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領取綜援的75歲香港清潔女工,為了幫補生計,執拾人家棄置的紙皮。當外籍傭工以1元向她購買紙皮用作坐墊時,在場虎視眈眈的食環署人員馬上以無牌售賣的罪名票控該婆婆。事件曝光後公眾嘩然,在社交媒體上,差不多所有人都指責食環署人員不近人情。不少人更把事件和即將卸任的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 UGL 5000萬一事相提比論,認為兩者相比,正好是「竊鉤者銖,竊國者侯」的示範。
自行謀生的自由受限制
的確,梁振英治港五年,反映貧富懸殊的堅尼系數上升至0.539;食環署人員動輒以無牌售賣的罪名打壓在街頭擺賣、自食其力的升斗市民,很大程度上是拉開貧富懸殊差距的元兇之一。香港開埠初期,港英政府除了發出流動小販牌照,更在二戰後,發出大牌檔的牌照,讓小市民可以自食其力。但當香港在上世紀70年代經濟起飛後,有關當局不但停止發牌,更着手取締已發出的牌照。1993年,當時的市政局推出計劃,自願交還小販牌照可獲3萬元的特惠金外,還可選擇空置的固定小販攤位,或以優惠租金租用公眾街市內的空置單位。截至2016年,這項計劃推出以來,流動小販的數目由3500減至415。值得注意的是,減少的數目並非全是小販自願交還牌照,因為當牌照持有人去世,牌照便會失效。
馬克思曾經指出,在資本主義下,當經濟出現問題,首當其衝的是工人階級。當經濟好轉時,工人階級又不能享受成果。雖然馬克思的不少想法已被證實錯誤,但這裏提及的卻一點也沒有錯。當香港經濟起飛時,港英政府不但停止發放小販牌照,更想方設法收回已發出的牌照,此舉正是馬克思所說的,當權者增加勞動後備大軍的方法,以保證勞動市場有充足的人力供應。從整體經濟發展的角度而言,這種做法並無不妥,但卻顯然削減了香港勞苦大眾自行謀生的選擇。即是說,香港經濟起飛,勞苦階層除了出售一己的勞動力,便再沒有其他選擇。
在公眾地方買賣=犯無牌售賣罪?
![無論是以1元出售紙皮而被食環署人員票控的婆婆,還是之前同樣因「無牌售賣」被票控的雞蛋仔伯伯,背後牽涉的根本問題是,市民在公眾地方買賣的自由被剝奪了。一日社會大眾忽略這最根本的問題,即使社會大眾罵得如何凶狠,同類的事件必定會繼續發生。圖為新年期間的通洲街夜市。](https://d32kak7w9u5ewj.cloudfront.net/media/image/2017/01/eff0c98cf23041308db4d9903fa50338.jpg?imageView2/1/w/1080/h/720/format/jpg)
更嚴重的是,政府不再發小販牌照,任何無牌者在公眾地方的買賣,賣方便必定干犯無牌售賣的罪行。但這種罪行究竟傷害了誰?又或者在哪方面損害了公眾利益?關於公眾利益,75歲的婆婆本身是清潔工,執拾紙皮是為了幫補生計。執拾紙皮絕對有利公眾,因為紙皮可以循環再用,如果沒有人執拾,必定被當作垃圾,送到堆填區。雖然在事件中,婆婆並非把紙皮賣給回收商,但將紙皮以1元的價錢賣給外籍傭工作坐墊,讓外籍傭工坐得舒服一點,無論從什麼角度來看也是好事一樁,卻干犯了無牌售賣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