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邵家臻:在陰溝裏仰望星空──關於社區公民約章

撐傘之後,香港該往何處去,真是個大哉問。
2015年9月28日,雨傘運動一周年,多個民間團體再到金鐘佔領區舉行紀念活動。攝:盧翊銘/端傳媒
香港 政治

撐傘之後,香港該往何處去,真是個大哉問。人家說得最多的,是香港正進入白色恐怖時期,更是要熬三五七年的那一種。有人抖擻精神,摺高衫袖,全力迎戰;有人重讀捷克,以「七七憲章」作為方法,深耕細作。

被恐懼所驅使而不得不如此

1968年的捷克共產黨大整肅,有數十萬人因政治觀點跟官方不同而不准工 作,並受盡歧視和騷擾,遑論「免於恐懼的自由」。有人在恐懼之下,委曲求全,緘默不語;有人不甘緘默,他們的命運可更悲慘,因為他們必須面對逮捕和監禁。

對於因恐懼而生出形形色色的荒謬,反對派領袖哈維爾於1975年發表了《致捷克頭目胡薩克的一封公開信》,指出:「我們的社會是一個團結的社會嗎?讓我坦率以告,它的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在我們的社會裏有太多的危險。人民默默的各自工作,並不是團結,而是被恐懼所驅使而不得不如此。」長達數萬字的公開信裏,哈維爾分析了恐懼在捷克的情況,這種恐懼是遠超過了政治審判之上,深入了人民的內心深處,使人喪失了自信,沒有了尊嚴,缺乏了歷史感,只能成為一種屈辱下生活的人。哈維爾說:「在我們的社會裏,最嚴重的乃是自我主義、虛偽、漠不關心、人人懦弱、恐懼,人人屈辱求生,人人都不管後果如何而只是想盡量逃避一己的責任。希望你和你的政府和政策,能重新調整,不要讓他找到更壞的結局。」哈維爾建議的是,要使捷克獲得生機,首要之務,乃是使人恢復尊嚴,經由尊嚴的恢復,人們才能恢復自發的創造力。

「七七憲章」人權運動,始於1977年1月7日,由242位捷克反對分子首先簽署。儘管它已十分「和理非非」,仍難入捷共的耳朵之內。在發動首日,捷共的《紅色真理報》即肆意抨擊,指簽署人「長期和外國敵對勢力以及海外革命分子保持聯繫,供給足以破壞國家利益的資料」,跟着是新一輪的大逮捕。

2015年6月29日《文匯報》對我因high profile、public perception、unwelcome attention而不被浸會大學委任為青年研究實踐中心副主任,有這樣回應:「這次事件完全反映了一班『政治教師』的囂張氣焰。邵家臻其身不正,不務正業,上司不過提出幾句疑問,便立刻遭到政治施壓,這徹頭徹尾是『白色恐怖』。『政治教師』彷彿戴上了保護罩,只要投身政治行動,只要靠向反對派陣營,就可以公然在校園內搞政治而不怕被追究。港大的陳文敏、戴耀廷、鍾庭耀如是,浸大的邵家臻亦如是。」世界上有兩種邏輯:一種是邏輯,一種是文匯報的邏輯,對此有關攻擊,「一生拉勻計」,真是小菜一碟,可以不理。但當中「政治敎師」四個字實在可圈可點。老實說,1961年甘迺迪總統的名言:「不要問國家可以為你做什麼;要問你可以為國家做什麼。」於我而言,其實不甚了了。反而 那不知名者的一句:「一個憎恨政治的國家,難以長久維持民主。」我舉腳贊成。

