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喬瑟芬:Harvey Weinstein的荷里活權力性遊戲,何以延續數十年?

《紐約時報》不是第一個想報導Harvey Weinstein犯行的媒體,隨着一篇又一篇報導、一位又一位女明星的聲明,我們不難發現,這件事一直都是荷里活「公開的秘密」。
Harvey Weinstein,被控長年利用權勢,對合作的女性同業、公司下屬進行性騷擾、猥褻甚至性侵。圖為2016年9月,Harvey Weinstein作為嘉賓出席美國總統大選辯論。

10月初,《紐約時報》與《紐約客》先後以專題報導形式,揭發了一樁可能橫跨近三十年的性暴力犯罪事件,米拉麥克斯影業(Miramax Films)和韋恩斯坦電影公司(The Weinstein Company)的共同創辦人Harvey Weinstein(台譯:哈維.韋恩斯坦),被控長年利用權勢,對合作的女性同業、公司下屬進行性騷擾、猥褻甚至性侵。

一開始,Harvey Weinstein透過律師堅決否認指控,表示不曾有過任何非合意的性關係,但隨着出面受訪、侃侃而談的女明星越來越多,Harvey Weinstein的律師從為他說話,辯稱他只是個舊文化的老恐龍遇到新時代,表達方式才會招致誤會,到不得不辭去這個客戶;而Harvey Weinstein的電影公司與美國影藝學院,也宣布將他除名。隨後Harvey Weinstein個人發表聲明,僅表示他「願意改變、正在尋求諮商跟治療,希望社會給予他第二次機會」。

奧斯卡影后Gwyneth Paltrow(葛妮斯.派特羅)對《紐約時報》坦誠談及當年的遭遇:「那是韋恩斯坦的電影公司透過經紀公司發來的正式傳真,選在他下榻的酒店進行工作會面,沒有理由懷疑會出現麻煩」;當年曾是Gwyneth Paltrow求助對象的Brad Pitt(布萊德.彼特),隨後也透過發言人證實此事。另一位荷里活(好萊塢)巨星Angelina Jolie(安潔莉娜.裘莉)也表示,自己年輕時跟Harvey Weinstein合作的經驗非常糟糕,他試圖在一間飯店房間內非禮自己,遭她拒絕,此後她再也不願和Harvey Weinstein合作,並且會私下警告其他人。

除了Gwyneth Paltrow和Angelina Jolie之外,目前已經超過六十位女性公開指控,其中多數是女性演員與模特兒。從這一系列專題報導當中,我們至少看到兩個問題:(一)是什麼讓受害人不敢報警或說出來,拖了這麼久才敢開口求助?(二)這麼長期、受害者眾的犯罪行為,真的沒有人知情嗎?為何沒有人揭發?為什麼荷里活的女性只能以私下串連走告的方式,來保護自己的同儕?

為何多年來沒人站出來?

《紐約時報》和《紐約客》從Harvey Weinstein的背景與他手上握有的權力,來回答上面這兩個問題:Harvey Weinstein能在荷里活呼風喚雨,因為他不光是奧斯卡金獎製造機,能透過各種高明的公關操作,將公司的電影和合作的明星,推上奧斯卡寶座,同時,Harvey Weinstein也是一位非常精明的生意人,懂得兼顧票房。在1990年代與21世紀初,他打造了一部又一部票房票億萬美金的賣座電影,還能同時橫掃各大影展。港、台觀眾熟悉的《驕陽似我》(Good Will Hunting,《心靈捕手》)、《皇上無話兒》(The King’s Speech,《王者之聲:宣戰時刻》)和《寫我深情》(Shakespeare in Love,《莎翁情史》),都是他製片的作品。

但他的影響力不僅於此,媒體需要他公司的廣告預算、需要透過報導他的電影來吸引閱聽人,許多記者夢想着能擠身他的公司擔任編劇或顧問。他是民主黨的金主,民主黨一票形象清新的政治人物,也仰賴他在美國西岸的強大募款能力,甚至,他的電影公司還發行了講述大學校園性侵事件的紀錄片、在常春藤盟校之一羅格斯大學(Rutgers)創設了一個以女性為名的獎學金、組織了多場活動為希拉莉(希拉蕊)這個常強調自身女性主義形象、以吸引女性選民的總統候選人募款,還支助並參與了反特朗普(川普)的「女性大遊行」。

