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近日,中共當局表態接受「善意批評」。然而,什麼是批評,什麼是「善意批評」,足以令人困惑。資深媒體人笑蜀回顧百年以前和今天迥異的《大公報》,點出報人精神的意義──公共批評才是最大的善。
最高當局最近表態,要求執政黨「歡迎善意批評」。這彎拐得大,很多人難以置信。爭議最多的則是「善意」二字。
這讓我想起《歷史的先聲》收錄的一篇舊文:《論天真無邪》,作者是已經仙逝的新華社老記者李普。文章講了這麼一個故事。說是某軍營很重視言論自由。何以見得呢?因為「在壁報上,他們和軍官開玩笑,也批評政府,然都是天真無邪的。」這裏的「天真無邪」,跟所謂「善意」,顯然相通。
但李老先生對此種「言論自由」不買帳。他以壁報上一則範文為例,這則範文虛構上級命令三月不洗腳,以致士兵睡覺腳臭熏天。這種對機械服從命令的委婉批評,獲官方大贊:「然而這也是標準的幽默,因為這是天真的、健康而有人情味的笑,不是陰森的冷嘲。」
李老先生大為反感,他毫不留情地推演出「天真無邪論」隱藏的邏輯,極盡挖苦之能事:
——批評政府要輕微嘲諷要標準的幽默,標準幽默要天真無邪,天真無邪者何?曰,我的一毫一發都不准碰;要談,就輕微談談我的某排士兵的臭腳丫!
李老先生的推演無疑很對。「天真無邪論」的確離真正的言論自由太遠,無非中國版的言論自由罷了。本質上屬於開明專制的邏輯,用今天的話叫威權邏輯。李老先生不以此為滿足,必須推倒之,追求完全的自由。但他始料不及的是,推倒開明專制後,並未迎來完全自由,反而是最深的牢籠,連「善意批評」或「天真無邪的批評」,都蕩然無存了。
無論李老先生當年怎樣義正辭嚴,其實回頭看,「天真無邪論」那時並非一錢不值,否則不至於到今天,那點空間仍讓人懷念。李普們言論上的衝鋒陷陣,則頗有飛蛾撲火之嫌,以致李老先生本人,晚年也不能不有一絲悔恨。步子太大容易扯着蛋,這算一個例子。
「天真無邪論」引出的這場遭遇戰,是中國言論自由史的一個小插曲。這裏所謂「言論自由」,實際已超出言論層面,蛻變為政治的附屬品。在野的一方,把「言論自由」當作進攻武器,配合其奪權鬥爭的需要,骨子裏並非真有對言論自由的理解和尊重,無非以此俘獲人心及「揭露敵人」而已。這必然導致在朝一方的過激反應,一方面因為「民主國家」的牌坊尚在,不好徑直拒絕「言論自由」,另一方面,對「言論自由」過度敏感和恐懼,不得不層層設限,嚴防死守。其實雙方都只從自己的角度詮釋「言論自由」,「言論自由」也就不可能有一個公認的標準,只好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圍繞「言論自由」展開的所有論戰,都淪為泥潭裏的混戰。
百年中國言論場,上演的大多是泥潭混戰。今天最高當局「歡迎善意批評」的表態及種種回應,如果能引出關於言論自由問題的大討論,誠然功莫大焉。但如果討論還停留于當年水準,還只是李普們跟「天真無邪」交鋒的翻版,則未免遺憾——顯而易見,我們還在重複百年老路。
那麼,怎樣才能不重複?
「善意」是偽問題,但「善」是真問題
「歡迎善意批評」不受歡迎,反而遭遇爭議,是可以想見的。互聯網正在重新組織社會,尤其重建人們的文化心理。浸泡在互聯網中長大的新生代,把自由言論視為天賦權利。也就因此,防火牆所代表的整個網路管制,才會飽受詬病。社會正在劇變,威權秩序正在喪失其固有的社會基礎,但執政者全然無感。朝野話語上及話語背後文化心理的脫節,註定了「善意論」在今天的窘境。
但如果說「善意論」無非當年「天真無邪論」的翻版,那麼我們也不可做當年的李普,不能滿足于當年李普們的水準。
真理在握、義正辭嚴的李普們,其實有着跟他們的論敵同樣的問題:都對「善意」一概而論。一個全盤肯定,一個全盤否定,都缺乏精微的具體的分析。因而都不免過度簡化。事實上,言論上的「善意」問題,是一個比他們想像的要複雜得多的問題。
言論自由問題首先是一個法律問題。在此層面,毫無疑問,「善意論」不能成立。法律上強調犯罪行為,而非強調動機。這意味着不能以言定罪。所謂「依法治國」,不包括「依法治言」,不得假「依法治國」之名,行「依法治言」之實,否則即是反法治。
但是,不能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從言論不應有法律限制,推導出言論無須一切限制。言論自由問題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道德和倫理問題。固然在此層面,「善意論」仍難成立,因為即便在道德和倫理層面,亦不能鼓勵誅心。但「善意論」難以成立,不等於「善」不能成立。
言論不問動機,但有社會後果,其社會後果是否「善」,絕不是可有可無的問題,否則不會有阮玲玉「人言可畏」之歎;也不會有「眾口鑠金,積毀銷骨」等成語的千古流傳。
無論從任何角度,「善意論」都不得成為言論的限制條件;但言論在社會後果上是否「善」,則是必須關心的。「善意論」是偽問題,沒有討論價值。「善」卻是真問題,應該成為討論的焦點。自由不是放任,必須對應責任。以「善」為目標,才能明確與自由對應的責任,才能建立均衡的言論秩序,也才能建立一個有品質有尊嚴的言論市場。
言論必須民治,不能官治
「善」是批評所追求的目標,那麼,何謂「善」?
