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經典重讀:當代惡之華──尚‧惹內《竊賊日記》

從《竊賊日記》中惡的三種形態──理想化的惡、情慾化的惡和儀式化的惡,我們可見到惹內顛覆了主流社會的道德框架。他以惡為善,視卑劣為崇高,於罪惡中找到英雄氣慨。
尚.惹內(Jean Genet,1910-1986),法國當代著名小說家、劇作家、詩人、評論家、社會活動家。曾因偷盜罪被捕,後來轉而從事寫作。著有小說《竊賊日記》、《布雷斯特之爭》等,戲劇《女僕》、《陽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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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偷到作家

尚.惹內(Jean Genet,1910-1986,讓.熱內)的生平比其作品更富戲劇性。惹內的母親是一名妓女,在惹內七個月大時,她棄子而去。惹內之後由巴黎的社會福利機構安置,被一個農村家庭收養。惹內六歲入學,成績優異。十歲時,他被控告偷竊,成為他人生的轉捩點。法國著名哲學家、小說家沙特(Jean-Paul Sartre)於《聖惹內,戲劇演員和殉道者》(Saint Genet, Comédien et martyr)中說,這次指控構成了惹內人生傳奇的底色,惹內的自我認同自此之後便被凝定了下來──他選擇了以小偷為志業,決定成為別人口中所指控的那個他,去做別人指控他所做的一切。

惹內的名著《竊賊日記》(又譯《小偷日記》),便是他為自己的身份、為罪與惡而辯護的一份自白書。他在《日記》第三段寫道:「在這部日記裏,我不想掩飾我淪為小偷的種種原因,而最簡單的動機就是要吃飯。在人生的選擇過程中,我未曾摻進任何反抗、痛苦、憤怒或諸如此類的情感。我精心準備自己的冒險(……)為了犯罪,我早已雄姿勃勃,箭在弦上。」

這本宣稱要歌頌罪惡的作品是惹內的一部自傳體小說,1949年出版,內容是關於作者1932年至1940年間於法國、意大利(義大利)、西班牙和中歐等地區流浪的生活。本來,按自傳體小說的嚴格定義,此類文類是要以回憶的方式來寫作者的生平,特別是作者性格構成的歷史,如卡繆的《第一人》、屠格涅夫的《初戀》等。但惹內本人就說,偷竊、背叛和同性戀才是《竊賊日記》的基本議題。而且,有別於一般自傳體小說平實的敘述語言──為了追求仿真、忠於歷史的效果,《竊賊日記》用的是詩化的抒情語言,因為惹內說,他要寫的不是歷史,而是傳奇。

從小偷到作家,惹內在法國文壇的名聲多得三個人物的加持,分別是尚.高克(Jean Cocteau,又譯尚.考克多)、沙特和巴代伊(Georges Bataille)。高克使惹內獲得特赦,並把他介紹給巴黎文壇。沙特那篇長達六百多頁的評論《聖惹內,戲劇演員和殉道者》,援引惹內的童年經歷,指出惹內從被排除於社會之外,到擺脫其他人的眼光,成為一名作家,最後成就了他的「為自身而存在」(être pour soi)。很明顯,沙特不是單純地想把惹內的作品介紹給法國讀者,而是視惹內為一個個案去闡述他自己的存在主義式的心理分析。巴代伊則在《文學與惡》一書中,把惹內列在波特萊爾、薩德侯爵、卡夫卡等作家之後,分析他們的惡的書寫,以及他們的文學如何違抗道德。在巴代伊筆下,惹內像一位永不知倦的騎士,不停地追求那些社會規範以外的經驗,如死亡、情慾、犯罪等。巴代伊認為,去到最後,惹內追求的甚至是一種純粹的惡,就像宗教人士追求一種絕對的善一樣。

理想化的惡

沙特和巴代伊都關注到惹內的惡的書寫。什麼是惡(le Mal)呢?這是一條沒有確切答案的問題。利科(Paul Ricœur)於《惡的象徵》(La symbolique du mal)中以不同的神話為樣本,區分了三種類型和目的的惡。

第一種是描述諸神起源的神話,於其中,惡是秩序建立之前的混亂狀態,換言之,惡即是沒有秩序。在此類神話中,把惡製造出來的不是人類,惡先於人而存在,人類只是找到了惡然後繼續行惡而已。第二種是悲劇性質的神話,惡來自於英雄遇上了宿命,抵抗而不得,如我們熟悉的伊底帕斯(Oedipus,俄狄浦斯王)和普羅米修斯(Prometheus)神話。第三種就是阿當神話,伊甸園的阿當和夏娃受蛇所引誘,吃了知善惡樹上的果實,於西方的基督教論述中,這是人類第一宗罪,也是一切罪惡的開端。三種神話中,唯有第三種把惡的起源和人類的起源連繫在一起。

