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瑟芬,曾任職出版、媒體,現效力於文化創意產業,長期投入非政府組織,致力公民社會力發展。)
自5月31日,署名陳汘瑈的民進黨前黨工以一篇臉書文引爆此波MeToo運動以來,涉及親綠、抗中陣營的性騷擾案,仍持續透過當事人的創傷書寫在網路社群中曝光。這股風潮也召喚出來自藝文、影視、文學、社運、媒體等不同領域的創傷經驗,傷者被已出面的陌生人鼓舞,有了說出口的勇氣。短短一週,一篇又一篇血淚斑斑的自述,不敢求助、無法逃離、害怕對方權勢地位或被進一步傷害、只好虛以委蛇的痛苦,是每個深藏多年的故事的共通點。
無獨有偶,即使多數自訴都未直接點名加害人,然而立刻有其他受害者從相似的情節和時間,辨識出彼時的自己,既而在網路上相認,也有記者主動去比對相關線索,直接在新聞報導中進行揭露。事件爆開時,該領域幾乎都不感意外,表示這些事件早已是「公開的秘密」。既是這麼多人知情、甚至私下提醒身邊女性「要小心」的事,為什麼就是無法放到檯面來說?為什麼長久以來,大家都「聽說」過某些事,卻無法讓這些人付出代價?台灣在制度面其實是相對完善的,為何還會一再發生讓受害者求助無門的事件?
打破關於性暴力的各種迷思
性/別暴力是社會環境與個體互動下的產物,只是協助受害者是不夠的,需要更多人認知哪些價值觀導致錯誤的歸因和權力的濫用。
在追問台灣親綠陣營裡的性暴力事件為何產生、又為何逐步累積為風暴前,還是有必要稍微說明跟性有關的暴力的性質。
首先,性/別暴力從來不是單純的性慾問題,而在於權力與控制,透過剝削、宰制他人的身體與感受來強化、膨脹自我,甚至享受著受害方的屈服、不得不的迎合,滿足其支配與控制的慾望。
自MeToo運動以來,包括台灣近期曝光案件,絕大部份的受害經驗都佐證了此點。加害者並非真的「不懂人際距離」、「只是熱情一點」,而是因為深知自身所處的權力位階,對受害者是有恫嚇力的,相信自己可以在不顧他人意願的情況下,以言語或行為展現其宰制與掠奪的企圖,有些加害人還會將之美化為「風流、勇於試探」。
性並不骯髒,有問題的也不是慾望,而是不顧他人意願,甚至透過權力進行脅迫。
其次,性/別暴力得以一再發生,有著整個社會或該領域的圈層文化作為後盾,而非僅是個別加害者的問題。台灣除了同樣受父權文化的深刻影響,也承繼華人社會將性神秘化、羞恥化的傳統,對受害者(特別是女性)形成更強大的規訓,讓受害人習於先自責,而整個社會氛圍也傾向懷疑受害人「不檢點」、「沒保護好自己」。因此即便受害者能突破各種人情勒索和防堵的困境,訴諸法律與性平制度,往往也會因司法人員、調解人員或主管的相關意識不足,而再次受到傷害,令許多受害者躊躇。
再者,受害者的樣貌不只一種,也沒有完美的受害者。在這些創傷故事的留言裡,經常可以看到各種質疑,例如當下為什麼不離開、不反抗,加害者甚至會以「他每天/事後都跟我有說有笑,怎麼可能是性騷擾/性侵呢」來逃避社會檢視。
然而,受害者可能因為各種不同原因,包括害怕受到更嚴重的傷害、失去工作、學位等,或嚇到來不及反應,而沒有「激烈拒絕或抵抗」,導致看起來一切如常,甚至為了自保,還要繼續假裝與加害人友好,這都是導致相關事件裡,受害者很難有足夠證據和人證從司法途徑獲得正義的原因。而當外界假設性別或主流審美才是造成受害的主因,也導致男性、多元性別、年長的被害人更不易向外求助。
最後,與性相關的騷擾、霸凌、侵犯等行為,在指認和證明上,本就有相當難度,證據很難保全,也不易找到證人(不論是沒有第三者在場,或第三者難以感知、畏於權勢等),以刑事犯罪和國家刑罰的角度,必須極其謹慎,謹守相關原則,甚至只能錯放。然而,相關行為並非只有法律責任,還有社會責任,無法透過司法追求的正義,不代表不能透過其它途徑完成,特別是針對那些長期持續、有明顯權力濫用的事件。再者,性平制度關注的是教育、人際關係與環境的修復,訴諸公共領域,則是突顯制度為何失靈,和行為人的道德責任。
如同堅守言論自由的同時,也能透過批評、倡議等手段,去制衡並給予劣質言論足夠壓力,讓公眾做出判斷,也能避免弱勢群體受其傷害、被排除在公共參與之外,兩者並不互斥,同樣是值得悍衛的基本權利。同理,被指控者一樣能在公共領域提出辯駁,他們的話語權並未受損。
性/別暴力是社會環境與個體互動下的產物,只是協助受害者是不夠的,需要更多人認知哪些價值觀導致錯誤的歸因和權力的濫用,如果不去挑戰餵養出這些價值的社會文化,就無法打破性/別暴力的循環。
綠營的MeToo事件為何更受到關注?
