優越主義者混水摸魚的行為有可能縮短暴動壽命,有理由相信今次暴動也會在數星期內結束。
問題依然根植於黑人群體所處的環境中。長期以來,美國警隊受[破窗理論](https://www.cup.com.hk/2017/06/02/broken-window-theory-and-policy/)影響甚深,在有色人種社區布置過多警力,甚至將有色人種兒童當成成人處理,造成的心理影響是令少數族裔群體完全不信任警方能公正執法。社會學家 Victor Rios 講過一個故事,他研究的拉丁裔社群中有群小孩進去便利店買糖果,亞裔店家不滿他們成群結隊進來,又怕他們偷東西,對他們語氣非常不友善。於是其中一個小孩拿了包薯片就跑出店外。後來Rios問那個小孩,你本來就在排隊付錢了,為甚麼被罵了兩句就偷了一包25美分的薯片?為了25美分坐牢值得嗎?小孩回答:「無論我做甚麼,他們都這樣看我,我為甚麼不讓他們怕我?」
Black Lives Matter 在2013年成形,短短七年,很難說運動至今有沒有取得任何實質成果。但最近我看到不少美國企業(包括花旗銀行﹑大型時裝店 Nordstrom 等)紛紛以「Black Lives Matter」口號表態支持美國非裔社群爭取制度改革,證明運動訴諸的普世價值得到廣泛支持。特朗普無法以種族主義語言來轉移抗爭焦點,一部份是因為美國自六﹑七十年代以來「政治正確」的傳統,另一部份是 Black Lives Matter 得到的支持並不限於黑人群體。Black Lives Matter 的訴求比民權運動深遠,爭取的遠遠不止是起訴殺害黑人的警員,而是各種制度上的不公與歧視。只要改變制度的訴求一直存在, Black Lives Matter 運動就會一直持續下去。
**(陳婉容,威斯康星大學社會學博士研究生)**
[1]: https://www.census.gov/prod/cen2010/cph-2-1.pdf
既然暴动这么长时间没有改变,为什么是继续暴动而不是换一个方法呢?互联网全球化下,如果和平的黑人领袖被枪杀,后果是非常严重。
明明对黑人不公的是警察和当权者,专家却合理化暴动,抢商店等犯罪,不正是转移焦点加深仇恨吗?香港人也区分蓝店黄店,你黑人乱抢,专家说他们的行为很清楚自己要的是制度上的改变,我说是对制度没希望,既然不会变,抢了再说。
你將antifa 問到輕輕帶過,沒講到這次示威後面中共對antifa 的滲透
海洛英是heroine
可卡因才是cocaine
香港指的白粉是heroine不是cocaine
你到底在寫什麼
浮於表面的文章, 種族歧視四個字道不盡歧視的原因
暴力总是伴随着抗争运动。但我们必须时刻警惕,不让暴力变为暴虐。激情必须由理性控制,才能迸发最大的能量。
其實馬丁路德金也有激進的一面,只是他死後,論述歷史的權力被國家壟斷,大家都只知道他是溫和路線,只知道他是爭取黑人權力。才不只,他主要訴求其實是從勞工階級出發,而不只是皮膚顏色罷了。譬如他當時跟貝亞德·魯庭斯一直強調他們的運動不限於黑人,而是全部受壓迫的人,包括窮白人。
支持有限度的暴力 civil disobedience对弱势群体的要求太高了 马丁路德金西其实也知道他的非暴力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更大的暴力
BLM運動提出的反種族主義反歧視是運動的精神所在,但整個運動似乎並未有明確的訴求,假使當權者想回應亦無從回應。如何反種族主義,如何反歧視,是需要參與者首先釐清的問題,否則縱使處理了一單警員的濫暴,亦無法改變整個社會環境。
我覺得WSJ的一條標題很明晰「Riots Invite Crime, Not Justice」,不是「Violence Invites Crime, Not Justice」。暴力可以用以純粹破壞搶奪,也可以是有的放矢的political gesture。二者如混同,我懷疑世界還能否繼續推進?明明很多政治變革都與暴力相關。對暴力出現條件反射式的反應,是對歷史的選擇性失明。而從「暴力」到「暴動」,中間差了一個「政治意向」。之所以,香港示威用了暴力,但我們拒絕承認那是「暴動」,明州示威也用了暴力,但有的暴力只是借政治議題為幌子的無定向破壞。
作者說「社會學家一般認為,人們選擇「暴動」是因為無法通過正常或傳統途徑表達訴求或達到政治目的,所以追求直接的政治行動,並合理化暴力行為。」,在我看來不準確,應改為「人們選擇暴力」。何況,這個「人們的選擇」背後那麼複雜的力量交纏,更不能打包在一個政治議題下,就什麼都入「人們選擇」數。香港的情況我就不多說,反正一天沒調查,一天沒證據,一天就讓它供在所有人前面如太子站前的白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