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榮輝,香港登山網站「綠洲」創辦人)
輪椅從小徑轉出,朝香港貝澳海濱緩緩靠近。隔着護欄,嘉敏舉起手機攝下面前寬廣綿長的沙灘。她自從使用輪椅後,便沒來過大嶼山。
2015年,嘉敏的身體機能開始出現毛病,自此四出求醫,惟病因一直未明,病情亦無改善。她的雙腿和手部逐漸不聽使喚,喉部、視力和聽力也出現衰退跡象。儘管病情反覆,身體上的障礙卻無阻她繼續發展運動的興趣。從跆拳、草地滾球、滑翔傘,以至獨木舟、風帆、潛水和遠足,都難不到她。
滑翔傘可以自由遨翔天際;海上航道也不會被身障左右;坐着輪椅也同樣可以登山郊遊。然而,香港山間的障礙,卻非天空和大海可比擬的。
無障礙郊遊資訊稀缺
近年遠足郊遊已成為香港戶外活動主流之一。過去10年,郊野公園每年的訪客均維持在1,100萬人次以上。據2019年的調查顯示,近半數(47.0%)曾到訪郊野公園的受訪者曾進行健行活動。
過去經常收到有關遠足的各種查詢。當中不乏輪椅使用者查問山路狀況,讓我開始注意到此一群體的需求。統計署資料顯示,2020年本港有53.42萬名殘疾人士。當中7.42萬人必須使用輪椅代步(佔香港整體人口的1%),另有5.55萬人有時使用輪椅(0.7%)。研究指出,身障者參與野外活動的動機跟健全者並無二致,無外乎體驗自然、欣賞風景或挑戰自我。
過去市區的無障礙設施和支援服務尚未普及。行動障礙者每逢外出必須思慮周延,更遑論到郊外遠遊。資訊的流通對身障者參與戶外活動尤為重要。早於遠足旅行興盛的70年代,旅行雜誌《野外》已刊載傷殘者旅行路線資料。當時作者因染上致命性疾病,由一名健行者變成傷殘人士,感幸在助行器具的輔助下再次遊山樂水,重拾野趣。他遂將自己遊覽過的13條路線資料臚列,供其他殘障者參考。香港殘疾人士關注團體在2008年編製《古蹟無障礙旅遊指南》導覽手冊,將本地的古蹟名勝結集成短途參訪路線。爾後推出的《無障礙去街Guide》蒐集各區的休閒景點,編篡成無障礙旅遊小冊子,讓讀者按圖索驥。
近年來,遠足資訊充斥網絡媒體。然而以無障礙郊遊為題的資訊卻甚是稀缺。2016年,我與非營利機構合作發掘無障礙路線,將有關資料系統化地記錄及整理。目的難言是推廣無障礙旅遊,更不敢妄言為弱勢群體充權,而是作為登山愛好者,實難想像自己跟山林的關係變得疏離,甚至難以親近。回過頭來,我只望此一通路,能讓一眾輪友自由無礙地享受大自然所賦予的一切。
無障礙野外休憩空間不足
無障礙環境的實現着重規劃與建設。座落在郊野公園的傷健樂園是少數由政府斥資興建的無障礙戶外康樂場所。
「傷健共融」的概念發源於英國。1957年身障青年Terry Rolfe在一個全國青年俱樂部協會的會議上主張為殘障人士「提供機會,而非憐憫」。英國傷健協會創辦人Mary Robinson在1970年訪港宣導傷健運動,提倡殘疾者應和健全者在教育、就業,以及參與文娛康樂活動等方面享有同等機會。翌年香港舉辦首個傷健營。賽馬會傷健營亦於1979年落成,身障者參與戶外康樂的機會亦有所提升。隨著港英政府劃定首批受法律保護的郊野公園,1984年香港迎來首個傷健樂園。
香港仔傷健樂園是以身障人士為服務對象的綜合戶外康樂場所。場內除了設置無障礙洗手間、燒烤爐和桌椅外,亦提供觸覺點字地圖、盲人徑和輪椅徑,同時顧及了視障者和行動障礙者的需要。專為輪椅使用者闢建的無障礙步道在當時是一項嶄新概念。有別於功能單一的定點康樂設施,路徑沿線不但設置了十多種健身設施供使用者鍛鍊體魄,還提供了一個線性移動空間。縱使路線僅長二百米,但沿路的景觀變化無疑豐富了郊外體驗。十多年後,當局在西貢北潭涌複製了另一個傷健樂園。然而園區的設計思維尚停滯在設施層面,仍預設在燒烤、野餐和休憩聚會等活動場景。規範化的公園布局在在提醒著:唯有在柵欄之內方能找到理想的共融和平等。
