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香港

誰「誹謗」了新加坡總理?

因為在臉書轉發了一條新聞連結,他被李顯龍起訴誹謗。在他身後,是一長串被吿誹謗的人和媒體,至少兩人因無法賠償而破產。

2013年6月8日,約千名市民在芳林公園舉行集會,抗議新加坡政府對新聞網站的管制,鉗制言論自由。

2013年6月8日,約千名市民在芳林公園舉行集會,抗議新加坡政府對新聞網站的管制,鉗制言論自由。攝:Wong Maye-E/AP/達志影像

特約撰稿人 韓俐穎 發自新加坡 翻譯:端傳媒記者 梁越 實習記者 張曉澄

刊登於 2020-10-25

#新加坡#言論自由

約兩年前,新加坡人梁實軒(Leong Sze Hian)在自己的臉書專頁上,分享了一篇文章。他今年65歲,是一名財務顧問。 分享時,他沒有評論,沒有背書, 只有文章的連結。 在這個社交媒體平台上,每天有數十億貼文被分享。他的貼文,不過是數十億中的一個。

因為這貼文,梁實軒被他的總理李顯龍起訴誹謗罪。他分享的連結,引向一篇在馬來西亞網站上的報導。此報導指,在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執政期間,盜用一馬基金(又稱1MDB)一案中,李顯龍成了主要調查對象,報導指李顯龍與納吉有一份秘密交易協議。這些報導有些指控被證明失實,並引起新加坡政府的強烈反駁

李顯龍聲稱,梁實軒分享了這個連結,已構成對他本人的誹謗。這宗案件折騰兩年多,於今年10月6日在新加坡高等法院開審。庭審於早上10點開始,為了進入為保持社交距離而設的旁聽席,大批市民清晨5點多就開始排隊,其中有李顯龍的支持者,也有梁實軒的。梁實軒的辯護律師林鼎(Lim Tean)對總理進行了數小時之久、氣氛緊張的交叉質訊;李顯龍則傳喚了來自香港的一個學者作專家證人,評估那則貼文可能散播「假新聞」的影響力。林鼎判斷梁實軒沒有必要供證,原定為期4天的審判縮短了近一半時間。

在新加坡,這是第一次有市民因在社交媒體上分享一條文章連結而被李顯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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