我們無法得知希拉莉或奧巴馬(歐巴馬)在公開譴責Harvey Weinstein之前,是否曾聽聞他的種種劣跡,或者知情卻故意包庇,但當他們在各種演說或募款餐會上,與Harvey Weinstein親切握手、擁抱的時候,當Harvey Weinstein與他的團隊透過各種活動洗白、塑造他的公關形象時,也等於告訴所有受害者:「妳說的話不會有人相信」;另一個訊息則是:「得罪他,等於向你在荷里活的前途說再見」。

今天,Gwyneth Paltrow跟Angelina Jolie願意受訪、公開個人經驗,是因為她們已站穩腳步,不靠Harvey Weinstein賞飯吃、不再需要畏懼他的封殺了。但在這之前,即使貴為影后,單是出面、講出來、報警,就能撼動整個上下交相賊、以剝削年輕女性的性為目的的荷里活潛規則嗎?如果不是因為特朗普的言行,造成全美為女性的遊行與串連,並且激起了夠長的社會討論,此刻這些受害者會有具名受訪的勇氣嗎?

《紐約時報》不是第一個想報導Harvey Weinstein犯行的媒體,隨着一篇又一篇報導、一位又一位女明星的聲明,我們不難發現,這件事一直都是荷里活「公開的秘密」。早在1998年,Gwyneth Paltrow就曾於《大衛賴特曼秀》(Late Show with David Letterman)上,暗示Harvey Weinstein會強迫人「做一兩件事」;2005年時也有女演員於採訪中公開告誡後輩「要小心Harvey Weinstein」;2013年奧斯卡頒獎禮時,介紹五位入圍最佳女主角的喜劇演員甚至公開嘲諷道:「恭喜這五位女士再也不必假裝和Harvey Weinstein有交情了」。

然而,多年來針對荷里活權勢男性對女性行使性暴力,雖有過一篇又一篇試圖打擦邊球的報導,或是直球對決的控訴,換來的卻始終是握有重要權勢者,特別是男演員、男製片和男導演們的沉默與視而不見。即使在Harvey Weinstein被自己的公司開除後,曾被養女指控性侵,但至今否認有此事發生的導演Woody Allen(伍迪.艾倫),說他為此感到「悲傷」。他說雖然他也曾聽過傳言,但不知道這麼嚴重,也以為只是八卦,希望這一切不要發展成新一波的「獵巫」。

無獨有偶的,Harvey Weinstein還意氣風發時,亦曾發起請願行動,聲援另一位在美國因性侵未成年少女被起訴的大導演羅曼.波蘭斯基(Roman Polanski),希望司法單位能夠看在他的成就份上,特赦他回美國出席奧斯卡頒獎典禮。是獵巫嗎?還是大家都心知肚明,荷里活利用權勢強迫女性滿足自身性慾的,絕不只Harvey Weinstein一人?

《荷里活報導》(The Hollywood Reporter)資深編輯金.馬斯特斯(Kim Masters),花了許多年時間追蹤對Harvey Weinstein的相關指控,但每次事件接近曝光時,就如同任何一位大人物麻煩纏身時會發生的劇本一樣:Harvey Weinstein身邊的團隊總有辦法「擺平」,包括透過媒體操作,將矛頭對準受害人、以顯微鏡檢視控訴者的私生活,讓其身敗名裂,不敢再追究下去;或是以法律行動反控,以纏訟的官司拖垮受害人的意志跟財務狀況,最後再使出高額賠償,用錢逼受害人閉嘴。有這些前車之鑑,不難想像關鍵證人為什麼總在最後關頭退縮,不願經受這番折磨。馬斯特斯表示,如今這個事件終於曝光,除了女性意識更抬頭之外,或許關鍵還是Harvey Weinstein近年的吸金能力下滑,不再能像過去那樣呼風喚雨了。

Harvey Weinstein監製的《寫我深情》(*Shakespeare in Love*,《莎翁情史》)曾於1998年度第71屆奧斯卡金像獎獲得包括最佳影片在內的7項獎項,Gwyneth Paltrow亦憑該片奪得最佳女主角獎。
Harvey Weinstein監製的《寫我深情》(Shakespeare in Love,《莎翁情史》)曾於1998年度第71屆奧斯卡金像獎獲得包括最佳影片在內的7項獎項,Gwyneth Paltrow亦憑該片奪得最佳女主角獎。

一個保護慣犯的環境是怎麼養成的?

