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少數學生衝擊校委會會議事件,校委成為攻擊的對象,筆者希望在此為港大校委講幾句公道話。無論怎麼說,衝擊校委會是違規行為,毆打禁錮校委更是違法行為,為法治社會所不容。作為社會精英的校委,都希望以一種負責任的態度處理副校長的任命問題。本來,委任副校長是好平常的事,問題出在陳文敏與公民黨的特殊關係及本身的「秘密捐款」,才將問題複雜化。衝擊事件事發當日,公民黨的多位「明星」現場助陣,不少本土行動的激進分子粗言穢語,動手動腳。難怪有校委說,港大學生被人利用。港大確實需要警惕,防止外力介入,將港大拖入萬劫不復的政治漩渦。
衝擊校委會違規 暴力攻擊違法
事實上,對於港大副校長的人選,校委會委員內部雖然有不同意見,但對於上周的衝擊事件,除了個別學生代表外,校委基本上都持批評的態度。校委當然尊重學生就校政問題發表意見的權利,但身為大學生理應以理性和平的方式去表達,而非採取暴力衝擊手段。況且,校委會中有相當一部分是由校內學生和教職員組成,已經有渠道表達學生的聲音。
更為重要的是,根據《香港大學條例》,校委會是大學的最高管治機構,在符合條例與規程規定下,行使其權力。學生有權表達意見,但不等於有權強行要求校委會按他們的意志辦事。少數學生因為自身訴求不被採納,衝擊校委會會議,公然挑戰校委會的權力,這顯然是衝擊學校正常秩序的違規行為。如果對此放任自流,學校將無法管治。校委有責任維護校委會的正常運作,捍衛校委會尊嚴。一些校委據理執言批評少數學生的激進行徑,不僅合情合理,也是維護港大校規和校譽的職責所在,無可非議。
在衝擊事件中最令外界反感的,是少數學生闖入校委會會議現場之後,圍堵謾罵甚至禁錮、涉嫌攻擊校委。有校委稱期間被打,有校委疑受衝擊受傷而需要進院,但有人竟然不讓受傷校委離開,行徑令人震驚,也令人心寒。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暴力對待他人,都是違法行為。校委在履行開會職責的時候,竟然連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證,這還是尊崇法治的香港嗎?港人之所以對法治倍加珍惜,就是因為法治是我們每個人的護身符。少數學生暴力對待校委,這是明顯的違法行為,廣大市民不能接受。這也是衝擊事件引發社會強烈反彈的最大原因。
根據《香港大學條例》,學生一旦涉及襲擊大學主管人員,經紀律委員會調查及裁定後,會被處分,嚴重會被驅逐出校。不少人都要求港大和執法機構依規、依法處理違紀、違法的人,是有道理的。
校委盡心盡力履行職責
眾所周知,校委都是社會的精英翹楚,平日都專注於自身的事業及學術研究。例如,盧寵茂醫生本身就是世界知名的換肝專家,亦是港大外科學系主任,其醫療團隊多年來救人無數,包括日前完成的全球首宗雙肝移植手術。港大微生物學系主任袁國勇學術地位顯赫,更被譽為「沙士英雄」等等。公務繁忙的校委,願意抽出寶貴時間和精力參與港大管理,是希望為大學管治出一分力。他們對任命港大副校長一事的處理,顯示了一種負責任的態度。
先說「等埋首副」的問題。儘管有人將「等埋首副」作為揶揄校委會的「笑料」,其實,這種說法既有來由,也有道理。因為,新設的這個副校長的職位,本來就是前首席副校長錢大康在檢討架構時提出設立,目的是協助首席副校長工作。既然新設副校長的工作是從屬於首席副校長,人選自然應尊重其意見。現在,原來的首席副校長錢大康已經離任,等待新的首席副校長人選確定並上任之後,再諮詢其意見決定有關任命,合情合理。
再說,外界對陳文敏本人是否符合擔任副校長資格的質疑,也並非沒有道理:其一,陳文敏的政治立場過於偏頗,不宜擔任大學領導職務,他以港大法律學院院長的身份縱容下屬戴耀廷發動違法「佔領」行動,並在「秘密捐款」事件中被裁定「不符預期標準」,在社會上遭到極大非議。其二,作為大學副校長理應具備一定的學術資格和水平,陳文敏不僅連博士學位都沒有,而且法律學院在其領導下學術評分急跌。對於這樣一個極具爭議的人是否適合擔任香港最高學府的副校長,校委會有責任嚴格把關。
(盧文端,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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