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徐賁:定於一尊的領袖崇拜

只要極權統治維持一天,個人崇拜的危險就存在一天,有時候看起來受到了節制,但只要時機合適,條件成熟,或有所需要,就一定會死灰復燃。
領袖崇拜是體制性的,而個人崇拜則是個人性的,魅力因素與個人崇拜更加相關。
政治

前蘇聯和東歐集團國家雖然在政府體制上存在差異,但都有一位定於一尊的「領袖」,他是共產黨的首腦,也是國家事務實際的最高領導人和決策者。這樣的領袖角色是由一黨專制的獨裁制度所決定的。它雖然並不一定會產生斯大林或毛澤東這樣的獨裁統治和個人崇拜,但卻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完全排除這種可能。在艾泊·巴拉希等編輯的《共產獨裁的領袖崇拜》(以下簡稱《領袖崇拜》一書裏,我們可以了解到與此有關的一些領袖崇拜特徵、專制制度規律和極權統治邏輯。

20世紀極權國家的領袖崇拜中,希特勒崇拜和斯大林崇拜最有代表意義。希特勒崇拜是納粹體制中特有的個人和領袖崇拜,其他國家沒有。相比之下可以看到,對斯大林的個人崇拜卻是其他共產國家在不同程度上都有的典型案例。因此,認識斯大林崇拜的特徵就不限於蘇聯一國,而且也可以在不同程度上推而廣之,用來反思其他共產國家的領袖崇拜。

領袖崇拜與個人崇拜

我們可以把領袖崇拜(the leader cult)與個人崇拜(cult of the individual)區分開來處理。領袖崇拜是體制性的,而個人崇拜則是個人性的,魅力因素與個人崇拜更加相關。

在黨國體制中,黨的最高領袖也是國家實際最高權威。他不同於民主國家裏的政治領導人,其權力地位不僅在黨內、而且在國家裏也是至高無上的。作為「黨中央」的化身和人格化的「黨中央」,他是當然和唯一的最高領袖,這種絕對地位自然而然會產生對領袖的崇拜:他號令天下、不容挑戰、不容置疑、絕對正確。在最好的情況下,領袖崇拜只是黨國體制和黨中央崇拜的變體,是屬於他的黨魁職位,而不是他個人的。

相比之下,個人崇拜的對象不是黨魁職能,而是領袖本人。個人可能有魅力,而職能則無所謂魅力。在黨國體制內,一旦領袖本人被賦予神話魅力,他的個人崇拜代替了黨魁職能崇拜,那麼他就會凌駕於黨之上,如斯大林和毛澤東。領袖崇拜的黨國是「一黨獨大」,而個人崇拜的領袖卻是「一人獨大」,唯我獨尊,他可以隨意挑選他喜歡的人,把他們安插在黨和國家的重要位置上。他是絕對的主子,黨和國家的要員不過是他的跟班,他通過這樣的主子-跟班關係,控制全黨,而不受黨的制約。為了防止出現這樣的獨裁領袖,黨國會試圖建立一種可以對他形成某種約束的的集體領導,而且原則上不會贊同領袖的個人崇拜。

在黨國體制內,一旦領袖本人被賦予神話魅力,他的個人崇拜代替了黨魁職能崇拜,那麼他就會凌駕於黨之上。

斯大林就曾經是一個最典型的個人崇拜獨裁者。1956年2月蘇聯共產黨第20次代表大會上赫魯曉夫攻擊斯大林的「專制統治」。他用「個人崇拜」(kult lichnosti)一詞來解釋1934年之後蘇聯領導制度發生的變化:是個人崇拜鞏固了斯大林的個人獨裁,因此發生了犯罪性的濫權。赫魯曉夫所說的「個人崇拜」強調的是斯大林的個人品格、慾望和心理——粗暴、濫權、無度的的權力慾和私心膨脹。赫魯曉夫承認,這可以追溯到1928年之後的一些政策,如以領袖權威強制推行的集體化。但是,他拒絕承認斯大林的個人專制與蘇聯的政治體制和運作有任何關係,也就是說,斯大林的個人專制是他個人的事,與列寧主義的布爾什維克制度無關。

