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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機構#MeToo事件簿:她們指控「突破匯動青年」員工性騷擾

6名女性稱遭香港老牌基督教青年機構同一員工性騷擾。在教會世界中,要行公義,還是好憐憫?更多受害人及施害人有待曝光。

黎明(左)向「突破」所做的投訴,並沒有獲得任何官方正面回應;容暉(右)則在經歷機構的調查過程後,得到令她失望的結果。

黎明(左)向「突破」所做的投訴,並沒有獲得任何官方正面回應;容暉(右)則在經歷機構的調查過程後,得到令她失望的結果。攝:Stanley Leung/端傳媒

端傳媒記者 楊子琪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18-10-30

##MeToo 在中國##MeToo

「我投訴的行為是『性騷擾』。我不接受你們的定性。」

容暉博士經歷近11個月的投訴過程後,最終在2018年10月,從她曾工作過的香港基督教機構「突破匯動青年」獲得調查結果:被投訴人行為屬於「不恰當的男女界線問題,在言語和行為上傷害女同工」。

容暉是香港公開大學的助理教授。2017年11月,她從Facebook上看到時任香港中文大學講師黎明博士遭受性騷擾的自白,過萬字不點名的描述,讓容暉回想起自己的遭遇。詢問之下,容暉發現,她與黎明所經歷的事,源自同一個人——「突破匯動青年」前員工任某。她們隨後收到至少4位女性的消息,表示亦曾遭任某性騷擾。黎明與容暉決定向這個曾經工作過的機構,舉報任某的行為。端傳媒於截稿前向任某以電話、短信形式詢問他對事件的回應,獲覆「我對這事沒有任何comment。」

「突破」機構是香港一間有45年歷史、非政府資助及非牟利的基督教青少年服務機構,以「啟發香港青年探索生命」、「認識並跟隨耶穌基督」為使命,舉辦大小活動。2013年成立的「突破匯動青年」,屬於「突破」機構旗下組織,二者辦公地點均在沙田突破青年村。

黎明向「突破」所做的投訴,並沒獲得任何官方正面回應;容暉則在經歷機構的調查過程後,得到令她失望的結果。她們決定將事件公開,希望迫使「突破」機構成立有效的反性騷擾機制。

「我們不可不站出來,否則有負於其他女性。」黎明說,「從受到傷害到站出來發聲,當中要克服多少難關,才能到達終點。而我們正處於一個幾乎不可能發生的處境——所有條件都滿足了。如果我們最後臨門一腳都不站出來,真的有負於這個社會。」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曾於2018年6月發表教會性騷擾報告,是首份顯示香港教會性騷擾嚴重程度的報告。報告顯示,1230所堂會當中,只有12所願意參與調查;有一成受訪教會成員曾在教會圈子遭受性騷擾,當中超過15%加害者為教牧同工或長老、執事,逾7成加害者為「弟兄姊妹」。報告調查員曹曉彤告訴端傳媒,她所掌握的教會性騷擾受害者裏,幾乎都仍未走出創傷,或不願再面對事件,故無人願意接受媒體採訪。

他說感受到神的感召,但她沒有

黎明與容暉的基督信仰歷程裏,「突破」機構是當中一個重要的烙印。16歲時,她們均參加了由「突破」組織的「國際華人青年領袖訓練營」(下稱LA訓練營),並認識了十幾年伴隨至今的朋友們。她們隨後斷斷續續為「突破」擔任義工,容暉在「突破匯動青年」做了一年全職同工。2008年,黎明從內地赴港攻讀碩士學位,成為「突破」義工,與此同時認識了任某。

據黎明、容暉以及多位「突破」及「突破匯動青年」前義工及同工表示,任某的父親為香港地位顯赫人士,是「突破」的捐助人,而且與其中一名機構創辦人是數十年的朋友,任某與這位機構創辦人也關係親近。

任某曾做過至少兩屆LA訓練營的負責人,於2013年開始成為剛成立的「突破匯動青年」的全職同工。據多位前義工及同工回憶,任某當時的工作,包括聯繫本地青年大學生及難民,舉辦相關活動。

