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過後兩天,中國當局在3月16日印發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這次改革,在中央層面組建了五個新的機構,它們是中央金融委員會、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中央科技委員會、中央社會工作部以及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在國務院層面,重組了科技部,新組建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國家數據局,同時撤銷了中國銀保監會和國務院港澳辦,改革央行省級分支機構改革,精減中央和國家機關人員編制等。
從上述黨政機構的設立和調整來看,此次機構改革的力度和廣度比不上2018年那次。尤其是兩會前輿論炒作的將公安部和國安部劃出國務院,成立中央內務委員會的情況沒有出現。不過對外界來講,由於這是新政府成立的第一年,而且由於有了上一次的改革,對為什麼還要進行這次改革,仍充滿好奇,很多人想知道,習近平究竟要通過所謂的黨政機構改革達到何種目的,難道他覺得自身的地位還不夠穩定,要強化安全?
假如把黨政機構改革的焦點放在習的個人權力,認為他是要保總書記地位的穩固和安全上,這樣理解機構改革顯然有偏。此次改革當然有助於鞏固習的權力和地位,但直接目的不是這個。
原因很簡單,習在二十大以及是次兩會上,組建了一個完全聽命於他的黨政領導班子,權力空前穩固,所以這次黨政機構改革,出發點還是黨政機構本身存在的問題讓他心裏不紮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