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少数学生冲击校委会会议事件,校委成为攻击的对象,笔者希望在此为港大校委讲几句公道话。无论怎么说,冲击校委会是违规行为,殴打禁锢校委更是违法行为,为法治社会所不容。作为社会精英的校委,都希望以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处理副校长的任命问题。本来,委任副校长是好平常的事,问题出在陈文敏与公民党的特殊关系及本身的“秘密捐款”,才将问题复杂化。冲击事件事发当日,公民党的多位“明星”现场助阵,不少本土行动的激进分子粗言秽语,动手动脚。难怪有校委说,港大学生被人利用。港大确实需要警惕,防止外力介入,将港大拖入万劫不复的政治漩涡。
冲击校委会违规 暴力攻击违法
事实上,对于港大副校长的人选,校委会委员内部虽然有不同意见,但对于上周的冲击事件,除了个别学生代表外,校委基本上都持批评的态度。校委当然尊重学生就校政问题发表意见的权利,但身为大学生理应以理性和平的方式去表达,而非采取暴力冲击手段。况且,校委会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校内学生和教职员组成,已经有渠道表达学生的声音。
更为重要的是,根据《香港大学条例》,校委会是大学的最高管治机构,在符合条例与规程规定下,行使其权力。学生有权表达意见,但不等于有权强行要求校委会按他们的意志办事。少数学生因为自身诉求不被采纳,冲击校委会会议,公然挑战校委会的权力,这显然是冲击学校正常秩序的违规行为。如果对此放任自流,学校将无法管治。校委有责任维护校委会的正常运作,捍卫校委会尊严。一些校委据理执言批评少数学生的激进行径,不仅合情合理,也是维护港大校规和校誉的职责所在,无可非议。
在冲击事件中最令外界反感的,是少数学生闯入校委会会议现场之后,围堵谩骂甚至禁锢、涉嫌攻击校委。有校委称期间被打,有校委疑受冲击受伤而需要进院,但有人竟然不让受伤校委离开,行径令人震惊,也令人心寒。香港是法治社会,任何人暴力对待他人,都是违法行为。校委在履行开会职责的时候,竟然连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证,这还是尊崇法治的香港吗?港人之所以对法治倍加珍惜,就是因为法治是我们每个人的护身符。少数学生暴力对待校委,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广大市民不能接受。这也是冲击事件引发社会强烈反弹的最大原因。
根据《香港大学条例》,学生一旦涉及袭击大学主管人员,经纪律委员会调查及裁定后,会被处分,严重会被驱逐出校。不少人都要求港大和执法机构依规、依法处理违纪、违法的人,是有道理的。
校委尽心尽力履行职责
众所周知,校委都是社会的精英翘楚,平日都专注于自身的事业及学术研究。例如,卢宠茂医生本身就是世界知名的换肝专家,亦是港大外科学系主任,其医疗团队多年来救人无数,包括日前完成的全球首宗双肝移植手术。港大微生物学系主任袁国勇学术地位显赫,更被誉为“沙士英雄”等等。公务繁忙的校委,愿意抽出宝贵时间和精力参与港大管理,是希望为大学管治出一分力。他们对任命港大副校长一事的处理,显示了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先说“等埋首副”的问题。尽管有人将“等埋首副”作为揶揄校委会的“笑料”,其实,这种说法既有来由,也有道理。因为,新设的这个副校长的职位,本来就是前首席副校长钱大康在检讨架构时提出设立,目的是协助首席副校长工作。既然新设副校长的工作是从属于首席副校长,人选自然应尊重其意见。现在,原来的首席副校长钱大康已经离任,等待新的首席副校长人选确定并上任之后,再谘询其意见决定有关任命,合情合理。
再说,外界对陈文敏本人是否符合担任副校长资格的质疑,也并非没有道理:其一,陈文敏的政治立场过于偏颇,不宜担任大学领导职务,他以港大法律学院院长的身份纵容下属戴耀廷发动违法“占领”行动,并在“秘密捐款”事件中被裁定“不符预期标准”,在社会上遭到极大非议。其二,作为大学副校长理应具备一定的学术资格和水平,陈文敏不仅连博士学位都没有,而且法律学院在其领导下学术评分急跌。对于这样一个极具争议的人是否适合担任香港最高学府的副校长,校委会有责任严格把关。
(卢文端,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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