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反修例運動至今,過萬人被捕、2608人被檢控,案件排山倒海式進入法院審理,社交媒體上的法庭報導不斷。在裁判法院,有人因為藏有雷射筆被判入獄8個月,有人因為藏有索帶被判入獄半年,也有人脫罪,或被判處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大量沒露面的被告,藏在龐雜而零碎的報導之中,他們面對的裁決理由以及量刑準則,隨著年月,變成一個個黑洞。
現在,有年青律師聯同法律系舊生和學生,組成一支約8人團隊,仔細整理在裁判法院審理的反修例運動案件,建立起一個資料庫。該資料庫將於今年6月12日推出。打開網頁,公眾可以按被告姓氏、年齡或事件搜索,也可按關鍵字查詢,例如輸入「雷射筆」,便可以看到案情中出現雷射筆的所有案件,也可以輸入某位裁判官的名字,一覽他審理案件的細節。
在香港,裁判法院是所有司法案件的入口。嚴重的大案件,大多在裁判法院提堂後,呈交到更高級的區域法院、高等法院等審理。在這個入口處留下來的,更多是罪成後、最高被判處兩年刑期的被告人。
司法機構回覆端傳媒指,2019年6月至今年4月,各級法院已處理或正處理超過1800宗與反修例運動相關的案件,其中裁判法院負責約1200多宗,佔6成多案件。這些被告,有的被控刑事毀壞、襲警或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不過,裁判法院多年來只頒布口頭裁決,大多案件並無書面判詞,公眾人士要獲得判詞並不容易,只能在現場抄錄。
2020年夏天,年青的事務律師廖家忻和梁子澄想到,要為這些散佚的紀錄做整理,為司法系統,也為整個香港留下一份歷史。大半年來,她們忙着編彙《香港裁判法院示威案件判例匯編》(《判例匯編》,Compendium Project),一路上,大律師吳靄儀、吳宗鑾和各界學者,其他大律師、法律系學生和電腦編程人員陸續加入幫忙;另一邊,民間力量如Telegram頻道「法庭文字直播台」、旁聽師也加入協助。
「這個時候,敘述(Narrative)很重要。裁判法院的審訊沒有書面判詞,可能不用等10年,一年後他們便可以說這些都是暴徒,是做了很差很差的事才惹來這個後果,」梁子澄說,「如果沒有資料庫的話,沒有人會知道他只是書包裏有一支雷射筆。」
最底層的法庭裏,公義是怎樣的?
藏有一支雷射筆,意味著什麼?
以前,雷射筆在香港深水埗到處可見,藍綠的光束曾多次出現在2019年示威的風景之中。然而,不少人正因為一支雷射筆被告上法庭,控罪多與藏有「攻擊性武器」有關。
在法庭上,雷射筆有時被視為文具,有時則被認定具有殺傷力。2020年9月,一名24歲女子被指在2019年用雷射筆照射警車內的警員,該名裁判官認為雷射筆為常見文具,最終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不成立。2個多月後,同樣涉及雷射筆照射警車的案件中,20歲男子同時被搜出一罐噴漆,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這名裁判官認為,雷射筆有殺傷力和危險性,他最終被判監禁8個月。
廖家忻和梁子澄在裁判法院旁聽,感覺這些被告人從被捕至審訊,經歷很長的時間,身心備受折磨,而且除了某些案件以外,大量案件不太被留意。廖家忻說,「當然有很多高調案件判決很離譜,媒體會報導,很多人會留意。但也有很多不被注意的小人物,他們也經歷了很多。」
至今,團隊已整理進資料庫的案件近500宗,最多記錄的控罪為「刑事損/毀壞」,有140條控罪;其次為「管有攻擊性武器」,有138條控罪。其中,有257人認罪、有過百人就358條控罪接受審訊,260條控罪判處監禁、106條控罪判處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教導所等刑罰。
梁子澄說,「我們做一個資料庫,就是不想他們被遺忘。」
