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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軒:帶我去月球——特朗普的太空軍與美國的太空經濟夢

究竟太空有什麼利益值得美國追求? 特朗普政府又會推出什麼樣的新太空政策呢?

特朗普政府也在思考建立太空軍,將成為空軍、海軍、陸軍、海軍陸戰隊與海岸防衛隊之外的第六個武裝軍種。

特朗普政府也在思考建立太空軍,將成為空軍、海軍、陸軍、海軍陸戰隊與海岸防衛隊之外的第六個武裝軍種。攝:Robyn Beck/AFP via Getty Images

刊登於 2019-01-14

#中美太空競賽#評論#徐子軒

近來美國總統特朗普(川普)簽署了一份新的太空政策指令(SPD),要求國防部建立太空司令部作為新的統一作戰司令部(UCC)。此舉是把原有的10個UCC擴增為11個,是特朗普任內繼網絡司令部後美軍第二次重大升級。同時,特朗普政府也在思考建立太空軍,將成為空軍、海軍、陸軍、海軍陸戰隊與海岸防衛隊之外的第六個武裝軍種。

乍看兩者似乎並無二致,不熟悉美軍組織架構者很容易混淆。簡言之,太空軍是提供太空作戰的人員、資產和軍力,而太空司令部則是負責部署軍力和作戰的系統。以剛成立不久的網絡司令部為例,該部門的「網軍」並非獨立軍種,而是由空軍、陸軍等調派專業部隊,交由網絡司令部統轄進行任務。

目前,特朗普政府仍留在太空司令部的討論上,太空軍還沒有比較明確的規劃。過去美國曾有太空司令部的建制,但2002年小布殊(小布殊,小布什)政府啟動組織改造,將此部門分拆合併,指揮作戰權改由美國戰略司令部負責,其餘部隊組織則仍歸各軍種負責,像是海軍、空軍、國家偵查局(NRO)等都有發射與操作軍事衛星的權能。

行政部門熱衷於此,立法部門也不例外。事實上,眾議院軍事委員會早在去年就已提過要重建太空司令部一案,但被參議院否決;之後議員們捲土重來,終於排入2019國防授權法(NDAA)。不過立法者基於預算考量,僅要求在戰略司令部內增設太空司令部,也不需要建立太空軍,與特朗普政府的規劃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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