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格魯吉亞(喬治亞)的一間商業代孕公司收到一位中國客戶的委託時,一場橫跨多國的「造人計劃」正式展開 —— 一名土耳其籍的代孕母親在格魯吉亞接受胚胎植入後,於懷孕七個月時被送往泰國,幾個月後,一個嬰兒誕生於泰國,成為一名單身中國男子的孩子。
這並非小說情節,而是今天全球代孕業的一個縮影。
對許多人而言,「想要一個孩子」是人生中最樸素卻也最複雜的願望。進入 21 世紀後,生殖科技的發展讓這個願望在更多情況下得以實現 —— 同志伴侶可以透過代孕擁有與自己有血緣關係的孩子,不孕、單身、高齡或者患有遺傳疾病的伴侶得以跨越身體限制,部分女性選擇不親自懷孕生產成為母親,中國一些富裕家庭甚至透過赴美代孕,讓孩子出生即擁有美國公民身份。
另外,在一些國家,收養健康嬰幼兒的等待期可能長達數年,而許多出養兒童本身帶有疾病或特殊背景,需要更高強度的照顧,對部分準父母來說,代孕比收養更能確保親權與照顧的可行性。這些現實,讓來自不同背景、擁有不同需求的人們,走上代孕這條路。
代孕正迅速成為一項蓬勃發展的全球產業。這個市場涵蓋協助生育的各項技術與服務,包括仲介、生育診所、醫院和專業醫療人員等。根據市場研究機構 Global Market Insights 的預測,全球代孕市場在 2024 年的規模已達 224 億美元,預計將從 2025 年的 279 億美元成長至 2034 年的 2,018 億美元,年均複合增長率達 24.6%。
代孕產業主要受到高齡父母、不孕症比例上升,以及更多同性伴侶希望組建家庭等因素推動。除了家庭需求的轉變,科技企業也成為重要推手。NVIDIA、Google、Meta、Snap 等公司提供僱員高達 80,000 美元的補助,以協助員工支付代孕所需的費用。
當代孕演變為一門全球化產業,跨國流動的精子與卵子、穿梭於各國法規縫隙間的法律安排、潛藏於灰色地帶的金錢交易與中介操作,共同構成這項技術背後錯綜複雜的現實,也引起一場關於倫理、法律與全球不平等的深層討論。

代孕的歷史與形式
代孕的概念歷史悠久,在不同時代與文化中,常被視為維繫血脈與家庭制度的手段。
《聖經・創世紀》中記載,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因無法生育,請求侍女夏甲代為懷孕生子;歷史學者 J.N. Postgate 亦指出,古巴比倫社會的法律與習俗容許女性代孕,目的多為避免妻子因不孕遭丈夫休棄。
在現代社會,代孕與生育壓力之間的連結穩固存在。以早期台灣為例,在尚未立法規管代孕的年代,部分家庭透過「借腹生子」延續香火,再以認領或收養方式處理法律上的親子關係。類似的情況在中國亦屢見不鮮——「借腹生子」與傳統的「典妻」制度有密切關聯。典妻指男子在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下,將妻子暫時「出典」給他人,以替對方生育子嗣,期限屆滿後再將妻子接回。這類習俗在江南一帶行之有年,甚至延續至民國時期,並成為左翼與鄉土文學批判父權社會的題材。
隨著醫療技術與生殖科技的發展,代孕逐步走向制度化與產業化。台灣女性主義學者顧燕翎指出,商業代孕的興起可追溯至 1970 年代的美國。當時墮胎合法化後,可供收養的嬰兒數量大幅減少,代孕需求因此上升。