2019年反修例運動最熾熱的時候,無數個周末,示威人士於日間遊行集會,入夜後爆發警民衝突,警方開始不同規模的拘捕行動;例如11月18日,市民在尖沙咀、紅磡附近聲援理工大學示威者,警方單日拘捕了1071人。晚上,義務律師遊走警署接觸被捕人,而廖家忻和梁子澄在主攻商業法律的公司工作,每天讀着新聞,深感無力。
「我們平時做商業法,完全不會接觸到抗爭的案件,刑事、或者行政法全部離我們都很遠。一直都想研究一下,我們的身位可以做到什麼。」廖家忻說。一天,梁子澄傳來一則訪問大律師吳靄儀的報導,她們聯絡上吳靄儀。
「她們聯絡我,說想做些事。」現年73歲的吳靄儀形容自己當刻「很開心」,「因為大家都說『法治已死』,你現在讀法律(可以)做什麼事呀?但大家又不忿氣,覺得讀法律是有用的,除了上班之外,我們還可以做到什麼呢?」
多年來,裁判法院的判詞透明度不足,一直是法律界人士的關注議題。廖家忻和梁子澄一聽到吳靄儀提出匯編裁判法院紀錄的計劃,就被其所吸引,廖家忻說,「大家士氣很低,都覺得香港的法治情況很差,和我們在書本學到的事情距離很遠。但是如果有些事,我們做到,身邊的朋友都會有興趣。」
於是,她們便着手寫計劃書,申請大律師Albert Sanguinetti 去世前留下的信託基金。Sanguinetti 是直布羅陀人,1958年來港,曾擔任檢控官和裁判官,後來轉私人執業。1966年爆發天星小輪加價事件,市政局議員杜葉錫恩收集民間簽名反對,被指為騷亂發起人,Sanguinetti 代表她與政府對簿公堂,僅收她一元。吳靄儀形容他活躍於法律改革,愛抱打不平,「對於挑戰建制權力分外驍勇」。
Sanguinetti 去世前留下了一筆錢,成立信託,希望日後輔助法律企劃。最終,匯編團隊拿著裁判法院匯編的計劃書,投得這筆金錢。
「以前沒有人對裁判署的審訊有很大的興趣,(審訊的案件)一是吸毒,一是黑社會開片(打架),一是偷竊…… 裁判署發生了什麼事,沒有什麼人關心的,」吳靄儀說,直到現在,大家終於需要去認真審視,「最低層次的司法系統內的公義,究竟是怎樣的呢?」
在香港,司法機構由各級法院組成,包括終審法院、高等法院、區域法院、裁判法院等,各級法院均有其法定權力。如律政司判斷一宗案件一般最高判處2年監禁,此類案件歸於裁判法院處理。香港有7所裁判法院,按司法機構數字,每年處理超過2萬宗刑事案件,部分案件可能審訊時被移送更高級別的法院。有別於其他法院的法官,裁判官並非終身制。
有份參與計劃的大律師方浩彥形容,裁判法院是最多普通市民接觸到法治的地方,「法治(Rule of law)在裁判法院的體現很重要,影響最多人。」
不過,為什麼裁判官一般只口頭宣布判詞?司法機構回覆端傳媒指,裁判法院處理的刑事案件數量龐大,判決一般以口頭作出,不會以書面形式頒發判決及判案理由。
近年,不少重大政治或社運案件在裁判法院審理。在司法機構網站裏,收載1946至1948年間、及自1966年起區域法院及以上級別法院頒佈的判案書;而在裁判法院一欄目中,新近載有的書面裁決書為2020年政府控告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查冊時作虛假陳述一案,但其他紀錄為數不多。
那麼,司法機構如何判斷是否上載一宗案件的書面判案書?他們回答指,具有重要性及廣受關注的案件的書面判案理由、裁決理由或判刑理由,會在頒發當日上載至網站,也會按情況製作摘要,供公眾參閱。至於會否把口頭判決轉為文字版本上載,他們指需要在切合公眾利益及審慎運用司法資源之間作平衡,亦必須考慮有關判決是否具有司法參考價值。
「一個搭一個」的力量
不過,對公眾、法律界、新聞界甚至學術界來說,每一宗反修例案件可能都具有參考和研究價值。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告訴匯編團隊,法律界一直對裁判法院在裁決和量刑判刑上的一致性存有疑問。梁子澄舉例說,為何一個人攜帶79條索帶罪名不成立,另一個人身上有48條則成立,判囚5.5個月?為何有些人帶雷射筆判8個月刑期,有些人就不用坐監?
