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轉型正義二二八、七十年

德國宗教領袖,怎麼看「二二八」的傷痛和憤怒、懲罰和原諒?

不論是加害者或受害者,其實年輕一代都可負擔和解的工作。一邊表示歉意,另外一邊接受這樣的歉意——這才是完整的和解。

端傳媒記者 陳虹瑾 發自台北

刊登於 2017-03-06

#二二八70年#轉型正義#台灣

【編按】2017,台灣「二二八」事件滿70週年,同時也是西方宗教改革500週年。2月28日,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天主教台北總教區合作辦理「二二八70週年和好禮拜」,全程採長老教會與天主教會共融禮儀。副總統陳建仁、德國在台協會處長歐博哲(Martin Eberts)皆受邀出席這場和好禮拜,也有二二八受難者家屬親赴現場。

這場禮拜的另一亮點是古倫神父(Anselm Grün)的講道,題為:「慈悲與正義的社會醫治與轉化」。

古倫神父是德國知名人士,擔任德國明斯特史瓦扎赫(Münsterschwarzach)聖本篤修道院的經濟管理人長達36年,常受邀主講「靈修生活」與「價值領導」等課程,他的課程往往在開課前一年就爆滿,忠實聽眾裏不乏企業高管,陳建仁,也是古倫神父的忠實聽眾之一。

2月28日,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天主教台北總教區合作辦理「二二八70週年和好禮拜」,全程採長老教會與天主教會共融禮儀。
2月28日,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天主教台北總教區合作辦理「二二八70週年和好禮拜」,全程採長老教會與天主教會共融禮儀。

二二八70週年前夕,古倫神父在台灣接受端傳媒的專訪,全文如後:

端傳媒(以下簡稱「端」):您在1945年出生於德國,也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的那一年。談談二戰對您和家族的影響?

古倫神父(以下簡稱「古倫」):我家的姓氏「古倫(Grün)」有部分猶太傳統,曾因此惹上麻煩。納粹德國期間,納粹祕密警察曾有兩度要來抓我父親,但都被父親逃過。

希特勒剛上台時,我還沒出生;但爸爸當時就常關起門來跟家人說:「他(希特勒)是一個罪犯」,並叮囑姊姊在學校絕口不提他在家中對希特勒的批評。

我家是靠做小本生意維生的。那個風聲鶴唳的年代,家父曾協助一名猶太人藏身於他經營的店鋪。他不但把猶太人藏起來,還透過祕密管道,把這名猶太人送到奧地利避難。父親過世時,這名猶太人還有來我家致意。對我父親而言,此舉代表的是對人類的同情、一種人與人之間的互助情懷。

我的父親是很有勇氣的人,也是非常注重自由的人。這對我的價值觀有很大影響。

端:想請神父談談,這次您來到台灣,除了主講數場心靈講座,也在二二八70週年主持「和好禮拜」。談談「和好禮拜」的安排與理念?

每一個國家,都應該要優先去處理不義、不對的事情。這些事情如果沒有被好好處理、被公開出來、認真面對的話,社會就會變得很僵化。

德國有兩次轉型正義經驗,用以處理社會上所隱藏的不公、不義。第一次是納粹政權所造成的不公義;第二次是德國統一後,必須處理東德共產黨期間的餘毒、罪行。

今年是宗教改革500週年,光是天主教和基督教在一起,共同辦這樣的禮拜,本身就是一種「和好」。換句話說,這兩個在宗教改革後分裂的宗教,如果能透過這樣的儀式展現「共融」,也可以影響社會。

古倫神父認為每一個國家,都應該要優先去處理不義、不對的事情。
古倫神父認為每一個國家,都應該要優先去處理不義、不對的事情。

端:以德國的兩次轉型正義經驗為例,前述的「和好的儀式」是否常見?

