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與空間有關的複雜議題,時間所限,容我長話短說,直奔主題。
人棲居在大地上,佔據着空間,與空間互動,眾人之事離不開人為改造過的地理與環境。形容這種空間共存的較準確比喻用辭,不是「融合」,而是「共生」。融合趨同,古儒會說「同則不生」,今人則說「融合」扼殺主體身份、磨滅個體差異。共生者,不同而互補並存,各有主體,卻缺一不可,分隔或對立等於死,同化也等於死,不同而並存才得共生,如人不能沒有了腸道中的無數共生生物:細菌群,而細菌也離不開人。腸道益菌不僅助人消化,抗外來惡菌入侵,並具有起動人體內在自發生成免疫細胞之活命功能。沒有腸道菌就沒有人,沒有人就沒有人體腸道菌,這是億萬年的互相適應、互利互補、共同進化的成果,不同主體的共生才能命運與共的共同進化。
共生之說不限於生物學,1603年西哲約翰內斯.阿爾杜修斯(Johannes Althusius)以拉丁文撰寫的《政治方法摘要》一書,首倡「共生體」一說。這是從下而上、自願遞進組合的邦聯式政體理念的濫觴,一種共享型、分權式的主權觀,以對抗當時為絕對主義專制君主所受用、法國人讓.博丹(Jean Bodin)主張的單一絕對主權論。阿爾杜修斯的共生組合之念,明顯比絕對單一制更富彈性,對當代的跨行政區、差異性組合、多中心多層次管治的城市群區域,也因此更具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