這與我們今天對斯大林個人崇拜的認識有着本質區別,我們今天所重視的恰恰是,在蘇聯所建立和運行的是一個極權制度,領袖崇拜是這個制度的權力要素,而領袖崇拜極端化為個人崇拜只不過是一步之遙。只要極權統治維持一天,個人崇拜的危險就存在一天,有時候看起來受到了節制(如集體領導或有限的黨內民主),但只要時機合適,條件成熟,或有所需要,就一定會死灰復燃。斯大林之後的勃烈日涅夫個人崇拜,毛澤東之後的習近平個人崇拜都是例證。

是個人崇拜鞏固了斯大林的個人獨裁,因此發生了犯罪性的濫權。
是個人崇拜鞏固了斯大林的個人獨裁,因此發生了犯罪性的濫權。

只要極權統治維持一天,個人崇拜的危險就存在一天,有時候看起來受到了節制,但只要時機合適,條件成熟,或有所需要,就一定會死灰復燃。

出現新一輪的個人崇拜,是因為又出現了新的權力危機,需要用個人崇拜來加以化解。新一輪的個人崇拜有邯鄲學步、東施效顰的效應,只會顯示領袖本人黔驢技窮和刻舟求劍的低能,並不能添加他的個人魅力。

個人崇拜的禍根隱藏在極權體制的領袖崇拜之中。在一黨專制的極權體制中,黨是絕對的權威:黨的領導無所不在,無所不能,而且相信會千秋萬代永遠長存。這個精心打造的體制結構,核心就是它的領袖,領袖是黨的象徵和面孔,所有國民都必須聽黨話、跟黨走。他們必須對黨的無限信任、崇敬和服從,這樣培養起來的「黨崇拜」心理可以方便地移到任何一位黨魁身上。無論誰來擔任黨的最高領導都是一樣。

從理論上說,任何人都可以坐上這個最高位置,而且這個位置必須時刻有人坐着,絕對不能空閒。它本身就在黨內扮演一個「可替換的不可替換角色」。一顆洋葱必然有內核,而內核卻是空的,其實什麼都沒有,同樣,黨組織必須要有核心,但誰都可以當這個核心。這就阿倫特著名的「洋葱」比喻,「極權主義的統治和組織的恰當形象是一個洋葱的結構,領袖處於一種空心的位置。無論他做什麼,整合威權等級的政治體,或者暴君般地統治人民,他都是從洋葱結構的內心,而不是在它之外或之上發生作用的」。

德國歷史學家格哈德·裏特(Gerhard Ritter)指出,20世紀的暴力「革命」產生了形形色色的領袖崇拜,這與暴力革命的目標與方式有關,也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馬基雅維利政治產物。暴力和恐怖,階級鬥爭、黨內鬥爭、欺騙、權術、奸詐、偽善,形成了一種與戰爭類似的政治。20世紀的這種個人崇拜人物都是心狠手辣、陰毒殘忍、狂妄自大的流氓、超人和半神式人物,無一例外。以他們為首的政權都在國內造成過大規模的迫害、殘酷的政治運動、頻繁的清洗和人道災難。

領袖崇拜對共產國家政權合法性的奠定是必須的,不是可有可無,而是其統治機構不可缺少的部分,只不過由於現實條件不同,顯現的程度有所差別而已。以蘇聯為例,革命政權的合法性不可能基於傳統(世襲)或者理性-法律(選舉),因此必須用其他理由來說服人民接受它的合法性。英國伯明翰大學歷史教授利斯(E. A. Rees)指出,不能用韋伯模式的第三選項「魅力」來解釋這種合法性。

領袖崇拜對共產國家政權合法性的奠定是必須的,不是可有可無,而是其統治機構不可缺少的部分。

共產國家政權有自己獨立的合法性基礎,包括三個特點。第一,利用象徵或情感依戀的力量,讓人民認同政權及其意識形態、制度、領導人、革命歷史、英雄人物等等。第二,政府提出某種口號、政策或綱領來爭取人民的支持,政策口號視需要而定。例如,蘇聯有戰時共產主義、新經濟政策、一國建成社會主義;中國有新民主主義、社會主義改造、大躍進、「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四個現代化。第三,取得能讓人民覺得符合他們利益和願望的成就,如蘇聯的第一個五年計劃,中國的改革開放、經濟崛起。