1985年英國的 Baby Cotton案,即英國女性 Kim Cotton 為一對不孕的美國夫婦懷孕生子,成為英國史上第一位商業代孕者。她當時獲得 6,500 英鎊的報酬,卻因為這起案件引發巨大爭議。該事件最終促使英國政府制定《代孕安排法》(Surrogacy Arrangements Act 1985),明文禁止商業代孕,並規定代孕協議在法律上不具強制力。此不僅揭開了代孕倫理與法律爭議的序幕,也象徵著代孕從個別行為逐漸進入國家法規與全球輿論的視野。
初期代孕以基因型代孕(traditional surrogacy)為主,由代理孕母提供卵子與子宮,與委託父親或捐精者的精子結合後懷胎,嬰兒與孕母有血緣關係。隨著體外受精技術普及,借腹型代孕(gestational surrogacy)逐漸成為主流,卵子與精子於體外受精後再植入代理孕母子宮,孕母與胎兒不具血緣關係。
這種模式顛覆了傳統家庭結構。精子、卵子提供者、懷孕者與養育者之間可能毫無婚姻或血緣關係,呈現出家庭組成的新樣貌,同時也對既有的法律架構提出挑戰。
在代孕逐漸產業化之後,在制度設計與實務操作上,通常分為利他型代孕(altruistic surrogacy)與商業型代孕(commercial surrogacy)。前者多在親友或熟人之間進行,代孕者不收取酬勞,僅由準父母負擔醫療費用及必要生活開支。後者則涉及金錢報酬,通常由營利中介主導,負責媒合代孕者,並提供法律與醫療相關服務。代孕雙方是否在孩子出生後仍維持聯繫,則取決於初始合約的安排,在多數商業代孕的情況下,雙方關係往往在嬰兒誕生後即告結束。
不過,代孕存在諸多灰色地帶。在某些國家,由於法律未明確保障孕母權益,代孕者常處於弱勢地位,也有案例中,委託者或中介在胚胎著床失敗後終止合約,或孩子出生後因生理缺陷或與期待不符而遭遺棄。過去也曾出現多方爭奪親權的情況,使孩子淪為法律與情感角力的犧牲者,顯示代孕實務操作中的倫理與法律挑戰。

全球代孕法規
代孕的法規在全球各異。例如美國加州是全美人工生殖法規最寬鬆的地區之一,單身、異性戀、同性伴侶皆可合法代孕,也因此催生出完善的精子、卵子銀行,與全球最發達的人工生殖市場之一。
但這種寬鬆催生出過度代孕的現象。近期在加州亞凱迪亞(Arcadia)發生了一起涉及 21 名兒童的案件。一對華裔夫婦經營一家名為 Mark Surrogacy 的代孕機構,並在全美各地尋找代孕母親。有報導指出,這對夫婦可能涉嫌詐騙代孕者,讓代孕者誤以為他們是為其他家庭代孕。這對夫婦因涉嫌虐待和忽視兒童而受到調查。
在歐洲,烏克蘭因法規寬鬆、手續簡便及費用低廉,是全球代孕熱門地點之一。俄烏戰爭爆發前,烏克蘭代孕產業的規模佔全球市場的四分之一,僅次於美國,當地每年約有 2,500 名代孕嬰兒出生。準父母在受孕時即取得法律上的親權,無需經過法院程序,因此烏克蘭也被稱為「歐洲子宮」。
然而,自 2022 年俄羅斯全面入侵以來,戰火波及當地產業鏈,許多家庭與中介機構轉向格魯吉亞與哈薩克,帶動這兩地的代孕市場快速成長。
近年來,哥倫比亞、墨西哥部分州與阿根廷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也陸續對外國人開放代孕,成為難以負擔美國代孕費用或因戰爭打亂原定計劃的準家長的新選擇。
在亞洲,印度曾因價格低廉、法律寬鬆而成為全球代孕熱點。自 2002 年合法化商業代孕後,印度迅速發展成為全球最大的代孕服務供應國,2012 年代孕嬰兒數量突破 2.5 萬人。然而,隨著剝削、死亡的事件頻傳,2015 年底,印度政府下令全面禁止商業代孕,並於翌年通過《2016 年代孕法案》,理由是商業代孕侵害女性的生命與自由權。現行法例僅允許印度籍已婚夫妻進行無償、非營利的利他型代孕。
