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入獄前:周永康、黃之鋒和羅冠聰的陳情書

香港上訴庭宣判「926佔領公民廣場」案的覆核刑期結果,黃之鋒被判6個月監禁;周永康被判7個月;羅冠聰被判8個月。此前,三人預料自己將被判入獄,寫下陳情書。

黃之鋒被判6個月監禁;周永康被判7個月;羅冠聰被判8個月。

法官表示法庭昨晚10:30-11:00之間收到第一答辯人黃之鋒代表律師韋志達律師行發來的一封信,表示當事人希望將信件內容考慮在內。法官表示如果要批准申請,那麼整個聆訊將重新處理,代表律師即場表示要索取當事人進一步指示再決定。
經過10分鐘的休庭討論,律師表示不希望耽誤法庭,決定法庭不考慮信件。法官質問為何辯方昨晚突然提交信件,但現在突然又說不用考慮。

辯方律師表示,經討論答辯人希望撤回信件,法官表示,這個做法是不恰當的,他亦不會公開信件內容,但由於出現突然情況,法庭需要重新考慮如何處理,休庭半小時後宣判。

在判決公布前,三人預料自己將被判入獄,黃羅先後在臉書寫下陳情書,周永康獨立授權端傳媒發布。

周永康,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前秘書長

各位朋友,大家聽到這段由諸位前學聯成員念出我的一些心裡想法時,我們三位年輕人已被宣判罪加一等,即時入獄。

不知道大家此刻的心情如何?是否傷心?難過?憤怒?還是低落?又會否如部份人因年輕人入獄而拍手稱賀?

低落的人,如果我們傷心,就請儘管傷心。因為,我相信我們的感受,都會是我們前路重要的領航指引,引領我們從七上八落的情緒中,突破思考的迷障,因他人的痛苦,而重新尋覓到自己的位置。我們或許感到無力或痛心,但請相信我,也請相信你自己及身邊的人,我們因他人付出而落的淚、生出的憤怒,是推動我們進步的最大的動力。因為,只要我們細心觀察,我們可能就會感受到,其實我們都想要進步,都想更完滿地幫助他人,令到香港,或這個世界,一點一滴地變得更加美好。

當下,不少朋友可能都會覺得法治頻危,司法獨立成疑,甚至對法官懷有恨意。這點,我絕不稱奇,甚至我在心裡也有罵過他們的言論狗屁不通,對真正的不公義視而不見。但在情緒過後,我明白,我心裡對他們是有更大的昐望,想像他們年輕時,是否也可能有過深重的責任感,認為他們要肩起法律的專業,擔起法治的領航者,為香港而作出貢獻。那麼今天,他們是否可以看見種種示威抗議浪聲不絕的根源,當在哪裡?而他們,又可以在這個關頭承擔什麼的位置,令民主、自由、人權得以落實,法治得以保障?

我們很多人可能都對法官感到失望,但此際,我更希望與各位朋友分享我內心的一個想法:我們不會因為痛罵法官而令他們打從心底裡改變,當其他人放棄了他們的角色,或根本不認同我們提出來的願景,我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讓我們,擁有相近信念的人,變成一個更有愛、勇氣與憐憫之心的人。

當傷心、難過、憤怒、低落、憤怒纏身時,只有深刻的愛,能讓我們獲得解脫,人心不致擊潰。相反,我們更可以從中得力,成就我們蛻化成一個個更有創意、更有遠見、更有胸襟和視野的香港人。當我們能從中獲得力量,我們便可以使民主運動重新上路,以寬容的心,去包攬、說服及感動更多的人。

或許會有人問:有用嗎?被時代吞沒,有用嗎?「我沒有敵人」,有用嗎?世界崩壞得那麼快,有用嗎?我可以堅定的答你,絕對有用。

我們都渴求命運自主,成為一個自由的人。但是,人生在世,身不由己,我們從來都不由自主,為時代束縛、為歷史制限、為文化所囚。我們既無法選定在那個時代出生,也難以挑選我們要降生的地方或家庭。

