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

寫在入獄前:周永康、黃之鋒和羅冠聰的陳情書

香港上訴庭宣判「926佔領公民廣場」案的覆核刑期結果,黃之鋒被判6個月監禁;周永康被判7個月;羅冠聰被判8個月。此前,三人預料自己將被判入獄,寫下陳情書。

羅冠聰、黃之鋒及周永康於判決前在高等法院門外發言。

羅冠聰、黃之鋒及周永康於判決前在高等法院門外發言。攝:Stanley Leung/端傳媒

端傳媒整理

刊登於 2017-08-17

【編者按】引發2014年雨傘運動的926佔領「公民廣場」事件,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時任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及常委羅冠聰,去年被判非法集會等罪成,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律政司其後申請覆核刑期,上訴庭今天(8月17日)宣判結果。

黃之鋒被判6個月監禁;周永康被判7個月;羅冠聰被判8個月。

法官表示法庭昨晚10:30-11:00之間收到第一答辯人黃之鋒代表律師韋志達律師行發來的一封信,表示當事人希望將信件內容考慮在內。法官表示如果要批准申請,那麼整個聆訊將重新處理,代表律師即場表示要索取當事人進一步指示再決定。 經過10分鐘的休庭討論,律師表示不希望耽誤法庭,決定法庭不考慮信件。法官質問為何辯方昨晚突然提交信件,但現在突然又說不用考慮。

辯方律師表示,經討論答辯人希望撤回信件,法官表示,這個做法是不恰當的,他亦不會公開信件內容,但由於出現突然情況,法庭需要重新考慮如何處理,休庭半小時後宣判。

在判決公布前,三人預料自己將被判入獄,黃羅先後在臉書寫下陳情書,周永康獨立授權端傳媒發布。

周永康,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前秘書長

各位朋友,大家聽到這段由諸位前學聯成員念出我的一些心裡想法時,我們三位年輕人已被宣判罪加一等,即時入獄。

不知道大家此刻的心情如何?是否傷心?難過?憤怒?還是低落?又會否如部份人因年輕人入獄而拍手稱賀?

低落的人,如果我們傷心,就請儘管傷心。因為,我相信我們的感受,都會是我們前路重要的領航指引,引領我們從七上八落的情緒中,突破思考的迷障,因他人的痛苦,而重新尋覓到自己的位置。我們或許感到無力或痛心,但請相信我,也請相信你自己及身邊的人,我們因他人付出而落的淚、生出的憤怒,是推動我們進步的最大的動力。因為,只要我們細心觀察,我們可能就會感受到,其實我們都想要進步,都想更完滿地幫助他人,令到香港,或這個世界,一點一滴地變得更加美好。

當下,不少朋友可能都會覺得法治頻危,司法獨立成疑,甚至對法官懷有恨意。這點,我絕不稱奇,甚至我在心裡也有罵過他們的言論狗屁不通,對真正的不公義視而不見。但在情緒過後,我明白,我心裡對他們是有更大的昐望,想像他們年輕時,是否也可能有過深重的責任感,認為他們要肩起法律的專業,擔起法治的領航者,為香港而作出貢獻。那麼今天,他們是否可以看見種種示威抗議浪聲不絕的根源,當在哪裡?而他們,又可以在這個關頭承擔什麼的位置,令民主、自由、人權得以落實,法治得以保障?

我們很多人可能都對法官感到失望,但此際,我更希望與各位朋友分享我內心的一個想法:我們不會因為痛罵法官而令他們打從心底裡改變,當其他人放棄了他們的角色,或根本不認同我們提出來的願景,我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讓我們,擁有相近信念的人,變成一個更有愛、勇氣與憐憫之心的人。

當傷心、難過、憤怒、低落、憤怒纏身時,只有深刻的愛,能讓我們獲得解脫,人心不致擊潰。相反,我們更可以從中得力,成就我們蛻化成一個個更有創意、更有遠見、更有胸襟和視野的香港人。當我們能從中獲得力量,我們便可以使民主運動重新上路,以寬容的心,去包攬、說服及感動更多的人。

或許會有人問:有用嗎?被時代吞沒,有用嗎?「我沒有敵人」,有用嗎?世界崩壞得那麼快,有用嗎?我可以堅定的答你,絕對有用。

我們都渴求命運自主,成為一個自由的人。但是,人生在世,身不由己,我們從來都不由自主,為時代束縛、為歷史制限、為文化所囚。我們既無法選定在那個時代出生,也難以挑選我們要降生的地方或家庭。