古倫:是的。

在德國,不管是加害者或受害者,都能主導這種「和好儀式」。

舉例來說,我所屬的修道院在納粹時代面臨被解散的命運,因為納粹不允許有宗教自由。1945年,納粹德國倒台,同一年,主導解散修道院的省黨部主委自殺之前,先殺了他的太太和女兒。

這名納粹高官殺死妻女時,有另一名女兒不在家中,活了下來。這名唯一倖存女兒,後來結婚生下一子,然而,孩子隨着年齡增長,愈發覺得家中氣氛怪異,尤其,母親從來不說家裏的事。

十年前,這名已故省黨部主委的孫子開始暗中研究家族歷史,赫然發現,自己的外祖父竟是納粹高官。身為加害者的後代,他決定主動做和好儀式。他前往後來被恢復名譽的修道院,跟時任院長道歉,和他們做了一個和好彌撒。

這樣和解的主動過程,其實對兒子來說是很好的,因為他解脫了內在的重擔;同時對修道院來說,也是很好的事。

從這個真實故事可以看出,「和解」這件事情,不只是當下的加害者、受害者能做;而是兩造的後代也能承擔和解的責任。所以我主張,如果加害者、受害者都過世,他們當時那一代沒做的事(和解儀式),可以由下一代完成。

端:在歐洲,您最受歡迎的心靈講座主題之一,是「悲傷陪伴」、「悲傷輔導」等相關課程。二二八事件屆滿70之際,其實許多受難者家屬還在悲傷之中。您怎麼看待這種社會集體的悲傷?如何走出這種悲傷?

古倫:德國社會心理學家米雪莉西(Alexander Mitscherlich)夫婦在1967年時寫了一本書,名為《無力哀悼》(Die Unfähigkeit zu trauern)。書中他描述德國社會沒有能力為納粹德國時期所發生的不義事實而哀悼。

米雪莉西發現,1945年後,德國社會就是因為「無能於哀悼」,轉而把所有精力都放在經濟發展和重建,試圖轉移掉悲傷的感覺——集體不想面對過去發生的不義,這是不對的。

那些犧牲者、受害者的悲傷,必須被聽見。德國知名哲學家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提出一個社會正義的基本原則:「不可讓加害者在受害者頭上歡呼」。

假設受害者的傷痛沒有被平反,同時加害者仍然具有有利的條件,或是受害者繼續處於不公平處境,這就是所謂的「加害者在受害者頭上歡呼」。

戰後的德國,其實也存在這樣的現象:有許多在納粹時期掌司法、行政或經濟部門重要位置的人,依然保有他們的權力。雖然他們不再效忠納粹,但仍持續從他們在獨裁時期所佔據的位置上獲得利益。而在東西德統一後,徹底處理前東德共產主義遺毒的過程中,也常見類似問題。

唯有那些被公開和被揭露的事情,才能被光所照。沒有被公開的不公義,對社會就像毒素一樣,會逐漸散開。

讓真相被光所照之後,接下來,悲傷陪伴很重要下一個階段是:讓受害者不要繼續停留在受害者的角色。

這時,很重要的一個過程就叫做「原諒」。此時,一個和好的儀式,就顯得非常重要。「原諒」並不是要我們忘記軍事獨裁時的不義,而是要我們用更積極的態度轉變這不義行為對我們的影響。若想揮別受害者角色,除了原諒之外,還有一種方法:祝福。

耶穌曾說:「你要祝福那些詛咒你的人」。那是因為,「祝福」本身就是讓受害者不會停留在和加害者心理上的糾結,而是可以保護自己;和加害者之間維持清楚關係,就不會再受到內在的綑綁。如果能祝福對方(加害者),就可以讓自己勇敢站起來,變成有主動性、有行動力的人。於是,你會在裏面發現自己的尊嚴。

端:提到加害者與受害者的關係,德國轉型正義經驗裏面常使用一個詞:「克服過去」(Vergangenheitsbewältigung)。在歷史上,亞洲同樣發生過許多不義,但似乎沒有「克服過去」的概念。想請教您的看法:為何會有這樣的差異?

古倫神父認為一個領導者最重要的,是以慈悲心去理解社會的苦難,以及懂得如何面對人民的苦難。
古倫神父認為一個領導者最重要的,是以慈悲心去理解社會的苦難,以及懂得如何面對人民的苦難。

古倫:我對亞洲文化沒有了解很深,所以不敢做太多批評或評論。但基本感受是這樣的:和德國相比,亞洲社會比較不想要面對社會的錯誤,這乃是因為「怕丟臉」的心態。加害者怕丟臉,所以不願意承認錯誤;受害者部分,較容易遷就、屈就於現實,停留被動狀態。

但台灣的政治事件受害者比較不一樣。就我的觀察,和解的推動,常是由受害者方面主導的。

端:您先前提到轉型正義有不同階段,先是讓真相「為光所照」,再來才是追求原諒、和解。您認為台灣現在停留在什麼階段?什麼事情是迫切需要推動的?

