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轉型正義

專訪台灣文化部長鄭麗君(上):推動轉型正義,要讓加害者走出來

我們的轉型正義,相較德國有一些延遲,應該要加緊腳步。過去曾處理遭受政治迫害者的補償,但這是很微不足道的事情。

端傳媒記者 陳虹瑾、李志德、陳筑君 發自台北

刊登於 2017-01-03

#轉型正義

台灣文化部長鄭麗君。
台灣文化部長鄭麗君。

【編按】在戰後的台灣歷史上,2017年稱得上是人權議題的重要里程碑:今年是二二八事件70週年,同時也是台灣解除戒嚴統治30週年。

在2016年民進黨重返執政後,「轉型正義」的議題再次浮上檯面,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的諸多作為,近30年隨着政治開放逐步揭露。在推動「轉型正義」的課題上,相關史料和政府檔案的解密和開放是重要環節。而在德國,前東德國家安全部(Ministerium für Staatssicherheit,簡稱 Stasi,史塔西)檔案的保存和開放,是各國重要的借鑑對象。

台灣文化部長鄭麗君2016年底訪問德國時,走訪了史塔西檔案局。返台後她接受了端傳媒獨家專訪,談到了參訪史塔西的感受,以及德國經驗對推動台灣轉型正義有哪些啟發。

端傳媒(以下簡稱「端」):您在訪問德國的行程中,特別參訪了史塔西檔案局。能不能先談談參訪的感受?

鄭麗君(以下簡稱「鄭」):這次參訪史塔西檔案局收穫非常多。1990柏林圍牆倒塌,兩德統一,到今年26年,而台灣則是解嚴已經30年。一個26年、一個30年,這讓我想問德國做了多少?我們的轉型正義,(相較起來)是有一些延遲,應該要加緊腳步。

史塔西檔案局前身是東德秘密警察總部,在檔案局的參訪,讓我很感動的是現在負責檔案局的是一位聯邦委員,他過去就是參與推翻東德極權統治的異議份子,曾經被抓、被關,那時被流放到西德。到西德後,他成為媒體工作者,傳遞一些相關資訊。他現在被國會任命為管理檔案局的聯邦人員,完全獨立行使職權。

和他談話時,我很可以感受到他現在仍然像他當年參與民主運動,推翻極權政權的價值觀,更充分感受到他的熱情。我去的時候也很感慨,我自己以前也參加學生運動,如今擔任公職,自己要來推動這項工作。

當年東德政府倒台時,秘密警察總部就被異議人士所佔領,把那些史料搶救下來。

我參觀時第一段看的,就是推翻秘密警察總部和柏林圍牆倒塌的整個德國民主轉型、民主化的歷史。第二段看的是秘密警察部長辦公室、會議室和起居室,還有檔案管理室,整個完整的保留下來,展示着那些迫害人民,搜索監聽等決策是在什麼情況下做出來的,展覽裏完全釐清了結構和制度。

第三段是《史塔西檔案法》本身,它清楚規範了,每個人都有權利去接觸、查閱檔案局的政治檔案,但同時要保障檔案裏面相關當事人的「人格權」,也詳細規範了這些檔案如何被公共使用,包括媒體的使用,以及人權教育的任務。

我特別問他,如何面對被害者和加害者之間潛在的衝突問題?他講一句話,我覺得很感動。他說:這個過程就是要讓加害者走出來。

但在處理過程中怎麼去處理當事者的「人格權」?這是他們《檔案法》非常重要的關鍵。例如說刑求、竊聽這一類歷史資料,並不是隨意就公開。所有資料的公開,檔案裏面的姓名,除非當事人本身同意,它是某種程度上被遮蔽的。以及那些檔案,它有一套管理的辦法。

所謂注重「人格權」,不是完全不能被公布人名,而是必須尊重當事人和一些程序,或者公布的是去個人化的脈絡。可能是以「某人監聽某人」、「揭露程序」,但人名隱去,給予代號等等。

史塔西檔案局的研究中,對加害者的結構做了相當完整的呈現。我特別問他,如何面對被害者和加害者之間潛在的衝突問題?他講一句話,我覺得很感動。他說:這個過程就是要讓加害者走出來。

過去我們都認為轉型正義的推動只是為了撫平受害者的創傷,讓他們面對傷痛、面對歷史。但是真正要促進和解的,是要釐清歷史真相、歷史結構,面對受害者的傷痛,受害者不僅是受害者,還有他的家人,以及整個社會的心理狀態。唯有透過對話、透過釐清事實,才能走向和解。這個和解是雙方的,包括受害者,還有很多曾經參與迫害人權工作的其他當事人。

端:您的參訪所得和政府目前推動的「轉型正義」工程有什麼關係?

