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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基本法》23條立法

2024年3月19日,立法會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後,特首李家超到場發言並與全體立法會議員大合照。攝:林振東/端傳媒

2024年3月19日,立法會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後,特首李家超到場發言並與全體立法會議員大合照。攝:林振東/端傳媒

端傳媒 編輯部 發自新加坡

刊登於 2024-03-19

#國安法#23條#立法會#香港

【3月19日19:10更新】

2024年3月19日接近晚上7時,香港立法會三讀表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89名議員出席,89名議員包括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全投贊成,基本法23條將於3月23日刊憲並生效。

從3月8日政府刊憲草案、立法會首讀,到3月19日三讀通過23條,過程用了11天。

同日早上9時,立法會加開會議就草案恢復二讀辯論,歷經7小時、在下午4時多,由所有議員一致贊成二讀通過,草案進入全體委員會階段,審議政府提出的91項修正案,並在晚上三讀通過草案。此前,立法會連續7天開會,在44小時內完成181項條文和修訂的逐條審議。

晚上6時半,23條進入三讀階段。在發言階段,前保安局局長、議員葉劉淑儀表示香港在立法後將聚焦經濟、推動民生,更表示會向國際社會宣揚23條符合國際人權公約。同時,議員李慧琼感謝全體官員的不懈努力,以填補超過四份一世紀的國家安全漏洞,同時強調條例通過只是開始,通過後仍需依賴教育繼續宣傳國安工作。

在通過之際,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百感交集」,因為「終於有機會見到23條親生仔出世」,更形容23條曾經歷難產,對其最後順利出世表示感慨。鄧炳強再次提到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的影響,更表示看到香港國安法在實施後帶來的正面效果,令公眾對23條有堅實的民意基礎。

條例通過後,行政長官李家超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發表講話。他表示,今年是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總體性國家安全觀」十週年。立法是「不負國家所託、中央所託」。

李家超感謝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主持立法過程,指他「早上起床是23條,半夜都是23條」。他還感謝法案委員會連續七日「朝九晚七」連續審議條文。李家超還表示對「全心全意做好這項歷史性工作」的「團結一心」感到鼓舞。

他還說整個立法過程謹慎,審議過程體現了「愛國者治港」的最高價值,完成了23條立法的「神聖任務」。

他最後指,立法完成,代表著「纏繞香港」超過26年8個月的問題「劃上句號」,讓香港可以「輕裝上陣全力發展經濟」。

2024年3月19日,立法會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89名議員包括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全投贊成票。攝:林振東/端傳媒
2024年3月19日,立法會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89名議員包括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全投贊成票。攝:林振東/端傳媒

【3月19日17:30更新】

香港立法會今日(3月19日)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據《明報》和《香港01》等媒體報導,立法會或在今日內「直踩」二讀和三讀通過,相關流程可能持續到今天晚間。

《南華早報》在3月18日的報導中引述相關人士,指此次政府加速23條快速立法,是為了使可能對立法進行「制裁或抹黑活動」的相關外國力量「措手不及」。

從19日上午進行到下午的二讀討論中,立法會議員以每人5分鐘左右的安排輪流發言。到下午16時,二讀基本結束。隨後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修正案階段。晚些時候將進入三讀。

二讀過程中,多數議員都準備了發言稿並對照發言,其中,李梓敬、梁熙等超過5名議員以英文發言,另有數名議員以普通話發言,為23條立法做對外宣傳的意味較濃。

多數發言議員都提到2019年的反修例運動,多指「黑暴」和「顏色革命」令香港陷入混亂,從而修法是「必不可少」。

此外,多數議員也反駁西方國家,指西方國家有許多自己的國安立法。新界東北選區議員李梓敬指:「為何英國美國可以有自己的國安立法,但是中國和香港不可以?」他指西方國家、彭定康和卡梅倫等政治人物對23條立法的批評是虛僞和雙重標準。另有多名議員稱西方國家國安立法並未像23條立法那樣有足夠諮詢和討論環節。

