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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阮藍:香港流行文化的刀,應如何刺進國際市場?

南韓男子團體Got7成員Jackson,是土生土長香港人、香港男子劍擊隊前成員,更曾是青年劍擊亞洲排名第一位……

刊登於 2017-03-25

2016年11月16日, 亞洲明星盛典(Asia Artist Awards)紅毯。
2016年11月16日, 亞洲明星盛典(Asia Artist Awards)紅毯。

前文《一個冬夜,日本女侍應跟我說廣東話、談成龍》刊出後,有幸獲不少讀者垂注,既有深入討論流行文化,也有指摘文章貶日、港流行文化而抬韓。然而,誠如前文提及,此系列並非要標榜某種流行文化或某個國家的產業模式為最佳,而是希望透過借鑑日、韓的例子反思香港可以採取的策略。日本流行文化產業着重內需、南韓着重輸出,主因是日本國內已有一億人口市場,而南韓則只有五千萬。七八十年代的香港,也很着重向外輸出,除了因為當時東南亞等地區娛樂選擇不多,又有大量華僑的需求,也因為香港市場不足以養活整個行業。

筆者不認為南韓是唯一可借鑑的對象,然而現今南韓流行文化席捲全球,無論諸君是喜愛南韓流行文化產品,抑或嗤之以鼻,都可以思考一下它們在娛樂以外的價值。

流行文化的首要價值,自然是建立國家或地區的身份認同,其次則是前文提及的戰略價值。這兩項價值是着重內需市場的日本也同意的。雖然日本沒有像南韓一樣設立基金推廣流行文化,但也有如 Nippon Foundation 的組織,擔當日本與海外的文化橋樑,舉辦各種文化活動、交流,並以外語出版宏揚日本文化的刊物。

這種戰略價值和輸出文化產物,可說是一種相生關係,但並無既定先後次序。可以是有組織(如政府或娛樂公司)刻意積極推產品(如藝人或作品)到海外,也可以是獨立個體或小組織自己走出去,嘗試爭取大組織的支持。在香港,其實也並非沒有向外走的藝人。沈旭暉教授的文章提及的香港女子組合 As One(雖然在韓、港都算不上普及認知),是前者;以自家品牌與南韓音樂人合作、到南韓表演的方大同,是後者;透過遴選進入南韓制度的 Got7 成員 Jackson(王嘉爾)、CLC 成員 Elkie(莊錠恩),則可算是「第三條路」。

獨立音樂人衝出香港

2016年11月16日,方大同以獨立音樂人身份,在首爾出席了首屆亞洲藝人盛典大獎(Asia Artist Awards,AAA),獲頒發大中華地區 New Wave 獎。

雖說方大同作風低調,但香港歌手鮮有登上南韓頒獎禮,而 AAA 的主辦單位 SBS 也是南韓三大電視台之一,總算是香港歌手的成就。此活動規模不是南韓最大,而且是首次舉辦,但 SBS 作為無線電視總有慣性收視。故此,方大同登上 AAA 頒獎台,總能接觸不少南韓觀眾,以至海外韓迷。然而,香港傳媒對此項活動的報導卻僅得寥寥百字,難免令人嘆息。

在 AAA,方大同是唯一一位入選的華語歌手。他身穿全黑西裝、戴上墨鏡,一人唱畢全曲,毫不花巧的表演,與其他南韓明星的奪目造型形成頗大對比。值得留意的是,方大同演唱的《味道(Flavor)》一曲,其實是他和南韓的 R&B 唱作人 Crush 和 Zion T. 合作的作品,歌詞是三人合寫的。

Crush 曾在訪問中提及自己初中時在電視上看到方大同的表演,很欣賞他的音樂,甚至用韓文字拼音背下《愛愛愛》,後來把方大同的音樂推薦給 Zion T.,還說很希望和方大同合作。Crush 的這個願望成真,除了令不少樂迷興奮外,在國際文化交流的層面上,也甚具象徵意義。畢竟,香港和南韓音樂人在創作上的交流不多,而且南韓娛樂公司對作曲人、唱作人等制度,也許亦會對香港音樂人有一定的啟發(尤其是方大同最近自立門戶,希望隱居幕後,培訓新人)。

以獨立身份走出去,也許比大企業與南韓娛樂公司合營的模式走得更遠。畢竟,方大同是帶着自家創作與南韓的音樂人切磋,繼而催生新音樂。Crush 曾提及,他喜歡方大同的音樂,因為方大同混合美國正宗 R&B 與中國音樂(二胡等樂器),非常獨特。中西合璧,本來就是香港特色。可惜香港流行音樂在過去幾十年,兜了很多大圈,嘗試迎合「市場口味」,最終越來越面目模糊。就像 As One 嘗試複製南韓女團風格,然後打進南韓(或香港與其他海外)市場,試問韓迷有何誘因看 As One 而不是數之不盡的「正宗」南韓女團?

