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前功盡棄,終身制捲土重來
中國改革開放四十年,如果說有什麼不可逆轉的變化,可能就是中共取消最高領導人的權力終身制和反對個人崇拜。這是基於中共在結束文革後所形成的普遍共識以及就這些共識所達成的歷史決議。1980年,鄧小平在《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這篇重要講話中明確認為,黨和國家現行的一些具體制度存在着不少弊端,主要是官僚主義現象、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家長制現象、幹部領導職務終身制現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權現象,鄧小平要求對這些弊端進行有計劃、有步驟而又堅決徹底的改革。1981年中共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認為毛澤東的主要錯誤是:「在個人威望達到高峰時,逐漸驕傲,脱離實際和群眾,日益凌駕於黨中央之上,破壞了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集體領導原則,而我們領導制度和個人崇拜的傳統習慣又使毛澤東的錯誤難於得到制止,結果導致了『文化大革命』的發生」。
鄧小平對於黨和國家領導制度弊端的認識談不上是徹底的,中共《歷史決議》對於毛的錯誤的批判也談不上是深刻和全面的,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以鄧為首的中共執政集團至少認識到了,領導職務終身制和黨內個人崇拜的傳統習慣對於黨的長期執政危害甚大,必須進行徹底改革,改革的具體措施是,取消最高領導人的職務終身制,實行任期制和退休制,反對一切形式的個人崇拜。在中共十三屆五中全會上,鄧小平辭去中央軍委主席一職,他對江澤民等新一代黨的領導人說:「我不希望在新的政治局、新的常委會產生以後再宣布我起一個什麼樣的作用。現在看來,我的分量太重,對黨和國家不利。我多年來就意識到這個問題。一個國家的命運建立在一兩個人的聲望上面,是很不健康的,是很危險的」。
鄧小平沒有像毛那樣,至死都抱着權力不放,而是在去世前九年實行最高權力交接,完成從「第二代」領導人向「第三代」領導人的過渡,制度性意義不可低估,這是他為黨內終結終身制、實行任期制定下「規矩」。從中共十四大之後,兩任黨的總書記——江澤民和胡錦濤,對鄧所確立的改革路線各有損益,但始終堅持了兩屆任期制的規定,按時交班,到期退休。雖然在執行這個規定時,鄧小平和江澤民都有過「垂簾聽政」的一段時間,但基於憲法對於國家主席的權力、職責和任期的明確規定,使得「垂簾聽政」在黨內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嚴重不足,只能作為一種過渡性的權力安排。胡錦濤在中共十八大上「裸退」,象徵着國家最高權力任期制將徹底擺脱「垂簾聽政」這類「潛規則」的干擾,由此進入到一個正常運行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