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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指Facebook收購WhatsApp時提供誤導信息,或將面臨重罰

刊登於 2016-12-21

Facebook收購Whatsapp過程中提供誤導性信息,歐盟就此將對其罰款。圖為2015年9月27日,Facebook創辦人Mark Zuckerberg出席活動。
Facebook 創辦人朱克伯格。

12月20日,歐盟指控 Facebook 在2014年收購 WhatsApp 期間,向負責評估的歐盟委員會提供了「錯誤或誤導性信息」。雖然兩家公司合併的事實將不會發生逆轉,但如果 Facebook 不能給出合理解釋,將面臨最高超1億美元的罰款。

根據歐盟委員會給出的異議聲明(statement of objection), Facebook 2014年提交材料以及回應歐盟詢問的答覆時都聲稱,技術上 Facebook 無法將兩大社交媒體的用戶數據相互匹配,而這正是歐盟當時批准交易的重要考慮因素。然而,今年8月 WhatsApp 公開宣布將與母公司 Facebook 及旗下應用程式共享包括電話號碼、應用程式使用紀錄在內的用戶資料。

負責反壟斷政策的歐盟委員會專員 Margrethe Vestager 表示,歐盟及時有效地評估併購案需建立在掌握準確信息的基礎上。歐盟委員會懷疑,在這一案例中,Facebook 可能早在2014年就已掌握用戶資料匹配的技術,但為了使併購案獲得通過,有意或含糊地提交了誤導性信息;而這與歐盟合併法(EU Merger Regulation)14章的規定相牴觸。

Facebook 需在2017年1月31日前對歐盟做出回覆。如果歐盟的猜測屬實,Facebook 最多可能面臨相當於併購案發生當年1%營業額的罰款,這一金額最高可能超過1億美元。2004年通過這項規定以來歐盟還從未執行過相關處罰。

Facebook 發言人則回應稱,公司一直就技術能力和發展計劃提供準確信息,相信全面評估將證明 Facebook 的誠信。

我們今天考慮的是一個道德立場:即便是龐大的科技公司,你也不能向政府機構撒謊。

比利時列日大學競爭法教授 Nicolas Petit

WhatsApp 素以免費、無廣告、注重隱私的特點吸引用戶,2014年被 Facebook 收購時,共同創始人Jan Koum 也曾承諾用戶絕不在隱私上讓步;因此,今年8月 WhatsApp 與 Facebook 共享用戶資料一事引起巨大爭議,也令多國監管部門做出反應。

美國電子隱私資訊中心(Electronic Privacy Information Center)執行董事Marc Rotenberg 認為,Facebook 的做法違反了2011年與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TC)達成的協議。當時 FTC 要求 Facebook 在更改與隱私相關的設定前,都必須要取得使用者同意。德國數據保護部門則在9月27日率先叫停 Facebook 從 WhatsApp 收集用戶數據的做法,並要求其刪除已獲取資料。

220 億美元
Facebook 收購 WhatsApp 的價格。

來源:華爾街日報1衞報獨立報華爾街日報2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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