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深度

專訪婦女權利工作者馮媛:大陸《反家暴法》四年,女性為何還是維權的犧牲者

「不作為看上去是基層的問題,實際上是整個系統。」

2016年3月31日,河南省周口市,親人在因家暴死去的姐姐照片前哭著。

2016年3月31日,河南省周口市,親人在因家暴死去的姐姐照片前哭著。攝:Giulia March/The Washington Post via Getty Images

端傳媒記者 符雨欣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20-12-14

#反家暴

11月25日國際反家庭暴力日前後,中國首部反家暴法的推動者、目前公共領域最為活躍的女權行動者之一馮媛很忙,在業界、學界與媒體對家暴的討論中,她常常在被邀請的名單上。反家暴法自2015年訂立、2016年始實施,20年前,馮媛是其中一位呼籲制訂這部法律的領頭人,自下而上推動立法15年。2014年她共同發起「北京為平婦女權益機構」,在反家暴法終於立法成功後,轉以監督的角色,每年主筆發布民間對該法的唯一一份專業監測報告,今年是第四年

「反家暴」隨著立法進入大陸的法治話語,然而今年9月,輿論還是被一件慘案震驚:四川九零後藏族網紅拉姆,被屢有家暴前科的前夫唐某澆汽油燒傷,搶救16天不治身亡。唐某闖入施暴的瞬間,她的粉絲們通過直播目睹悲劇發生,就住在家樓上的拉姆父親和姐夫也來不及阻止。醫生後來發現,拉姆除全身90%以上燒傷外,身上還有六、七處刀傷,額頭上另有一刀。當日唐某被警方控制,12月10日四川省金川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到現在,這家人被火燒毀的房子還沒修好,家裏僅餘的父親、大女兒和女婿,住在臨時搭建的簡陋棚子裏,拉姆離世仍然是他們難以接受的事實。

拉姆遭受家暴超過8年,早期隱忍,中途才慢慢與母親和姐姐卓瑪說起,後期曾離婚兩次,期間被唐某用兩個兒子脅迫復婚,她曾向當地警方和婦聯機構求助。反家暴法中對警察、法院、村居委會、婦聯等機構規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也設計了可由警方發布的告誡令、法院發布的人身保護令等基礎的法律手段。但報導指,「拉姆找了公安局,公安局說無能為力,她又去找了當地婦聯,當時接待她的人不屑一顧⋯⋯後來卓瑪為妹妹與唐某吵架而被打,警方做了詢問,之後就放唐某走了。」

婦聯

婦女聯合會,簡稱婦聯,成立於1949年3月,是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國性婦女組織。主要負責代表及捍衞婦女權益、促進男女平等、維護少年兒童權益。全國婦聯主席一般兼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列席國家領導人。

這樣原始、粗暴的暴力傷害事件,讓人再次關注起法律對家暴受害者的保護到底足不足夠的問題。許多矛頭指向一線瀆職。昨天,刑法學者曲新久在北京中央電視台法治節目《今日說法》中委婉指出,法律希望達到的強度與具體的執法力度之間,還有相當的一段距離。

閱讀全文,歡迎加入會員

華文世界不可或缺的深度報導和多元聲音,了解更多

立即訂閱

已經訂閱?登入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