鄭:回過頭來看台灣的轉型正義,政治過去處理了遭受政治迫害者的「補償」,但是這是很微不足道的事情,而且不應該是「補償」,應該是「賠償」。

首先,台灣在法制面是不足的。我前四年當立委的時候,提了《國家安全法》第九條修正案,因為《國安法》第九條目前是規定威權時期政治案件不得再審,等於就是限制平反的機會。我們跟尤美女委員曾經要立《政治檔案法》,目前還在草案階段,還沒有通過。

現在立法都還沒完整,所以法制基礎是不足的,現在國會民進黨也是多數,其實我覺得我們可以加緊腳步來做。

政治檔案

係指由各國家機關、中國國民黨及其黨營機構及行政院所設「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所保管,自民國34年(編按:1945年)10月5日中華民國政府接管台灣至民國80年(編按:1991年)5月22日廢除《懲治叛亂條例》之間,與二二八事件、國家總動員體制、動員戡亂體制及戒嚴體制相關,尤其涉及當時鎮壓、調查、偵查、私行拘禁、起訴、審判、執行之國家機關、組織、人員組成、程序及司法判決與國家總動員業務執行之檔案正本、複本、檔案彙編及檔案資料庫。以上定義是由立法委員尤美女、劉世芳等23位立法委員所提出的《政治檔案法》草案,第三條。

第二很重要的,是釐清歷史真相。釐清歷史真相,最重要的在於責任歸屬:這些政治決策是怎麼做出來的?是什麼樣的組織,涉及這樣的決策責任?釐清整個迫害的結構是怎麼產生?很重要的是:避免人類社會複製同樣的錯誤。它並不是一個記恨、仇恨,而是去面對錯誤的決策是怎麼產生的?它是怎麼被組織化的進行?人類社會才能避免重犯同樣的錯誤。

我覺得國家要為每個人的生命故事書寫下來,我覺得應該要幫每個人立傳,這是最基本的事情……促進當代和歷史不斷的對話,這就是人權教育。

我們回顧台灣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時期,受害者幾乎都在中壯年的時候遭遇到迫害。他們有些甚至是台灣當時的政治、社會菁英。我每次走進景美看守所,現在的人權園區,會發現很多歷史還是空白的,我們還沒有完成整個史料的整理和調查,這是項龐大的工程。

再者,我們也都還沒有照顧到受害者的家人。事實上,受害者不只是個人受害,他一旦被抓,被冠上罪名,他的家人幾乎一輩子受到歧視,找工作都有困難,在公務系統升遷也有困難。我覺得國家要為每個人的生命故事書寫下來,我覺得應該要幫每個人立傳,這是最基本的事情。這些都要做。

再來就是這些檔案的整理,跟開放運用。其實社會都希望趕快開放,但還是要有一套完整的方法,所以應該要儘速來研議,檔案的調查整理和開放運用。這些都是很基礎要進行的工作。

最後就是要以文化的力量來促進當代這段過去的對話。為什麼我們要重建歷史?為什麼我們要釐清真相?其實最重要是生活在當代,我們現在已經擁有自由民主的社會價值,但是仍要不斷的面對歷史,正視傷痛,認識錯誤,才能記取教訓。

促進當代和歷史不斷的對話,這就是人權教育。我們也看到歐洲很多轉型正義的影視作品等等,這都是以文化的力量進行反思的例子。

政府正在籌備「國家人權博物館」。這個組織目前還是個「籌備處」,我希望能儘速推動成立正式的「國家人權博物館」。這是文化部首要之務,希望以博物館的功能,來進行研究、典藏、展示、教育,這就是以文化的力量來面對歷史。我們更鼓勵多元的文化創作,來豐富轉型正義的課題。

端:部長剛剛提到,檔案牽涉很多機關,但有些機關可能日後解散了。例如當年的「保密局」或「警備總部」的檔案,有些轉移到國防部,有些轉移到其他地方。這有個跨部會的機制去把它收整起來嗎?

