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苏联和东欧集团国家虽然在政府体制上存在差异,但都有一位定于一尊的“领袖”,他是共产党的首脑,也是国家事务实际的最高领导人和决策者。这样的领袖角色是由一党专制的独裁制度所决定的。它虽然并不一定会产生斯大林或毛泽东这样的独裁统治和个人崇拜,但却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在艾泊·巴拉希等编辑的《共产独裁的领袖崇拜》(以下简称《领袖崇拜》一书里,我们可以了解到与此有关的一些领袖崇拜特征、专制制度规律和极权统治逻辑。
20世纪极权国家的领袖崇拜中,希特勒崇拜和斯大林崇拜最有代表意义。希特勒崇拜是纳粹体制中特有的个人和领袖崇拜,其他国家没有。相比之下可以看到,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却是其他共产国家在不同程度上都有的典型案例。因此,认识斯大林崇拜的特征就不限于苏联一国,而且也可以在不同程度上推而广之,用来反思其他共产国家的领袖崇拜。
领袖崇拜与个人崇拜
我们可以把领袖崇拜(the leader cult)与个人崇拜(cult of the individual)区分开来处理。领袖崇拜是体制性的,而个人崇拜则是个人性的,魅力因素与个人崇拜更加相关。
在党国体制中,党的最高领袖也是国家实际最高权威。他不同于民主国家里的政治领导人,其权力地位不仅在党内、而且在国家里也是至高无上的。作为“党中央”的化身和人格化的“党中央”,他是当然和唯一的最高领袖,这种绝对地位自然而然会产生对领袖的崇拜:他号令天下、不容挑战、不容置疑、绝对正确。在最好的情况下,领袖崇拜只是党国体制和党中央崇拜的变体,是属于他的党魁职位,而不是他个人的。
相比之下,个人崇拜的对象不是党魁职能,而是领袖本人。个人可能有魅力,而职能则无所谓魅力。在党国体制内,一旦领袖本人被赋予神话魅力,他的个人崇拜代替了党魁职能崇拜,那么他就会凌驾于党之上,如斯大林和毛泽东。领袖崇拜的党国是“一党独大”,而个人崇拜的领袖却是“一人独大”,唯我独尊,他可以随意挑选他喜欢的人,把他们安插在党和国家的重要位置上。他是绝对的主子,党和国家的要员不过是他的跟班,他通过这样的主子-跟班关系,控制全党,而不受党的制约。为了防止出现这样的独裁领袖,党国会试图建立一种可以对他形成某种约束的的集体领导,而且原则上不会赞同领袖的个人崇拜。
在党国体制内,一旦领袖本人被赋予神话魅力,他的个人崇拜代替了党魁职能崇拜,那么他就会凌驾于党之上。
斯大林就曾经是一个最典型的个人崇拜独裁者。1956年2月苏联共产党第20次代表大会上赫鲁晓夫攻击斯大林的“专制统治”。他用“个人崇拜”(kult lichnosti)一词来解释1934年之后苏联领导制度发生的变化:是个人崇拜巩固了斯大林的个人独裁,因此发生了犯罪性的滥权。赫鲁晓夫所说的“个人崇拜”强调的是斯大林的个人品格、欲望和心理——粗暴、滥权、无度的的权力欲和私心膨胀。赫鲁晓夫承认,这可以追溯到1928年之后的一些政策,如以领袖权威强制推行的集体化。但是,他拒绝承认斯大林的个人专制与苏联的政治体制和运作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斯大林的个人专制是他个人的事,与列宁主义的布尔什维克制度无关。
这与我们今天对斯大林个人崇拜的认识有着本质区别,我们今天所重视的恰恰是,在苏联所建立和运行的是一个极权制度,领袖崇拜是这个制度的权力要素,而领袖崇拜极端化为个人崇拜只不过是一步之遥。只要极权统治维持一天,个人崇拜的危险就存在一天,有时候看起来受到了节制(如集体领导或有限的党内民主),但只要时机合适,条件成熟,或有所需要,就一定会死灰复燃。斯大林之后的勃烈日涅夫个人崇拜,毛泽东之后的习近平个人崇拜都是例证。
只要极权统治维持一天,个人崇拜的危险就存在一天,有时候看起来受到了节制,但只要时机合适,条件成熟,或有所需要,就一定会死灰复燃。
