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上述计划完备前,地方政府应暂停核可或严格审核换发繁殖买卖许可证照。
三、农委会应组成专案小组,全面清查、盘点全台宠物业现有动物数量、精准掌握每一只种犬及幼犬之流向、晶片登记及动物福利状况,追踪业者改善及动物安置状况,以为废止其营业证照之依据。
四、尽速公告犬只遗传性疾病筛检项目,严格追踪管理,并公开相关资讯……等。”
其实早在 1999 年,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针对解决世界各国流浪动物问题,即指出需有多种方式“同时进行”,包括:一、饲主教育。二、犬只辨认系统。三、透过严格对宠物繁殖买卖的管制,间接控制宠物生产量,避免宠物过量。四、以上所有方法都需立法,且被有效执行。
总结各方,处理人为流浪动物问题,事应巨细毕举。源头上游,台湾亟需落实饲主教育;长久之计是将动物福利与动物权哲学、伦理学思辩内容,纳入基本国民教育中,使观念得以潜移默化于日常。在法令管理方面,各县市应订立详实方法,宣导并协助民众进行家中同伴动物结扎绝育;中央及地方政府应严格管制繁殖买卖业,推广“认养替代购买”,且加重弃养同伴动物行为之罚锾。在设备人员方面,各地需参考推广动物福利有成的其他国家设施,增进公私立收容所软硬体设备、人员训练,以期转型为动物福利寓教场所。
最后,同样重要的是,在单位沟通方面,农委会动保科与防检局,应促进跨机关沟通,以利全国动物进出口管理、登记事务。否则末端下游,一言以括之,各单位包括公立机关人员与非公立收容所、非政府动保组织,仍将在捉襟见肘的难题回圈中,延续无米之炊。
安乐死与否?只是问题表面
“安乐死”,或“零安乐死”?二分法选择引导的表面争议,反而让相关单位得以回避严格检视、管制、处理源头起因。总显得陈义过高的政策,问题百出,使得下游第一线人员与流浪动物,长年在资源缺乏、追踪机制虚设的情况中,承受了更多不必要的苦痛。而一般人民离此类现场情境中的矛盾、难处,却又过于遥远。
拥有人类孩儿四、五岁心智与情感的牠,是一群牠们的缩影,游荡于人来人往城市闹区、河滨公园、荒野郊地。流落各处寻觅栖身之所,历经人情冷暖,挨烈日、寒风、暴雨,甚或数度进出死亡之境。无依的神色、慌乱的神色、哀伤的神色、畏惧的神色、欣跃的神色、饥饿的神色、示好的神色……一张一张变换的面容,穿越了时空里一知半解的伤害与屈辱。牠从过去踽踽行来,未来又将往哪儿去?
为了你、我、牠,且复重申 ──── 欲改善台湾流浪动物的处境,亦应从始出之处、滥觞之端着手,朝督暮责。做对的事,远比在末端把事情做对,来得刻不容缓,兹事体大。
(康宁馨,曾任《破周报》记者、编采、特约撰述,现为动保组织理事)
首先感謝筆者關注議題,文章講述的語調理性平和,難能可貴。
文章內提到源頭管理最為重要,並歸咎繁殖業者有失公平。各公私立動物收容所及野外流浪動物問題,是以原生混種狗居多。敝人認為,最大的問題,在於不成熟的動保意識的與台灣人愛心氾濫的特質條件下,自以為愛心任意餵食流浪狗(是的,特別是狗),看其可憐又不願意負責任帶回飼養,破壞物種平衡造成流浪狗數量居高不下,衍伸大量社會問題交由政府及全民買單。這種自以為是的愛心、自私為己積善功德、罔顧野生動物生存與社會安全的心態,才是最需要被看見的。媒體、各界動保人士、政府,因為照顧流浪動物看似是有愛心的行為,皆不願公開譴責。
最後就是,無論是哪一方的人都提倡”源頭管理”,事實上,源頭管理絕不是動保組織鞭策、政府強化作為如此簡單,最需要遏止的,就是那些愛心任意餵食的行為。
以上僅為個人言論,台灣動保成熟化需要各界的幫忙。
台湾政府不补贴或者自己设立收容所的话,我对零安乐死政策能落实到什么程度,又会不会反而迫使收留中心因为经费不足而关闭是持担忧态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