鄭:蔡英文總統在去年的人權日(12月10日)出席白色恐怖紀念儀式時宣示,三年內要完成《白色恐怖真相調查報告》。行政院目前由國發會主導,蒐整了一些史料,未來在人權博物館裏面典藏。

端:所以您對人權博物館的想像,是其中至少有一個部門會是像今天的史塔西一樣,成立一個檔案館?

鄭:最核心的文物就是這些史料,當然還有其他接受捐贈的文物。我們目前已經有一些政治受難前輩捐贈,在獄中的畫作或藏書等等;其實還有很多周遭相關的文件檔案。史料是核心,文件檔案這些文物都是博物館典藏。

「國家人權博物館」我們現在草擬了組織法,計畫重新定位。在前政府的規畫中,它管理景美人權紀念園區(前身為景美看守所)和綠島這兩處白色恐怖時期的遺址。我希望它的功能再升級,未來博物館處理的是台灣威權統治時期人權迫害的這些政治史料。以這個為出發點,來統整重建威權統治時期人權迫害的歷史,進行史料的整理、調查、研究、典藏,以及和轉型正義課題相關的策展,以及教育推廣。

另外我也擴大它一些新的任務。希望它可以連結台灣其他和威權統治時期,人權迫害相關的「負面遺產」遺址。也就是說,事實上不只景美和綠島,還有其他逮捕、拘禁、審訊的地點,甚至刑場和墓區等等,有許多負面遺產的不義遺址,都要進行串聯。

其實除了景美看守所和綠島,像六張犁,像安坑都是(重要的負面遺址)……未來人權博物館的體制,我希望以國家的力量來主導,去年10月,我們行政院在未來四年中程施政計畫中確定納入人權博物館。

文化部也可以協助其他相關人權團體組織的工作。它可以擴大連結其他單位,應該主動支持和協助(例如二二八紀念基金會),我把它升級成為國家最高的國家人權博物館,去處理威權統治時期的歷史真相的重建以及負面遺產、遺址。

其實除了景美看守所和綠島,像六張犁,像安坑都是(重要的負面遺址)。我當立委的時候就提案,希望當時籌備處去進行盤點負面遺址,他們已經盤點了46處。未來人權博物館的體制,我希望以國家的力量來主導,去年10月,我們行政院在未來四年中程施政計畫中確定納入人權博物館,我們得到22億台幣(約5.2億港幣/6769萬美元/4.6億人民幣)的預算。

我們特別希望能爭取放寬經資門比例,這個是蠻重要的。我們過去公共建設計畫,其他部會大概是七比三,七成用在硬體;但事實上對於國家人權博物館,硬體工程只是基礎,更重要的是內涵,所以放寬經資門比例,放寬自償率,這座博物館的目的不在賺錢和收益,所以要放寬這兩個財務原則。

端:您提到《國安法》的修正,允許受害者提出司法救濟、反平,但這是否同時也意味着可能有人會重新遭到追訴?這個問題,德國是怎麼處理的?

鄭:據我了解,德國的確有去處理相關責任刑事上的追訴。我們到史塔西檔案局參訪,一進去就是當時的部長辦公室,裏面就有當時主要領導人的照片、姓名。德國其實長期進行着司法責任的追訴和責任歸屬。台灣目前沒有。我覺得社會可以討論。我覺得是上位的法制基礎要先做,而不是個案來處理。

法制基礎要先行,政治決策責任歸屬也要先行。包括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時期,由上而下的政治決策的形成過程,責任歸屬應該要先行。這些應該是很可以處理的。

端:史塔西館長有沒有訪台灣的交流計畫?

鄭:訪問行程中我正式邀請他訪台,對方可望在2017年上半年到訪。因為2017年是台灣解嚴30週年,二二八事件70週年。兩相對照,我很想結合民間團體,舉辦解嚴30週年系列活動,或許我們可以進行一場「台德對話」。

除了館長,像「不義遺址博物館」等議題,相關人士都可以邀請,來做交流和對話。除了轉型正義研討會,也可舉辦影展和一些表演藝術活動,像是旅德台灣藝術家林美虹的(舞劇)作品《新娘妝》,它是以二二八為題材,就可以考慮邀請她返台表演。另外台灣音樂家蕭泰然的作品《1947序曲》,也是相關題材的文化創作,都可以和德國方面做雙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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