以濕地保育和公眾教育為主的濕地公園於2006年開幕。公園佔地甚廣,無障礙環境的建設水平也顯著提升。除了輪椅友善的步道外,相關配套亦有所改善,包括提供輪椅和便攜式觸覺平面地圖借用服務。公眾更可參與觀鳥和賞蝶等不同類型活動。非以「人」作主體而建的場所去除了特定的身分標籤,傷者健者反能在平等的基礎上享用資源。
為弱勢群體提供基本生活所需以外的康樂場所,可能已符合社會大眾的普遍期望。近年野外活動愈趨多元化,社群的康樂需求亦隨之改變。惟相比市區,郊區的康樂設施顯見不足。
自1995年通過《殘疾歧視條例》,屋宇署兩度修訂《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規定建築物提供適當的無障礙通道;路政署亦應平等機會委員會的建議在公共行人通道加建相關設施。無障礙環境逐步從室內擴展至戶外,可是郊外公共空間的進度仍大幅滯後於市區。
佔全香港土地40%的郊野公園和特別地區是市民進行野外活動的重要場域。此間的遠足徑網絡已發展得相當成熟。各類型路徑林林總總,諸如長途遠足徑、郊遊徑、家樂徑、樹木研習徑、地質步道和戰地遺跡徑等。然而行動障礙者在云云路線之中卻是選擇無從,參與野外活動的需要依然被排除在外。
除了豐富多樣的自然環境,郊野公園的價值還在於自由進出,空間共享的包容文化。惟對行動障礙者而言,這片綠色空間的可及性和所提供的選擇顯然不足以體現資源共享的理念。當健行者的雜沓足跡已遍布大小山頭之時,行動障礙者在郊野公園的巨大門檻前仍是寸步難移。
規劃有餘,配套、服務有斷點
香港不缺道路資源,不少山徑均有潛力發展成無障礙路線。但許多山徑的起迄點若非欠缺公共交通服務,便是配套不足,教人卻步。交通接駁是行動障礙者出遊的首要考慮,服務也因應乘客需求而定。早年低地台巴士服務未及大嶼山南部。為配合梅窩兩個新建的住宅項目,巴士公司才在2019年改用低地台巴士行走東涌和梅窩兩地。輪椅族始能搭乘巴士踏足南大嶼一帶。
旅遊熱點大澳也不例外。由於接駁道路受地理環境所限,無法讓低地台巴士行駛。有位坐輪椅的朋友為到當地一遊,把日常慣用的電動輪椅換成手動輪椅,然後在朋友扶抱之下進入車廂,再將輪椅摺疊放進行李廂。目前雖有渡輪往返屯門和大澳,卻未能惠及輪椅一族,皆因大澳碼頭不設無障礙登岸設施。土木工程拓展署近年開始改善碼頭設施,並計劃設置浮動平台及斜台等無障礙設施。惟大澳碼頭卻沒被列入首階段計劃,倒是地處偏遠、服務較少村民的二澳碼頭則已於去年開始重建。
由於有關路況的資訊匱乏,也礙於街景地圖的記錄時差,無法單從網絡資源規劃一條合適的路線。進行實地視察,預視其通行性是規劃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在過程中,我也同步體驗輪椅使用者出遊的困難。
規劃的路線非視乎個人意願和身體條件而決定,而往往取決於障礙物所處位置。從起點到終點,委實障礙重重。這一刻面對的是顛簸不平的路面,下一刻遇到的可能是陡坡、過於狹窄的通道,又或豎立在人行道中央的路牌。要麼強行通過,要麼繞道迴避,要麼到此為止。隨便一兩個階梯,就能宣告行程終結。坐著輪椅郊遊,無異進行場地障礙賽。
你或會認為,一個圖文清晰的植物解說牌準能方便讀者閱讀;無障礙洗手間必然便於使用;偌大的涼亭定能遮陽擋雨,而事實卻不盡然。
