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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寶強:別讓「求仁者」退化為「搵食動物」

在當代艱難的政治局勢下,仍然希望「求仁」的社會或民主運動,可以如何走下去?

2017年8月17日,上訴庭宣判「公民廣場」案被告黃之鋒改判入獄半年,羅冠聰入獄8月,周永康入獄7月。圖為黃之鋒及羅冠聰進入法院前見記者。

2017年8月17日,上訴庭宣判「公民廣場」案被告黃之鋒改判入獄半年,羅冠聰入獄8月,周永康入獄7月。圖為黃之鋒及羅冠聰進入法院前見記者。攝:林振東/端傳媒

刊登於 2017-08-28

#評論#許寶強

「求仁得仁」與「口是心非」?

雨傘運動之後,接連有青年因參與社會運動或政治抗爭而被判刑收監,包括最近的東北和公民廣場案。如果這些青年只是「求仁得仁」,大概也不會引起民眾及輿論的強烈反彈;倘若真的「口是心非」,亦難以獲得廣大的同情支持。

部分被判囚的年青朋友,例如黃浩銘、周永康、羅冠聰、黃之鋒,置身社運或民運的領導位置,在當前的政治環境下,興許都有入獄的心理準備。然而,旨在爭取命運自主、保衛家園生態,他們所求的「仁」,恐難言已「得」,而被判之刑期,以至所依據的理由,也不無爭議。強調以非暴力方式,重奪公民廣場,或阻止吴亮星式的議會暴力,儘管無法完全確保過程中完全和平理性,但與由政治任命的管治團隊公開說其決策毫不「涉及政治因素」比較,誰才算「口是心非」?

然而,更多陷身或將陷身牢獄的青年,包括不少社運民運「素人」,大多只是在大環境的氛圍下,懷着單純的動機,希望為社會或他人做點事情,卻機緣巧合「被歷史選中」,不經意地成為了「政治犯」。這些年輕的政治素人,與「求仁得仁」、「口是心非」等說法,更是絲毫沾不上邊。倘若我們想認真地理解、談論他們,大可嘗試從他們置身的社會脈絡出發,追溯這些不管是「有心栽花」或「無心插柳」的新一代「年輕政治犯」,是在怎樣的歷史環境下煉成的,同時也可分析在當代艱難的政治局勢下,仍然希望「求仁」的社會或民主運動,可以如何走下去。

「人心回歸」的文化大計

在北京政權和全球新自由主義文化大計主導的當代政治經濟脈絡中,香港社會運動或政治抗爭所追求的目標,其實只是一種社會的自我保衛,祈望讓民眾社群和自然生態能夠永續,為此而必須阻止由上而下、經濟科技至上、搗毀環境家園的發展大計,也嘗試抗拒令中環價值獨大、損害民主自由、撕裂社會破壞互信的語言偽術及犬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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