《竊賊日記》中的惡比較貼近我們日常的經驗,它主要涉及偷盜、賣淫、打架、賭博、欺詐、逃避法律機構的命令等。可以說,這些惡指的更多是犯罪,與當時社會法律違背的行為,而不是描象意義上的惡。而《竊賊日記》中的惡既是理想化的,又是情慾化的,既是一些抵抗社會道德規範的行為,又是一些具有宗教神聖意味的行為。我們看看《竊賊日記》首幾段描寫便知道了:

「要完成犯罪,需要許多機緣巧合:臉蛋漂亮,身強力壯,風度翩翩,犯罪有癮,環境允許,具有承受這種命運的精神強度,能經得起命運的嚴懲和酷刑,具有不以為恥,反引以為榮的內在氣質。」

「這些毀滅性的生命來去匆匆,包含許多運動,每個動作都簡單而直接,就像一個大畫家大筆一揮那麼乾脆(……)而他們現在經受的暴烈猶如一種厄運,裏面裝着火藥,而同時,外部彌漫着火花,把他們團團包圍,卻把我們照亮。」

敘述者「我」把罪犯形容成一個彷彿是希臘悲劇中的主角:面容端正、身體強壯、風度翩翩,並有承受命運的精神力量。又把罪犯的生命比喻為煙花,迎向世界的暴烈時乾脆利落,來去匆匆,卻照亮了其他人。悲劇中的英雄、璀璨易逝的花火,當中都包含了一種崇高和悲壯。

如果按阿里士多德《詩學》的說法,這些顯示出崇高與悲壯情懷的描述手法應該更適用於刻劃高尚人物的行動。他說:「詩按其固有的特質而分為兩類,比較嚴肅的人模仿高尚的行動,即高尚之人的行動,比較輕浮的人則模仿卑下之人的行動,他們最初寫的是諷刺詩,正如前一種人最初寫的是頌神詩和讚美詩。」惹內寫的是罪犯,按阿里士多德的說法,作者應該以諷刺詩去批評他們,因為他們是卑下之人,而惹內卻用了讚美詩的風格去寫。此外,惹內筆下的兒童犯是親切的淘氣鬼(gracieux voyou),卑鄙的行為是美的(belle),謀殺是榮譽的(glorieux),偷盜者的行為是英雄的(héroïque)。他用一些原本用來形容善的形容詞來形容惡,把事物的性質改變了。於是,惹內筆下的惡是一種理想化的惡。沙特也是從這一點出發,說惹內創造了自己的價值,一種不是他者指定給個體的價值。

情慾化的惡

與上述引文同一部分的描寫中,惡同時是以情慾的象徵表達出來的:

「獄中淫蕩的遊戲揭示了一個難以啟齒的世界,只有情侶們的竊竊私語得以描述。」

惹內如薩德侯爵一般,把情慾和痛苦、暴力連繫在一起。不過,他們的目的並不一樣。薩德侯爵是一名諾斯底主義者(Gnosticism),此教派教義龐雜,其中一個教義是視身體是實踐與上帝同一的工具,所以身體應被引領至極限,或禁慾苦修或經驗極端的愉悅,從而達至一個像被捲入漩渦的狀態。至於惹內就是以情慾的比喻來象徵惡:獄中淫蕩的遊戲只能以情人間的竊竊私語來描畫。又例如《竊賊日記》的其他例子:偷盜時用的小刀是陽具的象徵;被偷錢的士兵自信在粉碎,身體就像塗抹了一層嬌柔的、淡淡的脂粉。

其實說起來,惡和情慾都有某程度的相似性。例如巴代伊認為,在壓迫的暴力中,我們的身體會屈從於一種狂怒,這種狂怒會使我們不再辨認到自己平時的性格。同樣,性高潮會引起一種自我的崩解,因為在性高潮中,我們也像失去控制般,喪失了平時的狀態。所以說,如果有一個所謂「正常」的我,那惡和情慾都令我不再可以辨認我自己,而惹內每每以情慾來比喻惡,他既指出兩者與平凡世界的不一樣(他要寫的是傳奇,而不是歷史) ,也突出了惡帶給他的愉悅,就像情慾帶給人快感一樣。