輪椅使用者的視點較低,有時解說牌版面的設置角度和所用的反光物料都會造成閱讀困難,隔著護欄讀取資訊也是常有之事。一般洗手間採用平開門設計,可是向開拉或推的方式對輪椅使用者尤為不便,對上肢力弱者而言更是一大障礙。最感無奈的情況並非設施不足,而是得而無用。有一回試走路線時,喜見新建的涼亭設置了無障礙通道。怎料亭下座椅間的通道過於狹窄,根本不足以讓輪椅通過。我逐漸發現,只要道路暢通無阻,途中(可供使用)的無障礙設施只是旅程中的額外獎勵,不宜抱太大期望。
硬體設施的建置可利用工程技術解決;便利度和實用性也可透過專業設計達到目的;軟體服務亦可應使用者需求和可用資源來改善。這些節點看似獨立存在,各自運作。然而節點和節點之間的連貫性卻是關鍵所在,又是最易被忽略的環節。優良無礙的動線非僅限於路線本身,應涵蓋資訊索取、起迄點的接駁交通、標誌的指引,以及沿線的路況、設施和服務。
以北潭涌傷健樂園為例。驟看園內的無障礙設施尚算完備,亦有低地台巴士服務至園區入口。然而巴士站和傷健樂園由車道分隔,過路處和人行道路緣皆欠奉。輪椅使用者必須強行橫越車道方能進入園區,窒礙旅行體驗。
就個人觀察,許多阻礙只需細修微補足可消除。個別的設施較易改善,畢竟公營部門有既定的工作範疇。不過清晰的權責也同時導致規劃者抽離現實狀況,欠缺全盤考量。事實上,節點之間的銜接往往涉及多個公營部門,並非單一部門可以說了算。若非透過跨部門協作實難加以改善。
登山輪椅的穿行想像
傳統輪椅的移動範圍始終受限於客觀的地理環境。每當構想如何提升山徑的通達度時,必然會觸碰到一個難以迴避的議題:應以自然為本,維持山徑的天然現狀;還是將山徑鋪面,容納更多使用群體?兩者對撞之下,又該如何作出取捨?
山野小徑不若市區的人行通道。如借助工程手段強行將之平整、鋪面或拓寬,勢必毁掉山徑的荒野特質和美好內涵。
用者需求迥然不同,現實限制難以踰越。為此世界各地研發出不同的助行器具,以期在保護自然環境的前提下讓行動障礙者探索荒野。這些器具主要是以輪胎作主要支撐,設計由單輪至五輪不等,以人手或動力推動。
其中有一種登山輪椅是以傳統輪椅為藍本加以改裝。其操作近似人力車,由二至四人合力以推或拉的方式操控。輪椅以單一輪軩作移動軸心,在使用上更具彈性,能應付一般輪椅難以踰越的崎嶇地形。過去有使用者在志工的協助下攀登巴塔哥尼亞高地、珠穆朗瑪峰基地營,甚至非洲的最高峰——5,895米的吉力馬札羅山。
不過,在香港的郊野公園範圍內使用這類器具,必先獲得當局發出的許可,因為在有關條文下登山輪椅和前述一眾助行器具均被界定為「車輛」。目前《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禁止將任何車輛或單車帶進園區;「車輛」指任何擬用於或改裝為用於道路上的車輛,包括人力車;嬰兒車則除外(傳統輪椅則被視作醫療輔助器具,在沒有明文規定下被允許使用)。
外地無障礙環境的發展進程有不少共通性:從立法層面保障身障者的基本權益和實現建築物無障礙化,再依據有關律法制訂無障礙設施的技術規範和適用範圍,進而將之推展至鄉間、野地,以及自然保護區等戶外環境。
美國國會早年先後通過《建築物障礙法案》及《美國障礙者法案》。美國通行局其後也因應兩條法案制訂「戶外開發區域的通行指南」,為公共區域釐定無障礙通道的設計指引和準則,涵蓋範圍包括步道、戶外休閒道路、海灘、野餐區和露營區等。負責管理美國國家森林和草原的林務署也依此分別制訂了「戶外休閒通行指南」和「無障礙步道指南」,在保護自然環境的同時提供最適切的無障礙措施和步道。國會亦釐清1964年通過的《荒野法案》並不禁止使用輪椅使用者進入荒野保護區。該國對於輪椅的定義較廣——專門為行動障礙者而開發,而且適合在室內行人區域使用的助行設備(包括那些由電力推動的)。此一彈性的定義較能跟上助行設備的發展步伐,又不至於妨礙行動障礙者進出自然保護區。