選秀晉身南韓男團

除了透過香港的大組織進入南韓機制(如 As One)和以獨立身份與南韓音樂人合作(如方大同)外,「第三條路」是以個人身份進入南韓體制。南韓男子團體 Got7 成員 Jackson(王嘉爾),是土生土長香港人、香港男子劍擊隊前成員,更曾是青年劍擊亞洲排名第一位、世界排名最高曾達第十一位。Got7 所屬的經理人公司 JYP 是南韓三大事務所之一,而 Got7 在世界各地,包括南韓、日本、美國、東南亞等地區,都屬於成績不俗的男團。除了是繼 Psy 以後第二個登上美國 Billboard Artist100 的南韓藝人/組合,他們去年的新曲 MV 在一週內達一千萬次點擊,雖然總觀看次數不及一眾南韓天團,但也足以令香港歌手汗顏。

Jackson 在2010年(即16歲時)通過 JYP 公司在香港的選拔賽,在2000人中脫穎而出,翌年赴韓成為該公司的練習生。他除了是首位在南韓經紀公司中經歷練習生生涯出道的香港人,也是首位在 SBS 皇牌音樂節目《人氣歌謠》擔任主持的外國人,可惜香港媒體毫無關注。

2014年,Got7 在南韓和日本正式出道,並到東南亞等地宣傳。JYP 也安排 Jackson 在內地主持多個綜藝節目,令他和 Got7 在當地人氣急升,節目點擊率以億計。在限韓令以前,南韓的經理人公司從來不會忽視中國大陸市場,除了因為大陸人口龐大,也因為大陸電視台的節目出演費是南韓的20到100倍。這些利潤計算,香港的媒體和娛樂公司自然也很清楚。然而,和香港公司不同的是,JYP 的眼光不只放在大陸,他們沒有忘記世界是有70億人。Got7 在2016年的世界巡迴演唱會,觀眾人數雖然只有十萬多,但也遍佈十多個國家。

南韓的大型娛樂公司(包括前文提及的 SM、JYP、YG,以及 As One 所屬的 CJ E&M,亦即主辦 MAMA 的 MNET 媒體)在世界各地都有分公司,支援他們在全球的活動。香港的歌手霎時間要到東南亞(非華語地區)辦演唱會,大概難以像南韓娛樂公司一樣有「對口單位」。而南韓娛樂公司嚴謹的訓練、合宿生活,也是香港公司無法提供的。

諷刺的是,一眾南韓娛樂公司的亞洲總部都設在香港(全球總部在南韓),而且每間都有動輒三百名員工。這些佈局,再一次證明香港是他們的跳板。當香港擁有連接世界、輸出流行文化軟實力的配套,香港的年輕人卻要跑到南韓才能發揮潛力,打進國際市場,何不教人無奈?

海外市場眼中的香港?

當上述三種進入海外市場的模式都仍在實驗階段,香港又沒有專門向外推廣本地文化的機構,海外市場對香港流行文化的認知是怎樣的?其實,南韓文化產業交流財團舉辦的年度亞洲音樂節,每隔一兩年都會邀請香港代表。翻查紀錄,曾被邀請的香港歌手包括黎明(2004)、陳慧琳(2005、2006)、梁詠琪(2007)、莫文蔚(2008)、鄭伊健(2009)、古巨基(2011)、G.E.M.(2013),以及最近期的陳偉霆(2015)。

此活動由自2004年起於首爾舉行,在約40個國家作電視直播或轉播,即有40個國家的觀眾看到上述歌手以香港代表的名義出現。這些歌手是否香港的最佳代表,只能由香港人自己評論。若香港人認同亞洲音樂節對香港的理解,自然是好事;但若香港人不認同,又有什麼可以做呢?

香港是否如首爾一樣,有條件、魄力、視野發展成為亞洲娛樂之都,見仁見智。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在國際取得廣泛成功的流行文化,都有很強烈的地區特色。就像南韓輸出 KPOP、韓劇,無論受眾是否鍾愛,都難以否認他們的作品具有獨特風格。音樂上副歌簡單易記、夾雜英語歌詞、團體舞蹈整齊,劇集上有俊男美女、精緻佈景、華麗服飾。海外觀眾喜歡成龍的功夫或者王家衛的美學,也是因為他們帶有屬於香港(或亞洲)的特色。這一切對大眾而言是娛樂,對商家而言是金蛋,對政府而言卻是可以比炮彈更具殺傷力的武器。

此外,對表演者而言,「根」或「家」也是他們走向外地的根基。就像方大同與南韓音樂人合作,都是在香港錄音。而南韓歌手,即使在外地開幾百場演唱會,都不會忘記回到首爾,也不會只上酬勞更高的外地(例如大陸)電視節目,而不上本土南韓節目。這除了是情感上的不忘本,也是在策略上穩守基石。其實,日本媒體偶爾會報導在海外(例如南韓)發展的日本人,台灣媒體也關心南韓女子團體 Twice 的周子瑜。香港傳媒、觀眾對香港藝人往外發展卻不聞不問,實在可惜。關心海外發展的藝人,讓他們有以香港為「根」的歸屬感,是香港人可以做的第一步。

讓世界看見真正的香港

雖然香港現在已難以像八九十年代那樣以音樂、電影、電視征服亞洲,甚至歐洲地區的觀眾,但其實香港仍有像方大同一樣,可以揉合東西特色、以獨特作品遊走各地的歌手,也有如 As One 所屬的娛樂公司一樣願意嘗試與海外公司合營的機構。姑勿論這些嘗試是否成功,有向外走的視野,已是找到出路的第一步。假如對香港的流行文化產業有任何寄望,大概就希望香港的年輕人不用再走到南韓、用南韓的模式接觸世界,而可以直接用香港的平台,讓世界看見真正的香港。

最後,假如香港流行文化還是一把刀,一直把自己的特色磨滅、將自己扭曲以求迎合(不存在的)市場需求,與把刀鋒向內無異。即使香港觀眾感到無力扭轉乾坤,至少也應支持僅餘、有香港特色的流行文化。否則,留待一切灰飛煙滅,就真的只能慨嘆俱往矣。

(借鑑南韓系列二之二)

(杜阮藍,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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