就這樣,我這樣一個嬰兒,如同千千萬萬個其他的同代人,在一九九零年,八九民運後的一年,降生在香港,受著父母的關愛,成長於港英治下的最後七年,學成於九七後中國成為宗主國的香港,受著和其他人同樣的教育,在二零一四年,在羽翼還未完全長成之際,便要和同代人、前輩、後輩共同承擔起雨傘運動的走向。當風高浪急,我們被拋到浪尖之際,我們能夠選擇嗎?我們連如何降生、何處世長、吸納什麼資訊,都處處受限時,我們這群被「世代選中的人」,根本就處處受困。

但正正如此,我們每一個人,都是被我們的時代挑選了的一代人,成就了今天我們的模樣,如斯的一個香港人。我們都在千百萬種外力因素的左右下生活。我們都無法選定我們旅程中會遇到的挑戰及難關。但當我們踫上他們時,我們最可以掌控的,就是我們內心的方向,去觀察揣摩他,從而在不自主的時代,活出命運自主的生命。穩住內心,我們就可以穩住世界。要穩住世界,我們必須回到內心的探索,去了解自己。

社會進步,就是由這裡開始,就是由我們內心開始下手,積累力量,推動巨變。了解內心投射的方向,我們就可以轉換對一件事情的觀察、態度與觀點;如果我們可以轉換對一件事情的觀察、態度與觀點,我們就會生出與之前對人、事、物截然不同的行動、想法、策略、信念、文化,以至最終,一個不同的社會,一個不同的世界。

而這件事情,不是我一個人可以完成的事情。內心的變革,就如我們的雨傘運動,我們的民主、平等、法治、自由的捍衛,都需要我們每一個人,切切實實的共同參與,才能在當下此刻,走出迷惘,開出一條不一樣的路,開出一個十分不同的璀璨未來。

命運自主的意思,是我們對內心的真正掌握,而對內心的真正掌握,就是重奪自由的開始,活出有意義的人生。只要我們守護著這一點,我們就能真正開始幫助更多的人,從他人的內心出發,關照他人,守護他人,從非建制派的內部對話,推展到更遠的,所謂黃絲藍絲的重新交流、理解、聆聽與合作。這些,都不是痴人說夢話,而是我心中,也相信同樣是不少朋友心中所展望的理想社會的圖像。

我在想,如果法官、警察與不少對我們反感的人,都認為我們罪有應得;判決一下,你們是否也就會終於釋懷,可以重新以寬容的角度去看待他人,以至檢視自己的內心?還是憤怒、不滿與仇恨,依然會充斥你們的內心?我未有一個高度與深度可以去改變他們,但我相信我們終有一天,會讓他們能打開心窗,見到他們的痛苦,讓他們見到他們現在還感受到,卻真實存在的世界的另一面。

各位朋友,如果你內心聽到的話,願我們並肩,繼續學習,繼續成長,繼續前行,壯大民主運動,壯大公民社會。如果你內心充滿掙扎,不緊要;我們就先繼續在我們各自的路上磨練修行,待機重聚。

但是,請千萬不要讓犬儒、冷漠及無情吞噬我們的內心。我們即使不完美,但我們仍可以朝圓滿的方向推進。我們要深信,了解我們的傷心、難過、憤怒、憂愁、怨恨和義憤等千百種感受,我們就可以開始轉化我們的千百萬種感受,成為我城進步的推動力。讓我們開始成為一個更具勇氣、自省、包容、慈悲、耐性、智慧的人,這座城市就會自自然然地改變。請讓我們一起,共同以愛、勇氣、溫柔和關懷撒遍整片土地,響遍整個地球,一起重奪我們當應擁有的尊嚴、生命及光明的未來。共勉。

黃之鋒,香港眾志秘書長,前學民思潮召集人

判刑前夕,本想學像羅冠聰寫下千字文,記下自已的思緒,不過倒數24小時的感覺也不好受,應付排山倒海的訪問(相信會在判決後陸續刊出)也確實疲憊。

此刻難以整理想法,但只願勸勉各位不要泄氣,即使此刻我仍難以判斷原訟庭和上訴庭,為何兩庭法官會對「重奪公民廣場」一案有近乎180度的不同理解,但作為抗爭者也早已預料有一天將要坐監。

