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深度蘋果之死

何為「正常新聞」:香港《蘋果》被二度搜查,誰來定義言論自由?

當買一份《蘋果日報》也不能肯定是不是完全不會觸犯國安法。

2021年6月17日將軍澳蘋果大樓,一名記者在外拍攝。

2021年6月17日將軍澳蘋果大樓,一名記者在外拍攝。攝:陳焯煇/端傳媒

鄭昶人

刊登於 2021-06-18

#蘋果日報#港區國安法#香港#評論

香港警察國安處搜查壹傳媒集團總部暨《蘋果日報》報社,並以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包括《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在內的五名報社高管。這是繼2020年8月香港警方拘捕壹傳媒老闆黎智英、對壹傳媒大樓進行封鎖調查以來的第二次大型行動。警方聲稱《蘋果日報》自2019年起,涉有數十篇中、英文文章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危害國家安全,並據此凍結壹傳媒三間公司(包括《蘋果》的日報、印刷及互聯網)共1800萬港元的資產。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聲稱有關人員參與在一個大型「串謀」計劃中,是打著新聞工作的幌子行危害國家安全之事。

且不論警方以2019年為始蒐集證據,是對《港版國安法》未提及追溯期、特首林鄭月娥聲稱「既往不咎」的自掌嘴巴,當局在記者會上更刻意打造《蘋果》和其他媒體對立的印象:這一邊,《蘋果》「利用新聞為工具危害國安行為」、「勾結外國勢力」、呼籲制裁中國,參與在局方認為的國安相關「串謀」計劃中;另一邊,局方強調「一般正常新聞工作」不在當局打擊的行列,其他媒體人及媒體公司只要潔身自好、劃清界線、依照法律(強調包括《港版國安法》)來做新聞,則無需擔心。

這件事映射的深意已遠超一家媒體被政治打壓的層次。

但「串謀」計劃到底是什麼計劃?「串謀」和「正常新聞工作」之間的界線到底是什麼?有哪些具體的文章能成為證據?是評論文章還是報導中引用的受訪者的話?證據如果還未蒐集到位為何就能實施拘捕?⋯⋯對此局方一概沒有交代,畢竟,案件還處在「調查階段」,而永遠是說不清也不能說清楚的「國家安全」超然凌駕所有程序。

然而可以說,這件事映射的深意已遠超一家媒體被政治打壓的層次——當買一份《蘋果日報》也不能肯定是不是完全不會觸犯國安法——它正在新聞的各個參與者(包括讀者、記者、編輯、廣告商、投資者)之間製造斷裂,打擊整個公民社會的信息傳播鏈條;它在香港新聞業界製造二元對立的敵我矛盾,試圖「淨化」業界生態、誘發嚴重的自我審查;它要規範「正常」與「不正常」,實際上騎劫了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的定義權。至於被凍結了資產的、仍是政權眼中釘的《蘋果日報》還能活多久?記者會上一名親政府媒體記者的「七一」之問,大概已揭司馬昭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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