泰國也曾為亞洲代孕重鎮,但因棄養與代孕嬰兒國籍爭議等社會事件,2015 年起禁止外國人尋求代孕。2025 年,隨著泰國通過同性婚姻法律,泰國再次提出草案,修訂與代孕相關的規則,擬允許同性伴侶及外國人在泰國合法代孕。
香港則在全球代孕產業中扮演中轉角色。由於香港法律嚴格禁止商業代孕,一些地下經營的跨境代孕交易通過香港作為運輸樞紐,部分中介機構會在港進行配對、胚胎冷凍與運輸,再將胚胎運往美國或吉爾吉斯等代孕合法的國家,反映出一個結合跨境醫療、種族、階級與監管真空的國際灰色產業鏈。
中國是全球代孕需求最龐大的市場之一,當地法律明文禁止代孕,所以大量中國委託人透過地下中介赴海外進行代孕,形成輸出需求的核心。中國亦有地下代孕產業。2024 年,一名 22 歲女子張婧在社群媒體上分享她參與非法代孕的經歷,引起廣泛討論。她透露因經濟困難參與捐卵與代孕,卻在懷孕五個月時出現嚴重併發症,被迫終止妊娠。最終,她未能獲得事前承諾的 3 萬元人民幣酬勞及其他補償。
尚未開放代孕的台灣也已成為亞洲跨境代孕市場的重要節點。業者積極在台灣宣傳海外代孕方案,不僅承接本地委託人,亦成為業者佈局亞洲、銜接中國與其他地區市場的跳板。
然而,代孕在更多國家仍屬高度受限或明文禁止的行為。中國、法國、德國、新加坡與瑞典等地皆嚴禁代孕,違者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根據端傳媒的不完全統計,截至 2025 年 7 月底,全球至少有 34 國立法開放代孕,但開放的形式、條件與對象仍高度分歧。以下為幾個主要代孕地的法規情況。

從生殖細胞到嬰兒的全球分工
代孕費用與協議因國家而異,但普遍包括中介費用、代孕者營養金、醫療費用及相關支出。以美國為例,多數委託者均透過中介尋找代理者,中介的服務費由 3 萬至 4.5 萬美元不等,診所費用由 3.5 萬至 4.5 萬不等,代孕者的營養金則約為 6 萬至 8 萬美元。
其他地區如哥倫比亞與墨西哥,對外國人開放的代孕服務費用約在 6 萬至 7.5 萬美元之間,賽普勒斯則約 4.5 萬至 6.5 萬美元。烏克蘭則因生活成本與醫療程序相對低廉,代孕總費用約 3 萬至 5 萬美元,遠低於美國的價格。據報導,佔據烏克蘭七成代孕市場的彼奧醫院自 2015 年起看準中國市場需求,推出針對中國客戶的「包成功」代孕套餐,價格介於 2.99 萬至 4.99 萬歐元。此舉成功吸引大量中國委託人,帶動院方營收逐年上升,截至目前,已為近 3,000 對中國夫妻提供代孕服務。
在法律協議方面,以美國加州為例,代孕者需先經過嚴格的身體及心理評估。代孕合約詳細規範代孕費用、醫療保險、孕期生活規範、能否接受減胎、終止妊娠、產後是否與委託家庭聯繫等細項。有時委託人也會為代孕者購買保險,負擔醫療、交通、工作損失等費用。
同時,代孕是一條高度分工的跨國產業鏈,可粗略拆解為以下五個環節:
- 精卵結合:代孕流程的第一步,通常是委託人前往診所取出精子與卵子。捐精通常在一個下午即可完成,捐卵則較為複雜,需經歷約兩週的荷爾蒙治療,以取得多顆成熟且健康的卵子。精子與卵子在實驗室中結合後,培養出可供植入的健康胚胎會被冷凍保存,或是直接植入代孕母親的子宮。冷凍後的胚胎可保存十年甚至更久,且仍具備良好的著床潛力。