五年前,當我仍是15歲的時候,與香港人促成反國教運動,把政總東翼前地命名為公民廣場;三年前,因公民廣場架起圍欄,我們發起重奪公民廣場,促成雨傘運動;與公民廣場結下不解之緣,因這地方被香港人所認識,因此而被捕,最終今天也因這被監禁,但我仍為投身雨傘運動感到光榮。

公民抗命,承擔責任,學生運動,無畏無懼,仍是雨傘運動期間我們所吶喊的口號,如今就是我們兌現承諾的時候,只盼在社運低潮心灰意冷的香港人記得——當被送進監獄裡的青年人仍未放棄爭取民主,大家又憑甚麼放棄!?

曾參與雨傘運動,但無需面對審訊、判刑和坐監的朋友們,有三點提醒:

一、請在我們被限制自由的時候,把我們在監獄裡的決心和意志,帶到反抗運動的各個場域裡。

二、比起重奪公民廣場案,所獲國際社會關注,大家更需要關心更多藉藉無名的抗爭者,這點不要忘記。

三、懼怕被捕的朋友,不要在這個時候還嫌棄過去被稱為行禮如儀的遊行集會了,在社運寒冬行禮如儀還是有其作用,週日大家要去遊行!一地兩檢大家要擋著!

下年,當我們獲釋離開監獄的時候,給我們看到一群未放棄的香港人,還有一個充滿希望的香港,可以嗎?

羅冠聰,香港前立法會議員,香港眾志創黨主席,學聯前秘書長

我會以最平和的心面對明天的判刑。

無論高牆多麼的高,無論它遮擋陽光的陰影多麼廣闊,我始終相信它那背後通往公義的路,照耀和滋長生命的太陽,依然長存世上。我雖然看不到,但它們肯定存在。

所有參與、聲援過雨傘運動的朋友,牢獄是為所有人而坐,也是為公義而坐。你要抱有的不是歉意,而是前進的動力和決心。當我心存自由的腦袋在牢籠內,我希望與我分享同一信念和價值的人,能夠更好的生活和抗爭。暴政不是由人的犧牲而推翻,而是由各位心存道德力量的人,共同合力改變;缺乏你們的改變,各位在牢獄內外背起的痛苦,是沒有意義的。

法律

當法庭說,法律是鐵則,法律是公正且不可違背的,我想到我工作過九個月的立法會。法是誰立?立法機關過半通過。立法機關如何組成?立法會結構性的不公義,使民意少數的建制保皇黨,能夠通過所有保障既得利益和政府的法律。

爛掉的蘋果吃下肚,每天要喝八杯鉛水,眼見路人在馬路遇險也不能逾越紅燈法規拯救他。法律的界線是如此森嚴和赤裸,不假思索的接受守法代表公義,正是葬送人民思考反抗暴政的活力。法治的最終目標是「以法達義」,如義不在法,就是人民反抗的基礎。迴避暴政本質、迴避政策因體制傾斜而滋生的暴力、迴避弱勢在窘境而不得不憤怒地吶喊,所有依此的判決,都是不公義的。曾幾何時,畜養奴隸、歧視有色人種、清洗猶太人、殘害同性戀者,都是法律所容許。那時候法庭都會說「現在不是剝奪你生而為人的權利,可是你選擇了成為同性戀,法庭只能依法而行」。我們對權力的依從、法治的祟拜,千萬不能建基於喪失價值判斷、失去對社會弱勢的關懷,從而忽視制度所帶來的盲點和逼害。對與錯,應由公義價值談起;守法與否,只代表是否順從立法背後訂下的規則,政治上這極可能是帶有強烈的保守和維護制度的色彩。如果現行法律永遠正確,那為甚麼我們還需法律改革和更新法律呢?為何立法會不是由官僚,而是應由民選議員擔任呢?因為,法律本身就充滿滯後和爭議呀。假如要社會抹掉對法律理解上的爭議,這可就真變成一把尚方寶劍,殺異見於無形。

