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編讀手記

讀者來函:當權力的運用沒有絕對的準繩

我們希望面對的是工具化,抑或不工具化的警隊?

鄭司律

刊登於 2017-03-01

#編讀手記

2017年2月14日,七警案判刑,有支持警察的市民在區域法院外示威,並手持「我愛香港警察」等口號標語牌。
2017年2月14日,七警案判刑,有支持警察的市民在區域法院外示威,並手持「我愛香港警察」等口號標語牌。

早前端傳媒就警察集會一事,訪問了兩個警察。與其關注自己和他們在政見和立場上的不同,我倒是從這麼一次動員中,看到我們的相似之處——人類面對群體動員的投身感覺還是相似:講求心中的一團火,同氣連枝,同仇敵愾。

「兄弟要尊嚴定繼續做死狗(啞忍)?」一句說話,推動受訪的女警感到「不去不行,要曬馬(展示實力)」,然後回家「把照片上載,寫『團結就是力量』,覺得好感動」。這種激昂情緒,不正是日常各種各樣團體活動中,為大家所常見嗎?

我不是要向警察施以同情,而是要利用這些情節,反覆提醒自己,警察係人,有團結感,有好惡,當中的危險是在於,他們用人的身份去盛載工具的角色。

或者將來有一天,機械人可以替代人的位置,去作出最好、最合適的判斷;但只要是由人類去擔當工作崗位,不論掌握的是小權力抑或大職責,就會有錯誤、有偏差;或許會有明文規章,又或者潛藏的內部文化去輔翼權力的運用,但這統統都是人的產物,於這些價值的著墨之處,可能更見盲點。

吊詭的是,當我們希望運用權力要絕對準繩時,某程度就顯示出工具性,不允許個人因素影響權力使用的空間,包括對受眾採取善意、偏私或惡意的對待;然而,工具化的程度越高,往往將執法者的個人因素推遲和壓抑,而最終使之更加倍地表現出來,如同橡筋不會有永遠拉緊的狀況;而且工具的控制者,亦即上級,會更有能力影響權力的運用,權力受少數人把持的機會變相增加。那麼我們希望面對的是工具化,抑或不工具化的警隊?

這篇訪問頗為突顯上述的警察心態:當自己要接受上級的決定,但又心有不滿,結果積累到無法處理,促使其作出絕對錯誤的決定:執行私刑。受訪的女警偏向於「我也是人」的想法,整個訪問中她都呈現一種團結、開心的情緒;較高警階的男警察,則偏向於「我們是工具」,但其實後者並不自知,自己的判斷已經內滲了很多個人感受。

人會隨著擁有權力而腐化,更何況手持的是警棍和警槍?我們不能找到絕對正確的執法者,否則,人既然找出絕對正確的處事方式,就沒有執法和公權力制裁的必要。個別人士自視過高地拒絕接受自身權力的制衡,反而覺得自己的主張和判斷需要宣洩,而問題癥結更在於,抱持這種觀點的群體,竟因為他們的身份,而有着公權力賦予的實在武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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