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港大檢討小組建議廢除特首任校監必然制

刊登於 2017-02-23

根據現時香港大專條例,各公立大學校監由特首自動擔任。
根據現時香港大專條例,各公立大學校監由特首自動擔任。

自2015年香港大學副校長任命風波後,特首任校監必然制受到廣泛質疑。去年4月,香港大學成立由英國約克大學校監 Malcolm Grant 領導的專責小組,就香港大學的管治架構進行全面檢討。2月22日,該小組宣布完成報告,建議廢除爭議多時的「特首校監必然制」,且應將校監應改為榮譽性質,限制其相關職權。

根據現時香港大專條例,各公立大學校監由特首自動擔任,校監可任命一定比例的校委會或校董會成員。但由於特首目前並非由普選產生,而校監對於院校最高決策機構人選有較大影響力,所以不少意見認為特首任校監必然制為政府干預院校自主提供了機會,各大院校也曾透過發起聯合行動等方式呼籲廢除該制度。

在過去30個月裏,香港面對包括佔領行動在內等不尋常地、嚴重的政治張力。這種張力已無可避免地滲入大學,尤其影響了港大的內部事務以至管治。

香港大學負責檢討大學管治及其效能的專責小組報告

報告指出,校監身份與特首身為政府最高級別官員的角色具有潛在的利益衝突,同一人很難同時兼任兩項職務而不招致批評。

專責小組認為,校監不應該被視為政治管理的工具。同時,香港政府已經擁有教資會、教育局等有效機制來監察大學。廢除「特首校監必然制」不僅表示政府對相關部門的信任,同時也捍衞了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有助於政府與校方重建互信。

港大去年成立專責小組,成員包括哈佛大學教授柯偉林 (William C. Kirby)、約克大學校監Malcolm Grant、及高等法院退休法官阮雲道。
港大去年成立專責小組,成員包括哈佛大學教授柯偉林 (William C. Kirby)、約克大學校監Malcolm Grant、及高等法院退休法官阮雲道。

報告據此建議,為了讓校委會摒棄過去的政治兩極化,校監應該改為禮節和榮譽性質。

小組另外又建議大學應經常性向公眾公開校委會議程及會議紀錄等文件,通過增加透明度來增進公眾對大學的信任。

不過小組成員之一的退休法官阮雲道另外撰寫附加報告表示,認為報告有關港大受到政治干預的說法缺乏根據,並且不同意小組有關廢除特首校監必然制的建議,而傾向於採納由校委會提交主席人選、校監拍板的替代方案。

港大校委會將在下週二(2月28日)討論該份報告。

40
港大專責小組的報告書長達40頁。

特首校監必然制

特首校監必然制是沿襲港英時期港督出任校監的安排,香港各間大學根據其條例,校監都由行政長官兼任,校監有權委任校董會主席和校董,及增補、修訂大學規程 。按現行規定,行政長官有權根據大學條例委任各院校的校董會成員,包括主席、副主席及司庫;而除了委任中文大學校董會主席時須要根據校董會的提名而委任外,特首可以隨意委任任何校外人士擔任其他各院校的校董會主席,變相讓政府掌握每所大學的最高決策機關,干預大學的政策。而有意見指特首擔任校監權力過大,會損害院校自主,政治干預學術的風險極大 ,因而要求廢除特首校監必然制。(資料來自維基百科,百科內容以 CC BY-SA 3.0 授權)

來源:now蘋果日報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