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陳景輝:暴力政治,能走多遠?

當真的有抗爭者死去,這除了是悲傷及生命無可挽回之外,其後遺便是運動會變成以內疚、報復及防止背叛為主軸。
2016年2月9日,香港旺角,示威者與警方衝突期間,有人向防暴警察投擲垃圾筒。

面對社會運動形態愈益無底線、激進和武力化的轉向,路線分歧的問題實在更形迫切。自雨傘運動以來,公民社會中非暴力傳統的自由派及社運派已陷於失語。今日的氣氛跟傘運前夕相當不同,運動正大步走進由「激右本土」倡導的激進化方向。

問題是,一旦無底線和武力化的運動形態成了主導,那末,運動的整體氣候將會改變,並引發各種新的問題和危機。路線之間的競逐和分歧,涉及的絕不只是手段問題,也不是為了黨同伐異,而是關乎未來社會運動的走向,到底是血與仇恨,抑或其他。筆者先從暴力鬥爭的問題說起。

暴力鬥爭與私人暴力之別

先旨聲明,我對暴力並無潔癖,因而我不反對一個人在其私人生活中,具有以牙還牙的權利,例如自己或妻兒受欺負,人是具有反擊的權利,等等。

然而,我認為凡此種種來自個人生活層面的例子,不能跟作為集體行動路線的暴力鬥爭相提並論。畢竟,作為公共政治的暴力鬥爭,首先是面向複雜得多的多元社會,並涉及諸多的陌生人、「第三方」(他們往往不能簡單劃分敵我),而對抗的亦是以「暴力合法壟斷者」自居的國家。因而在考慮暴力抗爭問題之際,使用過於簡化的私人情境,或抽象地考慮問題(如糾纏於潔不潔癖),其實都不適當。

作為集體行動路線,這更多涉及運動戰略的研判。它關乎形勢、眾多不同類型的代價及效應、運動的着力點,以及如何才能動搖支配秩序的問題等,凡此種種皆涉及特定的政治思路及意識形態,這才是重點。

路線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也決定了我們政治主體的未來:我們該如何自我組織起來,使用力量的重點何在,才能引發有力的鬥爭?畢竟,若運動所選擇的「路線」錯了,結局也只能是迷路,那末,即使革命性改變的歷史缺口真的能夠接近,也頂多是擦肩而過。

先鋒政治更具革命性?

暴力抗爭的主張不是從石頭爆出來的,這數年的鼓吹者主要是激右本土,他們的政治有着先鋒黨型態。這裏所指的先鋒黨型態,是一種對運動的特殊路線構想,即認為運動的核心戰略不在於組織廣泛群眾介入,而是要依靠少數先鋒分子所作出的激烈行動,才能引發革命性轉變。

暴力在這裏有特殊的意義,這表明先鋒們跟普通群眾的區別,也就是說,那些極具本土意識,且武裝起來、願意自我犧牲的少數人,才是革命的關鍵。

但問題是,具武力鬥爭覺悟的少數先鋒,真的比組織廣泛群眾介入,更具革命性?

以雨傘運動為例,真正的爆發恐怕是過萬人共同願意走進金鐘大馬路的歷史時刻,這實在非少數先鋒可以獨自完成。這涉及兩年以來全社會的組織、籌備和辯論,而佔領本身也絕非抽象的武器,它其實已經存在於之前的社會運動之中(例如反國教科的佔領政總行動)。因而佔領的激進性格是來自其廣泛群眾的介入,以及跟公民運動歷史軌跡的匯流,而非少數覺悟者的勇武爆發。因此,雨傘運動依然具有無可取代的歷史地位(縱然後來存在諸多問題),這跟後來激進少數轉向暴力的發展,實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總爆發的時間和時機

當然,歷史上革命時刻的來臨,都可能包括一段短時期發生的尖銳衝突和總爆發,甚至需要革命黨以暴力奪權。然而,即使這樣的時機真的降臨,背後也必須加上廣泛群眾的介入。這裏的意義不同於先鋒政治,因為廣泛群眾的介入及爆發,才能真正觸碰日常秩序的各個環節,使政治機關喪失了控制社會秩序的權力(例如大型佔路之外,加上廣泛群眾參與的罷課及罷工)。這無疑是推翻體制之時所不可或缺的,而且必須配備長期準備的工夫。但是在激右本土倡導的暴力路線中,支持者往往認為不立即起事的人就是「港豬」,這其實是或明或暗地受先鋒政治意識的支配。

關鍵在於,推翻體制可能是漸進式或革命式,但即使是後者,也不可能只靠少數先鋒對警隊或政府機關,輕率發動不合時機的攻擊。或許,這確實彰顯了勇武和決心,但卻不會帶來革命,即我所謂的動搖政權支配日常秩序的能力。反之,更可能存在反效果。畢竟,當代國家的軍事力量遠遠超於孫中山或列寧時期的中、俄,這種力量的比拼,若隨意發動,將換來巨大的代價。

進一步來說,如果發動的只是少數先鋒及其追隨者,而一般群眾根本未能跟上其超前的步伐,換來的極可能是,給予敵人藉口擴張鎮壓機器的權力,這無異自毀長城。正如警方已揚言,下次將使用橡膠子彈。

說到底,筆者的擔心不是基於怯懦,而是在統治者愈來愈肆無忌憚的政治形勢,哪怕是革命家,也須謹慎地採取進攻,為革命組織好自己,而非發動冒進的攻勢,最終引狼入室,搬石頭砸自己腳。