出现新一轮的个人崇拜,是因为又出现了新的权力危机,需要用个人崇拜来加以化解。新一轮的个人崇拜有邯郸学步、东施效颦的效应,只会显示领袖本人黔驴技穷和刻舟求剑的低能,并不能添加他的个人魅力。
个人崇拜的祸根隐藏在极权体制的领袖崇拜之中。在一党专制的极权体制中,党是绝对的权威:党的领导无所不在,无所不能,而且相信会千秋万代永远长存。这个精心打造的体制结构,核心就是它的领袖,领袖是党的象征和面孔,所有国民都必须听党话、跟党走。他们必须对党的无限信任、崇敬和服从,这样培养起来的“党崇拜”心理可以方便地移到任何一位党魁身上。无论谁来担任党的最高领导都是一样。
从理论上说,任何人都可以坐上这个最高位置,而且这个位置必须时刻有人坐着,绝对不能空闲。它本身就在党内扮演一个“可替换的不可替换角色”。一颗洋葱必然有内核,而内核却是空的,其实什么都没有,同样,党组织必须要有核心,但谁都可以当这个核心。这就阿伦特著名的“洋葱”比喻,“极权主义的统治和组织的恰当形象是一个洋葱的结构,领袖处于一种空心的位置。无论他做什么,整合威权等级的政治体,或者暴君般地统治人民,他都是从洋葱结构的内心,而不是在它之外或之上发生作用的”。
德国历史学家格哈德·里特(Gerhard Ritter)指出,20世纪的暴力“革命”产生了形形色色的领袖崇拜,这与暴力革命的目标与方式有关,也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马基雅维利政治产物。暴力和恐怖,阶级斗争、党内斗争、欺骗、权术、奸诈、伪善,形成了一种与战争类似的政治。20世纪的这种个人崇拜人物都是心狠手辣、阴毒残忍、狂妄自大的流氓、超人和半神式人物,无一例外。以他们为首的政权都在国内造成过大规模的迫害、残酷的政治运动、频繁的清洗和人道灾难。
领袖崇拜对共产国家政权合法性的奠定是必须的,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其统治机构不可缺少的部分,只不过由于现实条件不同,显现的程度有所差别而已。以苏联为例,革命政权的合法性不可能基于传统(世袭)或者理性-法律(选举),因此必须用其他理由来说服人民接受它的合法性。英国伯明翰大学历史教授利斯(E. A. Rees)指出,不能用韦伯模式的第三选项“魅力”来解释这种合法性。
领袖崇拜对共产国家政权合法性的奠定是必须的,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其统治机构不可缺少的部分。
共产国家政权有自己独立的合法性基础,包括三个特点。第一,利用象征或情感依恋的力量,让人民认同政权及其意识形态、制度、领导人、革命历史、英雄人物等等。第二,政府提出某种口号、政策或纲领来争取人民的支持,政策口号视需要而定。例如,苏联有战时共产主义、新经济政策、一国建成社会主义;中国有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改造、大跃进、“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四个现代化。第三,取得能让人民觉得符合他们利益和愿望的成就,如苏联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国的改革开放、经济崛起。
共产极权政权合法化基础的上述三点都是脆弱的,它们必须依靠国家的力量才能保证人民的支持,因为它们都是自上而下强行决定的。人民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他们不敢公开表示自己的反对意见,所以他们的支持并不总是真心诚意、言行一致的。为了说服他们,宣传和洗脑便成为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为了保证人民对政权的服从和忠诚,需要调动他们的情绪和情感,激发他们对党和领袖的热爱和敬仰,崇拜便是这样一种情绪力量。