共產極權政權合法化基礎的上述三點都是脆弱的,它們必須依靠國家的力量才能保證人民的支持,因為它們都是自上而下強行決定的。人民沒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他們不敢公開表示自己的反對意見,所以他們的支持並不總是真心誠意、言行一致的。為了說服他們,宣傳和洗腦便成為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為了保證人民對政權的服從和忠誠,需要調動他們的情緒和情感,激發他們對黨和領袖的熱愛和敬仰,崇拜便是這樣一種情緒力量。

共產極權政權合法化基礎都是脆弱的,它們必須依靠國家的力量才能保證人民的支持,因為它們都是自上而下強行決定的。圖為1951年中國,人們高舉蘇聯總統斯大林的肖像,慶祝共產政權在中國成立一週年。
共產極權政權合法化基礎都是脆弱的,它們必須依靠國家的力量才能保證人民的支持,因為它們都是自上而下強行決定的。圖為1951年中國,人們高舉蘇聯總統斯大林的肖像,慶祝共產政權在中國成立一週年。

然而,在非自由狀態下,人心裏的情感和情緒是無法測試的。統治者完全知道這一點。因此,對政權忠誠和對領袖熱愛的公開表現,各種崇拜的象徵和儀式,便有了決定性的重要意義。從唱國歌、升國旗典禮,到佩戴領袖像章、宣誓表忠、刷「學習強國」App,都是這種性質的儀式化行為。

儀式化行為規範了共產體制國家裏的「正能量」和「政治正確」。民主國家也有正能量和政治正確,但那是社會主流的政治和道德價值,而不是對某個黨或黨魁的忠誠和服從。共產體制國家的正能量行為都是為政治效忠服務的:讚美領袖、愛黨愛國、仇恨敵人、要求「進步」、向黨「交心」、要求參加組織、把組織當作爹孃親人、看官方新聞聯播、監督和舉報「壞人壞事」。而在所有這些政治表現當中,敬仰和熱愛領袖是第一位的。

一個人經常模仿別人這麼做,就會漸漸自覺要求自己這麼做。這會對他的思想、感情和心理有馴化作用。他的內心便會形成一種習慣性態勢,對任何領袖都會有一種習慣性膜拜。這種領袖崇拜是專制制度下「官職崇拜」政治文化的一部分,與領袖是否有個人魅力根本無關。事實上,產生於僵化官僚體制、經過這個體制長期打磨的領袖,恰恰是最不可能具有個人魅力的。

產生於僵化官僚體制、經過這個體制長期打磨的領袖,恰恰是最不可能具有個人魅力的。

封閉社會裏的領袖崇拜與政治文化

極權體制的領袖崇拜是專制統治邏輯(仇視人權、公民自由和權利、憲政法治)的作用後果,也是它權力制度結構的要素(一黨專政、以領袖為核心的大一統、等級森嚴和只對上級負責的官僚體制、挑選領袖的黑箱機制)。個人崇拜是領袖崇拜的極端形式,它經常被錯誤地理解為,只是因為某個政治人物的個人權力慾望失度、道德操守低下、個性強梁霸道才出現的特例情形。當然,不能排除這些個人因素所起的作用,但這些並不是主要的。如果不是因為專制極權本身的統治邏輯和權力結構,就算再有心計的個人要營造和維持個人崇拜,也是不可能的。

領袖崇拜是極權政治文化的集中體現,也強化了這種政治文化。政治文化體現在當下政權的性質和政府形式,但也包含一些早於當下政權的歷史和傳統元素。即使制度非常相似的國家也會有各自的政治文化特徵。例如,美國和英國都是民主國家,但各自有獨特的政治文化。美國政府的權力源於一部成文憲法,這部憲法的制定者們既擔心君主專制和強大的中央政府,也對「多數人暴政」很不放心,因此他們將聯邦政府劃分為三個不同分支,以確保權力的分散。在歷史的過程中,美國政治體制形成了兩黨競爭的傳統。相比之下,英國有着悠久的君主制歷史,從未有過成文憲法。雖然現任君主擁有國家元首的官方頭銜,但她的權力只是名義上的,而且。英國實行多黨而非兩黨的議會政治。

