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佔領運動。](https://d32kak7w9u5ewj.cloudfront.net/media/image/2017/04/833c27d19c6a4fda8ed8602de76f0ec3.jpg?imageView2/1/w/1080/h/720/format/jpg)
4月18日,香港明報刊登對民主黨主席胡志偉的專訪,其中胡志偉建議候任特首林鄭月娥在上任後運用特首權力,特赦因「雨傘運動」而被控或已經入獄的人士。這個「大和解」建議迅速引起社會熱議,就連部分運動參與者亦批評建議違背了運動展現的「公民抗命」精神。
胡志偉在專訪中提出,香港的社會矛盾源於政治制度,修補社會撕裂「一定要透過政治手段才可以解決」。他建議林鄭月娥成立獨立專責小組對雨傘運動的根源進行調查並作出檢討,繼而對症下藥。他又建議對方運用《基本法》第48條賦予特首的「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刑罰」等權力,特赦雨傘運動中的各方參與者,包括因襲擊示威者而各被判監2年的七名警察、以警棍追打市民的退休警司朱經緯、參與運動人士等。
胡志偉指出,以上建議屬於本港自治範圍, 並不需要請示中央,但相信卻可以讓林鄭月娥修補撕裂、重建市民對她的信心,繼而改善社會氣氛。
胡志偉拋出「大和解」方案,隨即引起各方熱議。主張「香港自決」的政黨「香港眾志」發表聲明,指雨傘運動體現的「公民抗命」精神在於參與者願意承擔罪責,繼而感召更多市民共行,然後迫使政府讓步,改變不公平體制。聲明批評特赦方案令甘冒風險佔領街道的參與者蒙上「出爾反爾,轉而尋求政權開恩憐憫」之名,同時又將尋求公正與民主的運動參與者與濫用職權的違法警員相提並論,並不妥當。
因參與運動而遭起訴的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則回應稱,自己對有關特赦的建議事先並不知情,屬於「被和解」的一份子。他認為特赦不一定能修補社會撕裂,反而違背「公民抗命」的原意,同時「打開了特首凌駕一切的權力潘朵拉盒子」。他警告,在香港未實現真普選之前,這是很危險的做法。
在回應明報查詢時,公民黨黨魁楊岳橋一度對「大和解」方案表示支持,認為這反映政府希望放下過去兩年的社會撕裂,是「對香港最大的誠意」。但隨着討論升級,楊岳橋其後在 Facebook 檢討自己的言論表示,雖然認同修補撕裂的方向,但對這是否應以特赦的形式表現,「在社會未有深入討論前,(他)深有保留」。他又稱,新政府若要和解,就應儘快重啟政改,實現真普選。
建制派方面亦對特赦建議提出不同看法。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初步認同特赦建議,但認為獲得特赦的各方人士需要簽署一項類似「Social Contract(社會約章)」的承諾書,同意日後要用合法合憲的方式,爭取民主和進行社會運動。
而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則反對建議。他表示雨傘運動是嚴重的集體違法事件,認為香港要保持法治公正,就應該對運動參與者提出檢控。
聲音
自從參加公民運動第一天,已經知道和平抗爭亦有可能被起訴,需承擔法律後果。我個人對這個建議好有保留。我會繼續為下月出庭作準備。
如果「和解」、「特赦」是策略,那你當被人檢控的人是什麼?是策略中的一步棋子?還是工具?……轉型正義,或真相和解,只有反對者登上執政位置,又或是執政者自我修正同改革才會做到。
修補社會撕裂並不等同於在法治上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