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康寧馨:動物保護,怎麼可以只有「零安樂死」?

改善台灣流浪動物的處境,亦應從始出之處、濫觴之端著手。

刊登於 2017-03-06

2017 年2月6日,台灣「流浪動物零安樂死」政策正式上路,自此,全台公立動物收容所禁止撲殺收容動物。
2017 年2月6日,台灣「流浪動物零安樂死」政策正式上路,自此,全台公立動物收容所禁止撲殺收容動物。

2017 年2月6日,台灣「流浪動物零安樂死」政策正式上路,自此,全台公立動物收容所禁止撲殺收容動物。此項政策被視為台灣動物保護(簡稱動保)運動的一大進展——使台灣成為印度之後,亞洲第二個實施零撲殺政策的國家。

零安樂死政策實施前,英國國家廣播公司(BBC)刊出 The vet who 'euthanised' herself in Taiwan(替自己安樂死的台灣獸醫)一文,藉由台灣獸醫、桃園市新屋動物保護教育園區園長簡稚澄,在2016年5月吞食安樂死藥劑死諫一事,探討台灣動保的結構性問題。BBC該文批評台灣政府重視表面工夫,卻無視「同伴動物(即寵物)遭大量遺棄」與「流浪動物不斷繁殖」兩大根本問題,並指出台灣目前真正應當重視的是,從源頭管制流浪動物問題。

獸醫死諫。使人百感交集的憾事。人員長期、重複在收容所替動物執行安樂死過程,心理難以調適。類似的感受,不只影響公部門人員身心;無數次非政府動保組織前線人員親身經歷有如大屠殺式的動物安樂死場景,或動物因防疫而遭集體撲殺現場,其後矛盾痛苦的悲愴感受,積累之後,易持續身心不適。

BBC 也認為,台灣政府忽略對數個領域的第一線人員提供心理協助,「沒有為工作人員提供心理諮詢。 在台灣,為此領域和其他領域的提供心理支持,幾乎聞所未聞。」更進一步說,狀況隱然若揭:台灣政府不甚重視人民的心理健康。行政結構中,心理衛生單位歸屬於衛福部的「心口司」,與「口腔健康」一同管理。

末端難處接踵而現。從英國看台灣,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彰顯台灣政府零安樂死政策,立意雖佳,但欠缺更周延的配套措施;未落實管制源頭的方法,恐流於捨本逐末。

在台灣,遲到的動保意識

英國是全世界第一個設有動保法令的國家。1822 年,英國國會議員 Richard Martin 於國會倡議設立草案,防止虐待牛、馬及綿羊,即別稱為「馬丁法案」的殘忍對待牲畜法案(Cruel treatment of Cattle Act,1824 年就有防止虐待動物協會(So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Animals, SPCA)等關注受虐動物團體的成立,其後歐美等國更成立了許多從各角度探討動保議題的團體,或推動相應立法。

直到 174 年之後,1998 年 11 月 4 日,台灣才成為全世界第 54 個實行動保法的國家,大眾對動物福利與動物倫理觀念的接受程度與認知,至今,仍有待童蒙養正。

流浪動物的處境艱辛,是人為問題,而且其坎坷歷程與大環境經濟起伏扣連。在人民生活稍稍富足時,寵物繁殖買賣業氾濫,處處可見販售所謂「名種」動物的商店——之中也有許多外來種生物,甚至是保育類動物,被明目張膽地囚在籠內箱中待價而沽。

可惜,飼主的動物福利觀念,未隨經濟發展而齊頭並進。人們迷信「名種」帶來的身份象徵,卻也時而隨電影、大眾娛樂流行,拋棄懷中的「名種」動物另尋新歡,致使街頭不乏「名種」流浪動物。又或者因為飼主動保意識的不足,於未能善盡照顧之責時,將動物美其名「放生」街頭。經濟不景氣時,許多飼主為了減輕負擔,又現一波棄養潮。社會大眾在棄養動物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後,又亟欲除之而後快,以致於台灣動保法通過之後的18年間,仍以安樂死方式處理收容所裏的流浪動物。