同樣,前蘇聯和中國看上去有非常相似的政治制度,但也有着不同的政治文化,這也是兩個制度中領袖崇拜各有特色的一個原因。蘇聯的斯大林個人崇拜聯繫着列寧崇拜,與舊俄農民的沙皇崇拜和俄羅斯東正教的聖人崇拜有歷史淵源。中國的毛澤東崇拜則有與蘇聯不同的封建專制歷史傳承,「文革」後,許多對毛澤東個人崇拜的反思都論及中國專制主義統治傳統的影響。

蘇聯的斯大林個人崇拜聯繫着列寧崇拜,與舊俄農民的沙皇崇拜和俄羅斯東正教的聖人崇拜有歷史淵源。中國的毛澤東崇拜則有與蘇聯不同的封建專制歷史傳承。

中國特色的皇帝崇拜和王權崇拜是一種基於恐懼而非真愛的崇拜,是「跪拜」而非「崇拜」。就像中國人跪拜龍王,並不是因為愛龍王,而是因為怕龍王。
中國特色的皇帝崇拜和王權崇拜是一種基於恐懼而非真愛的崇拜,是「跪拜」而非「崇拜」。就像中國人跪拜龍王,並不是因為愛龍王,而是因為怕龍王。

與俄羅斯傳統不同,中國特色的皇帝崇拜和王權崇拜是一種基於恐懼而非真愛的崇拜,是「跪拜」而非「崇拜」。就像中國人跪拜龍王,並不是因為愛龍王,而是因為怕龍王。臣民對皇帝也是這樣,皇帝獨攬大權、權力無邊、恩威莫測,代表一種深不可測的恐怖威力。正如歷史學家謝天佑所說,「君王對臣下一覽無遺,臣下視君王高深莫測。使臣下互相監視,可以『以十得一』,從而在上的君王達到『以一得十『的效果、這樣就『奸無所失』了。而君王則應『周密而不見』,把自己內心世界嚴嚴實實地藏起來,不讓臣下知道自已的愛憎。甚至君王與臣下語言思想都要『隔塞』,『辭言通』則『主不神』。君王與臣下之別,一個是不可揣摩的神,一個是完全可以控制的奴僕」。

儘管不同極權國家的專制政治文化有各自特色的歷史傳統淵源,但作為同一類國家,它們共同的政治文化特點更值得我們重視。正如弗羅姆(Erich Fromm)在《逃避自由》一書裏指出的那樣,共產國家的民眾有一種對強人領袖的心理依賴,並自然而然產生對他的崇拜。崇拜能同時滿足領袖和民眾的不同心理需要。崇拜能讓領袖消除對自己的不確定性和不安全感,增強他的自信力和權威感。崇拜也能讓民眾覺得自己的生命裏融入了一個偉大事業和一個高尚目的,因此得到極大的滿足。這是一種對神話般的、超越世俗的、不可思議的力量的渴望。民眾需要滿足這樣的渴望——無論如何,哪怕是用自我欺騙的方式來滿足這個渴望。惟有如此,他們才是消除他們自己身上那種令他們感到羞恥的平庸。他們不但不渴望自由,而是反而害怕自由,逃避自由。

這種雙重意義的領袖崇拜只是在封閉的極權社會裏才會起到作用。利斯指出,「這就是為什麼領袖崇拜被視為內在於那些有『極權』控制野心的政權。20世紀的極權主義政權都有強大的領袖崇拜、精英組織和教條原則,都致力於將群眾融入一個信徒團體。他們都有這樣一個政治進程的目標」。

利斯還指出,封閉制度中的領袖崇拜與開放政治制度中的政治崇敬是不同的。任何一種政治制度都會有一些崇敬的象徵因素,如國旗、國歌、紀念處所、就職宣誓、國家節日和慶典、公共葬禮等等。美國首都華盛頓的國家廣場是就是一個具有國家象徵意義的開放型公園,裏面有林肯紀念堂,還有華盛頓、傑弗遜、羅斯福的紀念館。美國民眾對這些傑出政治人物表示敬仰,不是因為他們代表了某一個黨派,而是因為他們生前為國家做出過貢獻,或因為他們代表了國家歷史上的一些關鍵時刻。孫中山在中國也可以說是一個類似華盛頓或傑弗遜的人物,對孫中山表示崇敬,本質上與蔣介石崇拜或毛澤東崇拜是不同的。