黎明說:「心裏很氣憤,卻無法發洩。我們有一大群共同的本地朋友。我當時初來香港,害怕因此影響與其他朋友的關係。」
黎明說:「心裏很氣憤,卻無法發洩。我們有一大群共同的本地朋友。我當時初來香港,害怕因此影響與其他朋友的關係。」

黎明回憶,從2010年開始,她持續受到來自任某長達7年的性騷擾,以下是其中一次經歷:

有一次任某向黎明表白並被拒後,他握住黎明的手,要求她與自己一起祈禱,詢問神的心意。對黎明來說,這是一個漫長的禱告。結束後,她說沒有感受到任何神的感召。然而任某卻說他感受到了,他順勢抱住了黎明。黎明當下憤怒不已,馬上推開了對方。

當時黎明來港兩年,對信仰的認識未深,任某的禱告邀約對她而言「很難拒絕」——一方面礙於情面,一方面她在教會總聽到「偏行己意卻從不求問神的旨意」的批評:「教會文化裏,個人感情常被放入神的旨意的框架去解讀。」

「心裏很氣憤,卻無法發洩。我們有一大群共同的本地朋友。我當時初來香港,害怕因此影響與其他朋友的關係。」黎明說。

她們認為的性騷擾,在大家眼中是異性追求

在「突破」機構朋友圈裏,大多數人都知任某喜歡黎明,一些對黎明而言是令她憤怒和噁心的「性騷擾」,在大家面前不斷上演,卻被當做是男性對女性的追求。

據黎明回憶,這樣的例子多不勝數:一群朋友玩滑水運動時,她不慎跌進水裏,任某立即表示要由他把黎明拉上來,眾人起鬨,黎明堅持拒絕,奮力靠自己爬上船。「整個滑水過程,他不斷上下打量我,說我『身材好』,我不斷避開,他都緊緊貼過來,把手放我身後試圖攬住我。」

最嚴重的一次,是強行親吻。在黎明與一位朋友到日本旅行前,任某在共同聚會中邀她們加入行程,朋友積極響應。由於任某當時抑鬱症初癒,黎明猶豫是否應與他重建朋友關係,怕自己不寬容會導致對方抑鬱發作。在火車上,任某將同行女生支開,坐到黎明身邊。「我全身都緊張起來,」黎明說,為保持距離,她身子幾乎要貼到車廂壁上。結果,任某再次向黎明表白,要求她與男友分手,黎明表示拒絕後,任某突然用力將她的頭拉向自己,強行親吻,黎明把他推開。

「我想立刻從那個空間消失,到無人的野外把喉嚨喊破,再用石頭猛砸自己的頭。我也想掄起拳頭狠狠地砸向他的臉,把身邊所有摸得到的東西都向他砸去,最好是能把他那張噁心的嘴砸得稀爛。」黎明這樣描述她的感受。

容暉有著與黎明相若的遭遇。2016年,容暉成為「突破匯動青年」全職同工,與任某同一個辦公室。據黎明及容暉形容,任某一向對異性說話「很油」,「他一見到妳,就說『點呀靚女』,然後上下打量妳,經常藉玩笑撓妳身體。」這令容暉十分警惕,「我會對他很嚴厲,在辦公室常警告他不要靠近我。」

有一次,當容暉去圖書館借書時,路過的任某趁她不注意,突然撓她的腰部。容暉頓時高聲叫起來:「叫了你不要碰我!」任某便說,他只是「玩下」而已。容暉直到今天仍記著他當時嬉皮笑臉的模樣。「他一點都不隱藏,明目張膽。」當容暉下樓梯時,她發現任某正在樓梯下不斷打量她;她下去後,任某再次伸手想撓她。

「我已經說了不要碰我!」容暉向記者回憶起時,聲音充滿憤怒。

又有一次,她穿著連衣裙交叉腿坐下,任某在旁邊突然對她說:「妳『那裏』傷了。」指的原來是她大腿內側的傷口。容暉向記者指出位置,傷口處於大腿較高的內側地方。容暉當時再也忍不住怒氣,當著所有朋友的面斥責:「你為何偷看我?」任某說:「我忘記了妳是女人。」

「大家肯定會覺得很小事,又不是非禮。」容暉說,「我當時覺得機構不會幫我的。」

「突破青年村」外貌。
「突破青年村」外貌。

要行公義,還是好憐憫?