就這樣,我這樣一個嬰兒,如同千千萬萬個其他的同代人,在一九九零年,八九民運後的一年,降生在香港,受著父母的關愛,成長於港英治下的最後七年,學成於九七後中國成為宗主國的香港,受著和其他人同樣的教育,在二零一四年,在羽翼還未完全長成之際,便要和同代人、前輩、後輩共同承擔起雨傘運動的走向。當風高浪急,我們被拋到浪尖之際,我們能夠選擇嗎?我們連如何降生、何處世長、吸納什麼資訊,都處處受限時,我們這群被「世代選中的人」,根本就處處受困。

但正正如此,我們每一個人,都是被我們的時代挑選了的一代人,成就了今天我們的模樣,如斯的一個香港人。我們都在千百萬種外力因素的左右下生活。我們都無法選定我們旅程中會遇到的挑戰及難關。但當我們踫上他們時,我們最可以掌控的,就是我們內心的方向,去觀察揣摩他,從而在不自主的時代,活出命運自主的生命。穩住內心,我們就可以穩住世界。要穩住世界,我們必須回到內心的探索,去了解自己。

社會進步,就是由這裡開始,就是由我們內心開始下手,積累力量,推動巨變。了解內心投射的方向,我們就可以轉換對一件事情的觀察、態度與觀點;如果我們可以轉換對一件事情的觀察、態度與觀點,我們就會生出與之前對人、事、物截然不同的行動、想法、策略、信念、文化,以至最終,一個不同的社會,一個不同的世界。

而這件事情,不是我一個人可以完成的事情。內心的變革,就如我們的雨傘運動,我們的民主、平等、法治、自由的捍衛,都需要我們每一個人,切切實實的共同參與,才能在當下此刻,走出迷惘,開出一條不一樣的路,開出一個十分不同的璀璨未來。

命運自主的意思,是我們對內心的真正掌握,而對內心的真正掌握,就是重奪自由的開始,活出有意義的人生。只要我們守護著這一點,我們就能真正開始幫助更多的人,從他人的內心出發,關照他人,守護他人,從非建制派的內部對話,推展到更遠的,所謂黃絲藍絲的重新交流、理解、聆聽與合作。這些,都不是痴人說夢話,而是我心中,也相信同樣是不少朋友心中所展望的理想社會的圖像。

我在想,如果法官、警察與不少對我們反感的人,都認為我們罪有應得;判決一下,你們是否也就會終於釋懷,可以重新以寬容的角度去看待他人,以至檢視自己的內心?還是憤怒、不滿與仇恨,依然會充斥你們的內心?我未有一個高度與深度可以去改變他們,但我相信我們終有一天,會讓他們能打開心窗,見到他們的痛苦,讓他們見到他們現在還感受到,卻真實存在的世界的另一面。

各位朋友,如果你內心聽到的話,願我們並肩,繼續學習,繼續成長,繼續前行,壯大民主運動,壯大公民社會。如果你內心充滿掙扎,不緊要;我們就先繼續在我們各自的路上磨練修行,待機重聚。

但是,請千萬不要讓犬儒、冷漠及無情吞噬我們的內心。我們即使不完美,但我們仍可以朝圓滿的方向推進。我們要深信,了解我們的傷心、難過、憤怒、憂愁、怨恨和義憤等千百種感受,我們就可以開始轉化我們的千百萬種感受,成為我城進步的推動力。讓我們開始成為一個更具勇氣、自省、包容、慈悲、耐性、智慧的人,這座城市就會自自然然地改變。請讓我們一起,共同以愛、勇氣、溫柔和關懷撒遍整片土地,響遍整個地球,一起重奪我們當應擁有的尊嚴、生命及光明的未來。共勉。

黃之鋒,香港眾志秘書長,前學民思潮召集人

判刑前夕,本想學像羅冠聰寫下千字文,記下自已的思緒,不過倒數24小時的感覺也不好受,應付排山倒海的訪問(相信會在判決後陸續刊出)也確實疲憊。

此刻難以整理想法,但只願勸勉各位不要泄氣,即使此刻我仍難以判斷原訟庭和上訴庭,為何兩庭法官會對「重奪公民廣場」一案有近乎180度的不同理解,但作為抗爭者也早已預料有一天將要坐監。

五年前,當我仍是15歲的時候,與香港人促成反國教運動,把政總東翼前地命名為公民廣場;三年前,因公民廣場架起圍欄,我們發起重奪公民廣場,促成雨傘運動;與公民廣場結下不解之緣,因這地方被香港人所認識,因此而被捕,最終今天也因這被監禁,但我仍為投身雨傘運動感到光榮。

公民抗命,承擔責任,學生運動,無畏無懼,仍是雨傘運動期間我們所吶喊的口號,如今就是我們兌現承諾的時候,只盼在社運低潮心灰意冷的香港人記得——當被送進監獄裡的青年人仍未放棄爭取民主,大家又憑甚麼放棄!?