在開放的政治制度下,公共空間能夠獨立存在併發揮作用,人們可以自由地發表對政治人物的看法和評價,因此能夠防止出現定於一尊、權大無邊的領袖。在穩定的民主憲政制度下更是不可能出現對領袖的個人崇拜。 但封閉的政治制度就不同了。

第一,在封閉社會中,政治有着開放政治所沒有的特殊目的和任務。後者的政治是推行和實施具體政策的工具,但前者的政治卻是壓制和打擊政治異己的武器(階級鬥爭),它的根本目的是確保政權永不易手(紅色江山永不變色)。這種政治需要一個代表政權、而不是代表人民的領袖。

第二,開放制度中的政治人物只是公職人員,過了任期,便可從事其他工作。封閉制度中的政治人物是「幹部」或「領導幹部」,工作由「組織部」安排,退出「一線」後,就會安排到「二線」。在這樣的制度中,最高領袖對眾多高級領導幹部的安排有很大的決定權,這個權力是開放制度中任何一位政治人物所沒有的。

第三,最高領袖對人事安排的巨大權力,決定了封閉制度中領袖與親信下屬特有的主子-跟班關係。跟班的地位和榮耀取決於主子的恩寵,當然得竭盡全力擁護和讚揚。領袖的個人崇拜雖然可能由他自己授意,但必須藉助這些下屬的精心打造和大力宣傳才能形成和維持。

專制個人崇拜不僅要有人鼓吹,而且需要封殺一切不同的反對聲音。圖為1966年,文革期間,街頭貼著的一張海報。
專制個人崇拜不僅要有人鼓吹,而且需要封殺一切不同的反對聲音。圖為1966年,文革期間,街頭貼著的一張海報。

封閉社會裏的宣傳機構和各種代言人都擔負着維繫領袖與民眾關係的重要「中介」任務。這是因為,領袖並不直接接觸民眾,領袖甚至需要遠離民眾的日常視線,深居簡出(當然也是為了安全),才能保持一種高貴的神秘性。他的日常起居細節都是「國家機密」,偶爾在社會裏露面,也只是為了顯示體恤下情、關心民眾。媒體予以報導,這就是一種中介的宣傳。利斯指出,「個人崇拜只有通過負責宣傳和控制輿論的職能部門才能真正發展起來,這些職能部門人員包括編輯、記者、宣傳和審查人員、教育人士、輿論引導人」。在對習近平崇拜的推動中,不僅有官方媒體,而且有他的親信下屬,還有各種身份的官方代言人,如胡錫進(編輯、記者)、胡鞍鋼(教育人士)、周小平(網絡輿論引導人)等等。

領袖並不直接接觸民眾,領袖甚至需要遠離民眾的日常視線,深居簡出,才能保持一種高貴的神秘性。

專制個人崇拜不僅要有人鼓吹,而且需要封殺一切不同的反對聲音。這就特別需要有封閉政治制度的基本條件保證,其中有四項特別值得重視。第一,這個制度實行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政治以個人而不是制度為中心。政治逐級上升的個人化,到了頂峰,便是至高無上的領袖個人。第二,言論和輿論(尤其是不同政治觀點)必須是嚴格掌控的。領袖的意見是唯一正確的,他一個人正確還不夠,還要用他的思想來統一全黨、全國人民的思想。第三,必須對所有公共媒體實行審查、管制和掌控。不允許妄議政治,更不允許批評或譏諷領袖。違反者法律伺候。第四,必須控制人的社會化的所有方式和進程,嚴加監視學校教育、圖書報刊出版、文化活動、大眾文化、文娛旅遊、網絡社交等等。一句話,封閉的體制必須做到充分封閉,任何一個缺口,都可能有千里之堤、潰於蟻巢的效應。防範「政治風險」也就成為重中之重,而維護領袖的絕對權威和個人崇拜則成為政治維穩的核心部分。