一部份受害者也因《人選之人》掀起的討論,重新點亮了心中的一點光,下定決心面對過往,並相信這是整個社會開始學習追上她們的時刻。
民進黨作為威權和舊秩序的挑戰者,一直以來都是透過價值和理念來號召群眾,支持者也習於訴求更高標準,在過去是相對於黨國腐敗的清廉、勤政、愛鄉土,近時則是突出台灣作為民主陣營成員,相對於極權中國,有著根本性的價值差異。而民進黨自黨外時期就有不少成員投身婦運,民法中各種關於婚姻、財產分配等對女性不公的修法,都由這些婦運前輩主導,近年又因為同婚收獲了大批相信人權、平等價值的年輕選民;這群支持者的組成,讓這場政壇的MeToo運動,從自家內部先行開炮。
隨著台劇《人選之人——造浪者》熱播,劇中金句不只影響了眾多綠營支持者,更彷彿一個正在自我實踐的預言,人們渴望現實能往戲劇靠近一點點,也不自覺比較著劇中的公正黨與現實裡的民進黨。特別這幾年在抗中保台氛圍下有太多習得的妥協,戲劇喚醒了一部份綠營支持者對「什麼東西不能拿來交換」的思考,重新期待政治不只是對中國的抵抗與恐懼,能重新燃起當初的熱忱。一部份受害者也因該劇掀起的討論,重新點亮了心中的一點光,下定決心面對過往,並相信這是整個社會開始學習追上她們的時刻。
早於綠營近期第一案爆開之前,當民進黨宣佈以「民主大聯盟」形式,與曾在法院記錄中留有疑似以不知內容的私密影片威脅前女友的李正皓合作,就引來黨內青年對民進黨未來方向的質疑,黨主席以一句「私領域的事」試圖擱置爭議(6月8日晚間,李正皓宣佈退選),讓重視性別平等價值的支持者大感失望,連不少因職場倫理、向來不對此類事件表態的綠營黨公職,都打破沉默,直言此決定不妥。
而位於首都、理應「比較進步」的中央黨部,如此粗暴處理性騷擾事件,又涉及對當事人施加人際壓力,加上直屬主管連同上級督導的三層疏忽,後續報出來的還有青年部主管疑似包庇性騷擾的黨工、甚至帶頭進行職場霸凌的行徑,更令支持者跌破眼鏡,尤其涉及該事件的兩人都相當年輕,而非「老綠男」,也讓人懷疑民進黨的人才選拔和任用標準,是不是出了問題。被指控者一連串似乎瞄準受害者的法律行動,更激起了支持者的憤怒。
雖然賴清德接任主席後,對各項爭議(論文、排黑),一概採取矯枉不惜過正的態度,不只親自出面宣示零容忍,更表態連自己都會去上性平課程,但仍有不少支持者持觀望態度,不接受官樣文章,反要求更明確的價值宣示與後續改進措施。在蔡英文總統二度表達歉意、並堅定表示應保護受害者的立場後,總統府資政顏志發於6月7日改變態度,雖仍堅稱自身清白,但主動辭去資政一職並撤回對前員工的提告,此舉頗具指標意義,似乎透露出民進黨高層已意識此事的嚴重性,如同四年前748同婚專法,能不能留住女性、年輕選民的心,在此一舉。
受害者不是戰犯,性騷擾者才是
從許多沉澱多時才說出口的故事中,我們也看到了受害者們,特別是受害的女性透露出的堅軔,她們確實是在等待這個社會準備好聆聽。
不可否認的,逐漸白熱化的2024總統大選,放大了媒體對相關議題的興趣,綠營以外各陣營更是紛紛「撿到槍」,每天照三餐轟炸。一旦進入政治上的攻擊與防守,受害者是否值得同情,也取決於不同顏色陣營的立場,以及能多有效打擊對方,至於要不要打破「不譴責受害者」的原則,則視己方涉入的行為人層級有多高。不管對哪個陣營來說,當事人的遭遇和痛苦一定程度被工具化了,即使同在綠營內部,也難免將特定事件當成派系鬥爭(或籌碼)。
