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表示政府正在檢討的士服務,並會因應社會需求,考慮引入10年前提出的豪華的士服務。他指,政府會就服務、收費、發牌條件等作研究,並會聽取公眾意見。至於共乘(Carsharing)的出租汽車服務,局長指有關做法在國際上有爭議,並無一致解決方案,而且在外國不少地方屬於非法,當局暫時只會留意各地發展以作參考。
局長的回答軟弱無力。任何新事物、新科技在世上某國都有爭議,在某國都屬非法,若果香港政府事事都要留意、參考一番直至爭議不再,大概什麼也不用做不用改。局長只是找個藉口推搪而已。
至於豪華的士的建議,則是偏離正題。所謂分享經濟(sharing economy),指的是新科技如何為資源作更佳分配,以滿足市場上變化萬千的需求。的士服務差,只是發牌制度下的一個現象,問題不在的士不夠豪華。現在政府以豪華的士應付,是既不治本也未必能治標的政策。事情發展至此,其實跟早前社會上討論的方向有點關係:將矛頭指向的士司機和牌照持有人,大呼打倒「的士霸權」,少有指出發牌制度才是問題癥結,結果是政府只會在現有制度上修修補補,但求平息「民憤」算數。
的士豪華,但若果監管依舊,車資只是收貴一些,依然不能靈活改變,的士外觀較美觀但依然一式一樣,加上發牌數目依然嚴格限制,的士現有的問題仍存在,只是車款較高級收費較貴而已。
共乘,不等於搭靚車、搭貴車。
物盡其用的經濟理由
在1894年,國父孫文上書當時的清朝大臣李鴻章,其中提到一個國家富強的準則:「人能盡其才」,指的是有能力的人有事做,「地能盡其利」,土地發揮最大的效益,「物能盡其用」,就是將物品用到盡,「貨能暢其流」,即促進貿易。說到底,這四句話描述的,就是一個資源沒有失業沒有無業的理想世界。
物未盡其用,到底有何不好?
物未盡其用,從經濟學的角度看是浪費。有車呆在停車場,有地方空置,有能力沒機會發揮,但同時,有人肯出錢租車,有人肯出錢借地方用,有人肯出錢買才能。未能完成互惠互利的交易,就是浪費。宏觀經濟學就有一個叫奧肯定律(Okun’s Law)的概念,指出失業率和經濟增長相反的關係:人才浪費愈多,經濟發展愈慢。再想深一層,物未盡其用,亦代表工作不是由最合適的資源去完成,亦即資源錯配。資源未盡全力,或做一些不適合的工作,結果是拖低整體的生活水平。
人盡其才、物盡其用的理想,其實跟亞當斯密(Adam Smith)的思想一致。他《原富》(The Wealth of Nations)一書的主題,就是國家要富強,靠的是專業分工和自由交易。分享經濟,無論講的是車、屋、人,其實是將亞當斯密提出的這種分工同貿易,再推前一步,做到盡、用到盡、交易到盡,以求互惠互利。
剛才講的有點抽象。我就具體一點,以共乘作例子。
市場新科技敵不過官僚舊思維?
共乘有環保效果。令人失望的,是共乘和環保的關係,在香港政府「留意中」的發達國家已是一個熱門研究題目,但香港在這方面則非常落後。至少,香港政府的思維仍停留在上一世紀。張炳良局長早前就講過,第三條跑道的工程,竟然符合他心中聰明城市的概念!又例如,環境局為香港未來寫的《節能藍圖》,其中有關未來交通政策的一段,翻來覆去只有一個建議,就是多起鐵路。如此守舊的思維,實在很難相信政府官員會為香港引進新科技,也難免令人對爭論已久的創科局抱有懷疑。
理論上,共乘有兩個影響。第一,既然找車方便,又或者可以幾個人共乘上班,車主用車的密度會下降。第二,對未買車或想換車的人來說,共乘的服務,又會令擁有一部車的吸引力下降,減低做車主的機會。傳媒就報導過一個例子,有人每月花幾千元用Uber解決所有交通需要,每日有名車接送,幾乎等於有私人司機。
大家要留意,剛才我只說「理論上」,共乘對少用車、少買車到底有多大的效果,是一個不簡單的研究題目,涉及大量經濟行為、計量的分析。沒有數據在手不知道確切的答案,但我想先給大家一個概念,估算一下潛在效益有多大。
現在香港大約有50萬輛私家車,車位大約有70萬(試計算車位共佔幾多平方呎)。私家車平均九成以上的時間,而就算不閒置,也絕少滿座,經常只坐一兩個人。相比得香港只有3.3%的勞工失業率,私家車投閒置散的情況,明顯嚴重得多。
試想像,若果共乘在香港大行其道,不要說減少香港的私家車,就算只能夠減慢私家車的增幅,同時令到每輛車用得盡、多載人,對污染問題、擠塞問題,甚至土地問題,都可以有極大的幫助,甚至會成為經濟增長的一個新動力。
潛力巨大,說明這是一個比什麼豪華的士更值得花資源研究的題目。可惜,香港政府對這些問題似乎沒有興趣,只懂往小處看。
香港政府制定政策,常常強調「外國經驗」、「國際標準」,將世衛、世銀等國際組織的建議奉為圭臬。政府既然會「密切留意」外國的發展,不妨留意一下將「交通網絡公司」 (Transportation Network Company)立法規管的大趨勢,讓共乘公司在政府監察下合法經營。
新加坡試驗無人駕駛,高雄引進汽車共享計劃,內地亦有新法規認可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為合法經營,並納入出租車監管範疇。自稱「亞洲國際都會」的香港,在做什麼?
(曾國平,香港城市大學經濟及金融系客座副教授/美國維珍尼亞理工大學經濟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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