「我覺得失去了對自己身體的自主。無論我拒絕多少次,黑著臉去罵他,他都不把我的拒絕當一回事。」黎明說,「我完全沒有被當作人來尊重。成了他要征服的一件物品。」

「性侵和性騷擾性質不同,但都有一種對你邊界的入侵——你是被迫地扯開自己,給他進入那個你不想他接觸的自己。」

黎明曾向兩位朋友吐露經歷,希望他們能幫忙讓任某停止這些行為。兩位朋友露出難為情的神色,他們互相對視一眼,然後對黎明說:「他(任某)很頑皮,但不像會是做這樣事情的人。」

他們的表情深刻印在黎明記憶裏。「我本來好想他們可不可以幫我找他聊一下,不要再這樣做了。」黎明又再向另外幾位朋友提起此事,得到了諸如「他這人就是這樣的啦」、「妳想太多了,他其實不是針對妳」的回覆。

來自朋友的否定,令黎明「很痛苦」。她掙扎在質疑與相信自己感受的邊緣,仿佛能夠想像到朋友們背後質疑的聲音:「妳是不是以為自己很有吸引力?」這一度令她羞愧不已。

「在這件事上,我只有自己一個人。」黎明說。

這種獨自面對不被理解的痛苦,容暉也感受到。「我有質疑自己是否反應過大。」她同樣向朋友求助,得到的回應大同小異:「他(任某)不小了,還這樣玩。」

黎明與容暉表示,在「弟兄姊妹」式的教會群體文化下,機構內人員傾向用善意的角度去理解任某的行為。「聖經常說不要『論斷』人,要『寬恕』,『你見到弟兄眼中的木屑,卻看不到自己心中有梁木。』」

黎明說,當她向「突破」機構一位德高望重的成員F訴說遭遇,F說:「他(任某)可能不明白自己在做什麼。」當黎明在Facebook不點名曝光經歷,「突破」創始人、榮譽總幹事蔡元雲託人向她轉達:「希望不只行公義,更要好憐憫。」

「如果你在非教會環境下,就算有人質疑你(被性騷擾經歷),因為那個人不是你『弟兄姊妹』,你仍會多聚焦在公義上;但在教會裏,你就很容易去了『憐憫』那邊,質疑自己:是否我不夠寬恕呢?或者:我都是一個『罪人』,有什麼資格去『論斷』人?」黎明說。

追求與性騷擾的界線

另一位認識任某超過10年的前義工Z表示,黎明曾向他傾訴此事,但當時的他覺得,這只是「男性追求女性的aggressive行為」。「坦白說,我作為男性,追求女生時可能也會這樣。對很多男性來說,以禮相待似乎很難推進感情。」在全球#MeToo運動爆發後,法國著名女星嘉芙蓮丹露曾連同超過100名法國女作家、演員及學者發表公開信,批評 #MeToo 妨礙「求歡調情的性自由」。

對此,黎明認為,喜歡並不是不尊重對方的藉口:「你有權喜歡我,我也有權不給你追求我。為何大家都忽略被追求者的意願?追求或愛慕,不能合理化所有行為。」

性騷擾與追求的界線在哪裏?黎明說:「大家應有一個共識:追求和調情是一個互動的過程。你試探對方有無回應,人家拒絕,你繼續,這不是調情。」

「有一件事很有趣——大家都希望找一個guideline,跟著指南,仿佛就不會犯任何性騷擾的錯了。但性騷擾的成立是很個案性的:同一個動作對不同對象、不同場景,有完全不同的含義。我們不應去找一個明確的界線,而應講求社會的互動——追求、調情是一個不斷解讀對方、互相配合的過程,而非拿著說明書:你按這個就對,按那個會爆炸。對方不是機器,而是一個你需要深入理解及尊重的人。」