流浪動物的處境艱辛,是人為問題,而且其坎坷歷程與大環境經濟起伏扣連。
流浪動物的處境艱辛,是人為問題,而且其坎坷歷程與大環境經濟起伏扣連。

從反安樂死,到關注動物境遇

多年來,部分動保團體或民眾反對安樂死的呼聲漸次高漲。2013 年,進入流浪動物收容所拍攝的紀錄片《十二夜》於全台影廳上映,赤裸而悲慘的收容所實況震驚國人,應時在反安樂死政策的風尖浪頭,再推波助瀾。

2016 年,獸醫簡稚澄吞食安樂死藥劑死諫,民眾對安樂死政策怫然而怒。遺書中,簡稚澄絕筆:「希望這件事能被世人看到,選擇用狗安樂死的方法,是要凸顯現有台灣動保結構的問題,末端的資源、人力不足,源頭管制工作無法做好,流浪狗到了最下游的收容所都是苦難。……請珍惜生命。」當局者清地指出真正治本,需「源頭管制」。

一魂已杳,但後續輿論中,不明所以的一般民眾卻僅將焦點落在安樂死處置上。這當中, 2015 年,立法院便已通過動保法修法,決定於 2017 年實行「零安樂死」政策,其與資源現狀相較,可謂「進步立法」,甚至「超前立法」。

至此,先前反對安樂死而深知源頭痼因的人們,轉而憂慮遊蕩動物與收容動物的境遇。

就動物福利的觀點而言,即使動物遊蕩於城市、鄉僻,或身處收容所之內,人類仍應注意動物有免受飢餓、營養不良的自由;免於因環境而承受痛苦的自由;免受痛苦及傷病的自由;表達天性的自由;以及免受恐懼和壓力的自由。欠缺周詳配套措施的零安樂死政策,可能導致收容所在有限的空間中,超量收容動物。密集而擁擠的環境中,動物免不了緊迫,承受高壓力的身軀更為虛弱,甚或促成傳染病橫行肆虐。

遊蕩動物即使經過 TNvR —— 也即是由動保志工誘捕(Trap)、由獸醫師絕育(Neuter)、施打疫苗(vaccination)、再回置(Return)到原流浪地點,其在市井中與人類共處生活,卻不見得和諧。遊蕩動物一旦數量過高,仍可能造成人與動物間的互動扞格。 TNvR 並非萬靈藥,而是朝零安樂死政策過渡期間的權宜之計。

進一步言,與英國異地而處,而地處於亞熱帶的台灣,地狹人稠,城市與郊區地理分界模糊,人為造成的流浪動物問題日積月累,早已波及野生動物活動範圍,甚至影響生態平衡。關心動物保護的人們也顧慮,在動物福利觀念不足的台灣,一旦爆發人類與非人動物共通傳染病疫情時,民眾仍可能因自身恐慌,反向加罪於已施行 TNvR 的無辜動物身上,或襲擊動物。

人類應該如何對待動物?

人類應該如何對待動物?是長久以來哲學家、倫理學家及人道主義者所關注的主題。

追溯回古希臘,如畢達哥拉斯學派(Pythagorean school),認為動物似人亦有靈魂,其師生門徒一律茹素、戒殺生。而從20世紀中晚期至今,影響動物福利與動物權觀念、公共政策深遠的哲學家,例如 Peter Singer 與 Tom Reagan。

Peter Singer,其哲學倫理學啟發主要承繼了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的傳統。Singer 認為若人類把非人動物排除在道德考量之外,是物種主義歧視(speciesism),就如同種族主義和性別歧視主義,是錯誤的。