至於前述的登山輪椅發展至今已逾三十年。澳洲、新西蘭、美國,以至日韓等地均有引進國內使用,各地的服務亦有異同。開發登山輪椅的組織現時以低廉的費用供公眾租用器具。亦有在地的非營利組織與省立公園管理機構合作,定期安排登山輪椅行程,以及提供志工和輪椅租借服務。
澳洲的登山輪椅服務發展得最具系統。當地不少國家公園和自然保護區均提供登山輪椅外借服務。訪客只需提前預約便可免費借用,而使用者和操作員則需要在行前進行基本的操作和安全訓練。某些國家公園更舉辦志工訓練計畫,招募和培訓登山輪椅志工,為訪客提供同行及園區解說服務。維多利亞省不但整合了各區的路線資訊,更為登山輪椅專用步道制訂了難度等級,根據路面障礙、路寬、坡度、階梯長短,以及所需的操作員數目、技術和體能等要求,劃分了初階、中階、進階和高階四個級別,好讓使用者按自身能力挑選合適的步道。
誠然登山輪椅並非一件完美的助行器具。在研發時是依據外藉人士身形和當地步道環境而設計,較大型的車身在香港相對狹窄和陡峭的山徑上穿越仍面對不少困難。但每種助行器具各有其使用條件和限制,更不可能切合每個使用者的需要,但其意義在於提供多一個途徑,讓那些過往只能遙視而不可及的一切變成可能。
無障礙綠色生活應可期許
儘管外地的野外環境和步道狀況與香港不盡相同,但別國的推行經驗可資借鏡。目前全港共有八所郊野公園遊客服務中心。服務涵蓋公眾導賞、學校教育活動、展覽,以及登山用品借用服務。這些服務中心均位處主要山徑的出入口,交通便利,具潛力提供更多元化的服務。
舉例來說,香港仔樹木廊座落在郊野公園的主要入口,緊鄰傷健樂園,同時又是香港仔水塘無障礙郊遊路線之起迄點;去年我們亦曾以登山輪椅成功試行當地的自然教育徑。這所服務中心除了可做為郊遊路線的資訊站外,亦可為電動輪椅使用者提供充電服務。若未來登山輪椅獲公眾認可,更可按需求購添置登山輪椅供訪客借用,並劃設空間供讓借用者暫存輪椅或手杖等輔具。在現行的郊野公園志工計劃下,參加者在完成訓練後可參與郊野公園的管理、教育及自然護理工作。當局將來亦可考慮為他們安排相關培訓,以提供同行和生態導覽服務,藉此提升郊野公園的訪客體驗。
這數年來,我常跟行動障礙者同遊,也加深了彼此認識。他們有的獨立自主,有的愛結伴同遊;有的安全至上,偏好輕鬆漫遊;有的則喜歡挑戰,敢於嘗試。各人出遊的動機、要求和所嚮往的生活體驗大相逕庭。唯一的共通點,是他們都會抓緊每一次出遊的機會。
但一般大眾或會對身障者產生誤解,以為他們必然體弱,是需要被照顧被扶助的一群。甚至乎否定他們的能力,抱持著有些事情「不能做」、「不該做」的狹隘想像。有時只是一個異樣的目光,都可能造成實際上的阻礙或心理上的困擾。
身心障礙除了指肢體上的缺陷,還包括感官、精神和智力等方面的障礙。有些與生俱來,有些則是後天所致。你我皆會老去,生理機能會無可避免地逐漸衰退。傷病殘疾,可能就在轉角處。這種變數,不可能排除在任何人身上。事實上,近年歐美各國的無障礙環境均採用通用設計原則,將所有使用者的需求考慮在內。「使用者」所指涉的不限於身障者,也包括不同族群、年齡和性別的人士。
任誰都該有選擇的權利——選一個地點,擇一條山路,依循自己的步伐,以喜歡的方式來滿足自身的需要。
設施也好、服務也好、輔具也好,在我們眼中的輔助品,對他者而言卻可能是必需品。營造郊野無障礙環境,等同創造擁抱山林的可能,讓偶發的機會成為常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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