荷里活不是唯一一個長期縱容加害者的場域,從學術圈、媒體圈、政界,到咖啡廳和速食店,不論是大人物光鮮亮麗的背後,還是市井小民的每日生活,女性與弱勢群體受到有權勢男人施與性暴力的情形,都不是新聞。但整個社會總要到「令人髮指」的程度,才願意集體譴責加害者(行為人),然後希望快速將這些人移出視線,卻少有人願意追問形成這一切的源頭是什麼。但,這從來不是一個「狼師」或「狼製作人」的問題,而是一整個文化,不停的在製造並縱容這樣的男性。

在台灣,我們稱這個不斷包容「公開的秘密」、好持續製造慣犯的過程叫「相忍為OO」。OO可以代入任何東西,為國、為黨、為運動為組織、為校譽為宗派為教會。就算被新聞曝光、被司法調查,當事人還是可以堅稱一切都是「扼殺學術自由」、是「政治鬥爭」、是「國家機器的鬥爭霸凌」、是「競爭對手的惡意抹黑」、是「年輕女性迷戀不成的因愛生恨」。

男性總是習慣保護男性,這不僅僅是男性從古老時代流傳下來的對彼此的忠誠,也是實質利益的:在父權體制還未完全被顛覆的世界裏,男性仍握有更多社會資源。為了確保已有的地位和利益不會發生太巨大的變化,男性讓熟悉且會將利益分給自己的同性伙伴留在崗位上,就非常重要。除非事情大到危及自身地位與利益時,或涉及自己的家人時,男性群體才願意背棄這位「紙包不住火」的男性伙伴;這個原則從社會金字塔尖端到底層群體,恐怕都毫無例外的適用。對掌握更上層權力的男人們來說,反正全都是棋子,不愁沒人可用,出事了就丟,沒出事還握個對方把柄在手,將來可當籌碼或保護自己秘密來使用。

而這個社會給予願意發聲的女性多少支持呢?Harvey Weinstein的事件爆發後,中、英文社群平台上,都出現一些攻擊出面受訪、指控的女明星們的言論,從「為什麼不懂得保護自己」、「怎麼那麼笨別人約在酒店妳還去」,到「是賣的價錢沒談攏吧、戲子不就身兼婊子嗎睡一下有什麼關係」的惡質留言都有。如果連Gwyneth Paltrow和Angelina Jolie這樣地位的女性電影工作者都無法倖免於「譴責受害者」的「待遇」,那名聲和資源遠不及她們的女性,在坦承遭遇時,又會面對什麼樣的評價呢?

而這樣稀薄的支持,又何只在公眾領域而已?從小到大,我們身邊的成年人是如何談論受害者的?又是如何一再告誡我們「要端莊、不要曝露、不要給人錯誤的想法」?當我們第一次怯生生的求助,不管是因為身體的變化,還是有了不愉快的遭遇時,所得到的回饋又是什麼?多半是責備與羞恥感,「為什麼這麼不小心、為什麼這麼賤這麼放蕩」,不是嗎?彷彿所有消弭男人慾望、制止性暴力事件發生的責任,一直都在女性身上。然後,我們從未正視從家庭到社會,是如何鼓勵男人將「征服女人」當作成就勳章,卻在男人犯錯後將他們當成魔鬼,欲除之而後快。但,許多從未被教育如何尊重他人的加害者,何嘗不是社會共業下的另一種受害人?把犯錯的男人開除、關起來,問題就全都解決了嗎?

我們父母的年代,或許沒有聽過、也沒有準備好要接受「我可以騷、你不能擾」的宣言,但這個口號喊出20年後,台灣的環境是否真的大幅改變了呢?或者,我們反而陷入了更詭異的原地迴旋裏,看似有許多進步跟成就,以開明開放自居,卻仍未成功改變多數人心中從舊文化繼承而來的直覺反應?台灣或許沒有一個Harvey Weinstein,但我們的商業界、學術圈、媒體圈、政治圈,都不缺這種「行內人都知道的公開的秘密」,而這樣的男人在捅出太大的簍子,或失去吸金能力和利用價值之前,也總能找到一個又一個的金主,開創一項又一項的計劃、事業,從一個公司換到另一個公司,頭銜越來越多、越來越響亮;與他們為敵,就要承擔與整個產業和同行為敵的風險,敢發聲的,首先要面對輿論的各種質疑,和公眾眼光對你私生活剝皮似的檢驗,除非是個聖人,否則如何能在這種不利的風向中存活下來?

