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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線的復歸:今天打壓外國記者新聞自由,與當年六四有多相似?

一份名為「在中國的外國記者待遇」的英國最新解密檔案,揭露了北京政府如何透過工作簽證留難被視為「不聽話」的外國記者。

這種對新聞界的「黑箱式操作」,不禁令人質疑北京及特區政府在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問題上,能否兌現《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對人權保障的承諾。圖為1989年6月1日,多位記者在北京天安門採訪。

這種對新聞界的「黑箱式操作」,不禁令人質疑北京及特區政府在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問題上,能否兌現《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對人權保障的承諾。圖為1989年6月1日,多位記者在北京天安門採訪。攝:Peter Charlesworth/LightRocket via Getty Images

香港前途研究計畫

刊登於 2018-11-14

#香港#香港前途研究計劃#馬凱被拒#新聞自由#解密檔案#中國大陸

編按:本文為「香港前途研究計晝」(Decoding Hong Kong's History )獨家為《端傳媒》供稿。這項計畫由數個獨立NGO組織及青年學人共同成立,主要工作是從英國、美國、香港等地的政府檔案中,發掘與香港相關的歷史檔案,聚焦主題包括:主權及前途問題、政制及法治體制、中港關係、涉外關係。公共政策則包括社會、經濟及城市治理等。

「香港前途研究計晝」研究團隊日前英國帶回相當數量檔案,《端傳媒》將不定期刊出解讀和研究成果。

過去短短一個星期,不難令香港人感受到《基本法》所諾許的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可以如何高速地收窄及消失,繼旅澳的中國藝術家巴丟草展覽被取消、多個場地臨時拒絕租場給異見作家馬建,當中最震撼國際社會的,相信是香港外國記者會(FCC)第一副主席、《金融時報》亞洲編輯馬凱(Victor Mallet)繼被拒續工作簽證,日前連旅遊簽證同樣被拒,這名資深記者因為觸及「政治紅線」,無了期禁足於這個自詡為「國際城市」的香港。

回顧這些針對新聞採訪的政治打壓,在中國大陸其實屢見不鮮,尤其是經歷過大政治風波之後的那些年。在最新解密1990的一份名為「在中國的外國記者待遇」(FCO 21/4566)的英國密檔中,亦揭露大陸其實早在天安門事件之後,曾經針對不同新聞機構的外國記者採取種種不合理限制,當中與今次馬凱一樣,透過工作簽證上留難被視為「不聽話」的外國記者。 歷史事件再度復歸,六四後受影響的當事人同樣是《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的記者。根據解密英檔,他們當年為了到大陸進行採訪,便老早向中國大使館申請工作簽證時,然而因為中方不滿相關報社過去報道,包括一篇提到大陸監獄農場的工人狀況的報道,故過程中受到中方多番推搪(prevarications)。例如當《金融時報》記者申請工作簽證時,相關官員便不斷推說自己忙於籌備亞運會,示意外國記者這個時候「唔方便」來華(a visit at that time would not be convenient),但檔案中看到英國外交部直指其實那時亞運會早已完結,故明顯是藉口,透過行政程序刁難外國記者。

除了在工作簽證問題上會百般留難外,即使成功進入大陸進行採訪的外國記者,當年都受各方各面的騷擾,當中有路透社部門主管向英國駐華大使求助時表示,自己在大陸採訪時受到重重監視(Heavy and ostentatious surveillance),包括被人跟蹤、偷拍等,當中最離譜的是,有次記者與受訪者相約在一所酒店會見,剛到場,已經發現多名男子已經苦候多時「等你上門」,記者擔心受訪者安危,故提早離去,惟料對方出動到一架房車、兩架電單車追蹤。這些針對記者的打壓,相信現時所有跑中國線的記者行家毫不陌生。

因為不想被中方驅趕出境,外國記者面對中方不合理對待往往選擇不要「搞大件事」,只是透過中國外國記者會 (FCC CHINA),私下向中方表示憂慮。然而,根據解密檔案,即使外國記者會採取低調處理,中方仍然「企得很硬」。例如,外國記者會曾經計劃就多名記者受擾事件向中方作出正式抗議,但中國外交部一知悉此事,即約見外國記者會會長,批評做法毫不合理(It was a serious matter even to have a (FCC) meeting and utterly unreasonable to protest),甚至出言恐嚇,表示萬一有什麼後果,會長必須負上全責,檔案中看到英方認為做法無異是對新聞採訪工作的一種恐嚇(assaults on the press)。

在外交部對外國記者會的交談,都不難發現一連串打壓事件其實與天安門事件有關。檔案紀錄,外國記者會本身約見外交部是為了記者被跟蹤一事,但外交部一開始便開門見山,批評外國記者曾在六四事件期間違反地方政府規定,進入大學學院進行非法採訪,直言做法「與其記者身份不符」(incompatible with their status),「深深參與中國內部事務」(deeply involved in China’s internal politics)。

出言恐嚇的同時,中方基本論調與現時相同,將責任推到記者一人身上,只道「你不是違反中國法律,那你就不會受傷」(If correspondents did not break the law they would not get hurt),同時警告外國記者不要「散播謠言,危害中國社會穩定」(given a general warning about “those who aimed to upset the stability of Chinese society by spreading rumours”),但從不指出相關記者究竟犯了那一條法律,亦是某種意義的恫嚇與侵害新聞自由,如當今馬凱遭遇的情況幾乎同出一轍。

正如檔案中駐華大使曾經提到,當年中方加強外國記者的打壓,皆集中每年六四前後,皆因屬於「非常時期」(Not normal times),暗示對日常採訪工作影響相對不大。然而,入境處做法可謂變本加厲,不單是恆常採訪工作的工作簽證,甚至連旅遊簽證都拒絕簽發,做法基本比當年有過之而無不及,將新聞管制日益常態化。

這種對新聞界的「黑箱式操作」,不禁令人質疑北京及特區政府在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問題上,能否兌現《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對人權保障的承諾,還是視香港「另一個中國城市」,將大陸一套對於新聞的管制逐漸強植於香港土地之上。

本文參考檔案: FCO 21/4566 Treatment of Foreign Correspondents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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