梁子澄說,希望收藏大量案件的資料庫可以協助人們更公允地理解裁決。「公眾現在大多會抽一兩宗案件,或者某個裁判官的說法,覺得(某些判決)是個別例子。如果我們的匯編可以涵蓋到大部分案例,那麼大家就可以看到,它是一個系統性的問題,抑或是個別案例?」
不過,要整理成千上百的案件詳情,工作量非常龐大。
2020年10月,廖家忻和梁子澄他們嘗試自己動手做紀錄,往往耗時兩小時才完成一項紀錄。頭痛之際,他們想到可以聯絡Telegram頻道「法庭文字直播台」的成員,借用他們的旁聽紀錄作匯編數據。
「法庭文字直播台」(下稱直播台)是一個民間自發組織,直播員多為學生。2019年7、8月開始,他們就義務到各級法院旁聽反修例運動的案件,並且每日在通訊平台Telegram作即時文字直播。
市民用課餘、業餘時間負責旁聽記錄,律師們也想回饋他們最擅長的法律知識。後來,匯編團隊舉辦了一場旁聽工作坊,與旁聽師見面,分享法庭程序、罪行元素等知識。當天,前「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吳宗鑾亦在席上。
吳宗鑾認為,旁聽和記錄的工作,對正在前線打官司的律師團隊來說,是極好的參考。他指出,某些罪行沒有既定的量刑原則,如襲警,裁判官會有很大的量刑酌情權。但是,律師團隊一直缺乏載有裁決紀錄的平台,去了解裁判官在同類案件上考慮過什麼重點,所以難以作評估,更遑論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
他舉例,直至2020年有裁判法院的襲警案件被控方上訴至高等法院,律師們才有較實質的書面案例,作襲警的量刑參考。根據普通法體系,一般經區域法院或以上法院所作出的判刑,才會成為此後同類案件的判例參考。
「我們打官司時,常會疑惑究竟誰是旁聽師?前面是法官,後面有人坐着,看起來像是一般市民。但每次出庭不久,就會在直播台看到法庭的東西。」吳宗鑾說,據他了解,甚至連控方也會追看坊間的庭審紀錄。
「以前我們(在裁判法院)多做毒品、非禮的案件,但今次運動中,許多公眾安全、公眾集會有關的案件,大家都是一邊做一邊學,新手的律師更加戰戰兢兢。這個時候,直播台的紀錄很有用,他們詳細記錄法律程序,在一個大律師眼中,是很有意思的。」吳宗鑾說。
更早之前,修讀資訊科技出身的吳宗鑾跟幾個電腦編程人員合作,編寫了一個「法庭文字轉播台」,定期整合直播台的資訊。他發現《判詞匯編》團隊以人手整合庭審紀錄,事倍功半,於是跟團隊共享資源和意見,介紹電腦技術人員幫忙編寫程式,完善他們的網上平台。
原本龐雜繁瑣的一個個Excel檔案,搖身一變成為簡易的網上搜尋平台和後台系統。目前,只要在資料庫輸入關鍵詞,便可以找到裁判法院部分案件的案情、裁決及判刑理由、控辯雙方的理據等等。同時,旁聽師也會摘錄額外細節,例如被告脫罪後申請訟費,結果是如何,哪宗案件的警方申請匿名。
其中,保釋結果、條件和還柙日數觀乎被告人身自由,是公眾關注的重點之一,團隊亦有特別留意。廖家忻說,「譬如有些人要(在家裏)裝閉路電視,這些很離譜的保釋條件,或者是一個成年人有很誇張的宵禁時間,我們都會記錄在內。」為了確保資料無誤,具有法律知識的團隊成員會負責後期編輯,檢查每項資料初稿,並儘量找回不同案件的辯方律師,覆查紀錄是否真確。
各路人馬雲集,吳靄儀形容,這是一個神奇的過程。「一個搭一個、一個搭一個,然後一拉,有一個新的階段出來。」
不要抄寫的時刻
三月的一個周日晚上,40多人齊集在匯編團隊舉辦的第二次旁聽法庭工作坊,這裏有穿花襯衫的姨姨,也有腳邊放着背囊的學生。他們聽着法律系學生的分享,邊用電話、紙筆抄寫筆記。
法律系學生、旁聽師鄭一鳴問大家一個問題:「當你和被告席上的人連結很深,如何避免負面情緒影響到記錄?」
鄭一鳴是法律系學生,亦是Facebook專頁「中大法律關注組」成員。2020年初,因為有被告的大學同學開始受審,他前往旁聽,仔細記錄庭審。去年4月,關注組開始整合這些紀錄,製作了「反送中暴動檢控資料庫」,詳列多宗案件進度、細節。