然而,在非自由状态下,人心里的情感和情绪是无法测试的。统治者完全知道这一点。因此,对政权忠诚和对领袖热爱的公开表现,各种崇拜的象征和仪式,便有了决定性的重要意义。从唱国歌、升国旗典礼,到佩戴领袖像章、宣誓表忠、刷“学习强国”App,都是这种性质的仪式化行为。
仪式化行为规范了共产体制国家里的“正能量”和“政治正确”。民主国家也有正能量和政治正确,但那是社会主流的政治和道德价值,而不是对某个党或党魁的忠诚和服从。共产体制国家的正能量行为都是为政治效忠服务的:赞美领袖、爱党爱国、仇恨敌人、要求“进步”、向党“交心”、要求参加组织、把组织当作爹娘亲人、看官方新闻联播、监督和举报“坏人坏事”。而在所有这些政治表现当中,敬仰和热爱领袖是第一位的。
一个人经常模仿别人这么做,就会渐渐自觉要求自己这么做。这会对他的思想、感情和心理有驯化作用。他的内心便会形成一种习惯性态势,对任何领袖都会有一种习惯性膜拜。这种领袖崇拜是专制制度下“官职崇拜”政治文化的一部分,与领袖是否有个人魅力根本无关。事实上,产生于僵化官僚体制、经过这个体制长期打磨的领袖,恰恰是最不可能具有个人魅力的。
产生于僵化官僚体制、经过这个体制长期打磨的领袖,恰恰是最不可能具有个人魅力的。
封闭社会里的领袖崇拜与政治文化
极权体制的领袖崇拜是专制统治逻辑(仇视人权、公民自由和权利、宪政法治)的作用后果,也是它权力制度结构的要素(一党专政、以领袖为核心的大一统、等级森严和只对上级负责的官僚体制、挑选领袖的黑箱机制)。个人崇拜是领袖崇拜的极端形式,它经常被错误地理解为,只是因为某个政治人物的个人权力欲望失度、道德操守低下、个性强梁霸道才出现的特例情形。当然,不能排除这些个人因素所起的作用,但这些并不是主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专制极权本身的统治逻辑和权力结构,就算再有心计的个人要营造和维持个人崇拜,也是不可能的。
领袖崇拜是极权政治文化的集中体现,也强化了这种政治文化。政治文化体现在当下政权的性质和政府形式,但也包含一些早于当下政权的历史和传统元素。即使制度非常相似的国家也会有各自的政治文化特征。例如,美国和英国都是民主国家,但各自有独特的政治文化。美国政府的权力源于一部成文宪法,这部宪法的制定者们既担心君主专制和强大的中央政府,也对“多数人暴政”很不放心,因此他们将联邦政府划分为三个不同分支,以确保权力的分散。在历史的过程中,美国政治体制形成了两党竞争的传统。相比之下,英国有着悠久的君主制历史,从未有过成文宪法。虽然现任君主拥有国家元首的官方头衔,但她的权力只是名义上的,而且。英国实行多党而非两党的议会政治。
同样,前苏联和中国看上去有非常相似的政治制度,但也有着不同的政治文化,这也是两个制度中领袖崇拜各有特色的一个原因。苏联的斯大林个人崇拜联系着列宁崇拜,与旧俄农民的沙皇崇拜和俄罗斯东正教的圣人崇拜有历史渊源。中国的毛泽东崇拜则有与苏联不同的封建专制历史传承,“文革”后,许多对毛泽东个人崇拜的反思都论及中国专制主义统治传统的影响。
苏联的斯大林个人崇拜联系着列宁崇拜,与旧俄农民的沙皇崇拜和俄罗斯东正教的圣人崇拜有历史渊源。中国的毛泽东崇拜则有与苏联不同的封建专制历史传承。
与俄罗斯传统不同,中国特色的皇帝崇拜和王权崇拜是一种基于恐惧而非真爱的崇拜,是“跪拜”而非“崇拜”。就像中国人跪拜龙王,并不是因为爱龙王,而是因为怕龙王。臣民对皇帝也是这样,皇帝独揽大权、权力无边、恩威莫测,代表一种深不可测的恐怖威力。正如历史学家谢天佑所说,“君王对臣下一览无遗,臣下视君王高深莫测。使臣下互相监视,可以‘以十得一’,从而在上的君王达到‘以一得十‘的效果、这样就‘奸无所失’了。而君王则应‘周密而不见’,把自己内心世界严严实实地藏起来,不让臣下知道自已的爱憎。甚至君王与臣下语言思想都要‘隔塞’,‘辞言通’则‘主不神’。君王与臣下之别,一个是不可揣摩的神,一个是完全可以控制的奴仆”。