當事人從機構離職,沒有公開說明

2017年11月,當黎明在Facebook不點名公開這段經歷時,有來自「突破」機構的朋友將她的情況反映給「突破」創始人蔡元雲醫生。

黎明曾獲邀與蔡元雲見面,她提出:一,希望任某辭職、公開道歉;二,希望機構成立反性騷擾機制;三,要求任某出資幫助機制成立。蔡醫生當時承諾,黎明的要求合理,他將與機構商量,爭取做到。

與此同時,容暉在「突破」裏的前上司Y亦主動詢問她的遭遇,在2017年11月獲得容暉證詞後,上司Y曾向任某當面質詢。過了一段時間,任某突然從「突破匯動青年」離職。

「機構沒公開說明他辭職的具體原因。」容暉及一位前「突破匯動青年」義工表示,任某原先的工作,包括接觸青少年學生,協助舉行本地大學生與難民的相關活動,以及訓練LA訓練營的大使——那些曾參加過訓練營、並願意回來幫忙的年輕人。由於不少現職同事根本對性騷擾事件不知情,有一次機構舉行活動時,有員工仍邀請任某出席。

「他的工作會接觸到青少年,」黎明說,「怎可以不公開說明他曾有性騷擾行為?」

在蔡元雲做出承諾及任某辭職後,黎明早前要求的公開道歉及成立反性騷擾機制,沒有下文。2018年6月,她接受BBC訪問,再次曝光經歷,不過仍沒公開機構及騷擾者的名字。

報導出街後,機構再有中間人前來,請容暉與新來的人事部負責人、營運總監陸少彬先生見面。7月18日見面後,由於陸少彬放假,容暉在7月28月寫了一封電郵,詢問後續處理——按照陸少彬所認為,此時才算容暉真正向機構作出投訴。

有一次,當容暉去圖書館借書時,路過的任某趁她不注意,突然撓她的腰部。容暉直到今天仍記著他當時嬉皮笑臉的模樣。「他一點都不隱藏,明目張膽。」
有一次,當容暉去圖書館借書時,路過的任某趁她不注意,突然撓她的腰部。容暉直到今天仍記著他當時嬉皮笑臉的模樣。「他一點都不隱藏,明目張膽。」

「官僚至極。我去年11月就把我的證言告訴前上司,現在卻全部不算數,要重新開始。」容暉說。

陸少彬向容暉表示,機構請來兩位第三方人士作為調查小組成員——高珮琳及陳幼莉女士。陸少彬向端傳媒稱,兩位成員分別是前執業律師及資深輔導學教授。端傳媒搜集資料發現,高女士曾於2013年獲有效法律執業證書,而陳女士則是中國神學研究院輔導科副教授,專長是個人、婚姻及家庭治療師。端傳媒曾向陸少彬查詢,調查小組成員是否有性騷擾處理經驗,但不獲答覆。

9月7日,陸少彬透過電話告知容暉,調查小組得出的結果是:被投訴人行為屬實,屬於「不恰當的男女界線問題,在言語和行為上傷害女同工」。容暉當場表示,自己不會接受這個結果。

10月3日,調查小組與容暉開會,將正式調查結果交到容暉手上。容暉在會議上哭了出來。

「他(陸少彬)把電話中內容一字不差複述了一遍。」容暉向記者回憶,「我問他,為何不承認這是『性騷擾』,他說性騷擾涵義很廣,所以選用更具體的字眼來描述。他還說機構不能做出法律判斷。我質疑:那如果是偷竊行為,你們會寫『偷竊』二字嗎?他說會,因為這比較清晰。」

「所謂『不恰當男女界線』『言語和行為上傷害』,很清晰就是性騷擾。」容暉認為。

過期的投訴

容暉所表示遭遇的性騷擾事件,發生在2016年3至6月及8月。當機構給出調查結果時,她已錯過了可申請民事訴訟的2年追溯期限。

香港首間性暴力危機中心「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向端傳媒表示,在教會背景的圈子裏,性騷擾受害人面對的困難之一在於「時間」:「首先她要意識到這是『性騷擾』,然後她要找對的人反映,否則身邊教友可能傾向息事寧人,甚至他們認識施害者,又或者叫你祈禱。等機構調查,結果說你不成立時,事情已過去很久,什麼法律途徑都沒有了。」

