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曾瑞明:歐洲難民危機衝擊本土優先思維

只停留於廉價的同情是一種虛偽,但不正視問題也是另一種苟且。
2015年9月8日,大批難民於希臘萊斯沃斯島登岸。

人人都會贊成「殺人是錯的」、「侵犯人權是不對的」。但,當看到敘利亞小孩難民陳屍沙灘時,我們或會心中不忍卻又會想「唔關我事!」今天看報紙,竟還看到「才子」作家戲謔說1970年代許多「大陸人」由后海灣游泳偷渡來香港,流浮山多浮屍擱淺,他也十分理性、邏輯地沒叫當年冰島政府負責。這種把修辭取代論證的文筆,卻討好了把「本土優先」視為金科玉律的讀者。不少人真的認為狠心才不會做壞事,涼薄才是自救之道。或者,只停留於廉價的同情是一種虛偽,但不正視問題也是另一種苟且。未能擇善而行或許是意志不堅,但鼓勵別人對惡視而不見、business as usual也是一種大惡。

據報,各國都卸責難民危機,將問題變成「德國問題」,原因竟是因為難民都想去德國。德國則促各國共同承擔收容難民的建議,這得到希臘和意大利支持,東歐國家卻反對。匈牙利總理昨更稱難民危機只是「德國的問題」。德國其實也是將道德責任「分工」。她將難民按各州稅收及人口計算分配給16 個州。但是長貧難顧,目前每天有數以萬計的難民從地中海、波羅的海,從空中到地面持續不斷地進入歐洲國家,歐洲國家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難民營。於是,人們希望喚起更多的國家負起責任。

這類型的道德思考當然困擾歐洲,但是同樣與香港相關。因為我們都知道香港停留在「膠」、「離地」的「標籤政治」層次,實質的政治和道德討論則並無寸進。歐洲問題看來較「離身」,或可對我們有啟發作用。不過,筆者的觀察是不少港人或者知識分子也以「本土優先」之類的框架來理解此事。本土派或會提出這類的問題:為何有收容責任?為何不解決源頭問題?資源有限之下為何不是本土優先?

道德分工

歐洲的難民人數創下了新的紀錄,預料德國將接納80萬名避難者,達到去年總避難人數的四倍。人數之多會令我們一些「道德信念」沖淡,比如平等、尊重生命,並醜化成「包容」論、「大愛」論那種愚不可及的說法。但其實即使自由主義者講平等,也會講責任分配、道德分工的問題。這道理很簡單,香港的窮人成千上萬,作為個體如何能一一加以照顧?於是,我們設計了一個福利社會的制度,將主要責任交予政府,個體交稅就可擔當部分責任。這說明了如何構想道德分工是一個抵擋犬儒和無力感的重要方法。現實卻由於欠缺某種分工制度,而令一些人將集體責任歸於個人責任,卻由於這責任過大而變成最終誰也沒有責任(比如向支持人道救援的挑戰︰「你自己收養幾個先啦」)。這是我們的道德盲點。

把接收難民的責任全放在難民希望去的國家,似乎難以令人信服,這是因為這樣並沒有考慮這些「受歡迎國家」的承受能力,也忽略了其他因素。比如難民如果有親屬在國家A,A國似乎會有較大的責任接收難民,以讓他們團聚。又如果國家B 曾在難民的國家殖民,也應負起更大的責任,因為殖民統治曾對讓國家造成傷害,這樣可作補償。

更令人難以理解的當然是為什麼一些雖非歐盟,但屬富裕的發達國家可以䄂手旁觀。「能力愈大、責任愈大」是蜘蛛俠的話。但生產這漫畫人物的美國卻對這問題暫未有片言隻語。溯本歸源,難民問題源於戰爭,美國在終止敘利亞和利比亞戰爭一事做了什麼,做得足夠嗎?聯合國報告也指出,2010年全球總共有4370萬名難民,難民中有五分之四是由發展中國家收留的。