尽管不同极权国家的专制政治文化有各自特色的历史传统渊源,但作为同一类国家,它们共同的政治文化特点更值得我们重视。正如弗罗姆(Erich Fromm)在《逃避自由》一书里指出的那样,共产国家的民众有一种对强人领袖的心理依赖,并自然而然产生对他的崇拜。崇拜能同时满足领袖和民众的不同心理需要。崇拜能让领袖消除对自己的不确定性和不安全感,增强他的自信力和权威感。崇拜也能让民众觉得自己的生命里融入了一个伟大事业和一个高尚目的,因此得到极大的满足。这是一种对神话般的、超越世俗的、不可思议的力量的渴望。民众需要满足这样的渴望——无论如何,哪怕是用自我欺骗的方式来满足这个渴望。惟有如此,他们才是消除他们自己身上那种令他们感到羞耻的平庸。他们不但不渴望自由,而是反而害怕自由,逃避自由。
这种双重意义的领袖崇拜只是在封闭的极权社会里才会起到作用。利斯指出,“这就是为什么领袖崇拜被视为内在于那些有‘极权’控制野心的政权。20世纪的极权主义政权都有强大的领袖崇拜、精英组织和教条原则,都致力于将群众融入一个信徒团体。他们都有这样一个政治进程的目标”。
利斯还指出,封闭制度中的领袖崇拜与开放政治制度中的政治崇敬是不同的。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会有一些崇敬的象征因素,如国旗、国歌、纪念处所、就职宣誓、国家节日和庆典、公共葬礼等等。美国首都华盛顿的国家广场是就是一个具有国家象征意义的开放型公园,里面有林肯纪念堂,还有华盛顿、杰弗逊、罗斯福的纪念馆。美国民众对这些杰出政治人物表示敬仰,不是因为他们代表了某一个党派,而是因为他们生前为国家做出过贡献,或因为他们代表了国家历史上的一些关键时刻。孙中山在中国也可以说是一个类似华盛顿或杰弗逊的人物,对孙中山表示崇敬,本质上与蒋介石崇拜或毛泽东崇拜是不同的。
在开放的政治制度下,公共空间能够独立存在并发挥作用,人们可以自由地发表对政治人物的看法和评价,因此能够防止出现定于一尊、权大无边的领袖。在稳定的民主宪政制度下更是不可能出现对领袖的个人崇拜。 但封闭的政治制度就不同了。
第一,在封闭社会中,政治有着开放政治所没有的特殊目的和任务。后者的政治是推行和实施具体政策的工具,但前者的政治却是压制和打击政治异己的武器(阶级斗争),它的根本目的是确保政权永不易手(红色江山永不变色)。这种政治需要一个代表政权、而不是代表人民的领袖。
第二,开放制度中的政治人物只是公职人员,过了任期,便可从事其他工作。封闭制度中的政治人物是“干部”或“领导干部”,工作由“组织部”安排,退出“一线”后,就会安排到“二线”。在这样的制度中,最高领袖对众多高级领导干部的安排有很大的决定权,这个权力是开放制度中任何一位政治人物所没有的。
第三,最高领袖对人事安排的巨大权力,决定了封闭制度中领袖与亲信下属特有的主子-跟班关系。跟班的地位和荣耀取决于主子的恩宠,当然得竭尽全力拥护和赞扬。领袖的个人崇拜虽然可能由他自己授意,但必须借助这些下属的精心打造和大力宣传才能形成和维持。
封闭社会里的宣传机构和各种代言人都担负着维系领袖与民众关系的重要“中介”任务。这是因为,领袖并不直接接触民众,领袖甚至需要远离民众的日常视线,深居简出(当然也是为了安全),才能保持一种高贵的神秘性。他的日常起居细节都是“国家机密”,偶尔在社会里露面,也只是为了显示体恤下情、关心民众。媒体予以报导,这就是一种中介的宣传。利斯指出,“个人崇拜只有通过负责宣传和控制舆论的职能部门才能真正发展起来,这些职能部门人员包括编辑、记者、宣传和审查人员、教育人士、舆论引导人”。在对习近平崇拜的推动中,不仅有官方媒体,而且有他的亲信下属,还有各种身份的官方代言人,如胡锡进(编辑、记者)、胡鞍钢(教育人士)、周小平(网络舆论引导人)等等。
领袖并不直接接触民众,领袖甚至需要远离民众的日常视线,深居简出,才能保持一种高贵的神秘性。