Singer 擴展了效益主義,將動物(後拓展至包括人類)「能否感受痛苦與享樂的能力」列入考量,認為我們應該盡量減少動物的受苦程度和總量;且並非單單以「考量痛苦」為唯一準則,而是在不同的情況下去考量人類對待動物的方式是否正當。Singer 於 1975 年出版的《動物解放》(Animal Liberation)一書標誌了「動物解放運動」的開端,本書亦被世人譽為「動物解放運動的聖經」。

Tom Reagan 某種程度上是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的擁護者。根據康德討論動物權利的傳統,人對非人動物僅有間接義務(indirect duties),但是,因為人類有道德能力,所以人對待動物的方式仍要受到道德約束,不應該虐待動物。康德處於啟蒙時代, 強調「理性」與相信一切「進步」,無怪康德會以理性為評斷基礎。

但現在檢視康德的說法,顯然仍是人類中心主義式的論點;人類也常把受尊重的權利,賦予包括嬰兒和嚴重心智障礙人士等在內,不具足夠理性但有其「內在價值」的人類。因此 Reagan 對康德做了修正、也加以貫徹:他反對將權利這個概念,奠基於契約、思考力等等(傳統權利理論所仰賴的)基礎之上,並貫徹康德的理性存在與目的自身之說,引伸出一個「本初價值」,進而認為包括動物在內的一切存在——只要是生活的主體(the subject of a life),都應該獲得相應待遇的權利。

2002 年12月, Peter Singer 曾與《動物權與動物福利小百科》主編生物學家 Marc Bekoff 來台,兩位接受筆者訪問時皆曾表示:「千頭萬緒。亞洲的流浪動物問題似乎非常複雜。」是的,即使時序推進十五年後,例如今日印度,作為亞洲第一個實行零安樂死政策的國家,面對境內流浪動物問題失控的情況,苦無良方,也得交由他國動保團體協助控制、處理。

 人類應該如何對待動物?是長久以來哲學家、倫理學家及人道主義者所關注的主題。
人類應該如何對待動物?是長久以來哲學家、倫理學家及人道主義者所關注的主題。

零安樂死政策上路的實況

血肉之軀的動物成為統計數字時,一般人難以了解難題的因果。根據估計,台灣的繁殖買賣業,至今每年至少還有 16 萬隻幼犬進入寵物市場。零安樂死政策上路剛滿一個月,各縣市情況大相逕庭。舉基隆、台南、雲林三縣市為例:

基隆市: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做出可能是台灣各地中最好的示範。除了嚴罰棄養外,其自 2016 年開始停止核發特定寵物業(繁殖、買賣)許可證;現有的 16 家業者,待許可證 3 年到期後若未換證,也將不再核發許可,以利基隆市的犬隻數量朝「只出不進」邁進。此外,防疫所也關注基隆港動物進出口記錄,開始嚴格追查進口犬隻。然而,正如《台灣動物新聞網》曾引述防疫所所長陳瑞濱說法指出,「雖然把基隆的漏洞堵上了,流向其他地區還是不好,這些措施若不由防檢局統一來要求,難以徹底防堵。」

台南市:台南市在賴清德市長施政下,早在 2015 年就自詡率先成為全國「零撲殺、零安樂」的帶頭標竿城市——市府使用公費補助,將收容所動物轉由民間收容,或採用 TNvR 將動物回置台南各區。然而,日前有報導指出,台南市有兩處收容場,累計認養公立收容所犬隻 8485 隻,但台南市動保處近期清查只剩1820 隻。由於台南市此前並未落實追蹤機制,消失的六千多隻狗現況成謎,顯示「民間收容」一途仍有管制暗處。而 TNvR 回置動物,也已因數量過多造成部分地方民怨反彈。台南市實行零安樂死政策的方式,似已達瓶頸。

雲林縣:雲林縣本欲於古坑鄉設置「流浪動物保護教育園區」,結合生命教育、觀光、與動物收容,資金與規劃均已到位,但礙於地方人士對該計畫多所排斥,遲未能順利進行。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只好暫時先委託多家動物醫院收容動物。