曾參與雨傘運動,但無需面對審訊、判刑和坐監的朋友們,有三點提醒:

一、請在我們被限制自由的時候,把我們在監獄裡的決心和意志,帶到反抗運動的各個場域裡。

二、比起重奪公民廣場案,所獲國際社會關注,大家更需要關心更多藉藉無名的抗爭者,這點不要忘記。

三、懼怕被捕的朋友,不要在這個時候還嫌棄過去被稱為行禮如儀的遊行集會了,在社運寒冬行禮如儀還是有其作用,週日大家要去遊行!一地兩檢大家要擋著!

下年,當我們獲釋離開監獄的時候,給我們看到一群未放棄的香港人,還有一個充滿希望的香港,可以嗎?

羅冠聰,香港前立法會議員,香港眾志創黨主席,學聯前秘書長

我會以最平和的心面對明天的判刑。

無論高牆多麼的高,無論它遮擋陽光的陰影多麼廣闊,我始終相信它那背後通往公義的路,照耀和滋長生命的太陽,依然長存世上。我雖然看不到,但它們肯定存在。

所有參與、聲援過雨傘運動的朋友,牢獄是為所有人而坐,也是為公義而坐。你要抱有的不是歉意,而是前進的動力和決心。當我心存自由的腦袋在牢籠內,我希望與我分享同一信念和價值的人,能夠更好的生活和抗爭。暴政不是由人的犧牲而推翻,而是由各位心存道德力量的人,共同合力改變;缺乏你們的改變,各位在牢獄內外背起的痛苦,是沒有意義的。

法律

當法庭說,法律是鐵則,法律是公正且不可違背的,我想到我工作過九個月的立法會。法是誰立?立法機關過半通過。立法機關如何組成?立法會結構性的不公義,使民意少數的建制保皇黨,能夠通過所有保障既得利益和政府的法律。

爛掉的蘋果吃下肚,每天要喝八杯鉛水,眼見路人在馬路遇險也不能逾越紅燈法規拯救他。法律的界線是如此森嚴和赤裸,不假思索的接受守法代表公義,正是葬送人民思考反抗暴政的活力。法治的最終目標是「以法達義」,如義不在法,就是人民反抗的基礎。迴避暴政本質、迴避政策因體制傾斜而滋生的暴力、迴避弱勢在窘境而不得不憤怒地吶喊,所有依此的判決,都是不公義的。曾幾何時,畜養奴隸、歧視有色人種、清洗猶太人、殘害同性戀者,都是法律所容許。那時候法庭都會說「現在不是剝奪你生而為人的權利,可是你選擇了成為同性戀,法庭只能依法而行」。我們對權力的依從、法治的祟拜,千萬不能建基於喪失價值判斷、失去對社會弱勢的關懷,從而忽視制度所帶來的盲點和逼害。對與錯,應由公義價值談起;守法與否,只代表是否順從立法背後訂下的規則,政治上這極可能是帶有強烈的保守和維護制度的色彩。如果現行法律永遠正確,那為甚麼我們還需法律改革和更新法律呢?為何立法會不是由官僚,而是應由民選議員擔任呢?因為,法律本身就充滿滯後和爭議呀。假如要社會抹掉對法律理解上的爭議,這可就真變成一把尚方寶劍,殺異見於無形。

可是我們生而俱來的人性、尊嚴和勇氣,絕不應為制度和法規所打壓和毀滅!道德力量正是城市茁壯、充滿活力的核心,因多元而燦爛,因獨裁而消忘。缺乏外在於金錢和權力的追求,政府不停棒打改善社會的力量,受害的將是整個城市——我們活在不願意挑戰和變革的地方,最終只會慢於時代而老去凋零。

當法庭不接納因公義而抗爭,忽略制度暴力而放大肢體衝突,我們城市的靈魂,又是以何種醜陋的姿態被牢禁,成為只有體制中人才能享樂的後樂園,百姓受難卻無路可逃、無處可伸?