但在如此令人沮喪的氛圍裡,仍舊看到社會有些許令人欣慰的變化。這種不成比例的高度關注,除了大眾媒體的長年失衡效應外,仍有來自自身陣營的部份支持者要求看到改變的堅持。相較幾年前,幾件零星針對泛綠陣營控訴遭遇的大量羞辱性留言和指責,這波當事人獲得較多鼓勵與支持,幾位青年世代政治工作者更串連起來,公開表示對受害者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對其遭遇表達了高度關切與同理;他們對民進黨的情感建立在現代民主政治的價值和理念的對等合作關係上,而非僅是從屬關係或人際紐帶的利益或依附關係,身體力行《人選之人》劇中另一句金句:「我們不是戰犯,性騷擾者才是。」
從王丹被指控的網路輿論反應也能看出,針對性傾向的羞辱大幅減少,多數人都能就事論事,不認為六四應該被誰代言,也不因王丹的經歷,去否定受害者的指控的正當性。即使在為選情焦慮、並非真心將平等價值放於第一位的綠營支持者當中,也展現出一定程度的克制,雖然有各種刺眼的「但是」,還是得展現對當事人的同情和支持,這或許能視為在綠營支持者中,有一定人數的群體,不管基於信念還是選舉輸贏的考量,已逐漸建立起一條近似「政治正確」的界線的證明。
從許多沉澱多時才說出口的故事中,我們也看到了受害者們,特別是受害的女性透露出的堅軔,她們確實是在等待這個社會準備好聆聽。有好幾份自述,將過往那些很難呈現於公眾、一閃即逝的瞬間、那些必須進入特定情境下的權力關係才可能指認出來的行徑描繪出來,讓更多人理解到一個熟稔社會規則、非常懂得不留下有力證據的掠奪者,是如何在細微處鋪陳、達成進犯目的,將他們如何利用人性的過程,解剖在眾人面前。
這波時勢的浪頭,讓有更多人準備好去聆聽,而這一波受害者們對社會結構、權力運作也有更清楚明白的認識,能精準的以大眾能理解的方式,揭開過去種種難以言說之處,也讓有著同樣遭遇的人們知道:你不孤單。
泛綠陣營性平事件的特殊性
泛綠陣營正站在一個歷史關口,能否意識到正是那些小事,構成了個體的尊嚴,爭取個體尊嚴的最大化,就是政治工作的最終意義。
對於這群(後)太陽花世代的受害者們來說,最痛苦的地方在於,過去的性暴力是赤裸的、不加修飾的,但在「公民覺醒」之後,面對的卻是更多善於包裝、營造人設、滿口進步理論、甚至清楚知道怎麼讓整個組織來維護自己的加害者、要求「大局為重」的包庇者,或是將一切抹為「不同政治立場的惡意操作」的同溫層。
泛綠陣營既不特別高尚,也沒有特別敗壞,相關事件的型態,就是台灣社會的縮影。但政治相較於其它場域仍有其特殊性,相較私人企業的職場以市場機制召募來的員工佔大多數,政治工作多數時候是透過人際關係建立的不同信任圈層,來選任工作者,並執行資源與利益的分配,也因此更加仰賴人脈與人和,這也使得政治工作場域的權力更加集中、也更加封閉,也只遵循自身的運作邏輯(例如勝選)。
但原本內部眾聲喧嘩、不害怕透過爭吵找出路線的民進黨,在有過執政經驗後,為適應台灣特殊的雙首長制,總統兼任黨主席幾乎是種必然,也改變了過去透過派系彼此制衡的生態,單一派系或小圈子用人的腐化風險就會提高,失去各派系相互制衡的能力,也是民進黨近年來總會在一些關鍵事件裡(如提名策略、論文風暴),失去自我覺察的意識、以致錯過煞車機會的原因之一。
相對於那些不談道德、不談理念,只以「務實」、「發大財」為號召的政黨或政治人物,不論發生什麼事,社會大眾既不會失望也不會意外,只要不損及利益分配,再怎麼離譜也無所謂。相對以理想為號召的組織,本就背負著各種高期待值,甚至也知道必須以更高的自我要求,來爭取更多人的認同;這看似極不公平的大前提,卻也讓後者能享有更高的認同度與向心力,特別是困難時的不離不棄,這是很多支持者抱怨民進黨像個沙包時,經常忽略的。
