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曾国平:共乘潜力巨大 偏不敌官僚思维?

新加坡试验无人驾驶,高雄引进汽车共享计划,内地亦有新法规认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为合法经营,并纳入出租车监管范畴。自称“亚洲国际都会”的香港,在做什么?
中环道路上的车辆。

早前,运输及房屋局长张炳良在立法会回应议员质询,表示政府正在检讨的士服务,并会因应社会需求,考虑引入10年前提出的豪华的士服务。他指,政府会就服务、收费、发牌条件等作研究,并会听取公众意见。至于共乘(Carsharing)的出租汽车服务,局长指有关做法在国际上有争议,并无一致解决方案,而且在外国不少地方属于非法,当局暂时只会留意各地发展以作参考。

局长的回答软弱无力。任何新事物、新科技在世上某国都有争议,在某国都属非法,若果香港政府事事都要留意、参考一番直至争议不再,大概什么也不用做不用改。局长只是找个借口推搪而已。

至于豪华的士的建议,则是偏离正题。所谓分享经济(sharing economy),指的是新科技如何为资源作更佳分配,以满足市场上变化万千的需求。的士服务差,只是发牌制度下的一个现象,问题不在的士不够豪华。现在政府以豪华的士应付,是既不治本也未必能治标的政策。事情发展至此,其实跟早前社会上讨论的方向有点关系:将矛头指向的士司机和牌照持有人,大呼打倒“的士霸权”,少有指出发牌制度才是问题症结,结果是政府只会在现有制度上修修补补,但求平息“民愤”算数。

的士豪华,但若果监管依旧,车资只是收贵一些,依然不能灵活改变,的士外观较美观但依然一式一样,加上发牌数目依然严格限制,的士现有的问题仍存在,只是车款较高级收费较贵而已。

共乘,不等于搭靓车、搭贵车。

物尽其用的经济理由

在1894年,国父孙文上书当时的清朝大臣李鸿章,其中提到一个国家富强的准则:“人能尽其才”,指的是有能力的人有事做,“地能尽其利”,土地发挥最大的效益,“物能尽其用”,就是将物品用到尽,“货能畅其流”,即促进贸易。说到底,这四句话描述的,就是一个资源没有失业没有无业的理想世界。

物未尽其用,到底有何不好?

物未尽其用,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是浪费。有车呆在停车场,有地方空置,有能力没机会发挥,但同时,有人肯出钱租车,有人肯出钱借地方用,有人肯出钱买才能。未能完成互惠互利的交易,就是浪费。宏观经济学就有一个叫奥肯定律(Okun’s Law)的概念,指出失业率和经济增长相反的关系:人才浪费愈多,经济发展愈慢。再想深一层,物未尽其用,亦代表工作不是由最合适的资源去完成,亦即资源错配。资源未尽全力,或做一些不适合的工作,结果是拖低整体的生活水平。

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理想,其实跟亚当斯密(Adam Smith)的思想一致。他《原富》(The Wealth of Nations)一书的主题,就是国家要富强,靠的是专业分工和自由交易。分享经济,无论讲的是车、屋、人,其实是将亚当斯密提出的这种分工同贸易,再推前一步,做到尽、用到尽、交易到尽,以求互惠互利。

刚才讲的有点抽象。我就具体一点,以共乘作例子。

市场新科技敌不过官僚旧思维?

共乘有环保效果。令人失望的,是共乘和环保的关系,在香港政府“留意中”的发达国家已是一个热门研究题目,但香港在这方面则非常落后。至少,香港政府的思维仍停留在上一世纪。张炳良局长早前就讲过,第三条跑道的工程,竟然符合他心中聪明城市的概念!又例如,环境局为香港未来写的《节能蓝图》,其中有关未来交通政策的一段,翻来覆去只有一个建议,就是多起铁路。如此守旧的思维,实在很难相信政府官员会为香港引进新科技,也难免令人对争论已久的创科局抱有怀疑。

理论上,共乘有两个影响。第一,既然找车方便,又或者可以几个人共乘上班,车主用车的密度会下降。第二,对未买车或想换车的人来说,共乘的服务,又会令拥有一部车的吸引力下降,减低做车主的机会。传媒就报导过一个例子,有人每月花几千元用Uber解决所有交通需要,每日有名车接送,几乎等于有私人司机。

大家要留意,刚才我只说“理论上”,共乘对少用车、少买车到底有多大的效果,是一个不简单的研究题目,涉及大量经济行为、计量的分析。没有数据在手不知道确切的答案,但我想先给大家一个概念,估算一下潜在效益有多大。

现在香港大约有50万辆私家车,车位大约有70万(试计算车位共占几多平方呎)。私家车平均九成以上的时间,而就算不闲置,也绝少满座,经常只坐一两个人。相比得香港只有3.3%的劳工失业率,私家车投闲置散的情况,明显严重得多。

试想像,若果共乘在香港大行其道,不要说减少香港的私家车,就算只能够减慢私家车的增幅,同时令到每辆车用得尽、多载人,对污染问题、挤塞问题,甚至土地问题,都可以有极大的帮助,甚至会成为经济增长的一个新动力。

潜力巨大,说明这是一个比什么豪华的士更值得花资源研究的题目。可惜,香港政府对这些问题似乎没有兴趣,只懂往小处看。

香港政府制定政策,常常强调“外国经验”、“国际标准”,将世卫、世银等国际组织的建议奉为圭臬。政府既然会“密切留意”外国的发展,不妨留意一下将“交通网络公司” (Transportation Network Company)立法规管的大趋势,让共乘公司在政府监察下合法经营。

新加坡试验无人驾驶,高雄引进汽车共享计划,内地亦有新法规认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为合法经营,并纳入出租车监管范畴。自称“亚洲国际都会”的香港,在做什么?

(曾国平,香港城市大学经济及金融系客座副教授/美国维珍尼亚理工大学经济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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