正本清源,應管理繁殖買賣業

對於縣市差異狀況,動保組織曾指出理應興、廢之處。例如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EAST)早已建議應從繁殖買賣業的管理做起:

「一、中央及各地方政府應根據各縣市家犬數量、動保行政人力、資源、設備、收容空間等,提出各縣市及全國商業繁殖買賣犬隻的總量管制計畫。

二、在上述計劃完備前,地方政府應暫停核可或嚴格審核換發繁殖買賣許可證照。

三、農委會應組成專案小組,全面清查、盤點全台寵物業現有動物數量、精準掌握每一隻種犬及幼犬之流向、晶片登記及動物福利狀況,追蹤業者改善及動物安置狀況,以為廢止其營業證照之依據。

四、儘速公告犬隻遺傳性疾病篩檢項目,嚴格追蹤管理,並公開相關資訊…...等。」

其實早在 1999 年,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針對解決世界各國流浪動物問題,即指出需有多種方式「同時進行」,包括:一、飼主教育。二、犬隻辨認系統。三、透過嚴格對寵物繁殖買賣的管制,間接控制寵物生產量,避免寵物過量。四、以上所有方法都需立法,且被有效執行。

總結各方,處理人為流浪動物問題,事應鉅細畢舉。源頭上游,台灣亟需落實飼主教育;長久之計是將動物福利與動物權哲學、倫理學思辯內容,納入基本國民教育中,使觀念得以潛移默化於日常。在法令管理方面,各縣市應訂立詳實方法,宣導並協助民眾進行家中同伴動物結紮絕育;中央及地方政府應嚴格管制繁殖買賣業,推廣「認養替代購買」,且加重棄養同伴動物行為之罰鍰。在設備人員方面,各地需參考推廣動物福利有成的其他國家設施,增進公私立收容所軟硬體設備、人員訓練,以期轉型為動物福利寓教場所。

最後,同樣重要的是,在單位溝通方面,農委會動保科與防檢局,應促進跨機關溝通,以利全國動物進出口管理、登記事務。否則末端下游,一言以括之,各單位包括公立機關人員與非公立收容所、非政府動保組織,仍將在捉襟見肘的難題迴圈中,延續無米之炊。

安樂死與否?只是問題表面

擁有人類孩兒四、五歲心智與情感的牠,是一群牠們的縮影,遊蕩於人來人往城市鬧區、河濱公園、荒野郊地。
擁有人類孩兒四、五歲心智與情感的牠,是一群牠們的縮影,遊蕩於人來人往城市鬧區、河濱公園、荒野郊地。

「安樂死」,或「零安樂死」?二分法選擇引導的表面爭議,反而讓相關單位得以迴避嚴格檢視、管制、處理源頭起因。總顯得陳義過高的政策,問題百出,使得下游第一線人員與流浪動物,長年在資源缺乏、追蹤機制虛設的情況中,承受了更多不必要的苦痛。而一般人民離此類現場情境中的矛盾、難處,卻又過於遙遠。

擁有人類孩兒四、五歲心智與情感的牠,是一群牠們的縮影,遊蕩於人來人往城市鬧區、河濱公園、荒野郊地。流落各處尋覓棲身之所,歷經人情冷暖,捱烈日、寒風、暴雨,甚或數度進出死亡之境。無依的神色、慌亂的神色、哀傷的神色、畏懼的神色、欣躍的神色、飢餓的神色、示好的神色......一張一張變換的面容,穿越了時空裏一知半解的傷害與屈辱。牠從過去踽踽行來,未來又將往哪兒去?

為了你、我、牠,且複重申 ──── 欲改善台灣流浪動物的處境,亦應從始出之處、濫觴之端着手,朝督暮責。做對的事,遠比在末端把事情做對,來得刻不容緩,茲事體大。

(康寧馨,曾任《破週報》記者、編採、特約撰述,現為動保組織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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