團隊都形容,鄭一鳴是「一個傳奇」——他加入匯編工作後,注入了很多紮實的審訊紀錄。早就2016年,鄭一鳴受旺角騷亂的事件影響,萌生修讀政治學的想法,但因家人反對,最後選修法律。
最近,他常常去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審,理大暴動案的被告中,也有他的朋友。目前,部分理大暴動案的審訊分批排期2023年審理,最遲於2024年審結,被告一旦不獲保釋便須被長期拘押。在現場,他印象最深刻的是公眾的反應,「馬拉松式(討論)保釋,坐了一整天,後面的人,宣布沒有保釋就哭,有保釋也在哭。」
鄭一鳴記得,曾經旁聽一宗被控告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的案件,被告人是一個十多歲的少年。少年選擇認罪,求情時透露自己一直受精神困擾,近年確診精神分裂,有幻聽。「說完一大輪,裁判官嚴舜儀宣判將他還柙,待取精神報告,然後他媽媽就很激動,」鄭一鳴回家上網搜尋這名被告,發現他以前參加過跳舞比賽,「別人可能覺得他是個普通人,但原來他也有很多自己的掙扎。」
在幕後看着眾多審訊紀錄的梁子澄,有時也會想像一個被告經歷法庭程序,是怎樣一回事?「他們都是一個人,很多是學生,有些在工作、有家室。刑事的審訊,最後可能要坐監、有案底,他們的家人,他們的所有事——你都可能代入到,如果整件事要弄很久,其實很折磨。」
儘管擁有情緒,團隊仍要強調庭審紀錄上要保持客觀和準確。在庭內庭外,公眾對於審訊的反應是其中一部分歷史,他們會納入作記,「公眾反應可能是不對的,是不是?但事實上是有那麼大的回應。這個不是他們(團隊)的評論、他們的反應,」吳靄儀說,「匯編工作的編輯室並不會發表自己的意見。」
在旁聽工作坊上,鄭一鳴的聲線冷靜、平穩地跟旁聽師分享自己的答案,「盡量抄寫,作為紀錄目的,避免對主控評頭品足,避免個人的想法較好,」他建議,「當你跟被告席上的人連結很深,審訊時感覺到自己太集中和緊張,不如先不要抄寫。」
沒時間傷春悲秋
2021年3月1日清晨,大律師方浩彥趕往警署見一名因理大事件被拘捕的年輕人。少年被控暴動罪,一邊飲泣一邊問他,「我會怎樣啊?我是不是十年後才出來?」方浩彥對他說,明天上庭先討論保釋,後面的事再想吧。
少年繼續問道:「明天有沒有人來看?那些人會不會忘記了我們?」
方浩彥當刻呆了。他執業不久,已處理不少反修例運動官司,「人類都很怕被遺忘,有這一種恐懼。」他記得另一個被控襲警等罪名的客人曾說,在囚車上聽到追車的人大喊,很受鼓勵。
「在囚車進入收押所那條路,那個過程,其實就是你和世界最後一個連結。」方浩彥說。
在他眼中,2019年開始的旁聽文化是支撐被捕者的重要一環。近年,法庭因疫情未能如期處理檢控,不少審訊也被控方要求押後,以讓他們準備好檢控素材。有時旁聽人士清晨輪候入庭,不一會就散庭。倘進入正式審訊,法庭爭辯控罪元素,一般市民也未必能迅速消化。
方浩彥說,「除了宣判這些比較澎湃的時刻,法庭大部分時間都是無聊和冗長的。我常常覺得人們聽無限押後的審訊很犀利,每次開庭,檢控都說未準備好,但那些人還是會排很久的隊入去法庭。」
而他代表的被告,總會在步入犯人欄時看看公眾席,「看看有什麼人。」
大半年來,方浩彥參與協助團隊的聯絡、校正工作,也是想為香港司法的一部分歷史作見證。但是,在香港,不斷有參與社會運動和政治行動的人被送上法庭,做庭審記錄的人,會否落入被動記錄和只能等待的無力感?他認同,「(這些紀錄)是需要等待,才會知所謂有沒有用、有沒有轉型正義﹐」但是他覺得,在香港當下的時局,所有人都處於被動的位置,而記錄裁判法院的示威者情況,即使未能破局,仍然是主動的行動。
有份為47人案、12港人案等被告辯護的吳宗鑾,最近要不遊走法庭,要不是到監獄探望被告。「還有很多人在等你幫忙,多惡劣的情況也好,盡量去保障他(被告)的權益。真要坐監的話,坐少一日也是一日。」
