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008年,黑龍江省14歲少女湯蘭蘭(化名)指控父親、爺爺、叔叔、姑父、老師、村主任、鄉鄰等十餘人,自她7歲起多次強姦、輪姦她,最終包括其父母在內的11人獲刑入獄。2017年6月,湯蘭蘭母親出獄後申冤,並希望尋找湯蘭蘭還原當年案情,卻發現女兒已改名遷戶了。近日澎湃新聞的報導《尋找湯蘭蘭:少女稱遭親友性侵,11人入獄多年其人「失聯」》,「呼籲」尋找湯蘭蘭,引起公眾巨大爭議。本文部分內容首發於「Vista政商智庫」,作者增補後刊於「新聞實驗室」,端傳媒經作者授權編修轉載。
很多人不知道,在澎湃新聞的湯蘭蘭案報導《尋找湯蘭蘭:少女稱遭親友性侵,11人入獄多年其人「失聯」》發表前,《南方週末》也報導了此案。然而,《南方週末》的稿子在出街前被要求撤下,記者只得在1月19日把稿子發到自己的公號,在獲得一萬多次閲讀之後被刪除。
我讀了朋友當時保存下來的《南方週末》報導。如果將這個案件引入公眾視野的是這篇稿子而不是澎湃新聞的稿子,輿論應該不會爆發如今這樣大的爭議。
追問湯蘭蘭下落是容易的,質疑公檢法是困難的
澎湃新聞的稿子以「14歲那年,正在讀初一的湯蘭蘭(化名)把全家人送進了監獄」開頭,以「而湯玉(湯蘭蘭)去哪了呢?」結尾,將解開案件疑點的關鍵聚焦到了這個被法院認定遭受了十餘人性侵的女孩身上。
但是這個焦點打得太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