真假魅力與個人崇拜

領袖個人崇拜要打造的不可能是一個泥塑木雕的偶像,而是一個富有個人魅力的英明領袖:他有堅定的信仰,不忘初心,一如既往。他有強烈的使命感,高瞻遠矚、天才睿智,永遠正確,這是他的傑出之處,也是他的魅力所在。只有這樣的偉人,才配得上萬民敬仰和崇拜。個人崇拜強調的是領袖的個人魅力。「魅力」因此成為認識個人崇拜不可或缺的關鍵因素。但是,不同的領袖個人崇拜中的魅力因素(打造方式、運作特徵、合法性需要)卻並不相同。

英國歷史學家伊恩·科紹(Ian Kershaw)用「魅力」為關照點,比較了納粹德國的希特勒崇拜和蘇聯的斯大林崇拜。希特勒的「元首」(der Führer)崇拜是內在於納粹體制的,希特勒個人從一開始就是納粹運動的精神力量,也始終是納粹制度的核心。相比之下,斯大林崇拜是一種對最高「領導」(vozhd)的崇拜,是在他權力鬥爭勝利後才製造出來的。共產革命開始的時候,就算是領袖或「大佬」式的人物,也不可能有個人崇拜。多位大佬人物之間的權力博弈結果是難以預測的,只有當其中一位絕對勝出後,才有可能形成絕對權威,並以此打造他的個人崇拜。

而且,共產黨內的個人崇拜還有礙於馬列主義的教義原則。希特勒可以把自己當作德國的耶穌般救世人物,但斯大林不行,因為馬克思主義不承認救世主。為了打造他的個人崇拜,斯大林必須重新解釋馬克思主義,用馬克思主義理論來包裝革命領袖的特殊作用。他也得先打造列寧崇拜(而列寧生前是不允許這麼做的),乘勢打造自己的個人崇拜。由於個人崇拜違背馬列主義的教義,赫魯曉夫才有可能用反對個人崇拜來反對斯大林。希特勒靠一己之魅力贏得了他在納粹黨內和德國的政治權威,但斯大林在蘇聯共產黨和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的權威卻來自他作為馬克思、恩格斯、列寧的繼承人身份。

希特勒靠一己之魅力贏得了他在納粹黨內和德國的政治權威,但斯大林在蘇聯共產黨和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的權威卻來自他作為馬克思、恩格斯、列寧的繼承人身份。

共產國家的領袖不具有希特勒的那種個人魅力,他們根本不善於做那種即興發揮、熱情澎湃、打動人心的演說,他與「人民」的溝通,不過是在報紙上發表「重要文章」或者在開會時用緩慢的語速做報告。他訴諸革命思想和正確理論的說服力量,但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的被說服,似乎從來不是他要考慮的問題。解釋和貫徹他的思想和力量,那是他親信手下的事情。這也是其他共產黨領袖一貫的指示和領導作風,與希特勒富有個人魅力的煽動和蠱惑是根本不同的。

希特勒的「元首」(der Führer)崇拜是內在於納粹體制的,希特勒個人從一開始就是納粹運動的精神力量,也始終是納粹制度的核心。
希特勒的「元首」(der Führer)崇拜是內在於納粹體制的,希特勒個人從一開始就是納粹運動的精神力量,也始終是納粹制度的核心。

共產黨領袖擁有的是一種「製造的魅力」,這個特殊意義上的「魅力」,與韋伯所說的那種「魅力領袖」可能有怎樣的聯繫?這種「製造的魅力」在極權體制中又起到怎樣的作用?這些是與斯大林式領袖崇拜和領袖魅力普遍有關的問題,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來考慮。

第一,真假魅力的區分,並不一定是本質的區別,而可以是程度上的區別。魅力只是極權獨裁統治權力的一個元素,而不是全部。斯大林式的個人崇拜是一種鞏固其統治、打造其統治合法性的權謀。個人崇拜訴諸於個人魅力,但它的魅力只是一種表象,與韋伯所說的那種真實的領袖魅力並不是一回事。韋伯所說的那種「魅力」有助於我們認識斯大林的假魅力,因為用這一概念去理解斯大林的個人崇拜,可以幫助我們看到,像斯大林這樣的獨裁統治者雖然並不具有真實意義上的內在魅力,不具備希特勒那種程度的個人魅力,但可以用宣傳的手段來營造一種「魅力效應」,這種魅力效應是共產極權制度所特有、也特別需要的一種領袖與民眾的情感認可關係。個人魅力效應的心理要素是親和性的「崇拜」,它能有效淡化或消解極權統治的暴力恐懼,把統治權力的強制壓迫轉化為民眾的自願服從和支持。