王秀容又指,這反映教會圈子高層人士對性騷擾的意識及投訴機制非常缺乏,希望他們日後可以提高對預防性騷擾的認識。

在香港,性騷擾受害人可在事件發生後一年內向平等機會委員會(下稱平機會)做出投訴,或在兩年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機構的調查,把我這事拖到過期,我沒法再提起民事訴訟。」容暉說。

負責處理容暉個案的營運總監陸少彬在回應信件裏向端傳媒表示,調查小組曾向容暉建議可採納其他申訴渠道,包括向平機會申訴或報警。而容暉則告訴記者,調查小組從未向她告知過任何法律權利,「這是他(陸少彬)向媒體說謊。」

未完成

端傳媒向任某以電話、短信形式詢問他對事件的回應,獲覆「我對這事沒有任何comment。」

「到這一刻,任某都沒有任何來自機構的懲罰性後果,連調查信都不肯用『性騷擾』這個字眼去形容他的行為。」容暉說。她們認為,任某的辭職沒有作公開說明,看起來更多是機構與他達成的息事寧人手法。

「公義是要給人看見,讓它成為一種共識和規範,才會讓人相信公義。不被看見的公義,是檯底下的私了,只是處理麻煩而已。」黎明表示。

「我們要求他辭職,不是要復仇,而是因為他在一個青少年機構工作,而我們不希望他繼續留在這職位上接觸年輕人。我三十多歲,擁有理論知識,尚且要面對眾人的質疑;那些十幾歲的孩子,他們如碰上這種事,誰敢出聲?」

「我們不只要求這人辭職,更要作公開道歉,要讓這環境形成一個共識:不可以用性格或者玩笑來解釋性騷擾。性騷擾應該有後果。我們的群體既然有信仰,就應該有一個公義的準則。」黎明說。

黎明與容暉均希望透過媒體曝光,迫使機構成立有效的反性騷擾機制。她們表示,在舉報事件前,機構並沒有相關的性騷擾處理機制;在處理容暉投訴的過程中,機構表示引用了《突破匯動青年防止歧視及滋擾指引》(下稱《指引》)作為標準。

端傳媒向「突破匯動青年」查詢《指引》的成立時間,以及為何網站沒有掛出《指引》內容。營運總監陸少彬表示,《指引》是在今年1月「更新」,他承認此前只在同工手冊中有關於處理「歧視滋擾」的指引,而《指引》是於端傳媒發表報導前一兩日才放上網站。記者查閱《指引》,內容指確保機構人員不因種族、性別、婚姻狀況等受到歧視,但全篇均沒出現「性騷擾」三個字。《指引》要求職員在有關事件發生三個月內提出申訴,機構將成立不少於三人之調查小組,成員可考慮「同工」、「牧師」、「外界專業人士」,但並沒列明成員是否需要有性騷擾、性侵處理經驗。

「任某在機構裏對多人做出性騷擾,而每次都可逃過責任,這絕不是因為他特別壞或特別聰明,而是制度本身沒有提供保護給大家,機構亦沒有推進大家判斷性騷擾的意識。」黎明說,「萬一日後有類似事件發生怎算?不,已經知道有了。」

端傳媒訪問了一名曾在「突破」做義工超過3年、同樣是基督徒的A小姐,她表示曾2次遭遇機構男同工F的性騷擾,包括摸下巴、摸背脊等。「我是個會原諒人的人,我信基督,弟兄姊妹要寬恕,我也會這麼想。」A說儘管如此,她並沒感受到騷擾者的悔意。

她不敢曝光F,因為他在機構內德高望重,是「道德楷模」。「黎明這樣長年被性騷擾,她說出來,都被大家攻擊成這樣;我只是被摸了一下背脊和屁股,很少事......看到他們怎樣對黎明,就知道我會怎樣被對待。我怕死地縮起來了。」A說,「原來,我們機構是沒有行公義的,我恍然大悟。」

A小姐所指的男同工F,容暉說正是她所遇到的另一名性騷擾施害者。她們仍在等一個時機,等待更多人站出來。

(實習記者馮楚怡、劉家睿、黃綺婧及洪詩韵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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