在需要捐精或捐卵者的情況下,許多國家都提供卵子與精子銀行服務,有些平台可讓客戶選擇外貌、學歷與族裔。 - 尋找代理孕母:在大多數國家,代孕資源有限,因此跨國尋找代孕者是常見選項。在尋找代理孕母的過程中,國際代孕中介機構多扮演關鍵角色,從媒合代孕者與委託者,到協助安排包括試管嬰兒治療、胚胎植入與產前照護等醫療程序,與申請合法親權、出生證明與相關文件等。
- 胚胎運送:在胚胎需要經過跨國運送的情況下,具備高端生殖科技與國際運輸能力的地區成為胚胎中轉地,品質最佳的胚胎送到代孕國家,透過胚胎移植手術植入代孕者的子宮。
- 胚胎植入與懷孕:一旦確認懷孕,代孕機構會安排代孕者定期就診,以確保她的身體健康、胎兒發育正常。代孕機構通常也會獲得必要的心理支持,以協助應對孕期可能出現的情緒波動。
- 孩子出生與法律程序:根據不同國家法律,有些孩子出生即直接認定委託人為法定父母,有些則需經歷時間不等的法律程序。孩子出生後,父母需要為孩子辦理護照、出生證明及其他必要文件,才能將孩子帶回自己的國家。相關的旅遊安排通常需提前準備,以確保所有文件齊全,順利通關與入境。
不少準父母選擇赴海外尋求代孕機會,催生出一條橫跨地域、法律與文化的全球產業鏈。其中格魯吉亞是一個典型。這個外匯長年赤字、幾乎靠觀光維生的小國,正經歷一波由跨國代孕需求帶動的產業擴張。2022 年以來,格魯吉亞每年登記在案的代孕案件已超過 2,000 宗,相當於每日有 5 名代孕嬰兒出生,五年間數量翻倍成長。
格魯吉亞的吸引力不僅來自費用,更在於其相對寬鬆的法律框架與便利的入境政策。對於中國等多個國家的國民而言,格魯吉亞是免簽國,機構則主打「一站式」包辦,從配對、胚胎植入到產後交接,過程幾近無縫,也讓這趟「生育之旅」被包裝為輕鬆的療癒行程。(註:台灣護照持有者則無法入境格魯吉亞。)
委託代孕者來自世界各地。以格魯吉亞最大代孕機構 New Life 的數據為例,他們聲稱已為來自 73 個國家的 11,000 個家庭提供服務,包括中國、日本、菲律賓等亞洲國家,網站甚至設有中文頁面,流程標準、操作透明。一位來自中國的委託者因過去的流產和子宮手術導致無法自行懷孕,經比較泰國、柬埔寨、俄羅斯、美國等選項後,與丈夫選擇去格魯吉亞代孕。他們的行程一切順利,最終成功獲得九顆胚胎,完成基因檢測並進入後續移植流程。
但在亮麗的商業包裝背後,是難以忽視的結構性壓迫。Nino 是其中一種代孕者的縮影。她是五個孩子的母親,在逃離家暴丈夫後,獨自撫養全家,迫於生活壓力走上代孕之路。這已是她第二次代孕,而她肚中懷的孩子,將是她從身體中生出的第八個。上一次代孕,她產下了一對雙胞胎,但長期的懷孕與高齡使她健康急遽惡化。她每天都得注射多種荷爾蒙藥物,腹部滿是針孔與妊娠紋。
格魯吉亞的代孕法律傾向保護委託者,對代孕者卻較少保護。一些中介機構從遙遠的中亞地區招募代孕者前往格魯吉亞生產,例如哈薩克斯坦。然而,相比烏克蘭高度制度化、規模龐大的代孕產業,格魯吉亞的市場仍處於相對混亂與初期開發階段。各式中介、地接、非法仲介與詐騙集團混雜其中,導致代孕者權益常被犧牲。為利所驅的市場背後,藏著無數難以見光的黑暗角落。
2024 年,一名泰國女子 Na 受一則 Facebook 廣告吸引,前往格魯吉亞首都第比利斯從事代孕工作,廣告承諾支付全部旅費及高達 1.7 萬美元的代孕報酬,這對許多泰國女性而言是翻轉人生的金額。但抵達後,Na 的護照被沒收,她被關在一棟與約 30 名泰國女性同住的房子中,每月被迫取卵,案例引發對代孕產業剝削和非法操作的嚴重關切。