這種理念型組織,在面對外來攻擊和挑戰時,能迸發強大的內聚力。就如同其它出於宗教信念、救世情懷而形成的組織,一面自我要求,一面極力維護自身形象盡可能純潔清高,也會有更強的動力去忽視、掩蓋組織內不明譽的事件,成員們甚至會自動將參與掩蓋的言行,與保護理想連結起來,說服自己是在為了更偉大、更崇高的目的這麼做;從聯合國人道救援組織內部長年存在的性剝削、到天主教會長達數十年的性侵事件,都能見到這種不惜碾壓、犧牲個體尊嚴的權力運作模式:一種因理想而形成的暴政。
從最早出面控訴的幾位民進黨前黨工,字裡行間仍可見他們因對這份理想的想念、對這個組織仍有愛,以致身心在不當事件發生或敵意工作環境形成之後,處於巨大的斷裂感所帶來的痛苦中。直至今日,他們仍擔心說出來的這個決定,會給對手攻擊的空隙、進而影響選情。此種心境轉折,也廣泛存在於因理念而聚合的新興小黨、工運、社運甚至性別運動團體類似事件的受害者之中。
這也是泛綠陣營在面對相關事件中形成的弔詭:越是被社會大眾和部份支持者賦予高期待,也就有越強的動機,將一次又一次事件掩蓋在「大局為重」、「相忍為國」之下,連規模不大的新興小黨基進黨,也在內部爆發性平爭議時,有相似的反應態度。
但越是如此,黨內已然因權力而迷失的成員,或是本就靠著人際關係依附進來,只是以理念來掩護自身對利益和更高權力追求的投機份子,就越有機會靠著這種弔詭所支撐起來、但其實不該存在的極大包容空間,在組織內坐大,導致組織文化受到嚴重影響,而這些濫用權力者再帶進組織的新成員,更可能進一步改變了組織內的價值排序。若領導者未能即時覺察此種效應,或為內部和諧、團結等因素而妥協吞忍,就很容易造成願意對抗、改變的人因得不到足夠支持,被劣幣效應驅逐或邊緣化。
除了政黨組織本身的因素外,台派陣營長年以來也瀰漫著一種「公媽疼孫」的心態。他們與因價值信念選擇綠營的另一半選民很不同,更多是出於素樸的國族認同,加上歷史轉型未竟的記憶與傷痕,即使缺乏效益評估、透明問責,仍願意不斷將資源和期待,堆在少數自媒體寵兒、學運明星或有社會動員能量的KOL身上(海外老獨派也是這樣,而絕大多數得此待遇的都是男性),將他們當作台獨的未來。
於是,就算發起公民1985聯盟的社運明星柳林瑋學生時代就有負面風評,還是能大筆收割太陽花後的資源和能量,在他出事以後,仍舊沒有人覺得問責和社會信任是重要的事,於是又有了網路媒體沃草前任執行長林祖儀在處理財務上的重大缺失,與他們同輩、遠比他們更傑出更優秀的女性,幾乎不會得此青睞。
這多少也助長了部份台派陣營男性寵兒們的盲目自信,認為只要將自身與「台灣的未來」綁在一起,做什麼都不會有太嚴重的後果。此種以情緒動員相互餵養、相互綁架,可追朔到馬英九執政後期,乘著演算法起飛的,是各種生猛有力的圖文,毫不避晦使用各種刻板印象和擦邊的玩笑和性羞辱來搏眼球。善用全新社群網路工具來「造浪」的第一代KOL,走上以情緒動員、擴大受眾之路,至此,以論述主導、佐以大量有品質辯論的盛況不再,短暫的「公民覺醒」,也成了一個笑話。
再後來,就是我們比較熟悉的,從2019年的政治迷因和後來的側翼等現象,都能從過去十多年來,政治事務如何在網路的公共空間中被討論的演變,找到軌跡。歧視一點都不重要,如何精巧的使用歧視來滿足支持者的情緒,或用歧視來攻擊政治對手(包括指控其歧視)才是重點;台大經濟系學生會事件後,綠營興沖沖整理了柯文哲歷年的性別歧視言論、指其為帶壞年輕人的元兇時,當然不會想起、更不會承認上面有一半的言論,其實發生在民進黨與柯文哲關係正好的時期。