专制个人崇拜不仅要有人鼓吹,而且需要封杀一切不同的反对声音。这就特别需要有封闭政治制度的基本条件保证,其中有四项特别值得重视。第一,这个制度实行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政治以个人而不是制度为中心。政治逐级上升的个人化,到了顶峰,便是至高无上的领袖个人。第二,言论和舆论(尤其是不同政治观点)必须是严格掌控的。领袖的意见是唯一正确的,他一个人正确还不够,还要用他的思想来统一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第三,必须对所有公共媒体实行审查、管制和掌控。不允许妄议政治,更不允许批评或讥讽领袖。违反者法律伺候。第四,必须控制人的社会化的所有方式和进程,严加监视学校教育、图书报刊出版、文化活动、大众文化、文娱旅游、网络社交等等。一句话,封闭的体制必须做到充分封闭,任何一个缺口,都可能有千里之堤、溃于蚁巢的效应。防范“政治风险”也就成为重中之重,而维护领袖的绝对权威和个人崇拜则成为政治维稳的核心部分。
真假魅力与个人崇拜
领袖个人崇拜要打造的不可能是一个泥塑木雕的偶像,而是一个富有个人魅力的英明领袖:他有坚定的信仰,不忘初心,一如既往。他有强烈的使命感,高瞻远瞩、天才睿智,永远正确,这是他的杰出之处,也是他的魅力所在。只有这样的伟人,才配得上万民敬仰和崇拜。个人崇拜强调的是领袖的个人魅力。“魅力”因此成为认识个人崇拜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但是,不同的领袖个人崇拜中的魅力因素(打造方式、运作特征、合法性需要)却并不相同。
英国历史学家伊恩·科绍(Ian Kershaw)用“魅力”为关照点,比较了纳粹德国的希特勒崇拜和苏联的斯大林崇拜。希特勒的“元首”(der Führer)崇拜是内在于纳粹体制的,希特勒个人从一开始就是纳粹运动的精神力量,也始终是纳粹制度的核心。相比之下,斯大林崇拜是一种对最高“领导”(vozhd)的崇拜,是在他权力斗争胜利后才制造出来的。共产革命开始的时候,就算是领袖或“大佬”式的人物,也不可能有个人崇拜。多位大佬人物之间的权力博弈结果是难以预测的,只有当其中一位绝对胜出后,才有可能形成绝对权威,并以此打造他的个人崇拜。
而且,共产党内的个人崇拜还有碍于马列主义的教义原则。希特勒可以把自己当作德国的耶稣般救世人物,但斯大林不行,因为马克思主义不承认救世主。为了打造他的个人崇拜,斯大林必须重新解释马克思主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包装革命领袖的特殊作用。他也得先打造列宁崇拜(而列宁生前是不允许这么做的),乘势打造自己的个人崇拜。由于个人崇拜违背马列主义的教义,赫鲁晓夫才有可能用反对个人崇拜来反对斯大林。希特勒靠一己之魅力赢得了他在纳粹党内和德国的政治权威,但斯大林在苏联共产党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权威却来自他作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继承人身份。
希特勒靠一己之魅力赢得了他在纳粹党内和德国的政治权威,但斯大林在苏联共产党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权威却来自他作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继承人身份。
共产国家的领袖不具有希特勒的那种个人魅力,他们根本不善于做那种即兴发挥、热情澎湃、打动人心的演说,他与“人民”的沟通,不过是在报纸上发表“重要文章”或者在开会时用缓慢的语速做报告。他诉诸革命思想和正确理论的说服力量,但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的被说服,似乎从来不是他要考虑的问题。解释和贯彻他的思想和力量,那是他亲信手下的事情。这也是其他共产党领袖一贯的指示和领导作风,与希特勒富有个人魅力的煽动和蛊惑是根本不同的。
共产党领袖拥有的是一种“制造的魅力”,这个特殊意义上的“魅力”,与韦伯所说的那种“魅力领袖”可能有怎样的联系?这种“制造的魅力”在极权体制中又起到怎样的作用?这些是与斯大林式领袖崇拜和领袖魅力普遍有关的问题,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虑。