「真實戰鬥」的幻覺

或許,先鋒主義式勇武抗爭的吸引之處,在於它那種通過肉體戰鬥所帶來的真實感。特別是當外在大環境好像難以改變,而一般群眾又被認為渾渾噩噩缺乏革命意識,那麼回歸肉體、戰友共同體的「真實戰鬥」,感覺就實在得多了。也就是說,相比起解答「如何組織比傘運更大型的不服從運動」此一難題,倒不如主張更快速直接的肉體戰鬥來對治無力感;與其相信需要走進社會廣泛連結、組織和說服的「漸進政治」,倒不如訴諸寧為玉碎的「死亡鬥爭」,通過犧牲自己,來消解他人對運動提出的疑問。

這許是新範式的肉體政治,它往往訴諸直接可感的戰鬥、純粹的自我表達、急進的步伐,以及由犧牲死亡發出的激情召喚,而非面向他人進行說服,甚或在此基礎上合縱連橫,創造新的共同價值。

以死相搏的犧牲政治

可是這卻引發新的危機,它恰恰體現於現在常被高舉的犧牲政治,如梁天琦說的「以死相搏」。「以死相搏」告訴我們,這不是以「更廣泛的民眾抗爭」來跟政權相搏。恰恰相反,很多像梁天琦一般心情的人,在傘運後充滿無力感,於是急急下了判斷,宣告傘運已窮盡了非暴力抗爭的可能,即所謂的「所有方法經已用盡」。因此,他們認為必須有範式轉移,接下來登場的,即是暴力、犧牲和死亡,這就是新時代社會運動重新出發的動力和答案。換句話,這種抗爭是以死亡來作賭注的抗爭,是以血和犧牲所作的召喚。

問題是,假若範式真的轉移,這一切到底意味着什麼?

轉向道德主義和沉重

只消想一想,假若抗爭者或警員,任何一方真有人死去,相互的報復將更為不受控制。在暴力抗爭中,暴力的強度會不斷相互加劇,因為在彼此的升級中,雙方都輕易找到了強化暴力的理由,惡性循環,這時傷亡即變得更為如影隨形。

我們都知道,這種對決的代價極之高昂,尤其對雞蛋來說。當真的有抗爭者死去,這除了是悲傷及生命無可挽回之外,其後遺便是將社會運動推向更為道德主義和沉重的境地,而運動會變成以內疚、報復及防止背叛為主軸。在這情況下,一方面任何相異的策略爭辯,均有可能被視作對死者的背叛,另一方面,由於犧牲和虧欠之感每每作祟,人們因而再無法以開放及自由的視角來看待運動本身。

也就是說,運動會進一步趨向「非自由主義化」,即在犧牲和虧欠的巨大陰影下,以更為道德主義及劃一化的方式,來看待運動內部的多元聲音及合理分歧。因此,暴力抗爭並不是一個純抽象的問題,而是當「血的政治」一旦成形,運動文化將很可能會有實質轉向,今天運動中依稀尚存的自由思想和多元主義氣息,將進一步湮滅。

這令我想起1960年末日本社運的教訓。在青年學生拾起棍棒和汽油彈的浪漫形象背後,鬥爭二字其實充斥死亡、內疚、道德主義、失去底線、冒進、相互懷疑與絕對主義的氣息,以至走上自我封閉、過激的不歸路。最終,社運失去了社會支持之餘,也成了令人討厭的東西,亦因此足足停滯了30年。

有發動者的「無底線運動」

此外,本土民主前線(簡稱本民前)多次以自身並非大台來迴避責任,又說自己無法控制,但這都不過是詭辯,魔鬼就在「發動」中。我想問問:為什麼你有能力「發動」別人去光復社區或護衛小販,但卻不能夠「發動」別人訂立起碼的準則?只能説,你是選擇性「發動」:抗爭可以,底線免談。

而且,從光復到旺角騷亂,發動者多次於事前事後,為行動中的無底線行徑作出種種辯解,並多番強調行動並無底線。可以看出,問題不再是梁天琦等人無法在一場喪失「大台」、始料不及的混亂中負上責任。相反,這是一場存在着發動者,刻意造就的無底線運動,而引發不可預計的混亂正是此類行動的目的。由此,我們可以斷言,本民前不是普通民眾,而對於行動造成的混亂,卻絕對具有發動者的責任。

說穿了,所謂沒底線的抗爭,只是縱慾,而非自主的行動。

此外,我們還不知道,所謂無底線能走多遠。再次參照日本六七十年代的新左翼鬥爭,學生從死守校園路障到擲石塊到汽油彈到搶自衛隊槍,以至城市炸彈攻擊等,這是我們未來可能的運動圖景嗎?所謂對等武力的原則,更是含混不清,難道警方捉了示威者,那示威者也可以綁架警察,要求放人?

隨着本土激右派的成功崛起,香港的公共政治文化正面臨種種危機(先鋒主義、冒進、革命時機問題、劃一化、道德主義、無底線、暴力化)和抉擇。我想,公民社會中非暴力傳統的自由派及社運派無法躲避爭議。批評,不是為了黨同伐異,相反,是為了在無底線暴力化的激右鬥爭之死路外,探索出真正的曙光。

(陳景輝,社運人士、政治及文化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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