「想像你在一個房間裏,四幅牆都向你逼近。你無力,它還是會壓過來。牆的力量很大,你唯有死頂爛頂,說不定還有少少生機。」吳宗鑾說。「在我們這個行業留下來的人都放軟手腳,那班人(被告)怎算?他們到(律師放棄的)時候才真的是無力。在前線打的律師,根本沒時間傷春悲秋,說自己無力。」
現時,《判詞匯編》計劃運作大半年,載有近500宗在裁判法院審理的反修例運動案件紀錄,並正補完未及涵蓋的案件。
身為新生代的事務律師,廖家忻不否認自己的悲觀。「最重要是紀錄。實體的記載,你可以留在香港或是拿去別處。將來,在歷史洪流裏,希望可以有轉型正義……」她頓了一頓,續道:「我覺得(轉型正義)是不會在我有生之年出現的,因為(我)非常悲觀。但是,悲觀不代表我們不去做這件事。」
「樂觀與悲觀對我毫無意義,因為這是我的家……」方浩彥笑着讀出吳靄儀寫於著作《拱心石下——從政18年》的一句話,話的下半句,是「我決定了留下來,就要盡力而為」。
去年,吳靄儀和法律系學生在媒體上有過激烈的辯論,學生認為「法治已死」,但在她眼中,年輕人仍然不忿氣,「我覺得是一個很重要的動力來的,」她說,「每一代我也見到,大家覺得很悲觀、很無力,但我在每一代我都見到一些好的東西。」
今年4月,吳靄儀因為2019年8.18流水式集會一案,與黎智英、李柱銘、李卓人等民主派人士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訪問後不久,她被判囚一年,緩刑兩年。
這次庭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及後提交至區域法院審理,她和其他許多被告的名字,一同錄入反修例運動資料庫的其中一頁。
(應受訪者要求,廖家忻、梁子澄、方浩彥、鄭一鳴均為化名。)
(端傳媒特約撰稿人李智賢、實習記者郭海渝對本文亦有重要貢獻。)
謝謝有這篇報道
我隨便用雷射筆查詢台灣判決書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DM%2c107%2c%e6%98%93%2c69%2c20180323%2c1
這篇也是類似政治言論的案子,先抽去其中政治民主氛圍,至少台灣法官的論事用法,文字順暢跟邏輯,感覺好多了,希望不是我習慣台灣判決書的自滿,供參。
https://www.judiciary.hk/zh/judgments_legal_reference/judgments.html 我在這個網站 用雷射筆查詢判決理由,發覺香港的裁判官的文字表達有點差,至少跟台灣的判決書的理由欄寫法水準差距甚大,以上完全我個人主觀意見。
鐳射筆在不同情景下區別處理得事,打個比方,你用手電筒在客廳對著眼睛照一下你老豆,跟你在高速路對著正在駕駛中的司機迎面照一下,肯定是不一樣的法律後果。批評同案不同罪看起來沒有問題,但是法庭會精細區分不同情境。
終於有記錄法庭審訊的database 出現了! 我一直想了解不同裁判官的裁判結果和判刑比例。目前從新聞上得知的判決中,發現女性法官裁判官重判示威者的比例相當高,近來半年來甚至乎看法官名字就可以準確預測罪名成立與否。但新聞報導僅是一小部分,未必能反映全貌。如今有這個database,可以幫許多人了解香港司法現實。
這是一份沉重的歷史記錄,不但有小人物的抗爭和受難,還有裁判官及檢控方的言詞,好與壞黑與白都會記錄在案,讓後人檢視。即使人們面臨前所未有的高壓,但人民的歷史會記住為理想抗爭的小人物,也會記住那些肆弄公權的為虎作倀者。
「如果沒有資料庫的話,沒有人會知道他只是書包裏有一支雷射筆。」
小端你好,想問一下這個數據庫是公開的嗎?作為數據分析學生,想試試作一些分析。
讀者你好,端傳媒了解到,報導所指的反修例示威案數據庫,剛剛已經上線,網址如下,供參考。
https://hkcompendium.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