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位於台灣南投的少年安置機構曝出性侵醜聞,引起輿論震驚。一片撻伐之聲中,社福和司法這兩個深切相關的系統,卻顯得格外安靜。
事件之後,四間地方法院的人一起前往那間專收司法安置少年的機構。「我們是去感謝它的。」台北地方法院主任調查保護官邱廷中事後,這樣告訴端傳媒記者。
「因為這麼多年來,這間機構願意承擔收容工作,讓許多非行少年才不用馬上被送感化教育,所以法院都很感謝它。在這次事件之前,它幾乎沒有負評的。」邱廷中談起出事的這間機構,語氣裏只有疼惜,沒有責難。不少地院法官、保護官及其他司法人員,都有相似的看法。
非行少年,在台灣,指的是12歲以上,有犯罪行為或犯罪之虞的未成年人。而所謂安置機構,是由社福系統主管的24小時生活照顧及行為輔導機構,根據台灣的《少年事件處理法》,這裏是在進入司法矯正體系之前,接住「非行少年」的最後一道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