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在建制派護航下否決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徹查公屋食水含鉛量超標事件。署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嚴厲反擊泛民把鉛水風波「泛政治化」,更在公開場合強迫官員「飲鉛水」。她說以前是「人到無求品自高」,而自己則是「官到無求膽自大」。她強調在鉛水事件發生初期已「有膽承認我們的制度是有不足不善之處,我亦努力督促所有部門要做跟進善後的工作;我有膽指出今次事件被政治化的現象。我有膽冒着被批評『護短』的風險,為我盡心盡力的公務員討回公道。」林鄭的「有膽宣言」,再次說明她真是「好打得」之輩,香港幸遇林鄭月娥,真是三生有幸。
說過類似的話的重量級人物,應該是美國總統John Adams。他在1776年說過:「政府的設立是為了追求共同利益;為了追求民眾的安定、安全、繁榮與幸福;而不是為了追求某些個人、家庭或階級的好處、榮譽或私人利益。」人類從組成群體那一日起,就開始思索在群體中人與人要如何相處,於是透過各層級的政府為管理人類在社群裏共同生活的方式。所謂公營部門和私營部門各自滿足不同的目的。公營部門追求公共利益,發展並且投資公共財(public goods),例如衛生、教育與安全這些對整體社群有益的事。私營部門則位於光譜的另一端,追求的是金錢利益。
最終負責的對象是人民
所謂公務員,亦稱做官,均遵守一套價值,這價值一般稱為為官之道。根據這些為官之道,政府官員理想是守法公民,有着光明磊落、誠實無欺的性格,對民主程序負責,忠於公共利益,而且公平地對待他人──不對朋友徇私,也不縱容上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