首先必須明確一個前置條件:何謂「善」,不能由國家來裁斷。道理再簡單不過:國家沒有資格談善與否,因為按照現代政治學理論,對國家即公權力本身就應做惡意推定。即便依照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國家也無非是一個不得已的禍害。所以,道德或倫理上的國家主義是站不住腳的。道德和倫理不為國家權杖所轄,國家即公權力必須走開。
國家即公權力走開,意味着言論上善與否的問題,是一個屬於自治範疇的問題,包括行業自治和社會自治。這點上其實無須我們多少創新,發達國家有成熟的經驗可循。他們的言論市場不乏清規戒律,但所有清規戒律,都不是國家標準,都無關公權力──小一點說屬於職業倫理規範,大點說屬於社會公認的政治正確,它們共同構築了言論的邊界;無須法律介入,但約束力甚至比法律更強。所以,他們的言論市場既自由,亦有序,證明社會自治力量足可信賴。這才是言論治理的正道。
歸根結底,何謂「善」?現代意義的善,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公共利益要害在「公共」二字,公共即意味超越,超越於任何陣營,而這正是李普們最大的教訓。他們只顧選邊站隊,只有陣營意識、敵我意識。全無超然於陣營之上、敵我之上的公共意識。
百年中國,最不缺選邊站隊,最缺獨立協力的第三方力量。沒有第三方力量的制衡,強勢集團惡性膨脹,瘋狂擠壓公共空間,導致公共空間積弱積貧。所以今天中國最需要補課的就是「公共」二字,這註定了批評的時代底色——它不能再僅僅從屬於某個陣營,僅僅做擲向對方陣營的投槍匕首。唯有超越,唯有公共,才是批評的安身立命之處。
像《大公報》那樣在夾縫中戰鬥
這就必須提到跟李普同時代的《大公報》,尤其辦報宗旨「不黨、不賣、不私、不盲」。批評如何超越、如何公共?竊以為不能比這「四不」說得更好。這是跟李普們相反的選擇。固然李普們成功了,《大公報》失敗了。但李普們的成功今天看並不值得羡慕,連他們自己到了晚年都後悔莫及。失敗的《大公報》卻越來越彰顯出她的尊嚴、她的價值、她的偉岸。她是百年中國言論場上罕見的清流,是唯一值得我們今天繼承的言論遺產。
今天中國沒有了原初意義的《大公報》,但是今天中國最需要原初意義的《大公報》。《大公報》不可能原樣復活,但她必須以新的形式復活,而且正在以新的形式復活。以互聯網尤其社交媒體為平臺展開的所有獨立的批評、公共的批評,其實都繼承了當年《大公報》的遺產,都屬於《大公報》復活的一部分。這種分散的、無組織的、去中心的、全民參與的獨立批評、公共批評,比當年《大公報》可能更有力量。因為當年《大公報》影響的主要還在精英層面,今天以新形式復活的「大公報」,影響的不只精英層面,而是貫通了精英和草根,貫通了體制內和體制外,甚至,貫通了境內和境外,形成為一個民間輿論的恢恢天網。
通過新形式復活的「大公報」,社會越來越形成共識,那就是關於權利的共識。唯有權利最具普遍性,最能普惠所有社會成員,是最大的公共利益。批評以守護公共利益為天職,首先以守護權利為天職。這也符合發達國家的慣例。縱然權利保障已經非常充分,發達國家言論市場的種種清規戒律,仍大多圍繞權利展開,何況權利高度短缺之當下中國。唯有為權利而批評,才最超越,最公共,不僅公,而且「大公」。
從李普們到《大公報》,從為權力鬥爭到為權利鬥爭,這是批評的轉型,也是中國轉型的先聲。在這裏,《大公報》已然成了一種符號,不再只是歷史上的一家報館。她才代表了新中國。李普們固然有其歷史原因,需要同情的理解,但相比之下,還是太老舊了。告別李普們,像當年《大公報》那樣在夾縫中戰鬥,才是今天批評的方向,也才是最大的善。所有朝着這個方向的嘗試,都值得鼓勵,都有善意,而無論權力對其如何定義,怎樣不快。
(笑蜀,中國資深傳媒人、公共知識分子、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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