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何君堯發言指此次立法速度理想,「3月8號刊憲,到二讀三讀不用兩個禮拜」,證明「我哋是合格的」(我們是合格的)。他還稱立法只是第一步,立了法也「不會天下太平」「只是給敵人難度」,法律如何落到實處,是「長期鬥爭,持久任務」。同時他認為,23條立法是「國家啟動(國安法立法)之後」,由香港自己做出的第一步,未來要不僅是做表面,也要「到心入腦」,讓新青年有「新的質感」。

新民黨主席兼港島西選區議員、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發言表示如果2000年代初23條立法成功,那麼2014年就不會出現佔中運動。她指佔中雖然被「外媒美化為一個雨傘東西,其實已經是一些外部勢力在香港搞出來,想顛覆香港社會秩序,推翻政府的政策的一個活動。」「當時(如果)我們已經有了分裂國家顛覆這些罪行,就算不如今天的條例那麼周密,但當時都是有法可以立刻採取行動,將那些不法分子拘捕。」

此前曾表示希望23條立法之後《港區國安法》可以「減辣」的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謝偉俊表示,23條立法的速度「史無前例」,並表示這一速度是節奏「希望讓強權國家看到我們自己的節奏由我們自己掌握」。他指23條立法只是「開埠」,更重要是「開埠」之後如何向市民解釋、執法上如何嚴謹和司法上如何在「更自信、無懼制裁」前提下保持普通法專業性。他認為在之前的譚得志(「快必」)案和唐英傑案中,香港的法庭「在極緻困難史無前例的狀況下」把普通法系統和大陸法系統的兩個系統「融合得好好」。

本屆立法會中唯一自認「非建制派」的議員狄志遠也發言表示支持23條立法盡快通過,相信國家安全可進一步受到保障。他指法案通過之後,香港可以「更放心開拓發展大局」,從而擺脫「社會在紛爭中持續內耗、發展停滯不前」。

在隨後的發言中,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感謝全體議員毫無保留支持23條立法。他稱23條立法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目標是全面落實23條,落實2020年全國人大的「528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條例草案既是香港各界努力結果,也是特區政府「交的功課」。

2024年3月19日,立法會加開特別會議,恢復二讀辯論《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下午4時10分左右,立法會二讀通過草案,無議員舉手反對。攝:林振東/端傳媒
2024年3月19日,立法會加開特別會議,恢復二讀辯論《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下午4時10分左右,立法會二讀通過草案,無議員舉手反對。攝:林振東/端傳媒

【3月19日14:30更新】

此次23條立法的速度在香港歷史上罕有先例。

之前,香港政府於3月7日發出新聞稿,稱保安局與律政司連日「馬不停蹄全速工作」,已經完成草擬《基本法》第23條草案(正式名稱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3月8日,草案刊憲公布。新聞稿引述特首李家超表示,他已經致函立法會主席,建議立法會考慮召開特別會議,「全速進行審議和完成立法程序」,以便達致「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的目標。

就在港府發出新聞稿的18分鐘後,立法會秘書處便公布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根據《議事規則》作出3月8日加開特別會議的決定。8日上午11時、即草案正式刊憲僅3個小時後,立法會開始首讀及二讀條例草案,直至二讀辯論中止待續。同日下午,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也加開兩節各長兩個小時的會議,逐條審議草案。

2024年3月19日,立法會加開特別會議,恢復二讀辯論《基本法》23條立法,不少政府問責官員列席。攝:林振東/端傳媒
2024年3月19日,立法會加開特別會議,恢復二讀辯論《基本法》23條立法,不少政府問責官員列席。攝:林振東/端傳媒

《明報》報導提到,立法會在政府刊憲同日首讀法案的情況屬於罕見,除了2002年後每年財政預算案的《撥款條例草案》之後,未有其他先例。報導引述消息指,多名身兼中國全國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於7日仍在北京出席全國兩會,當晚趕返香港,準備翌日出席首、二讀的特別會議。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對《明報》表示,立法會在法案刊憲同日首讀在他「印象中無發生過」,臨時加開大會審議法案也非常少有,估計當局今次冀予外界「分秒必爭」的觀感。於2003年負責推動23條立法工作但失敗的葉劉淑儀同樣表示今次做法鮮見。她還指當年立法由於諮詢和討論時間太長,各界「七嘴八舌」引起很多不必要恐懼,認同當局今次盡快將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早在2023年10月,特首李家超發表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時,就表明港府會於2024年內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2024年1月,李家超在立法會出席行政長官交流會,跟議員討論第23條立法。他提到推動立法過程中會成立「解說隊」和「反駁隊」,前者負責向商界、媒體、外國總領事、外國商會等做好解說工作,後者負責應付「敵對勢力」在互聯網上的「文宣和抹黑」。他還在總結發言中表示,樂見議員和政府的共識是23條立法「早一日得一日」(能早一天是一天)。