 1974年,尚.惹內(Jean Genet)創作的戲劇《女僕》(Les Bonnes)在格林尼治劇院上演。
1974年,尚.惹內(Jean Genet)創作的戲劇《女僕》(Les Bonnes)在格林尼治劇院上演。

儀式化的惡

此外,惹內筆下的惡具有一種表演性質,他另一部於1947年出版的戲劇《女僕》(Les Bonnes)已見端倪。《女僕》開始時,一名夫人於華麗的房間裏趾高氣昂地差使女僕為她拿衣服和擦鞋子。其間,夫人不斷用言語羞辱女僕,突然間,放在旁邊的鬧鐘響了起來。讀者此時才知道原來這兩名女僕趁女主人不在家之際,由妹妹裝扮成夫人,然後姐姐飾演妹妹,並藉演出來發洩她們對女主人的不滿,鬧鐘就是為了提醒她們表演時間已到,夫人可能隨時回來了。之後,兩名女僕有一個弒主計劃,計劃失敗後,她們又轉移到戲擬中表演,以滿足弒主的慾望。

如果《女僕》中的兩個女僕是因為沒辦法反抗主人而戲擬弒主,藉由表演來完成惡的任務,使惡具有一種表演性質,那《竊賊日記》中的惡就帶有一種宗教的、儀式的神聖意味,就如書中所說:

「這個千夫指罵的極地 (作者按:監獄),對我來說是純潔無邪地談情說愛的理想處境,也就是說,是為死灰舉辦盛大婚禮的下流所在。」

「當我寫這本書的時候,最後一批苦役犯正返回法國。報紙報導了這條消息。我像王位繼承人被共和國剝奪了加冕登基權那樣感到一片空虛。」

敘述者把監獄視為舉辦盛大婚禮的場所,苦役營關門了,他就像王位繼承人剝奪了加冕禮一樣。罪惡之地被視為重要儀式舉行之地,因為惹內視惡為世俗的神聖性,要進入這個神聖的國度,就必須從某些儀式裏獲得認可,例如進入監獄或在苦役營服役。而進入這些罪惡之地的經驗就只有結婚、王位加冕等重要時刻的經驗可比擬,因此它們都帶有一種儀式表演的性質,以表明自己獲得失落園的進場資格。甚至,犯罪過程也具有某種宗教儀式的神聖價值:「所有這一切都使偷竊行為具有某种宗教儀式的神聖價值(……)我常常把作案作為向某人的獻禮。」

惡與陽剛氣質

從《竊賊日記》中惡的三種形態──理想化的惡、情慾化的惡和儀式化的惡,我們可見到惹內顛覆了主流社會的道德框架。他以惡為善,視卑劣為崇高,於罪惡中找到英雄氣慨。和其他同樣寫惡的作家比較,如二十世紀以前的波特萊爾和薩德侯爵,二十世紀以後的維勒貝克(Michel Houellebecq)和利奈爾(Jonathan Littell)等,惹內比較特別的一點是他把惡和陽剛氣質(masculinity)連上關係,認為惡是男性特徵最完美的表現方式。而陽剛氣質往往展現在他的小說中同性戀敘述者所愛慕的對象身上,如小偷、罪犯、水手、冒險者、士兵等。

什麼是陽剛氣質呢?首先,這又是一條沒有終極答案的問題。因為從來沒有一組舉世皆然的陽剛氣質模式,不同年代和不同的文化分別建構了不同的陽剛特質。但如果從《竊賊日記》出版的時代背景(1940年代末的法國)出發,陽剛氣質,簡單來說應該是指具冒險性、能幹、自信、勇敢、有決心、有事業心、身體強壯等特質。而惹內所指的陽剛氣質就在以上所列的標準上多加了一項──要有行惡的經驗,要有有別於社會道德規範的道德。這一項也是至關重要的一項,《竊賊日記》的敘述者說:

「在我看來,美一詞用於男子漢,就是指男性優雅的體貌、令人賞心悅目的特質。美往往伴隨着妙不可言、作威作福、至高無上的動作。我們不妨想像一下,十分獨特的道德態度才決定有這種種動作,而且我們總企望通過我們自身對這種道德體驗的文化為我們蒼白的臉面、病弱的身軀注入活力(……)。」

獨特的道德態度決定了男子漢的美,決定了男子的動作是否至高無上、妙不可言。《日記》中敘述者愛慕的對象是他在巴塞羅認識的。這名男子當時與乞丐、小偷、男妓和娼妓為伍,而敘述者筆下的這名男子是一個完全符合陽剛氣質的人:身材高大健壯,走路步子既靈活又沉重,既敏捷又緩慢,性格精明強幹又下流放肆。除了這名男子外,敘述者說「那些委身罪惡的人們並非個個英俊瀟灑,但卻具有男子漢氣派。」