十幾年來,當一群人變著各種戲法說「女人和少數弱勢群體的受傷只是小事」,這種把其它所有當成是小事的環境,自會吸引、培養出網友口中的「噁男」。隨著民進黨對社會運動和網路新生勢力的收編,這些人也進到了民進黨內。
該問的從來不是為什麼這時候爆出來,而是怎麼現在才爆出來?
如今,民進黨和整個泛台派陣營,正站在一個歷史關口,能否意識到正是那些小事,構成了個體的尊嚴,爭取個體尊嚴的最大化,就是政治工作的最終意義,而主權的正當性,仰賴對治理範圍裡個體尊嚴的維繫。這些「小事」,將決定民進黨以何種姿態存續,決定台灣社會在與中國的對抗中,是選擇成為對方的鏡象,還是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結語
台灣這波MeToo運動中,爆出的主要都屬於因系統性失靈無法在體制內被聲張的結構之惡,以及因社會權威與圈層利益長年被掩蓋的陳年舊案。
自2017年各國一波波MeToo運動後,台灣首先迎來的卻是各種對「政治正確」的嘲弄,指責所有性別平權、反歧視的努力都是「搞取消文化」。回朔歷史,台灣的現代化是殖民者為自身教化與掠奪工程的強迫升級,更多是工具化而非受內在思想啟動;近代民主化歷程雖進展很快,但在基礎的人權和自決觀念之外,仍有太多來不及深化和思索、由歷史遺留下來的課題待補,性別平權其實也是轉型正義的一環。我們錯過的課題,被選舉或各種世局變化一再推遲。終於,一直逃課的台灣社會,在過去這一週,由政治圈開始,迎來各種傷痛自述的大爆發。
不少有志之士開始憂慮「公審、獵巫、未審先判」等負面效應。然而,如果不面對問題的根源正是司法與制度系統性的失靈、無能回應受害者的事實,和造成優勢權力者(即使是對男性的性暴力事件,加害者絕大多數也仍是男性)不斷掠奪且幾乎不必付出代價的社會結構,這些憂慮再有理、再正當,最後也只是「不符比例原則」的將責任丟回受害者身上,讓想說出傷痕的人卻步。
這類呼籲也忽略了台灣這波MeToo運動中,爆出的主要都屬於因系統性失靈無法在體制內被聲張的結構之惡,以及因社會權威與圈層利益長年被掩蓋的陳年舊案,目前為止,參與者和聲援者明確知道運動主體性為何,也展現了高度自制與反思能力。與其將刑法的無罪推定原則錯用在對社會責任的聲討上,不如好好釐清接下來的故事「該怎麼說」。
媒體與社會的關注度已逐步遞減,怎麼把握黃金時間,留下一些改變的契機,包括如何透過這些敘述去完善既有救濟管道、找到更有效的社會溝通模式,改變一般人對性暴力的迷思,包括思索什麼樣的社會代價是合理的?面對已經受過刑事處罰或已被充份知曉、願意改過的行為人,我們可以接受他們回到原來的職場,甚至有重新掌握權力可能性嗎?這才是更有建設性的討論方式。
處於風暴中央的民進黨一再宣示檢討制度上的缺失,蔡總統也指出三個可行的修法方向。然而,法律只能給出原則性的規範,並強迫制度介入處理,但過程中也可能產生新的權勢漏洞。治本之道,是細致去辨識每個職業領域、圈層場域中,不同的權力運作模式,這不是靠法律能規範的,而是個體對自身權益更清楚的認知與維護意識,以及機關、學校、雇主願意認真面對一個性別不平等、不友善的環境,將會嚴重損及自身的生產力與創造力的現實。
在新的法律、新的權利意識與各領域不同角色的互動規範形成的過程中,我們有很長一段時間,仍得仰賴公共領域的發聲和持續討論,在補充現行系統不足同時、也進行自我節制和監督。也許,我們能從這些扣問當中,發現如何修補現存系統的方向。
@madlex
不會。特別是現在MeToo的火已經燒到侯柯他們那邊的時候。但請問你這個問題,與整篇文章有什麼關係?