今年1月30日,保安局就第23條立法展開公眾諮詢,諮詢期在2月28日結束。港府在2月29日發稿,稱保安局收到的13147份意見之中,「逾98%內容正面,可見立法建議獲大部份市民支持」,而93份反對建議當中有超過10份來自「境外反華組織或潛逃外國的人士」。

2024年3月14日,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經過約一週會議後,完成逐條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會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與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跟議員合照。攝:林振東/端傳媒
2024年3月14日,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經過約一週會議後,完成逐條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會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與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跟議員合照。攝:林振東/端傳媒

京官全力支持香港盡快立法

港府將第23條草案刊憲前後,中央政府官員也大力發聲表明全力支持。

中國全國兩會開幕前夕的(3月3日),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與港區人大政協見面,席間談及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看法。據港區人大代表團團長馬逢國對傳媒轉述,夏寶龍認為香港盡快完成第23條立法之後,可以重新集中精力「搞好發展」。

《明報》則引述消息指,夏寶龍評價第23條立法的各方面工作做得很好,同時提醒面對英美等西方評論,不要由於外面的抹黑而放軟或怕,要堅持立法工作,並指外部無理打擊中國的攻擊都不是具建設性的意見,不用太過理會和擔心。他還稱世界上沒有一個地方就國安法要諮詢26年半(編註:指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中國至今),反問香港還要等多久,要求各界支持及盡快完成立法。

兩會期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常務副總理丁薛祥於3月6日以港澳工作負責人身份接見港澳全國政協委員。

央視新聞聯播報導引述丁薛祥強調,中央堅持要築牢維護國家安全屏障,支持香港盡快完成第23條立法,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有港區政協委員引述丁薛祥表示,目前港澳維護國家安全的形勢仍然嚴峻,外部勢力在香港仍然蠢蠢欲動,出現「軟對抗」和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的抹黑打壓,因此第23條立法有必要性,希望香港可以盡快立法。

丁薛祥翌日(7日)參加了香港人大代表團會議,期間再度談到第23條立法,重申中央完全支持、全力支持香港完成第23條本地立法。他認為,只有盡快完成立法,才能讓香港社會輕裝上陣,讓香港變得更安全、更開放、更包容,才能把主要精力轉移到經濟發展、改善民生,走上康莊大道。

2003年,香港沙士SARS疫症爆發,政府推動《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民陣以「反對23 還政於民」為主題,第一次舉辦七一遊行,並宣布遊行人數達50萬。數天後時任行政會議成員田北俊辭職,自由黨倒戈反對倉促立法,隨後政府宣布無限期押後草案二讀,並最終於同年9月初撤回草案。
2003年,香港沙士SARS疫症爆發,政府推動《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民陣以「反對23 還政於民」為主題,第一次舉辦七一遊行,並宣布遊行人數達50萬。數天後時任行政會議成員田北俊辭職,自由黨倒戈反對倉促立法,隨後政府宣布無限期押後草案二讀,並最終於同年9月初撤回草案。

相隔21年重推立法,社會今次無法形成較大阻力

上一次23條嘗試立法是世紀初的2003年。

2002年,中國國務院時任副總理錢其琛表示,中央希望港府儘快落實《基本法》第23條立法。由此,香港時任特首董建華開始推動法例草擬工作,港府於同年9月24日頒布《實施基本法第23條諮詢文件》,及後就草案中的叛國、顛覆、分裂國家等罪行展開為期3個月的諮詢。