代孕的道德與法律爭議
也正因為遇到各種灰色甚至違法操作,以及對女性權益的討論,代孕涉及多方面的道德與法律討論。
在女權陣營內部,對於代孕的看法存在明顯分歧。一派女權主義者認為,女性有權自主決定如何使用自己的身體,代孕就如同其他形式的有償勞動,只要保障代孕者的權益和知情同意,就不應一概而論地否定這項選擇。然而,另一派女權主義者則強烈反對商業代孕,認為這是對女性身體與生殖功能的物化與剝削,尤其是在當前的全球權力與貧富不均結構下,大多數成為代孕者的女性來自貧困國家與弱勢階層,而買家則往往來自富裕國家或城市精英,這種交易不可能真正平等。她們將代孕視為生殖剝削(reproductive exploitation),是資本主義與父權體制共謀的結果。
這場辯論的張力,進一步在女權運動與男同志家庭權益之間浮現矛盾。隨著愈來愈多同性伴侶尋求代孕作為成家方式,許多同志權益倡議者主張,代孕提供了平等的親職機會,應受保障。但在部分女權團體眼中,這樣的親職追求往往以弱勢女性的身體為代價,無論買家性傾向為何,仍然重複著對女性的控制與利用。
「誰的身體可被使用、誰能成為父母」這兩個核心問題上,世界各地的討論出現越來越明顯的裂痕。
政治哲學學者 Debra Satz 曾指出,當人們談論代孕時,往往忽視了背後的經濟脈絡與社會結構。「代孕不僅僅涉及性別不平等,還牽涉到代孕母親與委託母親之間的不平等,而這種不平等是雙向的,因為儘管委託母親在經濟上掌握權力,」她說。「契約式懷孕使女性的身體受到他人控制,並助長性別不平等。」
在禁止代孕的西班牙,不少男同志伴侶透過海外代孕實現育兒夢想,尤其前往格魯吉亞與烏克蘭的案例急升。2023 年,西班牙時任平等部長伊雷妮・蒙特羅(Irene Montero)直言代孕是「對女性身體的暴力行為」。這番話引來同志社群的激烈反彈。
而在義大利,這場衝突更被立法化。2024 年,義大利右翼政府提案將海外代孕也列為犯罪行為,一旦被查出在國外以商業方式進行代孕,返國後亦可面臨最高兩年徒刑。保守派以捍衛傳統家庭為由力推法案,但部分女性主義者卻表態支持,認為即使是國外進行的商業代孕,也應受到倫理審視與法律限制。
台灣目前針對代孕的法規仍在研擬中,2024 年衛福部提出修法草案,擬有條件開放非商業性質的代孕。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陳書芳曾在衛福部公聽會上指出,代孕及人工生殖費用高昂,委託者多為經濟能力較強者,而擔任代理孕母的往往是經濟弱勢女性,這使得孕母承擔了懷孕的健康風險,形成對弱勢女性的剝削。
此外,代孕跨國法律程序複雜且風險高,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指出,代孕牽涉多種親權轉移法規,台籍委託者若未取得合法親權判決,攜帶孩子入境容易被視為人口販運。即使仲介安排代母簽署放棄親權的文件,這種做法在法律上也不一定有效,存在極大法律風險與不確定性,委託人往往因心存僥倖而忽視這些風險。
這場關於代孕的爭論,表面看是兩種平權理念的對立:一方強調身體自主與免於剝削的自由,另一方則爭取生而為人、組建家庭的權利。然而當女性權益成為這兩種權利的交叉點,關於自由、金錢的辯證,也變得更加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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