而且,如德國社會學家,韋伯研究專家萊普修斯(M. Rainer Lepsius)所指出的,一黨專政的權力結構需要有一種「卡里斯馬式關係」(魅力關係)。里斯在對毛澤東崇拜的研究中採用了這個觀點,他認為,「不管領袖本身的個人能力如何,政治制度本身已經促成黨內等級體系中頂端與其下屬之間交流的不對稱性……萊普修斯為這種『卡里斯馬式關係』選出瞭如下主要標準:信徒們的個人奉獻;規範性標準的消解;基於情感忠誠而不是正式法則建立起來的共同體」。這是對韋伯理想中的『卡里斯馬式關係』的重新解釋,把個人崇拜的魅力,從靜態的個人內在素質轉向動態的權力運作,「認為領袖能夠維持卡里斯馬式統治不僅僅基於其個人品質特性,而且也基於卡里斯馬式關係的結構。雖然卡里斯馬式的個人品質並不是建立領袖崇拜的必要條件,但是它確實能強有力地加強領袖崇拜被認可的程度」。也就是說,領袖的個人崇拜能夠在權力的官僚體系中有效地經營一種主子與跟班的利益聯繫,斯大林、毛澤東都是這樣。

領袖的個人崇拜能夠在權力的官僚體系中有效地經營一種主子與跟班的利益聯繫,斯大林、毛澤東都是這樣。

第二,雖然黨的首腦並不是一個真的魅力領袖,但為他精心打造的個人崇拜卻還是讓他成為一個似乎魅力無限的神人,因此實際上是有效的統治謀略。利用個人崇拜的神話,斯大林成功地改變了自己的公共形象,從一個枯燥無味、不討人喜歡的行政官僚,變成了英明睿智的時代創造者。這種個人崇拜所營造的政治魅力,在相當程度上改變了傳統暴君與臣民的關係,使斯大林與人民之間形成了一種具有催眠和麻痺作用的魅力粘合。無論他的統治如何恐怖、殘暴,錯誤連連,都不曾對他的統治權威造成重大的負面影響。無論他做什麼、怎麼做,人民都能接受,既不懷疑,也不反抗。

對領袖的個人崇拜形成了一種人民必須對他絕對信任和服從的政治氣氛。心甘情願地絕對服從,這是人民對魅力領袖表示無限熱愛和崇敬的唯一方式,任何程度上的不熱愛或不崇敬,都自動成為大逆不道的犯上行為。而且,個人崇拜還能成功營造一種「敵友論」的世界觀和社會觀:要麼是「我們」,要麼就是與我們敵對的「他們」。崇拜「我們的領袖」是表現我們這一方的無條件忠誠,因為他是我們這一方的絕對權威。

在共產政權延續數代人的國家裏,「開國領袖」與「守成領袖」的個人崇拜在性質上是不同的,因為他們包括的權威(無論是否需要外化為魅力)是不同的。卡蘿·斯特朗(Carol Strong)和麥特·基林斯沃斯(Matt Killingsworth)在《斯大林是魅力領袖嗎?作為合法性權術的「個人崇拜」》一文中指出,開國領袖擁有的是「自然的權威」,而他們的後繼守成者擁有的是「製造的權威」。前者指的是在政權轉變時期的過程中,在民眾那裏自發形成的那種權威。 也就是亂世出英雄的時期,在複雜的環境、條件、機遇中自然而然產生的英雄權威。相比之下,後者則是指在官僚科層中因提拔或推舉而產生的那種最高位置的權威。這兩種權威是不同的,權威的性質不同,製造權威人物神話的可能性和有效方式自然也就不同。