當整個環境都將焦點放在檢視受害人是否「合格」,不也等於變相鼓勵加害人「風頭過了就好」?他們早就從社會釋放出的訊息學習到,只要堅絕否認、低調一段時間,重出江湖又可以再次風光滿滿。那麼,加害人又怎麼可能願意低頭,承擔侵犯他人的責任,知道這是不可以的呢?

2017年10月24,曾遭Harvey Weinstein性侵害的受害人Mimi Haleyi在紐約召開記者會,講述被害經歷。
2017年10月24,曾遭Harvey Weinstein性侵害的受害人Mimi Haleyi在紐約召開記者會,講述被害經歷。

每一個受害人都有權決定自己的處理方式

就算願意走到體制內,但不管是國家的司法還是性平程序,多數還是由上述思維的人們擔綱的。而坐在這個位置上的人,有幾個能不跟權勢者妥協?有幾個沒有不得已的時候?即使他們能不被利益左右,但在過去種種對於「女性要矜持、要自保」的潛移默化下長大的司法人員和性平委員們,能有多少客觀與性平意識去審查案件,最後還能達成體制應有的修復與教育功能呢?

原本設計來要「伸張正義」的體制,帶給申訴者的羞辱,有時候甚至不遜於他們經歷的性暴力事件本身。在結構的不平等甚至強烈影響着原本該作為最後救濟防線的制度時,如何能宣稱進入體制尋求解決的路徑,就一定是引進國家機器來霸凌相對人(加害者),甚至管制人民的私領域呢?我的確相信不該仰賴體制解決所有事,我也認為在性的領域裏,過度引入國家的角色,最後可能侵犯的是個人的隱私和性選擇。但同時我們也無法忽視的是,受害者在面對性暴力事件背後的父權結構,跟勞工面對資本家的無力是近似的,何以一者被鼓勵應該回到私領域解決,一者就可以大方訴諸國家介入?那不是等於再次把性私人化?在這樣的基礎下,又如何主張「性權即人權」呢?(註一)

在整個社會文化與制度都不見得有利於受害者,特別是女性與弱勢者的情況下,只要性一直是最有效的羞辱工具,而羞辱女人的性總是可以帶來更大的傷害力,我們就不該期待別人去當英雄烈士揭發Harvey Weinstein這樣的人。我們能做的,是改變大環境的體質,讓願意這麼做的人知道自己有後盾、有支持。但,即使不存在這麼大的環境阻力,每個受害人仍有權去決定自己想如何面對,出面談論、控訴、尋求體制協助,或尋求與相對人(加害者)的協調和解,從來就不是受害者的義務,社會更不該為任何一種處理方式賦予「勇敢」的光環。責怪受害者的文化需要被改善,但在那之後,每一個受害人仍有自己面對傷害、處理傷害的方式、時間跟節奏,當然也都有權去詮釋、定義自己所受的傷害。

我們不該把自身對正義的期待與想像,寄生在這些受害者身上;你我能做的,是好好傾聽、好好陪伴。

(喬瑟芬,曾任職媒體、出版業與表演藝術行政,長期關注性別與文化議題)

註一:制度本身的缺失和極限,以及強暴迷思與強暴文化的形成,請參考前作《性侵,每張網都可能漏接》系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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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評論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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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LIN 文章第一句有連結呀。

  2. @yuyuyu 請問紐約客的報導可以提供網址嗎? 謝謝

  3. 民主党都是伪善者

  4. 看了纽约客的报道,报道非常好,读其中的细节,真的非常非常叫人难过。那不勒斯四部曲也有关于性侵害的章节,当书中的女性说出:这是女性才知道的秘密,真的无比震撼——因为在我的经验里,自己和认识的女性朋友,在从小到大的成长中,真的几乎没有人从未经历或大或小的性暴力。可是这是一个很少很少被公开谈论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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