@blm
你是不是在反諷......美國公開性犯罪者檔案的作法,也引來一堆社會問題欸。
絕對認同,被誣衊的跟受害人根本不成比例,寧可殺錯都不可放過,這些人應該從社會層面上謀殺,永不超生,應該要建立一套制度,把性侵者列入失德名冊,但凡有公司夠膽用這些人,那公司也應該列入失德公司名冊,政府要帶頭拒絕這些公司投標政府項目,社會亦責任拒絕使用或購買那些公司的產品!
但凡法律不能制裁的,就要靠社會去申張正義!把制裁的權交還給社會!
這篇寫得很好,也很即時,很感謝 🙂
那麼你們會不會因此去投侯友宜,柯文哲。
(可能不一定對的)補充: 因為sex和gender在中文裡都能翻譯成性別(gender或譯作社會性別,學者間亦有爭議),所以在中間加斜槓,既可以視上下文脈絡著重理解為性(sex)或性別(gender),也可以同時保有生理與社會建構的面向(例如文中的性/別暴力)。
我也想知道斜線 XD 猜測是性暴力&性別暴力?
我認為沒有建立制度,就不可能有一致的標準。所以未來需要儘速研議如何設立一套法律機制,來給予公司及主管通報義務,並由行政單位成立一個專門調查類似事件的機構;往後事件就直接交由外部處理,而不是由組織內部成立委員會來調查。如果時間內未通報,除了先一筆行政罰以外,還需因知情不報負起民刑事的責任——這樣除了可以避免主管在沒有經過特別訓練下,對於事件處理的不當,甚至用言語造成受害人二度傷害;也可以提升雇主「知情不報」的責任,嚇阻未來有意圖吃案的主管。而主管也不用去「調查」兩位自己同事間的性騷事件,只需要收到申訴的特定時間內(例如48小時)把兩造的資料通報給這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就可以回去工作崗位專心工作。
我想,台灣各界不會只有民進黨內發生這種事,只是當發生在其他領域和政黨時,公眾輿論聲量會小的多,也有可能是對方的支持者根本不在意;比如也曾在新北市府,發生女職員不堪權勢性侵而輕生,抑或在民眾黨立委辦公室也發生過性騷擾事件,卻遭民眾黨行政首長施壓而被噤聲。如果從民進黨內部出現的MeToo事件,可以讓未來的女性生活得更安心,那就先從民進黨開始好好處理吧。
民進黨沒有把網軍和那些在政治操作,傷害受害人的議員和立委清掉,這些事只會再次出現。
想问一下为什么性别之间加了一个斜线
完全支持這波早就應該爆發的MeToo運動。
希望台灣能藉著這波運動的契機,讓更多人意識到沒有人應該以任何原因和藉口成為某些人和群體的“代價”。
受害者不需要因為所謂的大局或各種因素害怕而不敢站出來;掌握權力的加害者也需要更警惕自己的言行,他們更需要為自己所犯的錯而付出代價。
不要崇拜任何人而為其言行辯護。我們支持和相信的,只是那份理念和價值,而不是某個人或組織。
就如文章所說的,只有改變了這在某種意義上鼓勵某些人因為某些原因可以為惡而不需要付出代價的土壤,包括性別暴力的各種問題才能得到更好的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