波蘭總理科帕奇(Ewa Kopacz)說得清楚: 「雖然我們不能接受經濟移民,但我們有接收難民的道義責任」。難民和移民不同,難民是其基本權力被剝奪,或即將被剝奪的人。他們更多已歷盡艱難,以生命作賭注,來到他國國境。號稱人權大國的英美實應立即身先士卒。同樣,中國對緬甸的羅興亞難民也未有擔起責任。我相信,如果他們提出「本土優先」或不如叫人家先解決當地根本問題(記得《莊子•外物篇》嗎?鮒魚忿然作色曰:「吾失我常與,我無所處。吾得斗升之水然活耳,君乃言此,曾不如早索我枯魚之肆!」)作託辭定會很惱人。

再思本土優先

又如果說所有人和所有國家都有責任收容難民,那麼又是否可行呢?全世界都要收一定數量的難民,數量當然要根據該國的經濟、人口密度等一籃子因素作考慮。甚至,人們可出售這些限額。這類似碳排放的買賣,可讓不願或不能接收難民的國家可以向其他國家購買限額,也即以金錢來取代直接接收難民。這說明了即使沒有全球政府,或者民族國家仍然存在,人們還是可以尋求道德責任分配的方法。付起道德責任可以有很多方式,我們也可以將責任分割。問題是,人們是否願意放棄自己的一部分利益?推搪的話可能是,「如果我待人太好,我會有麻煩的」。但沒有說的是正是這種思想的蔓延,令變成少數的好人有麻煩。因為這令集體責任變成了少數人的責任。

回到文首提出的一些問題。為什麼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定程度的責任收容難民,即使責任可以有所不同?這當然是我們對於人權的確認,如果難民的國家無法保護其人民的基本權利,其他國家的人坐視不理的話,其實等於助紂為虐。就算社群主義者,對基本人權的重視也與自由主義者無異。如果這也否認的話,只是將現代人類的底線抹除。

又為何不針對問題根源,以戰終戰?羅爾斯在其《萬民法》中也認為有道德理由干預那些侵犯人權的國家,軍事干預當然是其中一個方法,但我們必須極審慎行事,因為軍事行動或會帶來更大的人道災難,當中的成敗計算並不清晰。最後,其他國家資源有限,是否應要先照顧自身利益?我們先要弄清有限是什麼意思。美國的資源有限、菲律賓的資源也有限,但此「有限」不同彼「有限」,因此國際的道德分工正是要求能者付出更多,但這也不是全無限制。一些看法就認為不能要求國家收容難民到連自己文化也被稀釋的地步,當然這些國家也不用先犧牲自己國民的基本權利來作人道救援。但現實的情況往往並不是這樣極端,因為難民多數會去發達國家,如果她們之間有足夠的道德分工,她們的資源基本上足以應付。而且,難民也往往能為其經濟和社會注入動力,而非單純的受助,這都令到本土優先和人權捍衞不一定處於敵對的關係。

當然,如果連歐盟都未能成功處理這場危機,這會給世界極差的示範,就是以鄰為壑的自保心態蔓延,而對人權和公義的漠視也正在滋生。但另一方面,在新自由主義的大旗幟下,資本卻仍自由暢通,當然是資本家的樂園,但人們卻受資本和企業的宰制,這意味弱勢會更水深火熱。這種可怕的句子卻成了人們支持「自保」心理的話語︰「我當年在流浮山的泥灘見到浮屍,我沒有怪冰島,我記得那天我在流浮山吃了半條新鮮味美的星斑。」(見陶傑,〈童屍的邏輯〉,《蘋果日報》,5/9/2015)如果這種無情和冷漠也被算作理性,那我們的香港的確陷入價值崩潰的道德危機。

(曾瑞明,香港大學哲學博士,專研社會政治哲學和倫理學,著有《參與對等與全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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