可是我們生而俱來的人性、尊嚴和勇氣,絕不應為制度和法規所打壓和毀滅!道德力量正是城市茁壯、充滿活力的核心,因多元而燦爛,因獨裁而消忘。缺乏外在於金錢和權力的追求,政府不停棒打改善社會的力量,受害的將是整個城市——我們活在不願意挑戰和變革的地方,最終只會慢於時代而老去凋零。

當法庭不接納因公義而抗爭,忽略制度暴力而放大肢體衝突,我們城市的靈魂,又是以何種醜陋的姿態被牢禁,成為只有體制中人才能享樂的後樂園,百姓受難卻無路可逃、無處可伸?

"True peace is not merely the absence of tension: it is the presence of justice."―Martin Luther King

囚禁

“You can chain me, you can torture me, you can even destroy this body, but you will never imprison my mind.”―Mahatma Gandhi

這是其中一段因釋法導致我被剝奪議員資格的宣誓前言。Chain(或China)和torture都步近了,人的思想,會被囚禁嗎?

這是每位抗爭者都要自我拷問的難題。我們都是公民,權責和義務不比別人多,也不比別人少。我與你,應可享有同樣對生命的追求,理想和興趣的探求,有權利與愛人共渡難忘時間,與親友彼此照料。正值青春,我曾經幻想過我能夠其他大學生一樣,在校園揮霍青春,閒時兼職,與朋友嘻嘻哈哈過日子。我們沒有任何義務要犧牲和承擔更多,但為何我們願意如此生活,放棄生命的其他追求,比別人前行一步?

每個人有不同答案。而我,只是因為我的固執。我相信知行合一,我相信人自由的思想,會引領他的路途和行為。我寧願反抗時滿身傷痕,亦不屈膝苟且殘存。我有我付出的代價,而這種代價只向自己的信念交代;任何人,也沒有權利要求別人付出更多,或是指責別人付出太少。我希望所有人都參與抗爭,但我不會指責別人的疏懶;我會主動與政治冷感的朋友解說,但我不會攻擊他們的逃避;我希望社會變革,但我不怨恨人的無動於衷。

體諒和胸襟,似乎是我們民主運動進入下一階段的命題:我們都是公民,在對得起良心和社會之時,做我們能力可及的事。如此,即使面對制度的瘋狂打壓,嘗試由身至心的磨滅我們對變革的追求,你的思想都不會被牢禁。

波折

雨傘時,有位略懂術數的朋友摸了我的手掌,說我將是活得艱苦,波折重重。

對,廿四歲,已經不停在走高山低谷。雨傘躍成小焦點,卻因退聯爭議飽受壓力;創立眾志,起步慘不忍睹,捱過大半年競選期,終可選上;以五萬票成為最歷來年輕的立法會當選人,卻一個釋法被DQ,只得九個月法理上不存在、實際卻帶來影響的席位。

經歷多次審訊,白皮書遊行脫罪,公廣案本來判處社會服務令,完成後開審刑期覆核,面對以月至年計的刑期。議會,對我而言,遙不可及;就算不以確認書攔阻,也鐵定是以三個月刑期,來剝奪你的被選權。七月十三日,到八月十七日,只是三十五天,由立法會議員,成為因雨傘運動被判入獄的政治犯。

但戰戰競競的生活,早就在判刑前開始。

這幾個月來睡眠沒有不安穩,但瘋狂政治檢控下,起床時心裏總不踏實。威權壓境,政治異見人士都被當作重犯,反釋法遊行等案件警方踩上門拉人,每朝醒來都慶幸不是被警察拍門吵醒。案件懸在頭上,不知道告不告,不知道何時告,也不知以甚麼罪名告。

