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1987年11月2日,台灣政府正式受理國人赴大陸探親,今天屆滿30年。從30年前的這一天起,渴望回家看一眼的老兵們,終於在離家近40年後,帶著在銀樓打好的一包包金戒指、「三大件五小件」,回到大陸的家鄉。隨著這扇門的開啟,兩岸交流從此進入新頁。對這群「少小離家老大回」的老兵們而言,家是什麼?何處為家?如今年過九旬、1988年首度回河南尋親的李伯,也許可以告訴你。
對李伯(化名,但後文中所提及的年籍、故鄉均為主角真實的年籍、故鄉)來說,「每逢佳節倍思親」這句話,在民國77年(1988年)的中秋節來臨前,不再只是某種「感懷」,而是真實的驅力:他要動身河南老家,讓哥哥帶著他給父母上一次墳。
讓李伯得以將思鄉心情化做返鄉行動的,當然是前一年中華民國政府宣布開放原籍大陸的榮民(在台灣稱退伍軍人為「榮譽國民」,簡稱榮民)返鄉探親。他之所以沒有和其它成千上萬的同儕一樣,在政府宣布第一時間立刻出發,主要還是因為他顧忌著應該向原服務機關報備一下——他的原工作事涉敏感,即使退休了,進入大陸這樣的行動,還是得讓原單位知道一下。
李伯的朋友們從銀樓打了一包包金戒指,通關時全戴在自己手上,到家再脫下來送給姑姑阿姨,或者是......留在家鄉的妻子、女兒。
單位准了,李伯連同幾位河南同鄉開始張羅回鄉的禮物,俗稱「三大件、五小件」,「大件」是冰箱、電視、洗衣機;其它諸如相機、收錄音機、電鍋等等,算是「小件」。
「你買了怎麼帶進去?」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