諮詢期內,保安局時任局長葉劉淑儀曾到多家大學出席研討會,但她言論多次引起爭議、被與會者報以噓聲及高叫口號打斷發言,最終更以公務繁忙為理由,取消至少三場專上院校研討會。同年12月,6萬人遊行反對立法,另有反對團體稱收集到19萬個反對立法的市民之簽名。

然而,港府於2003年2月14日將《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刊憲,同月26日提交立法會審議。同年3月起,SARS 冠狀病毒疫情在香港持續擴散,公眾對第23條立法的關注度回落,直至疫情在同年6月趨於平息後,民間人權陣線於7月1日以「反對23條立法」作為主題舉辦「七一遊行」,據稱有逾50萬名市民參與,當時是香港主權移交以來最大規模的遊行。

當年反對第23條立法的聲音,包括憂慮中國政府實行威權主義,以至擔心第23條會損害香港言論自由、基本人權等。另外,有泛民主派及法律學者憂慮諮詢文件描述的刑事條文過於含糊、或者泛政治化,包括誇大「國家安全」等概念,以至未有釐清香港和中國兩地對某些罪行的定義和標準。另有反對聲音認為條文中的「國家」和「政府」概念含混、未有清晰分界,擔心有人因反對「政府」而被定罪為反對「國家」。

另有意見質疑第23條的立法和諮詢程序,包括質疑港府何以拒絕發布白皮書、而只發表草擬諮詢文件,令公眾無從得知條例草案的具體措詞。

2003年7月5日,董建華作出讓步,提出修改草案的部份條文,例如加入公眾利益抗辯理由、取消警察入屋搜查權等,但未能平息爭論。翌日晚上,親建制的自由黨「反水」,聲明支持押後二讀草案,意味草案無法得到過半數議員支持,港府遂於翌日宣布押後二讀,而且強調沒有立法時間表。同年9月5日,董建華宣布撤回條例草案,承諾先搞好經濟,再次充份諮詢市民並且達到共識後才立法,而且沒有立法時間表。2004年7月22日,《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隨着當屆立法會任期結束而失效。

2003年香港社會反對第23條立法、包括50萬人上街的「七一遊行」,曾被視為香港主權移交後的民主運動和公民意識的一次重大啟蒙,也被用作繼後多次公民運動的指標。廿一年後,香港已經實施《港區國安法》、「完善」選舉制度及落實「愛國者治港」,港府再次推動第23條立法,社會輿論已經沒有類似機制形成較大的阻力。

BBC 中文早前在香港街頭隨機訪問市民,詢問他們支不支持《基本法》第23條立法,發現「不少人對該話題避而不談」。

2024年3月7日,有團體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示威,抗議美國有政客攻擊抹黑基本法23條立法。攝:林振東/端傳媒
2024年3月7日,有團體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示威,抗議美國有政客攻擊抹黑基本法23條立法。攝:林振東/端傳媒

彭博社誤報港府擬禁社交通訊程式,遭港府譴責

回到今次港府重推《基本法》第23條立法,曾經發生一樁小風波。美國彭博社於3月6日一度發出新聞標題及報導,引述第23條立法的「諮詢文件」,指港府在草案中建議立法禁止 YouTube、Facebook、Telegram、Signal 等網站、社交平台和軟件在港運作。不過,彭博社後來發出標題為《Hong Kong Says City Won’t Prohibit Popular Messaging Apps》(編譯:香港官方稱不會禁制熱門社交通訊程式)的更正報導,承認此前誤將諮詢文件內的公眾意見當作港府當局的立法建議。

就此,港府於6日傍晚發出新聞稿,批評彭博社的錯誤報導「令人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建議產生誤解和恐慌」,表達強烈不滿和譴責。港府作出嚴正聲明,強調政府沒有建議禁止任何社交媒體、影片分享平台或串流平台在港運作。

新聞稿引述港府發言人指,彭博社的報導片面挑出諮詢文件書面意見摘要當中的三項意見,並且配以斷章取義的標題,是企圖誤導國際社會和香港市民以為港府將會採納有關意見,其意圖令人懷疑。港府發言人續稱,彭博社的「假新聞」已經影響其可信性,及其在媒體界的公信力;港府要求彭博社必須確保往後有關第23條立法的報導公正、持平,以免有任何讀者受到進一步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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