每天睜開眼,總會睡眼惺忪的坐在床沿,平安起來,平安地工作。在社會變革前沿的人,過的也許是這種心靈漂泊的生活,一種今日不知明日事的惆悵——問我一個月後的事情,我也不知如何回答。我們暫且不會「被失蹤」(這天可能近了),但政治示威的自由和抗爭者的人身自由,未來一定會愈加縮窄。

從被DQ到被加刑監禁,到之後可能出現的經濟逼害(追訟費和薪津),隨時破產,都是中共全面打壓,侵害進步派人權之舉動。依法律程序平反,一來需時甚久,是燒銀紙的戰爭,二來法律定義任由中共編寫,釋法一來,仝人跪低。

面對窘境,我們可以何突破?也許,勇敢做好本份,不畏懼,不自憐,不犬儒,是一帖良方。沒有標準答案,只有每個人嘗試,遍體鱗傷,找出屬於香港人的路。

希望

不是看見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看見希望,這是我們在雨傘學來的,不是嗎?路遙遙,找到攜手的人,至為重要。政治,或許是妥協的藝利;但民主運動,是從枯井取水,是絕望中尋找希望的藝術。「絕望之為虛妄,正與希望相同。」假如你因香港的頹勢而感到氣餒,我希望你想到在監獄面對政治打壓的朋友時,可以為這個城市,為你的內心,找到一些希望。

身陷囹圄,希望日後出來時,會是更美好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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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評論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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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抛开政治立场, 这个年纪有这般见解和思想, 很难得.

  2. xiexiegg
    連個“板”字都唔識寫既,叫小年強?
    三條廢青人如渣滓,香港之恥,卻非中華民族之恥,畜牲那配當中華民族之後,甚至連當人也不配!

  3. DLLM,簡直係垃圾!

  4. 香港之恥,華人之恥。勾结美國亂港!
    敢稱英雄?可笑!

  5. 如此年轻,如此行动,如此见解,香港之幸。
    少年香港,少年强则香港强。
    …也唯愿能成这个多灾多难的中华民族之幸。

  6. 曾經對這些人有過成見,雖然至今不同意衝入廣場一舉,但也對他們改觀。
    不同意衝入廣場,是基於反違反法理本無不合理處,若基於公義,可以違反所有本亦合理的法例,則沒有止處,容易變為暴力抗爭。
    但這份胸襟是欣賞的,比起憤恨怨責冷漠的他人,更應修煉自己,以寬容心胸去說服,來增進理解。

  7. 有这样的年轻人,香港之幸。加油!

  8. 不知道民运最终目标是什么,如果只是在一国两制的框架内寻求民主改革,那么至少还值得同情,如果寻求突破一国的底线,那么就觉得太幼稚了,这条红线别说香港独派就连台独执政下的台湾都没有真正敢正面挑战大陆,还是觉得香港独派认真考虑一下自己的政治诉求和行动纲领……

  9. 一般般。知道自己违犯规则,但是就不是愿意承担后果。根本不是所谓的和平非暴力抗争,不是公民不服从。如果这些人的策略是公民不服从,就好好看甘地的传记

  10. Bug:截圖沒有Alex的部分,望fix

  11. 这三位都是值得致敬的民运领袖,他们用自身的行动演绎了何为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争,而且为此承担了罪责。读三人的陈情书,颇有一种荡气回肠的感觉,为了自己的理想和理念,为了自己的家乡更加美好,他们用自己的人生和前途去抗争,不屈不挠。
    希望他们的入狱能启蒙更多的港人,不只是年轻人

  12. 香港還是法治社會,不得不說英國留下的好傳統還在,天佑香港

  13. 深海里一条孤独的鱼表示:

    我不能接受這個結果!堅決抵抗!!!判決背後,一定是中共向法官施壓干涉了,其背後隱藏著骯髒交易,其目的,是將民主自由扼殺在生根發芽階段。作為人類,有必要向這個暴政宣戰!同志們,革命尚未成功,但前途光明,有沒有願意打前陣的?沒有的話我再去Facebook、Twitter找找,一定能找到的。Please trust me.

  14. 這個社會就是要逼人起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