利斯指出,「不同的共產政權——在蘇聯、南斯拉夫、阿爾巴尼亞、中國、北韓、北越和古巴——有一些相同的特點。開始時的革命運動參加者都是高度意識形態化的(信念堅定、使命感強、有獻身精神),都是富有戰鬥性的先鋒戰士,都經歷過地下工作、革命、內戰、黨派鬥爭或民族解放鬥爭。這些都影響了他們的思維和做事方式。他們在革命運動的過程中建立起自己的權威,大多數權威都能維持幾十年之久。像列寧、斯大林、鐵托、霍查、毛澤東、胡志明、金正日和卡斯特羅這樣的人物都是傑出的歷史角色,他們身上有着勝利者領袖和國家建立者的光環,編織關於他們的神話和傳奇是很容易的事情」。但是,這些英雄人物的後繼守成者們要編織關於屬於他們自己的神話和傳奇就沒有那麼容易了。勉強為之,就難免鬧出「小梁河大學問」「扛200斤麥子,十里山路不換肩」一類的笑話來。

以個人為中心的領袖崇拜是共產專制政權的共同特徵,雖然個人崇拜的程度不同,但這種領袖崇拜都具有相同的統治邏輯、權力結構、專制運作方式,並形成一種相同的,與封閉社會相一致的政治文化。這種政權在領袖周圍製造一種精緻而令人害怕的神秘感。它把領袖神話為一個使得他的所有下屬和人民都相形見絀,必須對他仰望,唯其馬首是瞻的偉大人物,因此向他們索取無條件的忠誠與馴服。儘管這種個人崇拜中有個人榮耀、自尊自大、忘乎所以的因素,但是,它出現在幾乎所有的專制政權中,這就表明,它的存在是有制度原因的。

有的共產專制國家甚至在吃夠了領袖個人崇拜的苦頭之後,有過痛定思痛的反思,也採取過一些遏制個人崇拜的措施,但終於因為不能改變專制制度本身,而功虧一簣,無功而返。

有的共產專制國家甚至在吃夠了領袖個人崇拜的苦頭之後,有過痛定思痛的反思,也採取過一些遏制個人崇拜的措施,但終於因為不能改變專制制度本身,而功虧一簣,無功而返。一旦有機會,有需要,個人崇拜便又死灰復燃,甚至變本加厲地捲土重來。每當這種個人崇拜再度發生的時候,它都會強迫國家和社會變得更加封閉:嚴控媒體和公共言論、禁止任何批評或辯論、打擊異己、監控人民的思想、強化宣傳洗腦。在這種時候,個人崇拜便成為一個國家的憲政法治正在以怎樣的速度倒退、強權正在如何倒行逆施、政治氣候正在變得何等惡劣的一個晴雨表。歷史一次又一次給了我們這樣的這樣的教訓,能不能吸取歷史的教訓,就要看我們自己了。

(徐賁:旅美學者,著名評論人,著有《走向後現代和後殖民》、《文化批評往何處去》、《知識份子和公共政治》等)

讀者評論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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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疫情期间再温习这篇文章,更觉得写的精妙了。还要收藏起来,继续读。

  2. 哎 曾想徐贲在南方周末的文章

  3. 蘇聯總統斯大林?

  4. 这篇文章好得我都想打赏了…

  5. “有的共产专制国家”大概就相当于“北朝鲜和其他国家”吧

  6. 是“梁家河”

  7. “个人崇拜还能成功营造一种“敌友论”的世界观和社会观:要么是“我们”,要么就是与我们敌对的“他们”。崇拜“我们的领袖”是表现我们这一方的无条件忠诚,因为他是我们这一方的绝对权威。”
    这大概目前是在中国搞个人崇拜努力的全部“成果”。习近平这个人物,要形象没形象,要魅力没魅力,要成绩没成绩,除非他真有本事在这个位子上坐二十年,实在不能想象能够成为一个普遍的崇拜对象。《还愿》事件曾经让我稍有怀疑,这个人真的在年轻一代中拥有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了?但其中缘由,只不过是上一段所述罢了。

  8. 好文章。共产国家的领袖不具有希特勒的那种个人魅力,他们根本不善于做那种即兴发挥、热情澎湃、打动人心的演说,他与“人民”的沟通,不过是在报纸上发表“重要文章”或者在开会时用缓慢的语速做报告。他诉诸革命思想和正确理论的说服力量,但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的被说服,似乎从来不是他要考虑的问题。解释和贯彻他的思想和力量,那是他亲信手下的事情。这也是其他共产党领袖一贯的指示和领导作风,与希特勒富有个人魅力的煽动和蛊惑是根本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