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深度Black Lives Matter

陳婉容:明尼蘇達悖論與黑人權利——平權六十年後,人們為何還是選擇暴動?

很多社會學家現在換了一個角度:黑人仍然面對與六十年代幾乎一樣的情況,那為甚麼不暴動?

2020年5月30日,紐約有紀念喬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的抗警遊行,有示威者在遊行期間焚燒垃圾。

2020年5月30日,紐約有紀念喬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的抗警遊行,有示威者在遊行期間焚燒垃圾。攝:Wong Maye-E/AP/ 達志影像

刊登於 2020-06-03

#陳婉容#評論

因明尼亞波利斯黑人George Floyd 被警察粗暴壓頸致死而引發的示威暴動已持續六日。威斯康星州的首府麥迪遜,也連日舉行了反警暴和 Black Lives Matter 的遊行。本地遊行由一間叫 Freedom Inc. 的反歧視社區組織發起。6月1日筆者加入了遊行隊伍。粗略估計有上千人參與遊行,有六至七成是黑人,其餘是白人和少數亞裔。我們沿商店大街遊行至州會大廈,舉著「停止資助警隊(Defund the Police)」﹑「白人的沉默等同暴力(White Silence is Violence)」和「我們不能呼吸(We can't breathe)」的牌子。我自己做了一塊「亞裔支持BLM(Asians 4 Black Lives)」的示威標語。遊行人士堵塞了一條湖岸主要幹道,警察到場但沒有積極干預。我們還一起跳了一波黑人很愛跳的舞步Cha Cha Slide。

除了明州本身,示威也蔓延到其他都會區,包括紐約﹑芝加哥﹑費城和阿特蘭大(Atlanta)。美國警察針對黑人男性和少年的事件在任何都會區都不罕見,即使是在麥迪遜這個經常在「美國宜居城市榜」排名第一的地方。「宜居」只限白人,麥迪遜同時是全美黑人兒童貧窮率最高的城市。在全美各地,警員對黑人使用過度暴力甚至誤殺黑人疑犯的案件幾乎每個月發生,除了非常高調的案件,法院極少會非常少有起訴涉事警員。

圖:端傳媒設計組

比如紐約州黑人加納(Eric Garner)2014年在街頭被警員壓至窒息死亡,同年Michael Brown在密蘇里州費格森(Ferguson)被警員槍殺,引致費格森持續多個星期的警民對峙,也催生了Black Lives Matter 運動(以及「保護警察性命安全」的「Blue Lives Matter」)。2015年的麥迪遜,一個十九歲黑人青年羅賓遜(Tony Robinson)在朋友家門前被警員連開五槍射殺,警員沒有被起訴,有數千人參加示威,名示威者湧入州會大廈並佔領了議事廳。

儘管日前由明州發展而來的橫掃全美的抗議行動,給人的印象是不理性的掠奪和縱火行為,但所謂「暴動」不止是集體情緒發泄,而必定有長期和結構性的原因;更不要說警方管制人群的策略和手段,也會刺激抗爭升級。只是回到根本,Floyd 的死令抗議示威演變成暴動,近因之一,或許是疫情不成比例地打擊黑人群體,但更深層的原因是明州黑人長期承受種族不平等,而且黑人有相當長的暴力抗爭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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