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時間3月3日星期二,美國十四州及美屬薩摩亞的選民將前往開票所或集會場所,從僅存的五位民主黨人士中選出一位總統候選人,這位候選人將會在11月的大選中,挑戰尋求連任的共和黨總統川普。相對於其他州較晚且分散的初選時間,這15場選舉均發生在同一時間、所需選出的代表人數又多,於是,美國將每場固定發生大選年的二月或三月其中一個星期二的選舉,稱為「超級星期二」(Super Tuesday)。
然而,美國總統大選十一月才登場,即使是決定最終各黨所提名的總統候選人,也要等到七月的各黨全國代表大會(National Convention),距今仍有四個多月,為什麼這場「超級星期二」選舉值得各界關注?美國看似複雜的選舉機制,究竟是一個完善的表徵,還是制度不民主的體現?什麼類型的候選人將從中脫穎而出?本文將參考過去的超級星期二選舉,向讀者說明它對各候選人乃至整場大選的意義。以及稍後即將上演的超級星期二,將對哪一位特定候選人帶來優勢?
連美國人都摸不著頭緒的選舉辦法
在進入超級星期二的談論前,我們必須先針對美國初選辦法做基本介紹。不像其他國家典型的民主選舉機制,美國的制度有不少獨特之處。首先,無論是總統初選或最終的大選,都非直接選舉(direct election),而是間接選舉,即是由選民先選出所謂的代表(delegate)或選舉人(elector),再由這些代表或選舉人分別支持一位候選人,最後由擁有最多代表支持或選舉人票的候選人得勝。
而其中,代表又可區分成宣誓(pledged)與非宣誓(unpledged)兩種。宣誓代表必須先行揭示自己最終會支持的人選;而非宣誓代表則可以依照自己喜好,在最終的全國代表大會上選擇候選人支持。嚴格來說,各州的初選皆是在選出不同候選人能得到多少代表的「席次」(delegate slots),但有些州是以比例代表制分配席次、有些州卻以「贏者全拿」方式進行。而宣誓代表的選舉,有時會在幾天或幾周後的該州、該黨的代表大會中選出,有時也會與分配席次的初選同時發生。這些宣誓代表最終將出席七月舉辦的該黨全國代表大會,參與總統提名,並支持各自宣誓支持的總統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