第一,真假魅力的区分,并不一定是本质的区别,而可以是程度上的区别。魅力只是极权独裁统治权力的一个元素,而不是全部。斯大林式的个人崇拜是一种巩固其统治、打造其统治合法性的权谋。个人崇拜诉诸于个人魅力,但它的魅力只是一种表象,与韦伯所说的那种真实的领袖魅力并不是一回事。韦伯所说的那种“魅力”有助于我们认识斯大林的假魅力,因为用这一概念去理解斯大林的个人崇拜,可以帮助我们看到,像斯大林这样的独裁统治者虽然并不具有真实意义上的内在魅力,不具备希特勒那种程度的个人魅力,但可以用宣传的手段来营造一种“魅力效应”,这种魅力效应是共产极权制度所特有、也特别需要的一种领袖与民众的情感认可关系。个人魅力效应的心理要素是亲和性的“崇拜”,它能有效淡化或消解极权统治的暴力恐惧,把统治权力的强制压迫转化为民众的自愿服从和支持。
而且,如德国社会学家,韦伯研究专家莱普修斯(M. Rainer Lepsius)所指出的,一党专政的权力结构需要有一种“卡里斯马式关系”(魅力关系)。里斯在对毛泽东崇拜的研究中采用了这个观点,他认为,“不管领袖本身的个人能力如何,政治制度本身已经促成党内等级体系中顶端与其下属之间交流的不对称性……莱普修斯为这种‘卡里斯马式关系’选出了如下主要标准:信徒们的个人奉献;规范性标准的消解;基于情感忠诚而不是正式法则建立起来的共同体”。这是对韦伯理想中的‘卡里斯马式关系’的重新解释,把个人崇拜的魅力,从静态的个人内在素质转向动态的权力运作,“认为领袖能够维持卡里斯马式统治不仅仅基于其个人品质特性,而且也基于卡里斯马式关系的结构。虽然卡里斯马式的个人品质并不是建立领袖崇拜的必要条件,但是它确实能强有力地加强领袖崇拜被认可的程度”。也就是说,领袖的个人崇拜能够在权力的官僚体系中有效地经营一种主子与跟班的利益联系,斯大林、毛泽东都是这样。
领袖的个人崇拜能够在权力的官僚体系中有效地经营一种主子与跟班的利益联系,斯大林、毛泽东都是这样。
第二,虽然党的首脑并不是一个真的魅力领袖,但为他精心打造的个人崇拜却还是让他成为一个似乎魅力无限的神人,因此实际上是有效的统治谋略。利用个人崇拜的神话,斯大林成功地改变了自己的公共形象,从一个枯燥无味、不讨人喜欢的行政官僚,变成了英明睿智的时代创造者。这种个人崇拜所营造的政治魅力,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传统暴君与臣民的关系,使斯大林与人民之间形成了一种具有催眠和麻痺作用的魅力粘合。无论他的统治如何恐怖、残暴,错误连连,都不曾对他的统治权威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无论他做什么、怎么做,人民都能接受,既不怀疑,也不反抗。
对领袖的个人崇拜形成了一种人民必须对他绝对信任和服从的政治气氛。心甘情愿地绝对服从,这是人民对魅力领袖表示无限热爱和崇敬的唯一方式,任何程度上的不热爱或不崇敬,都自动成为大逆不道的犯上行为。而且,个人崇拜还能成功营造一种“敌友论”的世界观和社会观:要么是“我们”,要么就是与我们敌对的“他们”。崇拜“我们的领袖”是表现我们这一方的无条件忠诚,因为他是我们这一方的绝对权威。
在共产政权延续数代人的国家里,“开国领袖”与“守成领袖”的个人崇拜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因为他们包括的权威(无论是否需要外化为魅力)是不同的。卡萝·斯特朗(Carol Strong)和麦特·基林斯沃斯(Matt Killingsworth)在《斯大林是魅力领袖吗?作为合法性权术的“个人崇拜”》一文中指出,开国领袖拥有的是“自然的权威”,而他们的后继守成者拥有的是“制造的权威”。前者指的是在政权转变时期的过程中,在民众那里自发形成的那种权威。 也就是乱世出英雄的时期,在复杂的环境、条件、机遇中自然而然产生的英雄权威。相比之下,后者则是指在官僚科层中因提拔或推举而产生的那种最高位置的权威。这两种权威是不同的,权威的性质不同,制造权威人物神话的可能性和有效方式自然也就不同。