從這些描述中,我們可以看出惹內有一種大男子主義(Machismo)的心態。事實上,在《竊賊日記》之前,惹內曾寫過一首名叫《愛歌》(Un Chant d’Amour)的長詩,他說這首詩是獻給霸權陽剛氣質(dominant masculinity)的詩歌。如果更宏觀地從惹內的創作生平來看,他在1942至1947年間寫的作品,包括《繁花聖母》(Notre-Dame des fleurs)、《玫瑰奇蹟》(Miracle de la rose)、《高度監視》(Haute surveillance)等,皆有大男子主義的描述。而這些描述往往是由一個同性戀敘述者的視角帶出。於其中,具有陽剛氣質的男子不一定是同性戀者,他們只是敘述者愛慕的對象。後者用華麗的辭藻來描述他們,使他們成為一個姿勢,一個意象。所以有論者認為,這些人物過於修飾,有時甚至會變成美則美矣,但毫無靈魂。而且,論者會批評這些崇尚陽剛氣質的描述呈現了一種二元的性別架構,即一個陰柔的同性戀敘述者,馴服於一個陽剛氣質的對象之下。這樣會使同性戀者被框限於一個傳統的性別定型之中。

此類觀點有一定道理,但想想惹內創作這些作品時仍是1940年代,所以這些說法可以說是來自一種後來的眼光。不論如何,這批被敘述者所愛慕的對象,他們最大的共同點是他們具有陽剛氣質,同時又沉醉於對惡的追求之中。

綜合來說,惡是這些作品中同性戀敘述者所追求的道德,陽剛氣質的男子是他吟誦的對象,而行惡則是判別男子是否具有陽剛氣質的重要條件。

總結:以惡為善

《竊賊日記》中幾乎沒有女性角色,唯一一個有女性出現的片段,是惹內本人終生的幻象。小說中的敘述者流浪到西班牙時,被警察捉了起來,警察從他身上搜到一管凡士林藥膏。代表正義的警察用惡毒的語言攻擊同性戀的敘述者,這管凡士林成為「卑鄙下流的象徵」。但敘述者卻說:

「這管凡士林,用途你可想而知。它似乎讓我進入一種夢幻的境界,沿着城市漆黑的小街小巷,冒出了一個女人的面龐,那個女人就是我最親愛的母親。」

在別人眼中,凡士林是行惡的工具(同性戀性交的用具),但在敘述者眼中,惡使他進入一個夢幻的國度,當中有那個於他七個月大時棄他而去的母親。其實這個夢幻的國度除了有他的母親外,更重要的是有一種主流社會以外的道德秩序──一種以惡為善的秩序。
就法國文學史來看,《竊賊日記》不是第一本以惡為善的小說。巴代伊的《文學與惡》按時序編排,把惹內列為最後一位討論的作家,於筆者看來,這最後一位也是壓軸的一位,因為惹內是唯一一位明確向世人宣稱自己要歌頌同性戀,也不諱言要為同性戀建立一種新的道德秩序的作家。《竊賊日記》中的敘事者說:「背叛、偷竊不僅可能使我回到道德世界,而且有可能使我重歸同性戀行列。」惡的世界,就是這個新的道德秩序所棲身的世界。而文學就是他建構這個世界的工具。也因此,惹內的作品於1960年代翻譯成英文並傳至美國後,旋即成為酷兒研究的對象。那些閱讀《竊賊日記》,《繁花聖母》、《玫瑰奇蹟》,還有惹內其他作品的人,或許從中獲得了承認自己是非主流性向的勇氣。

惹內於1949年至1955年間出於嚴重的心理問題而完全放棄寫作,當他1955年再次出版時,他不再寫同性戀和罪惡等令他成名的議題,他的作品變得非常政治性,如《黑鬼》(Les Nègres)關心歐洲的種族歧視,《屏風》(Les paravents)涉及法國在非洲的殖民暴行。有人說惹內的創作生涯出現了一個前後斷裂的狀態,但也有人認為他沒有,因為綜觀來看,他關心的對象一直以來都是那些非主流社會以外的人,包括同性戀、被奴役者、被殖民者、被歧視者等──那些被傷害與被侮辱的人們。

(Sabrina Yeung,巴黎索邦學院法國文學及比較文學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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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評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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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这篇批评可看性有些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