"True peace is not merely the absence of tension: it is the presence of justice."―Martin Luther King

囚禁

“You can chain me, you can torture me, you can even destroy this body, but you will never imprison my mind.”―Mahatma Gandhi

這是其中一段因釋法導致我被剝奪議員資格的宣誓前言。Chain(或China)和torture都步近了,人的思想,會被囚禁嗎?

這是每位抗爭者都要自我拷問的難題。我們都是公民,權責和義務不比別人多,也不比別人少。我與你,應可享有同樣對生命的追求,理想和興趣的探求,有權利與愛人共渡難忘時間,與親友彼此照料。正值青春,我曾經幻想過我能夠其他大學生一樣,在校園揮霍青春,閒時兼職,與朋友嘻嘻哈哈過日子。我們沒有任何義務要犧牲和承擔更多,但為何我們願意如此生活,放棄生命的其他追求,比別人前行一步?

每個人有不同答案。而我,只是因為我的固執。我相信知行合一,我相信人自由的思想,會引領他的路途和行為。我寧願反抗時滿身傷痕,亦不屈膝苟且殘存。我有我付出的代價,而這種代價只向自己的信念交代;任何人,也沒有權利要求別人付出更多,或是指責別人付出太少。我希望所有人都參與抗爭,但我不會指責別人的疏懶;我會主動與政治冷感的朋友解說,但我不會攻擊他們的逃避;我希望社會變革,但我不怨恨人的無動於衷。

體諒和胸襟,似乎是我們民主運動進入下一階段的命題:我們都是公民,在對得起良心和社會之時,做我們能力可及的事。如此,即使面對制度的瘋狂打壓,嘗試由身至心的磨滅我們對變革的追求,你的思想都不會被牢禁。

波折

雨傘時,有位略懂術數的朋友摸了我的手掌,說我將是活得艱苦,波折重重。

對,廿四歲,已經不停在走高山低谷。雨傘躍成小焦點,卻因退聯爭議飽受壓力;創立眾志,起步慘不忍睹,捱過大半年競選期,終可選上;以五萬票成為最歷來年輕的立法會當選人,卻一個釋法被DQ,只得九個月法理上不存在、實際卻帶來影響的席位。

經歷多次審訊,白皮書遊行脫罪,公廣案本來判處社會服務令,完成後開審刑期覆核,面對以月至年計的刑期。議會,對我而言,遙不可及;就算不以確認書攔阻,也鐵定是以三個月刑期,來剝奪你的被選權。七月十三日,到八月十七日,只是三十五天,由立法會議員,成為因雨傘運動被判入獄的政治犯。

但戰戰競競的生活,早就在判刑前開始。

這幾個月來睡眠沒有不安穩,但瘋狂政治檢控下,起床時心裏總不踏實。威權壓境,政治異見人士都被當作重犯,反釋法遊行等案件警方踩上門拉人,每朝醒來都慶幸不是被警察拍門吵醒。案件懸在頭上,不知道告不告,不知道何時告,也不知以甚麼罪名告。

每天睜開眼,總會睡眼惺忪的坐在床沿,平安起來,平安地工作。在社會變革前沿的人,過的也許是這種心靈漂泊的生活,一種今日不知明日事的惆悵——問我一個月後的事情,我也不知如何回答。我們暫且不會「被失蹤」(這天可能近了),但政治示威的自由和抗爭者的人身自由,未來一定會愈加縮窄。

從被DQ到被加刑監禁,到之後可能出現的經濟逼害(追訟費和薪津),隨時破產,都是中共全面打壓,侵害進步派人權之舉動。依法律程序平反,一來需時甚久,是燒銀紙的戰爭,二來法律定義任由中共編寫,釋法一來,仝人跪低。

面對窘境,我們可以何突破?也許,勇敢做好本份,不畏懼,不自憐,不犬儒,是一帖良方。沒有標準答案,只有每個人嘗試,遍體鱗傷,找出屬於香港人的路。

希望

不是看見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看見希望,這是我們在雨傘學來的,不是嗎?路遙遙,找到攜手的人,至為重要。政治,或許是妥協的藝利;但民主運動,是從枯井取水,是絕望中尋找希望的藝術。「絕望之為虛妄,正與希望相同。」假如你因香港的頹勢而感到氣餒,我希望你想到在監獄面對政治打壓的朋友時,可以為這個城市,為你的內心,找到一些希望。

身陷囹圄,希望日後出來時,會是更美好的香港。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