古倫:二戰之後,德國並沒有立刻進行轉型正義工程。當時大家雖知道德國是世界的戰犯,但並未真正檢討迫害猶太人之事,至多只是少數希特勒重要幕僚在戰後被處死。一直到後來,政府乃至於整個社會,才慢慢發現大量的個人加害者。光是把事實揭露出來,就是需要一段時間。

以我認知到的台灣目前狀況,是「連加害者本身都還不願承認」,不見加害者出來道歉、表示願意主動負責任,常聽到的只是「很遺憾社會發生這種衝突」。但,到底誰是該負責的?這些,都尚未被完整揭露。

因此,我認為,就二二八事件來說,「揭露歷史」、「歷史事實呈現的這部分」,台灣還沒有做完全。

我要強調的是,歷史事實的呈現,並非為了控訴或報復;而是為了最大的目標:走到和解這一步。但是,和解之前,你總得先知道你要和解什麼啊。

基督宗教很重要的社會倫理原則,是強調慈悲與正義。這在「發現歷史事實」這個課題上,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正義是把歷史事實揭發;另一方面,慈悲是讓受害者不要流於控訴。

發現歷史事實這一步,也包括了懲罰。懲罰是必要的;懲罰並不是報復,而是讓他(加害者)至少要負這個責任。

就心理學上來看,如果一個受害者本身無法揮別受害者角色,可能會導致一個嚴重結果:他自己會變成暴力、甚至成為加害者。

就台灣的現況來說,雖然目前二二八事件加害者還沒公開承認,我建議受害者不要一直停留在被動的情況,一直等待加害者悔改、道歉。應該要有更積極的方式,主動走出受害者的角色。

端:要達成「原諒」之前,有哪些先決條件?

古倫:我將「原諒」歸納為五個具體步驟。

古倫把「原諒」歸納成了5個具體步驟。
古倫把「原諒」歸納成了5個具體步驟。

首先,不可以跳過傷痛,相反的,應該認真看待傷痛。換言之,我們必須認真看待受害者的傷痛,絕不可以淡化或輕視。如果沒有認真體察傷痛,原諒就完全失去意義。

第二個步驟:允許憤怒。憤怒是一種力量,它可以幫助我們跟傷害我們的人事物保持距離。就政治層面來看,等於是和那些行不義之事的人保持距離。我們必須跟對方保持一個健康的內心距離,才能夠進一步談到原諒。此外,必須將憤怒轉變成高昂的志氣。

第三個步驟:客觀觀察、分析:真相是什麼?這包含使用社會學與心理學方法,來分析事實真相。當我們能夠完全瞭解真相與原因,才能進一步處理。

第四個步驟:達成我前面所說的「原諒」。這當中又分為兩個層次。首先,這裏的「原諒」,是要淨化這些傷害在受害者內心所產生的負面能量,並讓受害者從中解放出來。其次,「原諒」要讓受害者從加害者的掌控權力中解放出來——如果我們無法原諒與放下,就會一直把自己跟這個加害者綁在一起。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原諒,並不是要我們忘記一切,而是在內心和加害者保持距離,同時不再讓加害者掌控受害者的情緒與思想。

第五個步驟:把傷口變成珍珠。政治面來看,受害者傷痛經驗轉變成人性化的經驗。許多受難者承受許多苦痛,但是,他們透過這些苦難,也更加成熟,在內心產生堅強的力量,進而對於整個國家社會具有正面的貢獻,而非只是可憐兮兮的停留在受害階段。

「把傷口變成珍珠」最好的例子就是前南非總統曼德拉(Nelson Mandela),他自己也是不義政權的受害者。在監獄中,他透過「原諒」而變得成熟、受人敬重,因為他的苦難經驗,他為「和解」做出許多貢獻,並帶給南非全新的自信。

端:延續您先前所提到「由加害者和受害者去承擔和解的責任」,就二二八事件的後續來說,您覺得前述的和好或和解形式,適用於今日的台灣嗎?

古倫神父指受害者不要一直停留在被動的情況,一直等待加害者悔改、道歉,要更積極走出受害者的角色。
古倫神父指受害者不要一直停留在被動的情況,一直等待加害者悔改、道歉,要更積極走出受害者的角色。

古倫:是。不論是加害者或受害者,其實年輕一代都可以負擔和解的工作。一邊表示歉意,另外一邊接受這樣的歉意——這才是完整的和解。

如果能夠真的達成這種完整的和解,這個社會曾經發生的不公義,才不會一直被當成一種控訴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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