利斯指出,“不同的共产政权——在苏联、南斯拉夫、阿尔巴尼亚、中国、朝鲜、北越和古巴——有一些相同的特点。开始时的革命运动参加者都是高度意识形态化的(信念坚定、使命感强、有献身精神),都是富有战斗性的先锋战士,都经历过地下工作、革命、内战、党派斗争或民族解放斗争。这些都影响了他们的思维和做事方式。他们在革命运动的过程中建立起自己的权威,大多数权威都能维持几十年之久。像列宁、斯大林、铁托、霍查、毛泽东、胡志明、金正日和卡斯特罗这样的人物都是杰出的历史角色,他们身上有着胜利者领袖和国家建立者的光环,编织关于他们的神话和传奇是很容易的事情”。但是,这些英雄人物的后继守成者们要编织关于属于他们自己的神话和传奇就没有那么容易了。勉强为之,就难免闹出“小梁河大学问”“扛200斤麦子,十里山路不换肩”一类的笑话来。
以个人为中心的领袖崇拜是共产专制政权的共同特征,虽然个人崇拜的程度不同,但这种领袖崇拜都具有相同的统治逻辑、权力结构、专制运作方式,并形成一种相同的,与封闭社会相一致的政治文化。这种政权在领袖周围制造一种精致而令人害怕的神秘感。它把领袖神话为一个使得他的所有下属和人民都相形见绌,必须对他仰望,唯其马首是瞻的伟大人物,因此向他们索取无条件的忠诚与驯服。尽管这种个人崇拜中有个人荣耀、自尊自大、忘乎所以的因素,但是,它出现在几乎所有的专制政权中,这就表明,它的存在是有制度原因的。
有的共产专制国家甚至在吃够了领袖个人崇拜的苦头之后,有过痛定思痛的反思,也采取过一些遏制个人崇拜的措施,但终于因为不能改变专制制度本身,而功亏一篑,无功而返。
有的共产专制国家甚至在吃够了领袖个人崇拜的苦头之后,有过痛定思痛的反思,也采取过一些遏制个人崇拜的措施,但终于因为不能改变专制制度本身,而功亏一篑,无功而返。一旦有机会,有需要,个人崇拜便又死灰复燃,甚至变本加厉地卷土重来。每当这种个人崇拜再度发生的时候,它都会强迫国家和社会变得更加封闭:严控媒体和公共言论、禁止任何批评或辩论、打击异己、监控人民的思想、强化宣传洗脑。在这种时候,个人崇拜便成为一个国家的宪政法治正在以怎样的速度倒退、强权正在如何倒行逆施、政治气候正在变得何等恶劣的一个晴雨表。历史一次又一次给了我们这样的这样的教训,能不能吸取历史的教训,就要看我们自己了。
(徐贲:旅美学者,著名评论人,著有《走向后现代和后殖民》、《文化批评往何处去》、《知识份子和公共政治》等)
疫情期间再温习这篇文章,更觉得写的精妙了。还要收藏起来,继续读。
哎 曾想徐贲在南方周末的文章
蘇聯總統斯大林?
🖕
这篇文章好得我都想打赏了…
“有的共产专制国家”大概就相当于“北朝鲜和其他国家”吧
是“梁家河”
“个人崇拜还能成功营造一种“敌友论”的世界观和社会观:要么是“我们”,要么就是与我们敌对的“他们”。崇拜“我们的领袖”是表现我们这一方的无条件忠诚,因为他是我们这一方的绝对权威。”
这大概目前是在中国搞个人崇拜努力的全部“成果”。习近平这个人物,要形象没形象,要魅力没魅力,要成绩没成绩,除非他真有本事在这个位子上坐二十年,实在不能想象能够成为一个普遍的崇拜对象。《还愿》事件曾经让我稍有怀疑,这个人真的在年轻一代中拥有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了?但其中缘由,只不过是上一段所述罢了。
好文章
好文章。共产国家的领袖不具有希特勒的那种个人魅力,他们根本不善于做那种即兴发挥、热情澎湃、打动人心的演说,他与“人民”的沟通,不过是在报纸上发表“重要文章”或者在开会时用缓慢的语速做报告。他诉诸革命思想和正确理论的说服力量,但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的被说服,似乎从来不是他要考虑的问题。解释和贯彻他的思想和力量,那是他亲信手下的事情。这也是其他共产党领袖一贯的指示和领导作风,与希特勒富有个人魅力的煽动和蛊惑是根本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