將對方妖魔化才是問題

民主,當然有很多種解釋。「民有、民治、民享」於我來說,是制度,更是質素。它至少包括:一、坦然無懼地溝通,彼此聆聽,認識我們之間雖有差異,卻也不少共同之處。二、更能明白「他人」的生活經驗,尤其是對那些生活方式與自己迥然有異的人。三、持守我們所信的,同時願意開放聽取其他觀點,退一步自我省思,修正既存看法。四、若有懷疑,就要尋找主流以外的資料,務求發現真相。五、去調查、探索、尋求對話,不斷建立一個更立體的現實圖像。六、涉及政治的爭議,能夠處理複雜的張力,以求公民社群保持團結,監察政府,向人民負責。七、樂見人民一起致力解決問題,作出決議,在不同的想法中,找出較佳的解決方法。八、在商議中,能夠重視、享受、擁抱彼此差異。九、懂得從所遇見的差異、張力、衝突中有所學習。十、尊重民主賜予人「不同意」的權利。分黨分派不是問題,將對方妖魔化才是問題。

至於政治,我不憎恨政治,不等於對政治沒有警惕。我相信民主,但,有時民主成了掩飾一些卑汚目標的工具。我相信政府,但,它的政策只順從財團的意願,而不是依人民的意願。我相信人民的力量,但,這力量經常失控。例如「我們人民」的「我們」、「人人生而平等」的「人人」,包不包括非異性戀者、窮人、新移民等弱勢社群?我相信「不再成為棋子」的主體性,但,它的展現是不是用來拆大台、反大會、倒領導,窩裏鬥?我相信自發主義,但,它不應是指互不指涉、孤立的、不顧後果的、孤芳自賞的個人抗爭和個別行動。我相信行動改變意識,但,它不只是一個關於個人解放的運動,而是個建構集體認同的運動。雨傘運動爭取的,豈僅是一個普選制度!

仍有人仰望星空

撐傘之時,長期不斷萎縮的公共生活,像是起了變化。至少在佔領現場,讓我們有機會摩肩擦踵,接觸各式人種,明白非我族類不是妖魔,反而可以帶來新的活力──有些張力蘊含教育性,甚至娛樂性,但肯定不是威脅性。撐傘之後,如何鞏固商議文化以及商議式民主?如何在日常生活範疇上活出民主?如何在社會運動上,突破「唯行動主義」(羅永生語)?如何為政治注入道德?如何在抗爭中注入倫理?如何在社區展開對話、進行社區聆聽?如何處理複雜的政治張力?如何將衝突化為創造力?這都是時代的詰問,人人都要想方設法去解答。

「社區公民約章」是其中一種回答時代詰問的進路。作為一個自我承諾、自我拯救、自我充權的道德運動,它強調自身不是又一場簽名運動,亦不是新一輪選舉造勢活動。它該是場關於政治文化改造的運動。承接「自」主、「自」發、「自」己的雨傘精神,香港人要由參與簽名運動的簽民變成「社區公民」──積極參與地方組織選舉,改造政治諮詢和決策過程,建立有意義的社區生活和新的政治文化,讓「真普選」和「命運自主」首先在社區落實。故此,說「社區公民約章」,想說的其實是:

一、我們希望作為一個社區公民,是帶着「命運自主」精神,積極投身社區、參與公共事務;

二、我們要以「社區自主」為原則,推動地方政治改革。重大社區計劃應該先經過社區公民大會審議,區議會的部分預算亦應由區內民眾參與制訂;

三、我們倡議「自己社區自己救」,於社區內建立多元共享經濟及綠色生活網絡,連結居民抵抗財團控制,重奪生活尊嚴;

四、我們要全面投入社區政治,積極參與區議會選舉、村代表選舉、業主立案法團及學校家教會等地方組織,重建香港民主運動的「社區陣地」;

五、在投身社區的同時,我們要在社會各個層面爭取更開放的民主制度,包括普及而平等的特首和立法會選舉,絕不接受北京的8.31框架。

「我們都活在陰溝裏,但仍有人仰望星空。」而「社區公民約章」算是一次給香港人集體抬頭望星的邀請。

(邵家臻,香港浸會大學社工系講師、社區公民約章倡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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